“哦?王中丞所奏何事啊?”秦王好奇地问道。

    众大臣内心都是一凛,御史中丞负责纠察百官,不知又是哪位官员撞了“大运”,被王申抓住了把柄,希望千万别是自己。

    “臣下有一物要献给王上。”

    说完,御史中丞从怀中掏出一件用丝绸包住的物件。

    宦者令小心翼翼地接过、展开,待确定无危险后,将其呈献给秦王。

    秦王接过一看,倒也没发现什么异常,于是问道:“此为何物?”

    “回禀王上,此物名为纸张,是新郑新出的物件,用来写字最是方便不过。王上不妨一试。”御史中丞恭敬地说道。

    秦王拿起毛笔(注:蒙恬改良了毛笔,并不是发明)一试,果真如此。对于用惯了竹简的人来说,用纸张写字简直是非同一般的享受。对,就是享受。

    “这是韩国的新发明?是怎么做出的?王爱卿知道吗?”秦王迫不及待地问道。

    身为一国之君,他比谁都看出了这里面蕴含的巨大利益。竹简太过笨重,携带不便,帛书又太贵,书写还会渗出。如果用纸张来代替,不仅可以完美解决他们的缺陷,还能节约大量的时间。要知道,做竹简也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

    “王上,这是臣下的门客路过新郑时购买的,一张要价足有二十钱。不过据商家所言,这是因为刚推出的缘故,想来以后售价不会超过十钱一张。此物为韩国太子然的发明,不过多是坊间传闻,臣以为不足为信。但具体是怎么制作的,臣下门人来得匆忙未及查明,臣下就不得而知了。”

    秦王点了点头,心道既然确定是新郑的产物,派人一查,想必就会知道怎么生产,这倒不要紧。

    “来人,御史中丞王申献纸有功,着赐百金。”秦王开怀大笑,说道。

    “臣,谢王上隆恩。”御史中丞谢恩。

    “丞相,你速速派人去往新郑,尽快把如何造纸弄清。此事若成,寡人必有厚赏。”

    一个命令刚下,秦王又下了第二个命令。

    “喏!”丞相魏冉领命退了回去。

    “众爱卿,如今正是农忙时节。待下月农忙结束,寡人欲派二十万大军收复河东、河西两郡。这段时间,望各位各司其职,为我大军出征做准备。”

    “治粟内史何在?”秦王言道。

    “臣在!”一个大臣恭敬出列。

    “两个月内,你要给寡人筹集可供二十万大军三个月的粮草,此事务必办妥,知道了吗?”秦王不容置疑地说道。

    “臣遵命!”

    “大良造何在?”秦王继续点名。

    “臣在!”武安君白起躬身出列。

    “寡人命你制定好计划,待兵出函谷,你要用最短的时间给寡人收复失地。寡人不希望再有野王、伊阙这样的事情发生,听明白没有?”

    白起一脸正容地回道:“臣领旨!”

    ……

    公子市静静地看着秦王发布着命令,从主管粮草的治粟内史到负责军械的少府,从朝堂负责指挥出征的将军到基层负责征召士卒的里长,秦王不厌其烦地宣布着命令或者下达王旨。

    公子市知道,这将是秦王挽回颜面的一战,证明秦国实力的一战。如果三晋大败,那么此前的战果将一去不复返,少不得割地求饶。如果三晋大胜,那么秦国将彻底屈居赵国之下。

    这场国运之战,秦王表现的很自信。这等要事,公子市知道自己的王兄是不会给自己多少权柄的,因此也没有主动要求担当什么重要的要职。

    只是,这一次,秦国到底有几分胜算呢!公子市开始考虑如何在这场战争中获利。

    第八十三章 羽林军成

    十日后,秦国丞相魏冉派出的密探风尘仆仆地赶到了新郑。

    此时的新郑已经大变了模样,太子然雇佣了大批的庶民,进行战国时代最“伟大”的城市道路改造工作。以前的坎坷不平的土路、石子路全部变成了水泥路,这让所有初来新郑的人都大发赞同。已经有敏锐的商人问询水泥的价格,但得到的答复全是两个字——不卖。

