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如今的太子太傅,曾经的蔡相门生——便是……曾经千里追杀戚少商的那个人!”

    !!!

    楚留香一惊,下意识的看向顾惜朝,却恰好同顾惜朝看过来的视线对上了。

    顾惜朝偷看被抓,也不怵,隔着大半个大厅向楚留香微微点了点头。

    “他好像很关注你,我自认为易容水平不错,可是他一眼就认出了你。”

    “我这双眼珠子长着,只要不是瞎子,多半都能想到是我。”

    虞泽捧着酒走过来遮挡住了楚留香的视线,然后把酒坛“砰!”的往桌上一放,顿了顿,朝顾惜朝使了个眼色。

    这个小插曲过后,品酒宴很快就结束了。

    密切关注虞泽的楚留香立刻起身去寻,可是只不过被离去的人潮阻了那么一阻。

    再去寻时。

    虞泽早拉着顾惜朝逃也似的跑入了人群中,随着汹涌而出了人流离开了麝月楼。

    此时哪里还有他的身影?

    ……

    深夜,两道青影自上空掠过。

    虞泽怀里抱着那坛酒,几乎是飞一般的回到了之前的小院。

    “就算被楚留香认出来,又能怎样?跑的这么快。”

    顾惜朝有点无奈。

    “不,我就是想离他远点。”

    虞泽闷闷的说道,伸手拍开了酒坛上的封泥。

    顿时,一股桃花香弥漫开来。

    虞泽凑近嗅了嗅,神色凝重起来。

    “这酒没问题。”顾惜朝倒了一杯,品了品。

    “可是没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

    “你可知我之前在麝月楼闻到了什么味道?”

    不待顾惜朝回答,他便接着道:“石灰味,还有极其细微的血腥味。那坛子里装着的——根本不是酒!”

    作者有话要说:贺知章就是那个激动之下叫李白“谪仙人”的男人

    金龟是唐朝官员的配饰,是身份的象征

    然后有一天他看到了李白,想和他喝酒但是没带钱

    于是解下腰间金龟换酒

    成就了一段佳话

    但是在顾惜朝眼里这种行为就是在装b

    毕竟当时贺知章是大唐宰相(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第34章 头颅(倒v)

    人们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 总是会第一时间捕捉到。

    可是吴云既不喜欢鲜血,也不像虞泽那样锤炼过五感。

    他是太子太傅, 虽然受人尊敬, 但是同时也是一个四体不勤的书生。

    当他抱着酒回到家时,已经深夜了, 众人都已睡下。

    唯有一轮明月高悬夜空, 于枝叶掩映间洒下点点银光。

    倒是颇有几分雅趣。

    吴云此时并无睡意, 他洗漱之后披了件外套坐在窗边矮塌上, 窗外便是泠泠月色。

    榻上还放着一个矮几, 上面有一套青瓷酒器。

    那是他最喜欢的一套酒器。

    釉色纯净细腻, 辅有细碎的冰裂纹, 边沿处泛着淡淡的紫。

    三年前吴云花大价钱从别处购得, 至今一次都未用过。

    不过如今美酒美景——

    自然当配美器。

    吴云抚了抚自己精心保养的两撇胡子, 将酒器细细清洗后, 拍开了封泥。

    没有想象中浓烈的酒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