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向天空,漫天灯火也是浩浩荡荡。

    前排的青州鬼骑眼看着唐军阵势逐渐溃不成军,大楼微微咋舌道:“这东西威力居然这么大……不过,小千那家伙倒真是厉害,风向也能算得准。”

    张明琦点头,心中略略地生出几分佩服。当初在太学堂的时候,他尤其看不起寒门学子中那个碎嘴的胖子,相貌平平,兵法学识相较其他人也并不显得突出,可一路行军,他可借助自然明辨行军方向,通过观测日月星象预报接下来几日的天气,懂得利用地形地势等各种手段藏匿大军行踪,甚至,如今他还能准确测算风向……

    不过他还是有些疑惑道:“将军,既然如此,我们为何不全力冲锋,抢在唐军冲出之前把他们堵截在飞灯范围之内?”

    高长恭眼见项楚带着玄甲重骑冲出了飞灯的区域,微笑着摇头道:“哪有那么简单?你只看到了飞灯连绵不绝,好像足够把唐军烧个外焦里嫩……但实际上,除了最前面一批飞灯里挂着陶瓶,后边的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

    “虚张声势?”张明琦微微一愣,瞪大了眼睛。

    高长恭耸耸肩,解释道:“当年与唐军一战我们险胜,然而两军的实力悬殊依旧明显,那战之后,我们一直在研究对付神武天军和玄甲重骑的方法,这些火雷就是这些年研究出的成果,那陶瓶中装了猛火油混合多种矿物配制而成的东西,一旦爆裂,威力足以穿透铁甲,产生的火焰也难以扑灭。”

    “只是……”他转而遗憾地叹息道:“这样的好东西,非但配制困难,实战效果也有局限,天上掉下的火雷虽多,却至少有三成没能炸开,所以,想靠着这种小聪明打赢神武天军和玄甲重骑,无异于痴人说梦。”

    “那如此大费周折又是为了什么?”张明琦皱眉道:“成千上万的飞灯,光材料都得花不少钱吧……更不要说那些难以炼制的火雷。”

    张明琦经过一番大起大落,早已不再是从前那个富庶张家的大少爷了,那之后的许多个漫漫长夜,当睡在坚硬冰冷的板床上辗转反侧时,他开始反思着自己从前的奢靡和狂妄。

    那时他在画舫花楼随意打赏而出的一块金银,竟能让普通人家用上数年,那些在他眼里只配喂猪的糟糠,却可以成为毁堤淹田的那些灾民唯一活下去的希望。

    张明琦出神之中,一直没有出声的孙青突然冷笑道:“钱算什么?若能用钱买来一场胜仗,哪怕是弹指万金又如何?可若是败了,省下那些银钱难道拿来买纸钱撒给自己么?”

    孙青一向说话带刺,再配上一副冷冰冰的孤傲之气,完全让人生不出半分好感。

    大楼脾气火爆,争辩道:“弹指万金买一场胜仗?照你这个挥霍法,钱全拿来打仗了,老百姓可怎么过活?”

    “前线失利,土地让别国侵占了去,百姓们照样没有活路,到时我们这些人也只能是荆吴的罪人。”

    高长恭叹了一声,道:“你们不必为了这种事情争论,神武天军乃是天下第一重甲步兵,又以项楚为将,我们能把他们逼到这一步已是废了大力气了……正面交锋,青州鬼骑很难讨到便宜,想要取胜,自然得用些偏门法子。至于花销,那是宫里那病秧子的事儿,我呢,只负责尽量把你们都完好无损地带回去,快过年了……能平安回家吃上一顿热饭,足矣。”

    本来高长恭最后一句话是能勾起一些人的思乡之情,可听清了他前面半句话的人心中都不禁泛起一丝苦笑。

    大将军还真敢说啊,居然敢当众称呼诸葛丞相为“病秧子”……这要是传到小国主耳中,管他皇亲国戚、世家大员,必定得治他一个大不敬之罪。不过,高长恭应该是个例外。

    自古将相不合是常事,偏生在荆吴朝堂,将相二人关系亲密犹如一体,加之高长恭和诸葛宛陵双双已过而立之年,却都未婚配,这倒真是怪不得周围人会想入非非了。

    高长恭感受到身旁几人目光变换,却无从获知他们心中所想,只能疑惑地皱了皱眉,朝向张明琦的方向,问道:“怎么了,还没想明白呢?”

