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自己的心跳声。

    一下,一下,又一下。激动,鲜活,兴奋,有种说不出的酸胀感,咕咚咕咚地响,好像在捶打胸腔中的每一根神经,捶打身体上薄薄的皮囊。

    这之前我从没有体验过这种心跳,可它出现了,我就清楚,它意味着爱情。

    宋蔚然又对了,确实有很大进展。

    我曾经看过一本小说,故事讲述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少年一生的成长与友情故事。

    也或许可以看作是爱情,如果友情与爱情的必要区别标志就是情yu的话。

    在书中,两位少年分别代表理性与逻辑、感性与艺术,他们因极其相似的内核而走近,又因极端相悖的特质而强烈互相吸引。

    起初他们一起长大,后来理性者走上最为正统严谨的道路,艺术者遵循直觉将自己放逐人间。他们分离,之后长达数年的时光从艺术者的角度叙述。

    那小说对我来说并不好读,甚至读得相当难受。可我太想知道主角是否还会重逢,将怎样重逢,所以啃了下去。

    当时读小说的我,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对这个执著不已。毕竟我明明就不是一个对虚构多有兴趣的人,通常也不会对虚构故事发展太在意。

    就那么一回成为例外。

    然后,没错,话题要来到迟雪身上了。

    当迟雪回到我的生活中,我渐渐就明白了,当初那么执著看完那本书,是因为那个故事拽出了我自己。

    在我眼里,迟雪就是那个放逐自己的艺术者。

    在我自己都够不到的内心深处,我太想知道他出走这么多年是怎么过的,是否还会归来,以什么面貌归来。

    那本书的视角就刚刚好,它那么详细地写了出走那个人的种种经历。

    人活世间,所经所历固然五花八门不可复制,可内心崎岖坎坷往往相似,殊途同归。

    因此即便是一个丝毫没有现实相似性的虚构故事,也满足了我对迟雪的揣测,安慰了我深藏心底的关切与担忧。

    现在,此时此刻,我想起迟雪这个人,想起和他的亲密温存,想起他出门前的亲吻,就觉得自己整个人改变了。而且是毫无抗拒的、持续进行的改变。

    我变得对命运和生活充满感激,所有不幸和遗憾都能被原谅,眼前的每一桩烦人琐事都可爱轻松。

    尤其是,一想到下一次相见不远,我就感到心跳骤然加快,血液发烫。

    于是一天剩下的时间,就这么恍恍惚惚地过去。

    不知道算不算是心虚,拖着一直微微发热的头脑,我都有点不好意思见宋蔚然,找到机会就远离她的视线。

    傍晚到来,我主动拿了钥匙去接茉莉,还应小家伙的要求带她去附近游乐场玩了一会儿。回到家时已经过了八点,菜都凉了。

    “一大一小,怎么都那么贪玩?上哪儿玩了?”宋蔚然拿保鲜膜把菜封好,扔进微波炉加热。

    茉莉大声回答:“青青游乐场!”

    那是离幼儿园最近的小型游乐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经典项目都有,是城区孩子的迪斯尼好代餐。

    “怎么上哪儿去了!”宋蔚然听了,猛地回头,先是惊恐地瞪茉莉,然后扭头看向我,表情有些纠结,“忘了跟你说,最近不要带她去学校附近的场所玩。”

    “怎么了?”我心头一沉。

    果然,她露出苦恼和一丝愤怒:“姓许的守着呢,我平时接到人就带回来,不给他一点靠近的机会。那种容易跑丢的地方,还是得防着点。”

    闻言,我了然。

    “以后我会注意的,不会让陌生人靠近茉莉。”

    宋蔚然没再说什么,点点头,但我看她还是很不放心。然而她自己闭口不想说,我也不便过份追问了。

    原本,我想着茉莉本性喜欢热闹和人群,却因为不够安全轻松的幼年和童年,把这部分本性倾向压抑了,打算带她去杀青宴玩玩的。

    如今看宋蔚然的态度,也就作罢。

    第二天是个好天气。家里房间刚收拾好,夜里睡觉我就没有拉窗帘,早晨醒来身上满是阳光。

    手机里有迟雪深夜发来的微信,看来他参加的前辈私宴不轻松,喝得挺惨。

    几条信息中,语音断断续续,伴浴室水声,文字则遍地错别字。

    九点五十,白助理打来电话,说人已经进城,不久后就能来接我。我草草收拾了一番等他来。

    迟雪看起来又花了不小的手笔,白助理是开着一辆我没见过的房车来的,车上足有十几套衣服,造型所需一应俱全。

    这当中,最贵的恐怕是造型师。

    那是个水灵灵的美人儿。男孩子,一双媚眼,声音柔细却娇而不娘,喊起人来有种清亮如水的活泼劲,让人很难不喜欢。

    “我叫京京,和迟雪老师是老朋友了!”说着话,他捋了一下鬓边半长的发丝,直白地打量我,“您和迟老师说的一样。”

    “那是哪样?”

    他嘴角一挑,有些促狭地笑起来:“菩萨样!”

    这个词我知道,最近的网络流行。

    不知道为什么,人们突然喜欢用这个词来形容欲和纯。我认为它作为一种形容,既包含赞美,也包含某种隐晦的挑逗和亵渎。

    京京现在的眼神就是这样。

    他丝毫不遮掩自己对我的欣赏和兴趣,目光上上下下游走了好几圈,尔后咂舌啧叹,接着长叹一息。

    “唉,怎么每一个我看着超喜欢的人,都有主啊?”

