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亦秋就是那个十分亲近的人,他当然有看到小夏镜片后的眼里透着温柔,还有在桌下的长腿,正轻轻碰触着自己的膝盖,莫亦秋笑着又为小夏挟了菜。

    他一直都知道,对于自己的关心,小夏向来是很受用的,就像他对小夏的任何抚触动作都很受用是一样的道理。

    两人继续用餐,除了刚才两句交谈之外,莫亦秋和庄子夏都没再说话,只是很奇怪的是,两人筷子上挟起的菜,全是放进对方盘碗之中,十分默契融洽。

    离正午还有小半个钟头,美食城里的人开始多起来,两人来得早,气宇轩昂坐在窗边的位置上,皮相都生得不错,引得许多本只是路过美食城门口的人,全进来用餐,当然,这样的客人通常是女性居多。

    莫亦秋和庄子夏完全没注意这些,更不知道或是假装不知道来来往往的用餐客人都往这里瞧,不少女生或是带孩子的年轻妈妈,忍不住就选了他们旁边或附近的位置,带着各种爱慕的眼光如刺刀一样集中在两人身上。

    被那样的眼神盯着,神经反射弧再粗的人也会有感觉,莫亦秋对庄子夏再次挟过来的一块五花肉摇头,表示他不想吃这个油腻腻的东西了。

    随后疑惑地朝四周看了看,一见到周围一圈基本都是女性用餐者时,吓了一大跳,用眼神示意对面的小夏也看看周围,感觉他们完全被包围在女儿国中了。

    庄子夏依他之意扭头,果见一个餐厅里的女性多得不可思议,除了他们两个男性坐在窗边,便仅剩下服务员和坐在门口的三个上班族。

    可容纳四五百人用餐的美食城里,超过一半的座位上全都是雌性生物,见他扭头后,全都埋首假装吃东西,只是难免还是有用眼神直勾勾侵犯他的。

    庄子夏把头又扭回去,脸上的表情都没变,仍是那酷酷的冷俊漠样,完全把周围那么多的生物给无视掉,继续举着筷子给对座的恋人喂食,将刚才挟过去被恋人拒绝的五花肉放进自己嘴里,细细咀嚼了吞下去,然后才看向莫亦秋问道:

    “怎么现在不喜欢了,原来不是最爱吃回锅肉的,而且肉也不并肥。”

    莫亦秋摇摇头,微嘟了嘟嘴,桌下与小夏紧挨着的长腿不着痕迹地与之蹭了蹭,看看盘子里还剩下几片的回锅肉,皱皱高挺的鼻子后才回答:“

    不知道,可能现在吃着药的,总觉得这个吃到嘴巴里的感觉很腻,现在也不太喜欢吃肉,腥腥的感觉像当时吐出来的血……小夏,你说我吃的那些药副作用那么大,会不会把我变成和尚啊!连肉都不能吃了……”

    听到恋人这样的抱怨,庄子夏举筷的手顿住,然后放下筷子坚定伸出手,完全不顾餐厅里其他人的眼神或想法,稳稳地托起低着头用筷子戳肉泄愤之人的下巴,仔细端详片刻后说道:

    “最近是瘦了些,我还当你只是胃口不好,不想吃不易消化的肉类,没想到……不过没关系,下次我喂你,用你喜欢的方式,吃吗?”

    “真的吗?用我想的那种,当然吃,肯定还能吃很多……小夏……我就知道小夏最好了。”

    一听庄子夏用认真的语气讲着那么勾搭他动情的话,莫亦秋就忍不住了,在座位上扭来扭去,高兴得就差抓耳挠腮了,顿时又有种化为大型宠物犬的感觉,如果有火眼金睛在场,说不定真能看到莫亦秋身后拼命摇着的大尾巴。

    莫亦秋的反应直接逗乐了庄子夏,长年如结冰样的俊美脸上居然勾出了丝笑意,不是冷笑也不是嘲讽,真正愉悦的笑意,瞬间就看呆了周围的众多雌性生物,只听到盘子叉子哗啦落地,在附近制造出不小的动静,庄子夏却愣是连个眼神都没分过去。

    伸出手拍拍莫亦秋的头,跟拍冬至的手法一个样,人家说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宠物,在庄子夏眼里,莫亦秋跟冬至完全就像两亲兄弟,只不过一个是人型,一个是兽型罢了。

    既然恋人不愿吃肉,庄子夏也没过多勉强,挑了些莫亦秋可以接受的食物挟过去,将人型宠物的喜色视若无睹,努力把对方不吃的东西解决掉。

    在莫亦秋高兴得忘记继续吃饭时,庄子夏十分的淡定地,一筷接一筷,把食物填进恋人的嘴巴里,塞得满满的让莫亦秋鼓起了腮腺,像只巨大的生气鱼。

    最后吃饱了,庄子夏拿纸擦了擦嘴巴,顺便给莫亦秋擦干净,便拉着恋人神色自若地离开美食城,自如得就像他牵了头大型的宠物犬那样悠闲,完全没听到餐厅里的许多芳心碎了一地的声音,所以说,庄子夏其实就是个腹黑,很黑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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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 不要追我

