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自己找死,怪不得我……”,刘宝同恨恨的咬牙切齿,面目狰狞。他的师父,曾经告诫他,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借助任何外力战胜对手。那只会让他的武功,停滞不前,没有半点好处。所以,他很少使用兵器。可现在,面对李正光的步步紧逼,他已经被逼上了绝路,唯有放手一搏,方有一线生机。
小克和长洲鬼仔john的战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弹指之间,即有可能分出胜负。街头实战的高手,没有那么多花哨的招式,和复杂的攻击套路,比拼的无非就是谁够狠。小克和john,每一刀挥出,都会带出一片血花,两人已经伤痕累累,浑身是血,宛如血人。这是一场意志力的较量,赢得一方,惨不忍睹,输得一方,则只有死。郝瘸子和湾仔之虎陈耀兴,也打出了真火。一个是从小心理变态,红眼即杀人。一个是生性狂妄,立誓报仇。这样两个人遇到一起,可想而知,战局有多惨烈。可这一切,都与乔四无关。他只是默默的站在山头上,冷眼看待这风雪中的刀光剑影。
“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谁人能说清?谁又能分得清,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究竟是梦幻,还是现实。爱与被爱,不过是幼稚的誓言,半梦半醒的痴人梦话,一朝醒来,也就不爱了”。
乔四的双眼,渐渐变得有些模糊,如梦似幻。所有人,化为了虚影,在他眼前不停晃动。风雨经历多了,未必会让人成长,只会让人变得麻木,心如寒冰,再也没有了初时的火热。如果说,当年乔四杀第一个人的时候,还会有些紧张,慌乱,那现在的他,就是不折不扣的屠夫,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绘子手。黑道,也是一种道,只要是道,就有尽头,可乔四看不到未来,他能做的,就是把握现在。他知道,自己不飞到最高,一定会后悔的。所以他要一统黑道,把世间所谓的法律,踩在脚下,狠狠践踏。汹汹战火,在他的眼中不停燃烧。他猛然解开了皮衣的扣子,把皮衣丢向一旁,抽出砍刀,疯狂的冲向了山下。既然这条路看不到尽头,那就让他在黑暗中,等待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吧。
天地,为之变色。惨烈的杀气,让风雪都为之颤抖。浓浓的血腥味,更是让人忍不住想要呕吐。可这是乔四,赖以生存的世界。他的一切,都是在血腥杀戮中得到的。他陶醉的呼吸着空气中的血腥味,一刀捅进了一名马仔的心口,然后呈九十度角,狠狠旋转着刀锋。血液和喷泉一样挥洒,凄厉的惨叫声,让大地都为之惧怕。狰狞的笑容,浮现在他的面颊上,在这一刻,他就是地狱中的修罗。
世间事,没有后悔药可以买。我后悔加入黑道,放屁,错,就别后悔,后悔了,你就再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是对的了。既然已经混了黑道,就别假慈悲。一个又一个的马仔,倒在乔四面前,乔四宛如地狱中的死神,无情的收割着贫贱的生命。发觉老大亲自上阵厮杀,所有乔四旗下的小弟,先是一愣,然后和吃了伟哥一样,红着双眼,嗷嗷怪叫,彻底发狂。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既然老大都亲自上阵了,那自己豁出性命,又能如何。
少年热血,江湖,是年轻人的江湖。事到如今,孙氏四兄弟也呆不住了。恐惧,可以让人变成懦夫,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人若是极度恐惧时间长了,往往会从懦夫,变成勇者,变得不顾一切,犹如疯狗,再也无所畏惧。这个道理,许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明白。农民翻身做主人,只会比地主更加凶残。孙德礼的双眼,渐渐变得有些发红,事到如今,怕有球用,横竖都是个死,拼了。他的呼吸逐渐变得平静,不再恐慌。他冷冷的看向自己的三位亲兄弟,猛然一记耳光,狠狠的甩在老四孙德耻面颊上。
“老四,你他妈的给我振作点,横竖都是个死,像个男人,和乔四拼了……”。孙德礼说完,挺起了腰板,从车后走了出来,弯腰拾起了一把砍刀,大步向乔四走去。将,就是兵的主心骨,看到了大哥的行为,他的三个弟兄,也变得胆气壮了不少,有模有样的,从地上捡起了砍刀,尾随着大哥的身影,向乔四冲了过去。
孙德礼,极其精于算计。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只要杀了乔四,对方阵脚肯定会大乱,到时他们四兄弟就可以趁机逃脱。古人的计谋,一向有其高明之处,准确点来说,孙德礼的策略,也算是正确的。龙无头不行,乔四一死,的确会出现大乱。可理想与现实,总是有那么大的差距。计划,计划,永远只是计划,不是现实。乔四哪里有那么好杀,一个从小没有父亲,穷困潦倒的少年,能靠自己的双手,成为跺一跺脚,市长都要叫爷的巨孽,岂是那么容易对付。狼,永远是狼,即使温顺的羔羊再多,也不会是一头狼的对手。乔四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浸透,宛如厉鬼。他忽然抬头,看向了冲他奔来的孙德礼,杀气四射的恐怖眼神,宛如利箭,刺的孙德礼浑身一个颤抖,为之一愣。这还是人的眼神吗,恐怕即使真正的狼,看到这种眼神,都会退避三尺,惧怕不已。孙德礼握刀的手,在不断发抖,他一个富家大少,平常收拾谁,都是幕后指挥,何曾亲自上过阵,哪里有什么厮杀经验,可他已经没有选择了。
血喷三尺,孙德礼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血液喷出的声音,是那么的动听。原来死,一点都不痛苦,痛苦的是,等待死亡的过程,他解脱了,他不甘的盯着乔四,仰天向后倒去。天色已经发白,点点繁星,化为虚无。天空依然蔚蓝,大地依旧美丽,可他再也看不到了。人呀人,算来算去,算的其实都是自己。或许,来东北,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的钱,已经足够普通人十辈子都花不完了。可时光不能倒流,生命只有一次,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仿佛飞出了体外,飘向了远方,他好累,他想回家了。两行热泪,从孙德礼的眼角慢慢滑落,他安静的缓缓闭上了双眼,离开了尘世。
“哥……”,孙德仪和孙德耻,肝胆欲裂,眼睛红得都要滴出血来。他两狠狠的盯着乔四,牙齿咬得嘎嘣响。老婆如衣服,兄弟似手足。衣服破,尚可补,手足断,岂可续。血债,要用血来偿,既然乔四杀了他两大哥,那即使拼上他两性命,也要为大哥报仇。
雪依旧下,风依旧吹,乔四手握长刀,猖狂的仰天长啸。荧虫之火,岂能与日月相争辉。孙氏四兄弟,不过四头温顺的羔羊,岂是他这头无法无天,凶残至极的恶狼对手。支手遮天,唯我东北乔四爷。
第一百二十三章 横行无忌(5)
空虚、孤独、寂寞,是什么?现代社会,人际交往频繁,女性开放异常,真的还会存在这种现象吗?这个问题有些复杂,不同于失恋,那种刻骨铭心的痛。空虚、孤独、寂寞,像是一把生锈的锯齿刀,慢慢折磨着你的心灵,直到你的神经,破碎不堪,意志消沉,甚至发疯变态。孤独,不代表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爱人。它是一种来源于心灵的感觉,一种无助的感觉,日复一日的机械生活,让人麻木,再也没有了初时的激情,沦为工作的机器。毫无疑问,黄挺利,是孤独的,一个一辈子,直到枪毙,没有照过一张相片,没有几人知道真实姓名,来历的人,怎么会不孤独,怎么可能不孤独?