    “……抱歉?”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

    京京听了,似乎觉得很有意思,噗嗤一笑。

    笑罢再看过来,眼神中的直白与挑逗就没了。他退远站直再次打量我,神态严肃,目光犀利得像能看穿人的皮骨。

    片刻,他兀自点点头,道:“向老师,你放心吧,我一定让迟老师今晚看到一个他一辈子都见不到的、最惊艳的你。”

    “谢谢。”

    车启程时,剧组群里已经开始活跃了。黎繁作为今晚的统筹,已经到杀青宴的地点。那正是迟雪带给我去吃过的孤绪路最佳餐厅。

    这个地点选择,必然还是迟雪的意见。

    他口上不说,心中对这些能跟着延拍一个月的人都满怀感激,只想办一场自己人的聚会。

    现场已经布置好了,黎繁在群里连发几张照片,让还想去的继续扣1,可加座。大家七嘴八舌附和,人似乎真的渐渐多起来。

    白助理回头对我交待今天的行程,做造型,拍照,主要是角色个人照,也会有少量合照……

    我一边听一边浏览群里的聊天,脑中思绪万千。有一瞬间,我感觉这辈子的好运都在向我涌来。

    一切都太好了,简直有点不真实,如在梦中。

    作者有话说:

    打算下周入个v。一方面希望能借此督促自己勤快多更,另一方面是在佩这么久了还没正v过,总要体验一把~

    第36章 我才应该是他无与伦比的超人

    不久后我就想起京京这个名字了。

    佳佳提过的,当下娱乐圈最贵的造型师之一,当过两任顶流的御用。前任蒋锡辰,现任景辰。

    他这两位老板的经历还颇有些相似,都是唱跳偶像转演员,都很成功。前者这两年已经致力于培养新人,后者致力于霸屏。

    据闻,迟雪和这两位交情匪浅,尤其是是景辰。京京这次来阳城,就是从他手里“借”来的。

    每一行当中出类拔萃的人,身上总有些特别的东西。它们往往表现为天赋和灵气,往往与众不同,独一无二。

    京京的独一无二,从他的准备中就能看出来。

    “你一定会适合的。”他拉开首饰盒,里面琳琅满目全是珍珠饰品,耳钉项链胸针袖扣……一应俱全。

    我意外到有些震撼。

    一方面是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和珍珠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是没见过这么多真正的好珍珠晾在眼前。

    原来好东西真的能被一眼识别,即便我这双肉眼凡胎没有见过太多珠宝,也能分辨出它们成色上佳,应属稀有。

    “听迟老师说你是纯素人入行,身上一样商务都没有,给你配东西还挺伤脑筋。看你照片视频的时候我就想,得给你配漂亮纯粹的。世界上最漂亮最纯粹的东西嘛,这家的珍珠得算一样……我就随口跟迟老师一提,嗐,结果你猜怎么着?”

    电影剧组里浸淫一个月,光听同事聊天就能学到不少“行业知识”了。京京这话放在四月份听,我肯定一头雾水,现在却是一点通。

    娱乐时尚不分家,高奢爸爸从不随便出借东西,我这样的无名素人自然不可能无缘无故得到这一抽屉首饰的使用权,迟雪不是卖了大面子就是破了大费。

    但如果仅仅是他自己的商务,不太可能捞来给我用。何况我明确说过不会真正入行,犯不着卖这么大面子。

    “这一套多少钱?”

    “哎哟!”闻言,京京顿住手里的动作,从镜子里看我,眼神意味深长,“这可不只是钱的问题,一买就买一套,这份心呐……”

    至今为止,我和迟雪的事,除了陈佐达问过,宋蔚然笑过,还没人这么直白地从旁观角度起哄过。

    京京那两道目光,我竟有些扛不住,耳根烫起来。

    那么看了我一会儿,他笑了,一副放过我的样子:“好了,该抓紧时间打扮你了,他会期待的。”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每每回想那天的事情,我的记忆到这里就开始模糊和错乱。

    我隐隐还记得京京有说过,那天打造出来的我是他职业生涯最骄傲的作品前三。只可惜,这份作品最终连一份影像留存都没有。

    而在我的脑海里,对自己那天模样的印象,是全然颓唐慌乱的。

    从黎繁急匆匆跑来打断我的拍摄,话都说不清楚,直拉着我往外跑开始——又或者他根本没有拉着我,是我踉跄狂奔他追赶不及——我就是惊慌失措的。

    回到当时视角,事情大抵是这样。

    宣传拍摄开始之前黎繁接了个电话,挂掉之后神色异常严肃,告诉大家附近有一栋楼着火了,迟导正好路过,不知道为什么下车进了火灾老楼。

    我不确定自己是当时就想起了向廷家那打不着灯的房间,还是事后想到的,但我必然是不需要思考就明白出事的是哪里。

    好在吃饭拍摄的餐厅离孤绪路十六号不远,我没费多少时间就跑到了。

    消防车的鸣笛声几乎与我同时行进,我有可能发生的愚蠢行为被阻拦了。

    于是我在警戒线之外,眼睁睁看着自己成长居住的老楼被烟雾笼罩。

    火光在房子里窜动,形势难辨,火苗燃烧的啪啪声响却仿若近在耳畔。

    先被救出来的是向廷,全须全尾,除开吓得没魂之外好像没什么伤处,见到我就抱着我胳膊嚎啕大哭。

    我原来没发现自己有多紧张,如果真的有上帝视角,那从上帝视角看当时的我,一定会看到一个冷静守望的男人,大概除了对老楼盯得紧点也看不出有什么了。

    我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