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存粮很多,所以呢,我就存马料!少存粮食!”

    云琅连连摆手道:“云氏存粮不可能有你长门宫的规模,一来云氏没有那么多的钱,二来,云氏也不敢存这么多的粮食。云氏储存的那点粮食是为了保障云氏族人本身食用,并无粜卖之意。”

    阿娇笑道:“你云氏一家存粮自然无足轻重,可是,所有勋贵人家都学你云氏存粮,长安粮价自然就趁机涨起来了,我把夏粮粜卖三成,全部被你们这些人给收走了,没法子,我就收回来了七十一万担豆子,这笔生意怎么做都是赚的。”

    云琅严肃的摇摇头道:“不妥,我当初给你出这个主意的时候可没希望你把主要目标放在赚钱上,而是为了保证无论何时,长安都有足够的粮食可以让百姓度过危难。”

    阿娇笑道:“豆子是不是粮食?是不是也能填饱肚子?”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东西吃多了涨肚子。”

    “饿不死人就成,再说了,这也是正儿八经的粮食不是?知道不?你们这些地主老财把粮价弄得这么贵,百姓可不傻,把家里的麦子,谷子,糜子全部高价卖给了你们,再从长门宫用豆子,高粱换取陈粮,算起来不比新粮少多少。”

    云琅看着阿娇的眼睛觉得非常的陌生,沉默片刻道:“你打算在我们出粮食的时候也出粮食是不是?”

    阿娇笑道:“没错,决不能让你们这些黑心的财主坑害本宫的良善百姓!”

    “就是说我们的粮食永远都没可能卖高价了是吗?”

    “没错,只要我发现关中粮价变得腾贵,我就立刻低价放出黑豆,你看看没饭吃的百姓会购买我的低价黑豆,还是购买你们的高价粮食!有本事你们把粮食卖的比陈粮还便宜!”

    云琅笑着拱手道:“佩服,佩服,确实会坑不少的财主,不过跟云氏无关,我家多余的粮食从来都是拿来酿酒了。”

    阿娇哈哈大笑道:“别以为你可以钻空子,桑弘羊早就盯死了你云氏,知不知道,自我朝开始盐铁专卖之后,茶酒,也要开始专卖了!”

    第七十三章 漂亮的鼻子

    阿娇透漏给云琅的信息非常的珍贵,于是,云氏就必须在茶酒专卖的法度出台之前,赶紧储存更多的茶,更多的酒。

    消息的不对称性,就是为什么富人想上天堂,要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的原因所在。

    喝酒是大汉人坚持了几千年的爱好,这个爱好还将延续几千年,估计几万年之后酒精带给人的原始快感依旧让人难以忘怀,所以,这是一门长久的生意。

    至于茶,完全是因为云氏的推动。

    当平叟递给云琅一杯添加了无数东西的茶水之后,茶叶这东西很快就因为云琅的改良,变成了勋贵们最喜欢的一种饮料。

    任何东西只要被勋贵们喜欢上了,盛行起来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尤其是皇帝跟阿娇整日里开始喝茶之后,饮用这东西的风潮就像风一样在大汉的国土上漫延开来。

    到如今,虽然还有很多人喜欢在茶水里添加奇奇怪怪的东西,不可否认的是,茶叶已经变成了很多人每日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毕竟,因为人类身体构造的缘故,这东西也有成瘾性!

    大汉国的商品特卖,有着很强的地域特点。

    比如,只要控制了关中以及蜀中,关东,中原的几座大城市,茶酒专卖的政策就等于得到了实施。

    至于荒野野人们随便酿酒,制茶那是不受限制的,也没有法子限制,刘彻的国策直到今日,也最多能下达到县这一级,至于乡下,还有很多人认为统治自己的皇帝依旧是始皇帝。

    平叟在接到云琅要求他弄更多的茶叶回来,并且要求他把茶叶在产地轻轻地蒸一下,然后压成茶饼,或者茶砖再运来长安,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消息是云音带来的,因此,当平叟见到卓姬的时候,就发现云音正腻在母亲的怀里讨价还价。

    她想去长安,因为霍光被刘据邀请去了长安,据说正在开一个叫做少年大会的会议,她也想去。

    卓姬一面给女儿梳弄着头发一边轻声道:“那是男孩子们闲的没事瞎胡闹呢,你一个闺女家去算怎么回事?”

    “耶耶说,人的心性是在少年时期形成的,刘据这样做好处多多,一来可以壮大自己的力量,二来呢可以提前熟悉很多人的本来面目,是在为他以后执政做准备,毕竟,用生人,不如用熟人。”

    卓姬很快就把两个黑色的竹环裹在闺女黝黑的头发里,编上五彩丝线之后弄了两个环髻,再把几朵细碎的宝石编织的花插在环髻上,搬着闺女的脸蛋左右打量一下满意的道:“这才是我闺女该有的样子,云氏就没有几个人会装扮我闺女!”

    “阿娘,我要去长安!”云音并不在乎装扮,只是一心想去长安。

    卓姬宠溺的在女儿额头点一下道:“那就去。”

    “现在就去!”

    卓姬瞅瞅窗外的天色,觉得只要路上快一些,在日落之前抵达长安还是可行的,就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她可不想惹闺女不高兴,一个月才见闺女一次呢。

    平叟见她们母女似乎要出门,连忙进来禀报道:“大女带来侯爷的话,说朝廷马上就要施行茶酒专卖了,我们家到底要储存多少茶叶,还没一个数呢。”

    卓姬瞅瞅闺女道:“你父亲怎么说?”

    云音笑道:“父亲说,大军到了草原,就离不开这东西,所以,多多益善。”

    卓姬冲着平叟道:“听见了?大老爷都发话了,还问我做什么。”

    平叟拱手道:“既然如此,老奴就要亲自走一遭蜀中。”

    卓姬道:“你回去做什么,天高路远的你年纪也大了,没的折在路上,派年轻人去吧,多少就一点茶叶的事情,没必要看的太重。”

    平叟笑道:“也好,蜀中故人凋零的厉害,回去一次就伤心一次,不回去也好,就让卓福走一遭吧。”

    卓姬自从被云琅从长安拽回来之后,就不大管卓氏的事情了,大部分的事物都交给了平叟。

    很奇怪,人越老,就越发的能干,平叟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看着平叟越是干活就越是变得年轻,卓姬觉得应该让这个老家伙干更多的活。

    人从来不会因为这种程度的工作就会累死,相反,当他觉得自己比年轻时还要能干的时候,第二春就勃发了。

    平叟喜欢看着卓氏的人在他的指使下团团转,喜欢自己的每一句话都有人听,并且被忠实的执行。

    夜深人静的时候,平叟偶尔也会感慨一下,如果这偌大的家业是他平氏的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