    张明琦有些诧异高长恭会这般关注他,但他很快调整了心神,若有所思道:“青州鬼骑皆是轻骑,锋锐不足,而神武天军擅守,如果真的让他们结阵御敌,再辅以玄甲重骑正面突击,我们恐怕难以取胜。大将军让赵谦放出飞灯,让火雷在他们中间先炸上一番,如此一来,他们自然不敢继续在原地结阵。”

    高长恭点了点头,欣慰地看着张明琦,道:“有些长进了,看来戍边的这些日子没白费。”

    张明琦心中一阵高兴,可对上高长恭颇为欣赏的目光时,莫名又有了几分惶恐,顿时低下头小声道:“谢……谢大将军夸奖。”

    高长恭知道张明琦心里始终有一道坎无法跨越,只能无奈地笑笑,但他倒也不觉心急,年轻人嘛,来日方长,总不至于跟他们这些老人一样爱钻牛角尖。

    可转而他又自嘲地暗骂了自己一句,心想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这么老气横秋的了?要知道,他今年不到四十,再按照他雄厚的气血修为,此后活到一百五十岁也属正常。

    他回头看了看那些略显稚嫩的脸庞,还是免不了惆怅起来。

    曾经的那些年少,那些美好,他是真的回不去了。

    第五百二十六章 阵前

    当年,他策马周游天下,轻狂不羁,身上无国无家,无事一身轻,有的只是吹过耳畔的清风和一壶腰间的酒囊。

    东至墨家国都稷城,西至幽冥之地,向北跨越长城踏足极北冰原,向南到过穹隆之海看尽潮起潮落。他的一双眼览遍天下风光,更是在塞外降服了一匹火龙马作为自己的坐骑……

    而他也是在那里,遇见了那位女扮男装的姑娘。

    那时候荆吴没有建立,他尚且不是拥兵数十万的荆吴大将军,木兰也远不如当今名声显赫,只是在他的眼里,从始至终她不过是个倔强的、不肯服输的姑娘罢了。

    她甚至厌弃过自己的女儿身。

    长城本就是虎狼之地,在那里生活了千年的百姓们,男孩子自十二岁就入了军籍,一个成年男子,若是身上没两道伤疤,出门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长城守备军的一员,更别想自己能进木氏家族的嫡系部队了。

    军和民早已融为一体,人与兽也不再有多少差别,都不过是挣扎在那座城墙两端,拼尽性命厮杀的一份子。

    木兰生长在木氏家族,注定了她不可能像个温婉的江南女子那样,坐在高高的亭台楼阁里穿针引线,读书知礼,待到出嫁之后再换一个楼阁,相夫教子,举案齐眉……

    她并非出生于精致的楼阁中,长城城头那些冰冷的砖石曾陪伴她度过了蹒跚学步的婴孩时光,儿时唯一的游戏场所是父亲最常去的演武场,同龄男孩子入军的那一年,她也得到了一份礼物,不过,不是什么玉如意或者好看的珠钗首饰,却是一柄她根本连握都握不住的可怕战刀。

    将士们雄浑的战歌和边塞萧瑟的胡琴一次又一次地与鲜血和厮杀交融,洗亮了她那双天生锐气的眼睛,终于有一天她举起了那柄战刀,而虎口的老茧也深深地、沉重地,仿佛嵌进了她的心底。

    她站在水边饮马,一身朴素的男儿装束,脸上带着风沙吹出来的几分沧桑。

    他停下了赤红如火的高头大马,隔着一片牧马的湖泊,朗声喊道:“姑娘,问个路。”

    随后,他冲她露出了一个慵懒的笑容。

    “大将军,大将军……”

    身旁的呼唤惊醒了出神的高长恭,他微微侧过头去,有些意外自己怎么在这种时候回想起过去的事情,只能无奈地叹息了一声,低低地呢喃着:“傻姑娘,冷冰冰的,连封信都没有,难不成真打算当一辈子男人婆不嫁人了?也不想想清楚,这世上除了我,谁还敢娶你啊……”

    “大将军?”

    高长恭抬起头,无奈的表情仍挂在脸上,一边用手掏了掏耳朵,道:“喊什么喊,我又不是没长眼睛,唐军的动向我看到了。”

    说到这里,他望向前方,露出有些玩味地笑容:“到底是项楚,看样子他是预料到我不会让他好好呆在原地,索性蛮横地先一步闯出来,虽说带点误打误撞的意思,可其中胆魄,倒无愧于霸王这个称号。”

    铁蹄隆隆地踩过枯黄的野草,一万铁甲骑兵身上的盔甲反射着阳光,四周激荡的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变了方向,迎面而来的风沙像是刀子般刺在荆吴军的脸上。

    两个本就互相仇视的国家,终于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再度碰撞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