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辞去了公司职位,一心留在家里照顾孩子。”

    王元更惊讶:“没想到短短几个月,居然发生了这么多的事。”他沉默片刻,说:“不过我能理解,说实话,若非有这几个月的调整,恐怕我根本无心做事。”

    青禾道:“窑业公司不仅是他的心血,也是玉芝姐的心血,她若泉下有知,恐怕也不会赞同杜仲远撒手不管。王元,我想你劝劝他,只要他愿意回来,总经理的位置还是他的。”

    王元点头:“我会劝他,可是他要是真的不愿意回来,我也没有办法。”

    王元离开帅府之后,闵子敬来了。

    他犹豫着问:“听说少帅前几日和日军打了一场遭遇战,损伤惨重。”

    青禾端着茶盏的手很稳,点头道:“死了不少人。”

    闵子敬低下头,十指交叉,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青禾淡淡道:“你想问侯骁是否平安,直接问就是,何必吞吞吐吐。”

    “我没有吞吞吐吐,”闵子敬反驳道:“我只是……”

    青禾直截了当道:“你放心,他没事。他是张铮的保镖,他若出了事我一定会知道。”

    闵子敬沉默许久,忽然道:“我觉得,你和从前不一样了。”

    青禾像是没有听见这句话。

    战争对人力、物力的损耗之巨,常人无法想象。

    青禾从前未曾想过,也不敢想,但如今身处漩涡最中心,看着东三省十几年来的积蓄如闸口倾泻而下的洪水般流失,他只觉心惊肉跳。

    他曾在心中起誓,所有为东北、为张氏战死的军人,家人将得到很好的照顾,他们的英魂将获得安息;而所有正在浴血奋战的军人,不会吃不饱饭穿不暖衣领不到饷。

    然而现实以狰狞姿态告诉他,想要做到这些,谈何容易?

    资源是有限的,而东北有五十万大军,有无数个战场。

    他只能更拼命的赚钱。

    奉天是张氏的老巢,张义山在此经营几十年,根深蒂固,城中百姓尚且不怕,除男丁少了许多外一切照旧,然而四面八方涌来的百姓让奉天城拥挤不堪。

    每天,远处都有轰隆炮声响起。

    百姓们从四散奔逃到习以为常,只用了很短一段时间。

    二爷从一开始就没怕过。

    他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怕过什么。

    倒是他那个傻儿子,走之前一脸快哭出来的表情,他不过是轻轻呵斥一句男儿有泪不轻弹,傻儿子就一把保住他真的嗷嗷大哭。

    “爹我走了你怎么办啊!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二爷打断他:“你自个儿不想上战场别拿我做筏子。”

    傻儿子松开他,红着眼睛抽鼻子:“我不怕,爹,我不怕打仗。我怕我回不来,我回不来你往后咋办?你不会挣钱,花的又多,没有我,你老了咋办。”

    二爷沉默了好大一会儿,他在把怒火往肚子里咽,半晌终于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话:“怕就活着回来!”

    他承认,他有一点儿感动,不过也只是一点儿。

    要是把一个傻小子的话当真,他就不是他了。何况,这个傻小子是他从乞丐堆里扒拉出来的,感激他报答他天经地义。

    二爷心安理得地想,全然不记得自己只是往这个傻小子头上砸了几块碎银,扔了一句看你可怜我收你当儿子,此后十来年都是傻儿子照顾他。

    对二爷来说,这个傻小子是生活中的一个小调剂,毕竟他谋生的法子和旁人不一样,很容易招来杀身之祸,压力太大。要是没有一个单纯到傻乎乎的人在旁边尽心竭力地伺候他,生活未免太乏味。

    当然,这点二爷很不愿意承认。

    他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风流人物,捧过不少戏子,也是相公堂子的常客,后来年纪大了,又入了不该入的行当,肉体上的欲望少了,逗傻小子的心思却多了起来。

    他最后一回去相公馆,包了馆子里六个最出挑的小相公疯玩了整整一夜,当作对年轻时光的告别。

    之所以告别,是因为傻小子看见了他脖子上旁人挠出来的一道伤口。

    二爷本想逗逗他,那时候傻小子也十一二了,开荤尚且早了点,不过知道知道这回事不算早。

    可对上那双惨兮兮傻乎乎的黑眼睛,他满腔荤话居然说不出口。

    二爷气急败坏。

    ……然后便和自己的过去告了别。

    二爷在炕上翻了个身,把一条腿抬了起来。

    嗯,还是很好看的。

    二爷满意的想。

    他的腿又直又长,不过于丰满也不至于干枯的像是干柴,而且还很白——二爷皱起眉毛,不过有点儿苍白。

    借着窗外的光,他仔仔细细分辨着——和当年是没法比了。

    哎。

    他叹了口气。

    不知道这个岁数再出去玩儿,还玩不玩儿的动。

    二爷赤身裸体躺在炕上——如今都入了夏,可他懒得搬,只要不烧,炕和床差别也不大——伸手捋了一把自己的小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