    羽林军的训练也是卓有成效。参照后世的锻铁技术,太子然仿制出了唐朝时期的明光铠。无论是在防护力上还是灵活性上,新式铠甲完全甩出这个时代的铠甲几条街。

    也就是太子然舍得投入,三千羽林军从校尉到小卒,人人皆是身着铁甲,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钢盔。全军所用的武器也是百练之钢做成的,可谓“斩金断玉,削铁如泥”。

    钢和铁的区别最重要的是含碳量。生铁的含碳量较高,硬而脆,几乎没有可塑性。熟铁含碳量极低,质软,塑性好,易变形,但强度和硬度又很低。钢介于两者之间,是制作武器最好的材料。

    太子然用极易获得的生铁为原料,采用后世的炒钢法,获得了大量的钢材,为羽林军制作了全套的装备。

    为了打造三千羽林军的装备,耗费生铁不计其数。粗摸估量,其价值足够武装十万大军。要知道,这个时候,大多数士卒是没有防护的。即使有也是单薄的皮甲。至于铁甲,只有百人将以上的军官才有资格穿戴。

    当今八国之中(加上鲁国),也就楚国因为背靠河泽,能够就地取材,制作大量的犀甲等铠甲装备士卒。

    为了以后的战斗方便,太子然命令羽林军效仿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开始的时候,还有几个愣头青秉着“学习蛮夷是可耻的”的态度。李牧灵光一闪,规定每天训练成绩最差的后几位要为全军洗。这几个愣头青只坚持了一天就乖乖换上“胡服”,投入到训练。

    从跌跌撞撞骑马的良家子弟到弓马娴熟的羽林军,蒙骜和李牧仅仅花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为太子然训练出一支能战之师。这里面固然有太子然的贡献,比如优渥的待遇、新式的武器装备,但更多的是蒙骜、李牧两人倾尽心血。

    在太子然的设想里,一支铁血之师没经历过几场硬仗是没资格称为劲旅的。一支军队如果没有军魂,它可以凭着血勇之气争一时之胜,但无法世世代代称雄。羽林军的装备是天下最好的,待遇是天下最好的,纪律是最严明的,但这并不代表羽林军一定是天下最能战的军队。

    蒙骜和李牧身为羽林军的主将,也很清楚,没经过战场的考验,羽林军只是长着乳牙的老虎。这只老虎要想成长为虎王,要走的路还很长,也许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一只饿狼咬死。所以,时时刻刻都保持警醒,这是羽林军培养起来的作风。

    以战养兵最出精兵。太子然自然清楚蒙骜、李牧为何屡屡请战,但眼下四海升平,即使只是表面上的,实在没什么战事。因此,对于羽林军的请战,太子然每次都是视而不见,每次的答复都是“等你们可以在解下马鞍、马蹬还疾驰自如的时候,我就安排你们出征”。

    羽林军是太子然目前最大的心血,无论是造纸术也好,水泥也好,锻钢也好,一切都是为了强军而服务。在这个时代,青壮农忙时为农民,闲时为士卒,每个国家只有少数的职业化军人。

    兵不在多而在精的道理太子然自是清楚,但蚁多也会咬死象。太子然打算大胆做一个尝试,在统一前,半耕半军的制度的不容改变的,但会招募少量的职业化军人。这样即使国家突逢大败,也有力气恢复元气。若遇到一些不大的战事,则由精锐平定。

    韩国的弊端是兵微将寡,愿意投军者实在少之又少,历代君王又多是守成之君,韩军也只能靠守城、靠精良的武器来抵消敌国的长处,毕竟守城不需要多少人,武器如果再好一些的话,足够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