道不同,不相为谋。黄挺利虽然和乔四、郝瘸子、小克、李正光四人是把兄弟,但黑社会和扒手集团,从本质上来讲,大家都是犯罪,没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完全是两个概念。真正的黑社会,是不屑于做那些小偷小摸勾当的。扒手集团,准确点来说,应该叫做犯罪团伙,更为恰当些。这造成了黄挺利和几个把兄弟之间,不知不觉中,有了一层隔阂,隔了一座大山,只是谁都故意避开这个问题,不去提,不去想,有意的把它忽略掉。兄弟情义,不是说一定要兄弟非常牛,非要和你志同道合,才叫兄弟情义。从古至今,亲兄弟各投其主的例子,多不胜数,太正常了。不过,别人可以瞧不起扒手,黄挺利不能自己瞧不起自己。世间所谓的道理,就是没有道理。殊路同归,黑与白,走到极致,一样都是强者。小土匪,抢商人。大土匪,抢天下。意大利黑手党最猖狂的时候,甚至可以控制国家选举,所以当时,他们就是白的。中国建国以来,谁敢称贼王,谁又有资格一统偷盗界,唯有东北黄瘸子。当然,如果了解中国犯罪史的人,都知道,其实严格来说,黄挺利应该算是山东人。不过,东北好多老百姓,祖籍都是山东,不过由于各种原因,留在东北罢了,没什么好稀奇的。
雪花静静的飘落,如梦似幻。冬天的哈尔滨,美丽异常。许多南方人,体会不到那种美,只知道冷,好冷,因为他们天性中太精于算计,缺少了那份浪漫,纯真,所以感受不到雪的美丽。人,还是简单一点好,算来算去,算的其实都是自己,早晚要还的。淡淡的雾气飘散,黄挺利红着双眼,握紧了手中的长刀,狠狠盯着来势汹汹的猪头细。骄傲的黄挺利,不可一世的黄挺利,一个能让所有扒手高喊,有本事抓了黄瘸子,那他们就招供的盖世贼王。一个能让警方束手无策,名为保护,实为绑架其妻儿,逼他自首的不世枭雄。凄厉的嚎叫,划破天际,黄挺利猛然高声嘶吼,用长刀狰狞的在面庞上,划出了一道血痕,热血一滴滴跌落,他残忍的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猛然快步向前,迎向了猪头细。先声夺人,置之死地而后生,没有必死的勇气,如何能够战胜对手。刺眼的寒光,映亮了白雪,黄挺利凌空跃起,一刀狠狠劈向了猪头细。风吹雪舞,刀光剑影,明明凶残至极的一幕,偏偏却让人有种美丽感觉。暴力,才是男人的象征。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血腥的厮杀,在风雪交加的大地上,不但没有让人感觉到可怕,反而有一种凄美的感觉,但伴随这一凄美的,是那滚烫的热血,和鲜活的生命。
小克和长洲鬼仔john的战斗,已经接近了尾声,街头斗殴高手间的生死之争,往往瞬间就能分出胜负。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烂命一条的亡命徒,才是真正可怕的敌人。一刀在手,天下有我,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就算李小龙,面对如此凶残之徒,一样退避三舍,跑路逃到美国。铁血柔情,男儿可以流血,但决不能流泪。小克的头发,已经被鲜血夹杂着雪水浸透,黏在一起。他的额头上,两道狰狞的刀口,不断融化着飘落的白雪。他的身上,有些惨不忍睹,刀痕遍布,鲜血哗哗直淌。长洲鬼仔john,比他也好不到哪去,打到这份上,两人基本全是靠着一股必胜的意志在支撑。勇者,不是人人都能当的,也不是人人都当不成的。小克和john,未必能算得上是勇者,只是生死之战,输得下场只有一个,就是死,面对死亡,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好死不如赖活着,能开开心心的活下去,谁愿意死呢。
凄厉的惨叫,让人耳膜一阵鼓动。血如泉涌,狰狞的长刀,散发着勾魂夺魄的妖异光芒,狠狠刺进了小克腹部,小克不能相信的睁大了双眼,盯着宛如血人的长洲鬼仔john。出来混,早晚都有这一天。小克曾想到过无数的结局,却没想到自己会死在这必胜的一场火拼当中。他不服气,他不甘心。多少风雨,他都挺过来了。如今,他成为了跺一跺脚,整个哈市都要抖上三抖的太阳岛赌城大哥,要钱有钱,要势有势,拥有当时全中国唯一的别克车队,夸张威风到令人发指。可一旦他死了,再多的钱,又能有什么用?
