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应明吓了一跳。

    同样的惊吓在艾兰王国打仗时就受过,明军在爱尔兰的攻势一直都非常顺利,只不过在局部也有受窘的时候,比方说进攻都柏林前夕,就出现过骑着怪物上战场的骑士。

    那玩意人马都在沉重铠甲覆盖下,驮着个铁罐头像没驮一样,跑起来速度确实不快,但铠甲覆盖下除了鸟铳也没别的东西能伤的了它,轰隆隆的像头牛一样撞击在步兵阵线就能扯开一道缺口。

    幸亏数量少、跑得慢,除了一次僵持的战斗中被其突击得手,其他时候别管复国军还是北洋骑兵都不愿跟这些玩意硬碰硬。

    除了艾兰王国的本土骑兵,就那种没马镫的骑兵,还非要跟人家对撞,就算能用长矛把人家的马戳死又能怎么样呢?马尸照样还能把你连人带马都压扁。

    短暂的登城,使用望远镜的应明发现围城营地中同样也有那种大马,当即就决定不从北门出城袭击营地了。

    倒不是害怕,主要是亏。

    北洋旗军深受皇帝与陈沐的重视,骑兵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他们同样自视甚高,而作为骑兵的指挥官,应明认为一场战斗中如果一名北洋骑兵不能拼掉对面三名骑士或重骑兵,那这北洋骑兵牺牲的就血亏。

    理性的事实非常残忍,当应明数年之间从一名普通的小骑兵成长为艾兰王国的一卫指挥使,他也渐渐明白战役之中士兵很多时候代表的就是个数字,单就说他统帅的骑兵,最早是五十名北洋骑兵,后来又被上官韩金环从其他百户标下陆续调来五十名。

    如今他标下二百骑兵,最初的老兵只有二十四骑,后来调来的倒是多些,也损失了八骑,其他骑兵则主要来自兄弟部队的长官阵亡后补充整编,还有二十多骑是从艾兰复国军里抽调立功士兵加以训练,同一批在泰隆卫训练的还有部分艾兰骑兵,但可能是言语掌握不好,训练科目学习不到位,很少有能让应明看上眼的骑兵。

    他见惯了同袍阵亡,也在艾兰指挥过几次作战,当大军于都柏林城下深受瘟疫之苦选择撤退时他的部队还被选择为殿后之军,直面敌军追击,军令如山每个人在那种情况下都无从选择,只能退求其次——如果必须要死,死的有价值就比没价值好。

    而普利县这个新的战场,在应明眼中就是一张白纸,能供他随意挥毫。

    这确实就是一张白纸,占领普利城的几个忠显校尉,他们虽然自封军职,但到底还是百姓、商人,在应明看来都太嫩了——他们对军事认识停留在地图涂色的程度,就好像他们把所有兵力屯在普利城里,这座城就真的属于他们了一样。

    “那明明是一个四通八达之处,环河临海,却被自困成是一座死地,你们呆在城里,四面八方的敌军都会赶来支援,大片村子留给敌军去保护、采集、征用,他们用这些粮食屯更多的兵,造更大的攻城军械,等人家准备好了,一举就把你城池攻陷。”

    普利县城隔泰马河的小镇原野中,应明坐在枯倒的树干上,细细地磨着他的解腕尖刀,抬头对王进忠道:“他们屯在城北围城大营的部队有四五千人,人吃马嚼消耗极大必有粮队商队,我们去西边,截住运粮的就地焚毁、运金银的抢了带走、运物资的能带的带能毁的毁,要是遇见他们的援军部队,歼灭的小股部队就靠兵力优势歼灭。”

    “哪怕遇到大股部队,他们也跟不上。”

    王进忠听着应明的训导接连点头,其实这些后来他也想到了,只是想到的时候有点晚,他回应道:“将军说的是,下次我们就知道了,先前以为城外危险,怕遇上敌军打他不过……”

    说着王进忠就笑了起来,现在他们就在城外,敌军都聚集在城北,城南安全得很。

    在他身后的泰马河上,几名北洋骑兵正赶着上百匹卸下马具的蒙古马泅水渡河,他们攥着马鬃伏在马背上就被驮回河对岸,河上行着两艘他们的船,把骑兵与马具兵装统统运过去,应明伸长了胳膊指着他们的背影道:“城外的敌军太多了,得想办法把他们分开。”

