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默默的看着reet,实在不想再上前向往常一样拍着他的肩与他谈笑问好。

    所幸青年也没有真的要当街打人的想法,只是无可奈何的看了reet半晌,默默的坐回了摊子面前,不再理会蹲在地上抱头哆嗦的reet。

    reet担惊受怕了几分钟,见青年没有实质性的行动,又开始生龙活虎了起来。脚一跨,屁股一挪,不顾青年的反对挨着青年坐在他的脚边。

    一会敲一下青年的油漆,被青年打掉了手;一会扯一下青年的裤脚,又被青年打掉了手;一会站起来拉一下青年的头发,再次被青年打掉了手。

    青年的脸色被reet搞的越来越青,偏偏reet还没有一点要停手的自觉,站起来把手一扬,直接按在青年白净的脸上,还贼心不死的捏了两下,笑得跟个二百五似的。

    看得我都不好意思跟你们说,我和reet认识过。

    不过,reet并没有笑得太久。因为这次,青年估计是忍无可忍了,不再打reet的手了,直接往reet脸上掴了一巴掌。

    其声音响亮,连站在reet十米之外的我都听得见。

    “你跟着我到底要干什么?”青年质疑reet。

    “不是说了吗?我知道你的底细。”reet回答青年,“你是个贼。”

    青年气结,“你才是个贼!”

    “不好意思,我又说错了。”reet纠正道:“你是个小偷。”

    青年听后重复了之前的台词,“我偷你全家!”

    reet摇摇头,“你没那本事,偷不了我全家,顶多偷了我。”

    青年怒极反笑,“我偷你什么了?”

    reet笑笑,看着青年,收起之前玩世不恭的心态,认真回道:“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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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很多东西我们是无法解释的,比如说时间的流逝,再比如说爱情的开始。

    有书曾写过,研究一场爱情的发生简直和探索宇宙的起源同样困难。

    在我年少懵懂的时候,我也常思索爱情是什么,可结果无一例外全是不了了之。

    为此,我还特意去谈过几场恋爱,使出浑身解数的去逗女方开心。送花,送零食,送衣服,送手工品和化妆品……

    只要是书上记载过的,我基本上全送了个遍,可惜仍然没有跟对方走到最后。

    朋友总说是我的原因,谈恋爱不能只知道送东西,还要学会调节彼此之间的气氛。这种气氛在书上有个学名,俗称——浪漫。

    所以我也曾冒着倾盆大雨从家里走到学校只为给女方送把伞;扛着炎炎烈日在女方教室门前苦等四十五分钟只为在她出来时能咬上一口她喜欢的冰棍;挡着鹅毛大雪把外套脱下来盖在女方头上一路将她从学校护送回她家,最后还要抵着寒气抱着外套打着摆子哆哆嗦嗦度分如年的走回自己家中,其中的憋屈还不能跟朋友或者家人抱怨,什么话都得往心里咽。

    好的全留给女方,坏的一律自己扛。

    可即使是这样的尽心尽力,每一次说分手的时候,她们的理由都统一只有三个字——不合适。

    陈奕迅的某首歌中唱道,爱是怀疑,爱是妒忌,爱是种近乎幻想的真理。我虽然没太看懂这句歌词的含义,但是我觉得说的挺贴切的。

    我们都知道,爱是建立在喜欢的基础上的,当有人跟你告白时,即便你不喜欢对方,但不能否认的是,大部分人内心都是高兴的。

    这种高兴一半来于虚荣,一半来于自恋。

    当青年听到reet跟他表白的时候,那只高高扬起准备扇下去的巴掌,也硬生生地在半空中转了个弯。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reet说,“但是这个想法只截止到上个星期前。”

    说完,他便抱住青年,“我也不知道我看上你什么,但是奇怪的是,我每天都在想你。不是无止境的想,是那种断断续续的想。吃个饭会想起你,打个电话会想起你,看个电视屏幕里的画面也变成了你,甚是是上个厕所,我都能想起你……”

    “我觉得我有病。”reet看着青年的眼睛,缓缓说道:“而这个病——只有看到你才会好。”

    我很少看到reet认真的模样,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和廖沐秋差不多的状态,属于逗逼类型,只不过比廖沐秋稍微理智了那么一点点,但仍然是和廖沐秋一样是一个吊丝。

    当然了,我也是。

    虽然我觉得reet说的很深情,甚至可以称得上肉麻,但不能否认的是,青年被他打动了。

    这个说法,可以从reet抱住他他却没有推开reet看出。

    再之后,reet还抱着青年说了很多很多,但是我没有继续偷听,因为我离开了。

    我的潜意识告诉我,他们需要单独的空间。

    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我前两年谈的最后一场恋爱。

    19、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女方是一位温良贤惠的姑娘,家庭条件优越,自己旗下有一家不大不小的资产经营公司,是一个内柔外刚的女强人——至少婚姻介绍所上是这么说的。

    相亲是被我妈逼的,第一次会面地点选在一家环境看起来有点高档,点起来也有点高档的咖啡厅。她穿了一袭茶色风衣,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

    “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见面的第一句话,也是她的开场白。有点强势,但我喜欢这种直接。

    正如她所说,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当我发现时,是在我们相恋后的第三个月,她没跟我相处前,在某次娱乐宴会上,染上了毒瘾。

    她对毒品的控制力越来越弱,公司也只剩下一个空壳,资金早已不知所踪。甚至好几次,她蜷在我床上当着我的面吸毒,尽管那时候的她神智并不清醒。

    “你不能告诉我的父母。”

    她靠着墙角,蓬头垢面,我都快记不清初见她时素净的面孔。只那嘴角的微笑,还是一如既往的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