“你弄疼我了……”,小克白森森的牙齿,在皑皑白雪的辉映下,显得格外恐怖,让人不寒而栗。在这一刻,他就像一头受了伤的孤狼,体内那股野性,彻底的被激发出来。他猛然伸出左手,一把抓住了john握刀的手腕,不但没有把刀向外拔出,反而狠狠的再次往腹部深处捅了进去,直没刀柄。狠人,john见过不少,可对自己都可以这么狠毒的人,他还真没见过几个。长刀无痕,一刀划开了john的喉咙,手腕被握住的john,失去了自由躲闪的全力,仿佛一头任人宰割的羔羊,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他不甘的哽咽着张了张口,张大了双眼,仰天向后倒去。天色已经发白,天空依然美丽,可这一切,他都再也看不到了。堂堂的新义安扛把子,四虎十杰之一,长洲鬼仔john,客死他乡,死不瞑目。
“哈哈哈哈……”,看到对手倒了下去,小克凄厉的大笑不已,宛如厉鬼。强者的人生,不是普通人可以了解的。试过浴血杀敌后,那种兴奋的感觉吗?没有体会过的男人,没有发言的权利。当古罗马战场上,获胜的一方欢呼时,那是发自内心的兴奋,唯我独尊的兴奋。
郝瘸子和湾仔之虎陈耀兴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两个狂妄至极的人,碰撞在一起,难免火药味十足,恨不得把对方生死活剥,挑筋剔骨。两人的长刀,不停地碰撞在一起,火星四溅。不过,郝瘸子的两把刀,毕竟是请高手锻造,坚固锋利异常,不是那种机器压出的铁条能比的。可即使这样,他的刀口上,也照样崩出了几个米粒大的缺口。至于陈耀兴的长刀,早就支离破碎,摇摇欲坠,随时有可能变成两截。
“新义安扛把子很吊吗,今天我就要让你知道,谁才是哈尔滨的主人……”,愤怒的郝瘸子,咆哮的郝瘸子。一个无法无天,一生气手提长刀,狂砍一条街的残废,要用自己的狠毒,告诉香港的黑社会。你们,不过是些井底之蛙,弹丸之地的一群小混混,我们,才是中国真正的地下皇帝。
“砰……”,震耳的碰撞声,让人大脑一片空白。陈耀兴手中的长刀,再也经不起这连番的打击,断为两截。亡命徒之间的战斗,有刀和没刀,那完全是两个概念,失去了长刀的陈耀兴,犹如变成了缺少臂膀的残废,一时处在狂风暴雨的浪尖之上,随时都有可能命丧黄泉。不过,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阎王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郝瘸子刀下,甚少留活口,尤其是当他发狂之时,能给人留下全尸,已经算是奇迹了。他挥舞着手中的双刀,不停狂砍,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力气。一子错,满盘皆输,平衡的战斗,一旦被打破,一方露出败像,那简直就是兵败如山倒。仅仅转瞬之间,陈耀兴就被乱刀砍翻在地。强龙难压地头蛇,这是乔四几兄弟的地盘,任何过江龙,想要到这里发展,就问问他们手中的长刀,答不答应吧。
第一百二十四章 横行无忌(6)
人胖,不代表反应速度,灵活度,一定比别人差。这就像好人的儿子未必会是好人,坏人的儿子也未必是坏人一样,说不准的。惯性思维往往害死人,谁规定胖人身手不可以敏捷,洪金宝年轻时,有几个普通人敢说身手比他好。猪头细胖是不假,可新义安从上到下,除了鬼添手刘宝同,没有几个人敢说单挑能赢他的。新义安四虎十杰,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如果有人能看到猪头细的身手,肯定会大吃一惊。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后天的苦练,完全有可能弥补先天的不足。猪头细从小混迹街头,跟过不少懂点功夫的老江湖,练就了一身杂乱的武功,身手极其可怕,强悍如李正光,也未必敢说能轻松取胜,何况少了半条腿的黄挺利。不过,出来混的,有听说被人砍死的,没听说谁是被吓死的。既然出来混了,就别怕死,怕死就别出来混,老老实实呆在学校念书,找份好工作,结婚生孩子去。黑道,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的。猪头细虽猛,黄挺利也不是吃素的。一夫拼命,万夫莫当。动刀子的战斗,什么都有可能发生,黄挺利的实战经验,极其丰富,他从小混迹街头,是标注的亡命徒,红眼即杀人。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能百分百确定,到底哪一方能获胜。况且,好虎架不住群狼,猪头细现在毕竟属于逃亡的一方,时间一旦拖久了,黄挺利的小弟难免会顺着两人奔跑的痕迹找来,到时,即使猪头细有三头六臂,也难逃乱刀分尸的下场。
天色渐渐发白,大地一片血红,满腔愤怒的孙德仪、孙德耻兄弟两,尚未冲到乔四面前,即被乱刀砍翻在地。开玩笑,乔四亲自上阵了,多少马仔的眼睛都紧盯着他的身影,有意无意的散在他四周,哪会给敌人半点机会。想要杀乔四,谈何容易,勇敢的人多了,没看到谁能伤到乔四半根汗毛。乔四横行东北多久了,干了多少坏事,有多少人恨不得把他生撕活剥,可谁成功了,别说普通人,国家领导在东北,都奈何不了他。那么好杀,早不知被多少人千刀万剐了。
“不要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孙德耻眼见三位兄长,皆命丧黄泉,不但没有怒发冲冠,反而吓得直接跪倒在雪地中,大声求饶。人和人是无法比的,不要怪他贪生怕死,稍微懂点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汉奸自古就比英雄多。面对生死,谁又能真的毫无惧色呢?
“哈哈哈……”,乔四猖狂的大笑不已,说不出的意气风发,在这一刻,他就是王者,他就是上帝,一个站在黑道巅峰,可以随意控制他人生死的二政府。他狰狞的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对着身旁的小弟说道:“把他绑起来,丢进松花江喂鱼……”,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已经杀了三个,那与其假慈悲,不如直接斩尽杀绝得了。成大事者,一定要杀伐果断,拿得起放得下。心慈手软的人,只适合做个平民老百姓,若是想要往上爬,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拳影翻飞,事到如今,乔四旗下第一金牌打手李正光和鬼添手刘宝同的战斗,已经显得毫无意义,不管刘宝同是否能获胜,都不会改变大局。开始即注定了结果,他们没有任何胜算,面对不断围上来虎视眈眈的一群马仔,刘宝同非常有素质的举手投降。游戏,就要有游戏的规则,要注意素质,这不是帮派之间的火拼,他们几人,只是收人钱财,为雇主服务而已,若躺在地上的,不是孙氏几兄弟,而是新义安的大哥向华强,那即使明知必死,他也只能豁出去拼命了。
强者,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打了这么久,李正光难免对刘宝同有些惺惺相惜。放眼哈市,还没哪个黑道中人敢说,单挑能和李正光打成平手的。可别人做不到,刘宝同做到了,这让李正光非常钦佩。他严令底下小弟不准对刘宝同拳脚相加,绑起来好好照看,然后提着砍刀,大步走向了还在垂死挣扎,困兽之斗的陈耀兴。冷汗一滴滴从陈耀兴额头冒出,他狰狞的咬着嘴唇,依然苦苦挣扎。人,谁是傻子?陈耀兴怎么会不知道败局已定,徒增伤亡,毫无意义。可狂傲的本性,不允许他低头投降,加上他想要投降,郝瘸子也要答应才行,发狂的郝瘸子,除了乔四,没有谁能拉的住。