    两人走出美食城后,自然而然的就往左手边走,男生逛街,通常都会逛数码城、电玩城或是科技馆。

    莫亦秋和庄子夏也不例外,两人都喜欢烧钱的数码产品,比如越来越高端的手机,熟悉他们的人都会经常吐槽这两人换手机的速度。

    对于许多人来说,手机这种东西绝不会经常更换,尤其是这个经常的概念是两三周,两三周就换一个手机,真的是钱多烧得了,不管哪个品牌的手机,只要涉及到3g、4g及各种强大功能,再便宜都是一个普通学生一月的生活费。

    但对于庄子夏和莫亦秋来说,一款新型的昂贵手机只要写个手机程序软件,去某品牌店里站个小半天,自然而然就有新款手机到手,而经他们用过一段时间的手机,会被当作样版摆在店里做试范机。

    只不过跟这两人熟悉的人太少,大多数人都以为他们奢侈炫富,除去家里的亲人,也仅得少数几个入得这二人的眼,准确的说,应该是入得了庄子夏的眼,两人并不像时下的年轻人一样,呼朋唤友一大群。

    莫亦秋历来是庄子夏的忠实拥护者,在莫亦秋眼里,小夏什么话都是对的,小夏的决定都是正确的,即使小夏犯错也是因为别人的错才引起的。

    所以,小夏觉得是可以交为朋友的人,肯定不错,他自然也乐意结交。

    这当然不是说莫亦秋这个人没个性,莫亦秋对庄子夏以外的人是相当有个性,进退得宜有礼有节。

    庄家上下那么大,庄老爷子和庄老太太都是有名的难缠,莫亦秋都能自如地老辈面前被当成是嫡亲的,以男儿之身被庄家上下认定为庄子夏伴侣,这不得不说明一件事,莫亦秋绝不是表现出来的那个样子。

    因此,如果要说莫亦秋是个没心眼没个性的人,那完全不可能成立,他不过是个子夏奴,在庄子夏面前是最真最纯的样子,连带对庄子夏身边的亲人朋友爱屋及乌,莫亦秋是绝对的夏控。

    此时的莫亦秋和庄子夏正默契的前往数码店,自在地手牵着手,庄子夏的另一只手上还提了一大袋的药,引来路人无数眼光与窃窃私语。

    莫亦秋才不管别人怎么样,一双黑亮的眼睛东看西看,看到旁边有冷饮店,又忍不住停下脚步,扯着庄子夏的手惊喜地说道:

    “小夏,那边那边,有意大利手工冰淇淋也,他们店里的柠檬沙冰很好吃啊!小夏我们去买吧!好不好!”

    “好!”

    庄子夏含笑应了,看到亦秋拉着他的手连蹦带串就朝冷饮店奔去,庄子夏的嘴角扬起更明显的弧度,有时他都怀疑,自己牵着的家伙跟冬至到底有没有可能是亲戚。

    他甚至不止一次的想过,亦秋和冬至,应该不止是亲戚这么简单才对,如果他能看到奇怪东西的话,就一定能看到亦秋的大尾巴正欢快地摇摆着。

    如愿买到莫亦秋点名要吃的柠檬沙冰,庄子夏实在不习惯边走边吃,索性拉着莫亦秋坐在店里的空位上。

    虽是午餐时间,但冷饮店里的客人也不少,大多是陪着女朋友进来买冷饮的小情侣们,两个身高超过一八五,长得又帅又好看的年轻男孩本就招眼,坐哪里都有女生甩着心型眼看过来。

    莫亦秋大快朵颐着,庄子夏则掏了手机出来看书,又一次让周围的芳心碎一地,直到莫亦秋面前的一杯沙冰快见底了,才有一道粉粉的声音,不太肯定地在两人耳边犹豫着响起:

    “请问一下,大哥哥,你是不是莫亦秋?”

    闻言,二人皆扭头,便见一个穿着背带牛仔裤的可爱小娃娃站在桌子旁边,双手扯着背带死命的拉,看起来很是忐忑害羞,一双小手像要把那背带给扯下来似的,乌溜溜的黑眼珠正期待地看着莫亦秋,粉扑扑的脸蛋上还有运动后的红晕,十分可爱漂亮。

    庄子夏推推眼镜,不着痕迹地研究只注意着亦秋的小鬼,他觉得这个小男孩好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还没等想出结果来,莫亦秋已经回答了小男孩的问题,笑呵呵的十分可亲,说出来的话却让周围的人大跌跟头。

    “我是莫亦秋没错,小朋友你是谁啊?你怎么认识我的?你姐姐哪所学校的?居然叫这么小的弟弟来追男朋友吗?不行的哦!快点回去,告诉你姐姐,不管她是不是美若天仙,我都不会喜欢她的,我有喜欢的人了;

    当然,小朋友若是帮你妹妹的忙,我可以答应带她约会一次,拥抱一下,牵下小手什么的,那是可以的,不过你这么小,应该好好学习,不要帮你姐姐和妹妹做坏事,这样长大了才能成为有用的人,像我一样又帅又有才,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