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进展?”施道谙心中大喜,自己这个傻师弟终于「开窍」了。他这个做师兄的当真是为了师弟的终身大事操碎了心啊。

    以前在意大利的时候,那些古董商的女儿、浪漫的文艺少女,甚至还有大使的女儿,或多或少都对江来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好感。

    只是结果都不尽人意。

    好吧,那简直是一场场灾难。最后还是施道谙出面,花式赔礼道歉帮忙收尾。不然江来怕是都没办法活着离开佛罗伦萨。

    后来施道谙心想,江来是不是不喜欢这些金发碧眼的外国姑娘?以他的风格审美,可能更喜欢中国姑娘?

    为江来找一个中国媳妇,这也是施道谙此番回来致力于要完成的事情之一。

    倘若江来当真喜欢上了林家的那位小公主,他想方设法也要帮他把人给追到手的。小师弟喜欢上一个人不容易,喜欢上一个女人更不容易。

    “童子戏水瓶修好了,我的工作任务完成了。”江来回答说道。落子如风,却杀气纵横。

    “童子戏水瓶修好了?工作完成了?”施道谙愣了愣,手里的棋子都不知道要怎么落下去了,说道:“我说的不是这方面的进展……”

    “那你说的是哪方面的进展?”

    “我说的是感情方面的进展。感情,你懂不懂?”施道谙差点儿就要暴跳如雷了。谁问你的工作进度了?你去尚美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够把童子戏水瓶修好……别人不知道你的技艺,我难道还能不知道吗?别人不知道你练习的有多么辛苦,我难道还不知道吗?

    江来摇了摇头,说道:“我在她的办公室里面没有找到她们的走私资料,所以……没办法把她送到局子里去。”

    “我说的不是恨,是爱……爱情的爱。来,你跟我读一遍。a……i……爱?”

    江来落子之后看了施道谙一眼,说道:“我不好意思说。”

    “……”

    江来想了想,看着施道谙说道:“这个字是不能轻易说出口的。只有真正遇到你喜欢的那个人,就会自然而然的说出来……你太刻意了。这样显得对这个字很不尊重,对这段感情也很不尊重。”

    “你饿不饿?”施道谙问道。

    “不是刚刚才吃完早饭吗?这局棋还没下完呢。”江来一脸疑惑的看着施道谙。

    “不想下了。被你气糊涂了,下也是输。”

    “我让你三个子。”

    “不需要。”

    “四个。”

    “不需要。”

    “那我这局让你赢?”

    “成交。”

    第四十三章、大国重器!

    施道谙还是被江来给挽留下来了。

    每当江来修复成功一件大件古董,或者施道谙自己做成一笔生意,兄弟俩人都会休息一天庆祝一下。庆祝的方式千奇百怪、下一局棋、看一场展,一次旅行、或者兄弟俩人一起动手做一顿好吃的中餐……

    江来觉得施道谙很荒谬,自己对林家人只有恶意,哪里可能会有什么好感?

    更让他觉得难以接受的是,他竟然对自己提起「爱」这个字眼。

    什么是爱情呢?是母亲为了支持父亲的修复工作,放弃碧海优渥的生活而陪伴丈夫一起去了敦煌,住窑洞、吹冽风、吃沙子比米粒还多的稀饭,水果和零食是奢侈品,吃顿肉一家人都高兴的跟过年一样,这是爱情。是父亲与母亲一生相守,生死与共,在母亲生病的那几年日夜陪伴,不眠不休,不让母亲吃一口冷饭,不让母亲身体起一个疮疖,当母亲去世之后,父亲也随之抑郁而终。这也是爱情。

    现在的人,怎么动不动就轻易说爱呢?

    “你的意思是说,南宋童子戏水瓶修复完毕,你的工作也就大功告成,以后俩人再无瓜葛?”施道谙一边琢磨着如何落子,一边出声询问。

    他的棋艺不如江来,心绪也不如江来平静。每次先手时落子布局让人惊艳,中段开始急躁出错,最后被江来摧枯拉朽般横扫结局。

    “当然不是。”江来出声说道。

    “哦,你还留有后手?”施道谙笑着问道。

    “是的。”

    “什么暗手?”

    “我的修复技术让他们记忆深刻,自愧不如。如果他们有需要的时候,还会找到我的。”江来出声说道。

    “……”

    “你觉得不够?”

    “远远不够。”

    “那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施道谙想了想,说道:“没有。这次修瓶,你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潜入林初一的办公室拷贝到那些资料,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我以为至少需要几个回合的较量才能够真正的接触到林家的核心人物。当然,这也说明林家对你的出现极其防备,林初一甚至不惜设局「自证清白」。”

    “现在只能等他们再次出错的机会。”江来说道。

    “我们也可以在背后推他们一把。”施道谙嘴角含笑,说道,“就像这次的童子戏水瓶一样。”

    江来轻轻摇头,说道:“我不希望人为的去破坏那些古董文物。要不然的话,就算替我爸报了仇雪了恨,他在九泉之下知道了也不会开心。他的性格,你不是比我更加了解?这件事情不用操之过急,我会找到再次接触他们的办法的。”

    “其实我倒是有一个很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