“老二,算了,今天死的人够多了……”,天无绝人之路,正当陈耀兴已经躲无可躲,就要命丧黄泉之时,乔四忽然出现,挥出了手中的砍刀,替他挡下了郝瘸子致命的一击。作为一个大哥,领导,最重要的是把握住大方向,难道一个董事长,不去考虑大局,大方向,整天只会为了些芝麻小事操劳吗?乔四不在乎杀人,孙氏四兄弟,死就死了,无所谓。可新义安的前身,毕竟是中国老牌黑帮,洪门,势力庞大,根深蒂固。不要说香港,即使大陆,都有其暗中的势力。真要仇深似海,乔四绝对占不了多少便宜。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句话的意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若是能杀光,那就不会再相见,自然也不用留一线。若是杀不光,那还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好。愤怒的郝瘸子,眼看对手就要命丧刀下,竟然被乔四救下,顿时气得红着双眼,默不吱声。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乔四,只要有乔四一天,他就永远当不成大哥,只能做老二。不过,他的异心已动,不会让乔四活太久的。
酣畅淋漓的战斗,总算有了圆满的结果,可让乔四大吃一惊的是,老四黄挺利不见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冰天雪地的,一旦受伤,倒在雪里,用不了多久就会流血而亡。他慌乱的让小克留下收拾残局,和郝瘸子、李正光、李正三人,兵分四路,疯狂向黄挺利跑的方向追去。猪头细的恐怖,乔四身有感触,直觉告诉他,黄挺利凶多吉少,猪头细不是好惹的,上次若不是乔四命不该绝,早让猪头细做了。
风吹雪舞,冰冷的寒风,吹不灭乔四那焦急的肝火。兄弟连心,第六感早已证实,确实存在,许多人真的有可能心灵感应,这不是什么稀奇事。乔四知道,黄挺利一定出事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黄挺利难缠,架不住猪头细更凶猛,两人打得是难解难分。猪头细仗着体格壮,力气大,不断抢攻,黄挺利一时处于下风,形势极其不乐观。不过,黄挺利倒也是个狠货,标准的亡命徒,他眼见不妙,忽然近身,不闪不避,想要以命搏命,和猪头细对砍,可猪头细已经稳占上风,再给他一点时间,就能把黄挺利解决掉,哪里会愿意以命搏命。黄挺利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他早算准了猪头细会如此,这是他等待良久的机会,唯一的机会。他的长刀,猛然狠狠掷向了猪头细的面部,掏出匕首,不顾一切的捅向了猪头细。
人吗,谁都不可能没有缺点,同样,再强悍的武功,也不可能找不到破绽,猪头细不是战神。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招式都毫无用处,黄挺利想的虽然巧妙,但猪头细更有办法。他刚闪身后退,迎面看到一把飞来的长刀,顿时有些手忙脚乱。不过真正的杀招,是紧接而来的匕首。致命一击,不顾一切,若是被黄挺利刺中,即使猪头细皮糙肉厚,也难免会失血过多而亡。冷汗一滴滴从猪头细面颊跌落,他猛然蹲下身子,躲过了飞来的长刀,顺势在地上一滚,和个肉球一样滚到了黄挺利脚下,一刀狠狠刺中了黄挺利大腿根。功夫,是没有白学的,猪头细少年时,曾和人学习过一点地躺拳,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
趁他病,要他命,正当猪头细准备痛下狠手之时,乔四一党人的身影,慢慢浮现,震天的枪声,让猪头细有种肝胆欲裂的感觉。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什么也没有保住性命重要,他顾不上黄挺利的死活,撒丫子就跑。不要以为猪头细胆子小,到这关头,为啥不一刀捅死黄挺利,不过只需要一秒钟罢了,事实也确实如此,杀了已经受创的黄挺利,耽搁不了什么时间。可黄挺利一死,那乔四就会和疯狗一样,紧咬着猪头细身影不放,这绝不是猪头细想要看到的。人,活着才有用,死了的人毫无用处。黄挺利死了,那只需要两个小弟,把尸体扛回去就行,若是活着,兄弟连心,乔四一党人,难免会查看黄挺利的伤势,帮他止血,送他去医院。时间,就是保命的本钱,不要小看这一点点的时间,危急关头,一秒钟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猪头细多次遭到暗杀,却依然能健康的活着,决不是靠能打可以解释的,头脑才是关键。世间路,不管走哪条路,能看见阳光的,都是智者。许多人天真的以为,某某人那智商,竟然还能成功,走狗屎运了,这只能说明,此人年轻,浮华,只能看到表面现象。大智若愚,许多人看似蠢,其实大事上,比猴还精。小聪明,是成不了大器的。疯子和天才,其实说白了,没什么区别。
第一百二十五章 唯我独尊(1)
寒冰,冰封不住咆哮的江水。乌云,遮不住那骄阳似火。风吹雪舞,浪花滔滔。乔四有些发白的头发,随风舞动,面色阴冷的站在松花江江边。他的身旁,是头上缠着纱布,凶神恶煞的李正光,和两个体型魁伟,身高足有近一米九的彪形光头大汉。
寒冬腊月的,冷风和刀子一样,让人感觉皮肤快要割开。这种天气,除非是喝多了,或心情郁闷,想要吹冷风清醒一下。不然,没谁会吃饱了撑得,跑江边玩,再浪漫,也要注意身体不是。至于说,乔四为什么来这里,恐怕是个人就能猜出,铁定没啥好事。乔四是谁,哈市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绝对比市长出名。那是中国建国以来,黑道的神话,决不是现在聚集了二三十号人,就感觉了不得,很有势力的小型团伙能比的。乔四既然来到了江边,那铁定就有人要倒霉了。
“操你妈的,让你跟四哥抢生意,不想活了。不知道这个建筑项目是四哥看上的吗,操你妈的,老子干死你……”,李正光骂骂咧咧,把鼻青脸肿的孙德耻,直接从车上拖了出来,和几名马仔,一顿拳打脚踢。自古,有骨气的男人,或许会被称作傻子,但没有骨气的男人,铁定被人瞧不起。孙德耻要是能像他的三个哥哥一样,有点骨气,那乔四说不定还能让手下给点起码的尊重。但孙德耻真的很怕死,他从小锦衣玉食,扯高气昂惯了,要什么有什么,多快活的日子呀。可一旦死了,那就什么都没了,香烟,美酒,美女,什么都没了。
“四哥,四哥,别打了,求求你别打了,我该死,是我错了,饶了我吧……”,孙德耻跪在地上,不停的给乔四磕头,他的名字,实在和性格严重不符,可以说是不知羞耻。不过,相同的事,发生在不同人身上,意义可能有天壤之别。当年韩信能受胯下之辱,忍一时之气方能成大器,孙德耻若真的心存抱负,志比天高,那这种行为,就是另一种解释了。
“妈的,四哥也是你叫的……”,乔四起脚狠狠的把孙德耻踹了出去。他的为人,极度记仇,眦睚必报。从小到大,凡是和他作对的人,就没一个能有好下场。孙氏四兄弟,抢了他的地产项目,那简直就是捅了马蜂窝,不想活了。若乔四这么好欺负,是个人就能蹲在头上拉屎。那东北省长,哈市市长,至于见着一个小老百姓,都要卑躬屈膝,恭恭敬敬的称呼其一声爷吗。真当中国这些官员,是好脾气呢,哪一个眼睛没长头顶上。
“是,是,四爷,四爷,我错了,你饶了我吧……”,孙德耻跪在地上,不断磕头。他的懦弱,只换来乔四猖狂的大笑。其实,杀不杀孙德耻,完全在他一念之间。孙氏家族,根深蒂固,财力庞大,若是能斩尽杀绝,连根拔起,那乔四会毫不犹豫的动手。既然不能,那孙德耻的性命,就显得无关紧要了。
“四哥……”,一旁的李正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但被乔四制止了。黑道人,利益才是一切,乔四已经赢了。地产项目,孙德耻已经签字转让给了他,孙氏四兄弟带来的大笔资金,也被乔四据为己有。得饶人处且饶人,不看僧面看佛面,毕竟孙氏四兄弟还是市长的亲戚,乱战时刀枪无眼,还能有个说词。这会要是把孙德耻宰了,陈尸江底,那可就有点过分了。
