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眼里有点点泪花闪动,他闭闭眼,把汹涌的心绪往下压了又压:“无妨,好在我终于还是找到你了,太久了,真的,过去太久了。”

    他拍拍衣下摆,走到太阳下,又原地蹦了两下,深吸一口气。

    “久到我都快忘了这人间的太阳,是什么滋味了。”

    罗子君盯着他的背影,只觉得自己的心思也随着这阳光里的尘埃,在飘扬,落地。说不上这会儿是觉得奇妙还是震惊,又或者,是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宝贝儿,我和你说个故事吧。”

    嘟嘟大大方方过来挽他的手,罗子君这会儿心里噼噼啪啪全方位塌陷了,就也不避讳,大大方方让他挽着往前走,莫名享受得很。

    “故事的主人是个叫庄百部的傻——”

    “不许骂人。”

    “嗷。”小孩吐吐舌头:“傻,傻,傻大个。唉,你这个人几百年前其实无趣的很,成天只知与偃甲为伴,有时候闷得就像根木头,规矩还特别多,就像刚才。”

    罗子君心一塞,不知作何表情。

    闷葫芦说我闷,找谁说理去。

    画风一转,小孩忽然想到什么:“不过有一点他比你好,比你下手干脆。”

    他摸到罗老师的腰上,狠狠捏了一把:“白瞎了这公狗腰。”

    第45章 骑马倚斜桥

    听说更新今天没有提示,大家能看见吗?

    我从小无父无母,三岁时候被遗弃在河边的一个破木桶里,哭了几天几夜,后来命大,自己爬出来了。被好心人今天投喂一口饭明天给一件破衣裳,磕磕绊绊的居然也长大了。

    五岁那年,我遇到师傅,被他捡回去收养,从此之后,就一直就在书院里跟着干干杂事。

    八岁那年,庄府的人来书院,说是要替他们家小少爷挑陪读,要聪明机灵的,长相讨喜的。

    别看我现在这样,小时候就是个闷葫芦,灰头土脸也不爱说话,见人就躲。

    我记得那天,对,也是这样一个冬天。

    大伙儿都被师傅叫到学堂里,一溜排开被人按着脸挑。我偷偷跑到后厨躲起来,因为没吃早饭,还顺手拿了两馍馍,藏在灶台后面,怕被人发现,又特意往脸上抹了很多灰,弄乱了头发。

    结果那天,有个男孩不知道为什么,穿着锦衣玉缎突然也跑来后厨,大概是被我吓到了,抓着这么长一把剑指着我鼻子,我当时吓得直接“噗通”就跪下了,真的,嘴合不拢腿也合不拢,没咽下的馍馍扑簌簌滚了一地。

    这个少年郎长得特别好看,是我这辈子见过的人里,最好看的。大概就是少年眉目展,意气初华成,满身的尊贵却没有半分看不起人的傲气。

    他问我是谁,我很不服气,心说这是我家,你一个不速之客反倒问我是谁。

    我就反问他,一边问,嘴里的馍馍还噗噗噗往他脸上喷。

    没想到这少年突然就笑了,笑得直不起腰让我觉得很恼火。

    所以我踢了他一脚,当然没用全力,他把我拦腰一抱,裹到怀里,然后我才发现自己和他的身高差有这么多,当时要仰着脖子看他,听他笑意盈盈地告诉我说,我叫庄百部,你叫什么。

    他这么问我名字,我才惊觉自己是没有大名的,因为我师父姓姜,我又在同辈里排行老六,别人只管我叫姜六六。

    大名什么的,从来没有。

    我说我叫姜六六,他又笑,笑得我满腔怒火又嗖嗖往上窜。我往他虎口上一嘴下去,狠狠咬着不放开,直到舌尖上都觉得有股血腥味儿了,他都没松口。

    他问我,你为什么不去前院儿。

    我说,大府里规矩多,我才不要去当什么劳什子陪读,我就想一辈子陪在师傅身边就满足了。

    他深深看着我问,六六,你来,我们做朋友好不好?

    我那天大概是太饿了,头晕眼花,脑子也不好,仰着脖子看他的时候啊,就觉得这个人像浑身都在发光。

    被他哄着心里一软,稀里糊涂什么都答应了。

    所以八岁那年,我就作为庄百部,也就是你的陪读,被带进府里。

    后来你说那天见到我的时候,觉得我睫毛像春天河边上飘扬的柳絮,满脸就算盖满灰土,也像是画里走出来的天仙儿。

    那你说对了,我也觉得我挺好看的。我师父师兄们也这么说。

    我原以为自个儿进府,是真的老老实实要当陪读的。

    进了以后才知道,你打小身上有个诅咒,算命的都说你活不过二十五岁,所以家里给你买的这个我,既是陪读,也是药人。

    药人你懂吧,就是用来试药的。为了破解你的命格,庄府每年费尽心机四处搜罗各种偏方药引,熬出来以后先让我试,没问题,再给你服下。

    也不知道是我命大,还是这药原本也是没什么用,总之磕磕绊绊的,三五年我也没喝出什么大问题,直到有一次无意中,被你听见两小丫鬟对话,当时,你那个气得,直接把炼药的丹药砸得稀烂,一副发狂的样子,眼里都能崩出血来,把人小姑娘吓得直哭。

    我说你别生气啊,这是我心甘情愿的,今儿就算他们不去搜罗那些药方子,我也会想法子让你长命百岁的。

    但你居然很严肃地拒绝我了,你还一本正经地说,六六你应该有自己的人生。

    你不知道啊,我能天天见着你有多高兴。你肯定也不记得自己曾经在大街上遇到过一个3岁的小孩,还分了他半个热乎乎的包子,带肉馅儿的。这个小孩费尽心机混进私塾打杂,又费尽心机制造偶遇,终于被选进庄府。

    这个小孩,现在终于可以陪着他日思夜想的人了,怎么能不以命相许。

    你这人真的很有趣,某些时候古板得要命,说到做到。第二天就请来教书先生给我上课。

    但我不爱听别人上课,他们说的那些我都知道,而且太闷了,听得我天天犯困。你实在没办法,最后只能自己教我。你教我就不一样了啊,那我就什么都不会了,还学得慢,就要你手把手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