    其实这事早就该由城内四个忠显校尉做好,他们有船有水兵,在沿岸做这种事再合适不过,敌军太多就该想办法把他们分开,分开要是还多就再想办法分开,直至自己比他们多许多倍,再进行歼灭作战。

    不过其实就算是应明这几年跟着军队打了不少仗,也还只是在战争中学习战争,毕竟他不像北洋那些将军在讲武堂又有教材又有常胜宿将做教授。

    “只要他们分开,就不敢攻城。”

    “我们尽量往西走,走三四十里或者更远伏击来援敌军,如果运气不好没遇见敌人,就再反过头洗劫周围所有村子与城镇,让敌军无法补给,诱使围城敌军分兵向西,当他们向西分兵,这支留在城内的骑兵就向东袭击,不用怀有恻隐之心。”

    应明说到这抬头看了王进忠一眼,道:“这场仗越早打完,老百姓才能越早过上舒服日子;它拖得越久,地方越乱。”

    这是应明在爱尔兰作战的亲身体会,那边就已经很乱了,由于战争持续时间比想象中要长的多,土匪强盗、地方乱军、瘟疫与饥饿正在蔓延,只有战争平息才能解救这种乱象。

    于百姓而言,天下间最好的事莫过于不打仗,哪怕贫穷都比战争好。

    世上有太多改变命运的方法,投身战争把自己的性命变成一个数字是其中最坏的一种。

    除非足够幸运。

    应明就是幸运儿之一,他说罢起身把磨刀石放回马臀囊,短刀插回后腰,向武弁道:“传令吧,我们启程向西,去拿个好兆头。”

    他不知道其他援军什么时候能赶到普利县,对他而言,他接受的军令就是解普利县之危急,让他用二百骑兵强冲敌军五千大营不切实际,唯一的做法就是分开敌军,让他们疲惫一点,至少他知道那些贵族聚起的军队没有他马多。

    跑得快、个头大、强壮又有什么用?

    我的马多,我就能跑得比你快、比你省时省力,断粮了还能当移动干粮。

    他也想看看,自己究竟能不能算上一个合格的将军。

    第九十九章 活口

    应明离开普利县后的第三日,围城大营的贵族们从西面溃来的乱军军口中得知这支明军骑兵的消息。

    他们遭受了明军的袭击,袭击之所以被称作袭击,往往意味着受袭者在战斗开始前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而征召农夫组成的乌合之众则意味着即使在遭受袭击之后,他们依然什么都不知道。

    “敌人有多少?”

    “他们在哪?”

    “他们有什么样的装备?”

    普利茅斯伯爵的三个问题,逃过来的溃兵一个都答不上来。

    穿着天鹅绒袍子的爵士叉着腰在营帐里兜圈子,看向骑士老爷的目光满是怀疑:“什么都不知道,阁下跑过来做什么?”

    浑身包裹在铁皮里的骑士老爷想了想,道:“我来参加围城。”

    他确实不知道那些敌人是从哪冒出来的,明明驻营时派了两个农夫在周围警戒,可敌人还是呼啸着像一堵墙一样冲了上来,一阵风般地他们来了;一阵风般的他们走了;他还没来得及上马,村子里好不容易才拉出来的农民伯伯就被趟平,就剩下仨把脑袋埋在地下撅着屁股的人还能站起来。

    那些浑身红色的骑兵里还有人拿着小榔头给他脑袋上来了一下,幸好他带着巨大的铁盔,不过这也决定了他除了眼睛那一道小缝外根本看不见什么东西。

    确实挺吓人,那一锤子没啥威力,正当他提起双手斧打算来一场面对面的决战,那些骑着小马儿的骑兵居然掏出了手枪,吓得他赶紧带着刚从妓女肚皮上爬起来的扈从翻身上马,朝东边逃跑。

    一仗下来自个一个敌人都没打死,脑袋被敲了一榔头、身上的铠甲后背抠下来仨打扁了的小铅粒,附庸没了、扈从死了,要不是在路上发现另一支部队被歼灭后留下的遗迹,弄不好骑士老爷就被饿死在路上了。

    事实证明对武装到牙齿的重型骑士而言,饥饿带来的威胁比不愿殊死一战的北洋骑兵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