“我们走……”,乔四没有犹豫,转头上了他的奔驰560,和李正光一党人扬长而去。临走之时,李正光还不忘又补了孙德耻两脚。寒风中,只剩下跪在地上的孙德耻,血流不止,瑟瑟发抖。
小克和长洲鬼仔john的战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弹指之间,即有可能分出胜负。街头实战的高手,没有那么多花哨的招式,和复杂的攻击套路,比拼的无非就是谁够狠。小克和john,每一刀挥出,都会带出一片血花,两人已经伤痕累累,浑身是血,宛如血人。这是一场意志力的较量,赢得一方,惨不忍睹,输得一方,则只有死。郝瘸子和湾仔之虎陈耀兴,也打出了真火。一个是从小心理变态,红眼即杀人。一个是生性狂妄,立誓报仇。这样两个人遇到一起,可想而知,战局有多惨烈。可这一切,都与乔四无关。他只是默默的站在山头上,冷眼看待这风雪中的刀光剑影。
“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谁人能说清?谁又能分得清,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究竟是梦幻,还是现实。爱与被爱,不过是幼稚的誓言,半梦半醒的痴人梦话,一朝醒来,也就不爱了”。
乔四的双眼,渐渐变得有些模糊,如梦似幻。所有人,化为了虚影,在他眼前不停晃动。风雨经历多了,未必会让人成长,只会让人变得麻木,心如寒冰,再也没有了初时的火热。如果说,当年乔四杀第一个人的时候,还会有些紧张,慌乱,那现在的他,就是不折不扣的屠夫,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绘子手。黑道,也是一种道,只要是道,就有尽头,可乔四看不到未来,他能做的,就是把握现在。他知道,自己不飞到最高,一定会后悔的。所以他要一统黑道,把世间所谓的法律,踩在脚下,狠狠践踏。汹汹战火,在他的眼中不停燃烧。他猛然解开了皮衣的扣子,把皮衣丢向一旁,抽出砍刀,疯狂的冲向了山下。既然这条路看不到尽头,那就让他在黑暗中,等待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吧。
天地,为之变色。惨烈的杀气,让风雪都为之颤抖。浓浓的血腥味,更是让人忍不住想要呕吐。可这是乔四,赖以生存的世界。他的一切,都是在血腥杀戮中得到的。他陶醉的呼吸着空气中的血腥味,一刀捅进了一名马仔的心口,然后呈九十度角,狠狠旋转着刀锋。血液和喷泉一样挥洒,凄厉的惨叫声,让大地都为之惧怕。狰狞的笑容,浮现在他的面颊上,在这一刻,他就是地狱中的修罗。
世间事,没有后悔药可以买。我后悔加入黑道,放屁,错,就别后悔,后悔了,你就再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是对的了。既然已经混了黑道,就别假慈悲。一个又一个的马仔,倒在乔四面前,乔四宛如地狱中的死神,无情的收割着贫贱的生命。发觉老大亲自上阵厮杀,所有乔四旗下的小弟,先是一愣,然后和吃了伟哥一样,红着双眼,嗷嗷怪叫,彻底发狂。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既然老大都亲自上阵了,那自己豁出性命,又能如何。
少年热血,江湖,是年轻人的江湖。事到如今,孙氏四兄弟也呆不住了。恐惧,可以让人变成懦夫,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人若是极度恐惧时间长了,往往会从懦夫,变成勇者,变得不顾一切,犹如疯狗,再也无所畏惧。这个道理,许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明白。农民翻身做主人,只会比地主更加凶残。孙德礼的双眼,渐渐变得有些发红,事到如今,怕有球用,横竖都是个死,拼了。他的呼吸逐渐变得平静,不再恐慌。他冷冷的看向自己的三位亲兄弟,猛然一记耳光,狠狠的甩在老四孙德耻面颊上。
“老四,你他妈的给我振作点,横竖都是个死,像个男人,和乔四拼了……”。孙德礼说完,挺起了腰板,从车后走了出来,弯腰拾起了一把砍刀,大步向乔四走去。将,就是兵的主心骨,看到了大哥的行为,他的三个弟兄,也变得胆气壮了不少,有模有样的,从地上捡起了砍刀,尾随着大哥的身影,向乔四冲了过去。
孙德礼,极其精于算计。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只要杀了乔四,对方阵脚肯定会大乱,到时他们四兄弟就可以趁机逃脱。古人的计谋,一向有其高明之处,准确点来说,孙德礼的策略,也算是正确的。龙无头不行,乔四一死,的确会出现大乱。可理想与现实,总是有那么大的差距。计划,计划,永远只是计划,不是现实。乔四哪里有那么好杀,一个从小没有父亲,穷困潦倒的少年,能靠自己的双手,成为跺一跺脚,市长都要叫爷的巨孽,岂是那么容易对付。狼,永远是狼,即使温顺的羔羊再多,也不会是一头狼的对手。乔四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浸透,宛如厉鬼。他忽然抬头,看向了冲他奔来的孙德礼,杀气四射的恐怖眼神,宛如利箭,刺的孙德礼浑身一个颤抖,为之一愣。这还是人的眼神吗,恐怕即使真正的狼,看到这种眼神,都会退避三尺,惧怕不已。孙德礼握刀的手,在不断发抖,他一个富家大少,平常收拾谁,都是幕后指挥,何曾亲自上过阵,哪里有什么厮杀经验,可他已经没有选择了。
血喷三尺,孙德礼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血液喷出的声音,是那么的动听。原来死,一点都不痛苦,痛苦的是,等待死亡的过程,他解脱了,他不甘的盯着乔四,仰天向后倒去。天色已经发白,点点繁星,化为虚无。天空依然蔚蓝,大地依旧美丽,可他再也看不到了。人呀人,算来算去,算的其实都是自己。或许,来东北,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的钱,已经足够普通人十辈子都花不完了。可时光不能倒流,生命只有一次,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仿佛飞出了体外,飘向了远方,他好累,他想回家了。两行热泪,从孙德礼的眼角慢慢滑落,他安静的缓缓闭上了双眼,离开了尘世。
“哥……”,孙德仪和孙德耻,肝胆欲裂,眼睛红得都要滴出血来。他两狠狠的盯着乔四,牙齿咬得嘎嘣响。老婆如衣服,兄弟似手足。衣服破,尚可补,手足断,岂可续。血债,要用血来偿,既然乔四杀了他两大哥,那即使拼上他两性命,也要为大哥报仇。
雪依旧下,风依旧吹,乔四手握长刀,猖狂的仰天长啸。荧虫之火,岂能与日月相争辉。孙氏四兄弟,不过四头温顺的羔羊,岂是他这头无法无天,凶残至极的恶狼对手。支手遮天,唯我东北乔四爷。
第一百二十三章 横行无忌(5)
空虚、孤独、寂寞,是什么?现代社会,人际交往频繁,女性开放异常,真的还会存在这种现象吗?这个问题有些复杂,不同于失恋,那种刻骨铭心的痛。空虚、孤独、寂寞,像是一把生锈的锯齿刀,慢慢折磨着你的心灵,直到你的神经,破碎不堪,意志消沉,甚至发疯变态。孤独,不代表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爱人。它是一种来源于心灵的感觉,一种无助的感觉,日复一日的机械生活,让人麻木,再也没有了初时的激情,沦为工作的机器。毫无疑问,黄挺利,是孤独的,一个一辈子,直到枪毙,没有照过一张相片,没有几人知道真实姓名,来历的人,怎么会不孤独,怎么可能不孤独?
道不同,不相为谋。黄挺利虽然和乔四、郝瘸子、小克、李正光四人是把兄弟,但黑社会和扒手集团,从本质上来讲,大家都是犯罪,没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完全是两个概念。真正的黑社会,是不屑于做那些小偷小摸勾当的。扒手集团,准确点来说,应该叫做犯罪团伙,更为恰当些。这造成了黄挺利和几个把兄弟之间,不知不觉中,有了一层隔阂,隔了一座大山,只是谁都故意避开这个问题,不去提,不去想,有意的把它忽略掉。兄弟情义,不是说一定要兄弟非常牛,非要和你志同道合,才叫兄弟情义。从古至今,亲兄弟各投其主的例子,多不胜数,太正常了。不过,别人可以瞧不起扒手,黄挺利不能自己瞧不起自己。世间所谓的道理,就是没有道理。殊路同归,黑与白,走到极致,一样都是强者。小土匪,抢商人。大土匪,抢天下。意大利黑手党最猖狂的时候,甚至可以控制国家选举,所以当时,他们就是白的。中国建国以来,谁敢称贼王,谁又有资格一统偷盗界,唯有东北黄瘸子。当然,如果了解中国犯罪史的人,都知道,其实严格来说,黄挺利应该算是山东人。不过,东北好多老百姓,祖籍都是山东,不过由于各种原因,留在东北罢了,没什么好稀奇的。
雪花静静的飘落,如梦似幻。冬天的哈尔滨,美丽异常。许多南方人,体会不到那种美,只知道冷,好冷,因为他们天性中太精于算计,缺少了那份浪漫,纯真,所以感受不到雪的美丽。人,还是简单一点好,算来算去,算的其实都是自己,早晚要还的。淡淡的雾气飘散,黄挺利红着双眼,握紧了手中的长刀,狠狠盯着来势汹汹的猪头细。骄傲的黄挺利,不可一世的黄挺利,一个能让所有扒手高喊,有本事抓了黄瘸子,那他们就招供的盖世贼王。一个能让警方束手无策,名为保护,实为绑架其妻儿,逼他自首的不世枭雄。凄厉的嚎叫,划破天际,黄挺利猛然高声嘶吼,用长刀狰狞的在面庞上,划出了一道血痕,热血一滴滴跌落,他残忍的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猛然快步向前,迎向了猪头细。先声夺人,置之死地而后生,没有必死的勇气,如何能够战胜对手。刺眼的寒光,映亮了白雪,黄挺利凌空跃起,一刀狠狠劈向了猪头细。风吹雪舞,刀光剑影,明明凶残至极的一幕,偏偏却让人有种美丽感觉。暴力,才是男人的象征。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血腥的厮杀,在风雪交加的大地上,不但没有让人感觉到可怕,反而有一种凄美的感觉,但伴随这一凄美的,是那滚烫的热血,和鲜活的生命。
小克和长洲鬼仔john的战斗,已经接近了尾声,街头斗殴高手间的生死之争,往往瞬间就能分出胜负。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烂命一条的亡命徒,才是真正可怕的敌人。一刀在手,天下有我,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就算李小龙,面对如此凶残之徒,一样退避三舍,跑路逃到美国。铁血柔情,男儿可以流血,但决不能流泪。小克的头发,已经被鲜血夹杂着雪水浸透,黏在一起。他的额头上,两道狰狞的刀口,不断融化着飘落的白雪。他的身上,有些惨不忍睹,刀痕遍布,鲜血哗哗直淌。长洲鬼仔john,比他也好不到哪去,打到这份上,两人基本全是靠着一股必胜的意志在支撑。勇者,不是人人都能当的,也不是人人都当不成的。小克和john,未必能算得上是勇者,只是生死之战,输得下场只有一个,就是死,面对死亡,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好死不如赖活着,能开开心心的活下去,谁愿意死呢。
凄厉的惨叫,让人耳膜一阵鼓动。血如泉涌,狰狞的长刀,散发着勾魂夺魄的妖异光芒,狠狠刺进了小克腹部,小克不能相信的睁大了双眼,盯着宛如血人的长洲鬼仔john。出来混,早晚都有这一天。小克曾想到过无数的结局,却没想到自己会死在这必胜的一场火拼当中。他不服气,他不甘心。多少风雨,他都挺过来了。如今,他成为了跺一跺脚,整个哈市都要抖上三抖的太阳岛赌城大哥,要钱有钱,要势有势,拥有当时全中国唯一的别克车队,夸张威风到令人发指。可一旦他死了,再多的钱,又能有什么用?
“你弄疼我了……”,小克白森森的牙齿,在皑皑白雪的辉映下,显得格外恐怖,让人不寒而栗。在这一刻,他就像一头受了伤的孤狼,体内那股野性,彻底的被激发出来。他猛然伸出左手,一把抓住了john握刀的手腕,不但没有把刀向外拔出,反而狠狠的再次往腹部深处捅了进去,直没刀柄。狠人,john见过不少,可对自己都可以这么狠毒的人,他还真没见过几个。长刀无痕,一刀划开了john的喉咙,手腕被握住的john,失去了自由躲闪的全力,仿佛一头任人宰割的羔羊,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他不甘的哽咽着张了张口,张大了双眼,仰天向后倒去。天色已经发白,天空依然美丽,可这一切,他都再也看不到了。堂堂的新义安扛把子,四虎十杰之一,长洲鬼仔john,客死他乡,死不瞑目。
“哈哈哈哈……”,看到对手倒了下去,小克凄厉的大笑不已,宛如厉鬼。强者的人生,不是普通人可以了解的。试过浴血杀敌后,那种兴奋的感觉吗?没有体会过的男人,没有发言的权利。当古罗马战场上,获胜的一方欢呼时,那是发自内心的兴奋,唯我独尊的兴奋。
郝瘸子和湾仔之虎陈耀兴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两个狂妄至极的人,碰撞在一起,难免火药味十足,恨不得把对方生死活剥,挑筋剔骨。两人的长刀,不停地碰撞在一起,火星四溅。不过,郝瘸子的两把刀,毕竟是请高手锻造,坚固锋利异常,不是那种机器压出的铁条能比的。可即使这样,他的刀口上,也照样崩出了几个米粒大的缺口。至于陈耀兴的长刀,早就支离破碎,摇摇欲坠,随时有可能变成两截。
“新义安扛把子很吊吗,今天我就要让你知道,谁才是哈尔滨的主人……”,愤怒的郝瘸子,咆哮的郝瘸子。一个无法无天,一生气手提长刀,狂砍一条街的残废,要用自己的狠毒,告诉香港的黑社会。你们,不过是些井底之蛙,弹丸之地的一群小混混,我们,才是中国真正的地下皇帝。
“砰……”,震耳的碰撞声,让人大脑一片空白。陈耀兴手中的长刀,再也经不起这连番的打击,断为两截。亡命徒之间的战斗,有刀和没刀,那完全是两个概念,失去了长刀的陈耀兴,犹如变成了缺少臂膀的残废,一时处在狂风暴雨的浪尖之上,随时都有可能命丧黄泉。不过,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阎王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郝瘸子刀下,甚少留活口,尤其是当他发狂之时,能给人留下全尸,已经算是奇迹了。他挥舞着手中的双刀,不停狂砍,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力气。一子错,满盘皆输,平衡的战斗,一旦被打破,一方露出败像,那简直就是兵败如山倒。仅仅转瞬之间,陈耀兴就被乱刀砍翻在地。强龙难压地头蛇,这是乔四几兄弟的地盘,任何过江龙,想要到这里发展,就问问他们手中的长刀,答不答应吧。
第一百二十四章 横行无忌(6)
人胖,不代表反应速度,灵活度,一定比别人差。这就像好人的儿子未必会是好人,坏人的儿子也未必是坏人一样,说不准的。惯性思维往往害死人,谁规定胖人身手不可以敏捷,洪金宝年轻时,有几个普通人敢说身手比他好。猪头细胖是不假,可新义安从上到下,除了鬼添手刘宝同,没有几个人敢说单挑能赢他的。新义安四虎十杰,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如果有人能看到猪头细的身手,肯定会大吃一惊。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后天的苦练,完全有可能弥补先天的不足。猪头细从小混迹街头,跟过不少懂点功夫的老江湖,练就了一身杂乱的武功,身手极其可怕,强悍如李正光,也未必敢说能轻松取胜,何况少了半条腿的黄挺利。不过,出来混的,有听说被人砍死的,没听说谁是被吓死的。既然出来混了,就别怕死,怕死就别出来混,老老实实呆在学校念书,找份好工作,结婚生孩子去。黑道,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的。猪头细虽猛,黄挺利也不是吃素的。一夫拼命,万夫莫当。动刀子的战斗,什么都有可能发生,黄挺利的实战经验,极其丰富,他从小混迹街头,是标注的亡命徒,红眼即杀人。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能百分百确定,到底哪一方能获胜。况且,好虎架不住群狼,猪头细现在毕竟属于逃亡的一方,时间一旦拖久了,黄挺利的小弟难免会顺着两人奔跑的痕迹找来,到时,即使猪头细有三头六臂,也难逃乱刀分尸的下场。
天色渐渐发白,大地一片血红,满腔愤怒的孙德仪、孙德耻兄弟两,尚未冲到乔四面前,即被乱刀砍翻在地。开玩笑,乔四亲自上阵了,多少马仔的眼睛都紧盯着他的身影,有意无意的散在他四周,哪会给敌人半点机会。想要杀乔四,谈何容易,勇敢的人多了,没看到谁能伤到乔四半根汗毛。乔四横行东北多久了,干了多少坏事,有多少人恨不得把他生撕活剥,可谁成功了,别说普通人,国家领导在东北,都奈何不了他。那么好杀,早不知被多少人千刀万剐了。
“不要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孙德耻眼见三位兄长,皆命丧黄泉,不但没有怒发冲冠,反而吓得直接跪倒在雪地中,大声求饶。人和人是无法比的,不要怪他贪生怕死,稍微懂点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汉奸自古就比英雄多。面对生死,谁又能真的毫无惧色呢?
“哈哈哈……”,乔四猖狂的大笑不已,说不出的意气风发,在这一刻,他就是王者,他就是上帝,一个站在黑道巅峰,可以随意控制他人生死的二政府。他狰狞的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对着身旁的小弟说道:“把他绑起来,丢进松花江喂鱼……”,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已经杀了三个,那与其假慈悲,不如直接斩尽杀绝得了。成大事者,一定要杀伐果断,拿得起放得下。心慈手软的人,只适合做个平民老百姓,若是想要往上爬,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拳影翻飞,事到如今,乔四旗下第一金牌打手李正光和鬼添手刘宝同的战斗,已经显得毫无意义,不管刘宝同是否能获胜,都不会改变大局。开始即注定了结果,他们没有任何胜算,面对不断围上来虎视眈眈的一群马仔,刘宝同非常有素质的举手投降。游戏,就要有游戏的规则,要注意素质,这不是帮派之间的火拼,他们几人,只是收人钱财,为雇主服务而已,若躺在地上的,不是孙氏几兄弟,而是新义安的大哥向华强,那即使明知必死,他也只能豁出去拼命了。
强者,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打了这么久,李正光难免对刘宝同有些惺惺相惜。放眼哈市,还没哪个黑道中人敢说,单挑能和李正光打成平手的。可别人做不到,刘宝同做到了,这让李正光非常钦佩。他严令底下小弟不准对刘宝同拳脚相加,绑起来好好照看,然后提着砍刀,大步走向了还在垂死挣扎,困兽之斗的陈耀兴。冷汗一滴滴从陈耀兴额头冒出,他狰狞的咬着嘴唇,依然苦苦挣扎。人,谁是傻子?陈耀兴怎么会不知道败局已定,徒增伤亡,毫无意义。可狂傲的本性,不允许他低头投降,加上他想要投降,郝瘸子也要答应才行,发狂的郝瘸子,除了乔四,没有谁能拉的住。
“老二,算了,今天死的人够多了……”,天无绝人之路,正当陈耀兴已经躲无可躲,就要命丧黄泉之时,乔四忽然出现,挥出了手中的砍刀,替他挡下了郝瘸子致命的一击。作为一个大哥,领导,最重要的是把握住大方向,难道一个董事长,不去考虑大局,大方向,整天只会为了些芝麻小事操劳吗?乔四不在乎杀人,孙氏四兄弟,死就死了,无所谓。可新义安的前身,毕竟是中国老牌黑帮,洪门,势力庞大,根深蒂固。不要说香港,即使大陆,都有其暗中的势力。真要仇深似海,乔四绝对占不了多少便宜。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句话的意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若是能杀光,那就不会再相见,自然也不用留一线。若是杀不光,那还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好。愤怒的郝瘸子,眼看对手就要命丧刀下,竟然被乔四救下,顿时气得红着双眼,默不吱声。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乔四,只要有乔四一天,他就永远当不成大哥,只能做老二。不过,他的异心已动,不会让乔四活太久的。
酣畅淋漓的战斗,总算有了圆满的结果,可让乔四大吃一惊的是,老四黄挺利不见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冰天雪地的,一旦受伤,倒在雪里,用不了多久就会流血而亡。他慌乱的让小克留下收拾残局,和郝瘸子、李正光、李正三人,兵分四路,疯狂向黄挺利跑的方向追去。猪头细的恐怖,乔四身有感触,直觉告诉他,黄挺利凶多吉少,猪头细不是好惹的,上次若不是乔四命不该绝,早让猪头细做了。
风吹雪舞,冰冷的寒风,吹不灭乔四那焦急的肝火。兄弟连心,第六感早已证实,确实存在,许多人真的有可能心灵感应,这不是什么稀奇事。乔四知道,黄挺利一定出事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黄挺利难缠,架不住猪头细更凶猛,两人打得是难解难分。猪头细仗着体格壮,力气大,不断抢攻,黄挺利一时处于下风,形势极其不乐观。不过,黄挺利倒也是个狠货,标准的亡命徒,他眼见不妙,忽然近身,不闪不避,想要以命搏命,和猪头细对砍,可猪头细已经稳占上风,再给他一点时间,就能把黄挺利解决掉,哪里会愿意以命搏命。黄挺利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他早算准了猪头细会如此,这是他等待良久的机会,唯一的机会。他的长刀,猛然狠狠掷向了猪头细的面部,掏出匕首,不顾一切的捅向了猪头细。
人吗,谁都不可能没有缺点,同样,再强悍的武功,也不可能找不到破绽,猪头细不是战神。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招式都毫无用处,黄挺利想的虽然巧妙,但猪头细更有办法。他刚闪身后退,迎面看到一把飞来的长刀,顿时有些手忙脚乱。不过真正的杀招,是紧接而来的匕首。致命一击,不顾一切,若是被黄挺利刺中,即使猪头细皮糙肉厚,也难免会失血过多而亡。冷汗一滴滴从猪头细面颊跌落,他猛然蹲下身子,躲过了飞来的长刀,顺势在地上一滚,和个肉球一样滚到了黄挺利脚下,一刀狠狠刺中了黄挺利大腿根。功夫,是没有白学的,猪头细少年时,曾和人学习过一点地躺拳,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
趁他病,要他命,正当猪头细准备痛下狠手之时,乔四一党人的身影,慢慢浮现,震天的枪声,让猪头细有种肝胆欲裂的感觉。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什么也没有保住性命重要,他顾不上黄挺利的死活,撒丫子就跑。不要以为猪头细胆子小,到这关头,为啥不一刀捅死黄挺利,不过只需要一秒钟罢了,事实也确实如此,杀了已经受创的黄挺利,耽搁不了什么时间。可黄挺利一死,那乔四就会和疯狗一样,紧咬着猪头细身影不放,这绝不是猪头细想要看到的。人,活着才有用,死了的人毫无用处。黄挺利死了,那只需要两个小弟,把尸体扛回去就行,若是活着,兄弟连心,乔四一党人,难免会查看黄挺利的伤势,帮他止血,送他去医院。时间,就是保命的本钱,不要小看这一点点的时间,危急关头,一秒钟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猪头细多次遭到暗杀,却依然能健康的活着,决不是靠能打可以解释的,头脑才是关键。世间路,不管走哪条路,能看见阳光的,都是智者。许多人天真的以为,某某人那智商,竟然还能成功,走狗屎运了,这只能说明,此人年轻,浮华,只能看到表面现象。大智若愚,许多人看似蠢,其实大事上,比猴还精。小聪明,是成不了大器的。疯子和天才,其实说白了,没什么区别。
第一百二十五章 唯我独尊(1)
寒冰,冰封不住咆哮的江水。乌云,遮不住那骄阳似火。风吹雪舞,浪花滔滔。乔四有些发白的头发,随风舞动,面色阴冷的站在松花江江边。他的身旁,是头上缠着纱布,凶神恶煞的李正光,和两个体型魁伟,身高足有近一米九的彪形光头大汉。
寒冬腊月的,冷风和刀子一样,让人感觉皮肤快要割开。这种天气,除非是喝多了,或心情郁闷,想要吹冷风清醒一下。不然,没谁会吃饱了撑得,跑江边玩,再浪漫,也要注意身体不是。至于说,乔四为什么来这里,恐怕是个人就能猜出,铁定没啥好事。乔四是谁,哈市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绝对比市长出名。那是中国建国以来,黑道的神话,决不是现在聚集了二三十号人,就感觉了不得,很有势力的小型团伙能比的。乔四既然来到了江边,那铁定就有人要倒霉了。
“操你妈的,让你跟四哥抢生意,不想活了。不知道这个建筑项目是四哥看上的吗,操你妈的,老子干死你……”,李正光骂骂咧咧,把鼻青脸肿的孙德耻,直接从车上拖了出来,和几名马仔,一顿拳打脚踢。自古,有骨气的男人,或许会被称作傻子,但没有骨气的男人,铁定被人瞧不起。孙德耻要是能像他的三个哥哥一样,有点骨气,那乔四说不定还能让手下给点起码的尊重。但孙德耻真的很怕死,他从小锦衣玉食,扯高气昂惯了,要什么有什么,多快活的日子呀。可一旦死了,那就什么都没了,香烟,美酒,美女,什么都没了。
“四哥,四哥,别打了,求求你别打了,我该死,是我错了,饶了我吧……”,孙德耻跪在地上,不停的给乔四磕头,他的名字,实在和性格严重不符,可以说是不知羞耻。不过,相同的事,发生在不同人身上,意义可能有天壤之别。当年韩信能受胯下之辱,忍一时之气方能成大器,孙德耻若真的心存抱负,志比天高,那这种行为,就是另一种解释了。
“妈的,四哥也是你叫的……”,乔四起脚狠狠的把孙德耻踹了出去。他的为人,极度记仇,眦睚必报。从小到大,凡是和他作对的人,就没一个能有好下场。孙氏四兄弟,抢了他的地产项目,那简直就是捅了马蜂窝,不想活了。若乔四这么好欺负,是个人就能蹲在头上拉屎。那东北省长,哈市市长,至于见着一个小老百姓,都要卑躬屈膝,恭恭敬敬的称呼其一声爷吗。真当中国这些官员,是好脾气呢,哪一个眼睛没长头顶上。
“是,是,四爷,四爷,我错了,你饶了我吧……”,孙德耻跪在地上,不断磕头。他的懦弱,只换来乔四猖狂的大笑。其实,杀不杀孙德耻,完全在他一念之间。孙氏家族,根深蒂固,财力庞大,若是能斩尽杀绝,连根拔起,那乔四会毫不犹豫的动手。既然不能,那孙德耻的性命,就显得无关紧要了。
“四哥……”,一旁的李正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但被乔四制止了。黑道人,利益才是一切,乔四已经赢了。地产项目,孙德耻已经签字转让给了他,孙氏四兄弟带来的大笔资金,也被乔四据为己有。得饶人处且饶人,不看僧面看佛面,毕竟孙氏四兄弟还是市长的亲戚,乱战时刀枪无眼,还能有个说词。这会要是把孙德耻宰了,陈尸江底,那可就有点过分了。
“我们走……”,乔四没有犹豫,转头上了他的奔驰560,和李正光一党人扬长而去。临走之时,李正光还不忘又补了孙德耻两脚。寒风中,只剩下跪在地上的孙德耻,血流不止,瑟瑟发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