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切记,日后见到此人,一定要毕恭毕敬,千万不要得罪……”,老瞎子的话,让两名徒弟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中国人对于老师,极其尊重,师傅的话,肯定不会有错。瞎子见两名徒弟已经知晓,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头上的冷汗,他很想说,乔四若不改掉轻狂的毛病,早晚要惹出大祸,不得好死,但他不敢,因为,他摸到了真正的伪龙骨,只有乱世枭雄,和杀人如麻的魔王,才拥有的一种罕见骨质。

    寒风依旧肆虐着大地,乔四的心情却出奇的好。意气风发,少年得志,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人,成功一定要趁早,不然等年纪大了,吃也吃不动,玩也玩不动,有钱也没用了。

    时间,一点点流逝。一天又是一天,眨眼间,你已经无法从镜子当中,认出自己了。乔四的计划,正在一步步向着成功靠近,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收获的季节就要来临,凡是得罪他的人,都别想有好日子过。傍晚,当酒气熏天的市长孙承泽,走进了情妇的家门,拉开电灯时,看到的不是花枝招展的情人,而是乔四。勃然大怒的市长,借着酒劲,立马翻脸,决定不顾一切把乔四绳之于法。但当乔四拿出一堆又一堆的照片时,立马歇菜,酒精化为冷汗冒了出来,不再言语。他知道,自己完了。照片中,有他和情妇做爱的镜头,有他受贿的镜头,有他老婆和小白脸的镜头,还有自己儿子打架,酒后开车撞死人的镜头,以及自己女儿不堪入目的……短短的几分钟,市长孙承泽仿佛老了几十岁,弓着腰肢,耷拉着脑袋,和个斗败的公鸡一样,再也没有了霸道,气势。蜂蜜加大棒,光靠狠,还不够。当乔四把满满一皮箱钱放在市长孙承泽面前时,他已经没有了选择的权利,牢牢的和乔四绑在一起,成为了一条绳上的蚂蚱。不过,乔四做的实在太绝了,淫人妻女者,必不得善终。乔四把事做绝,市长虽然忍气吞声,但不代表心里不记恨。尔虞我诈,暂时的失利,不代表永恒。市长,是不会甘心被人控制的。

    收服了老的,小的也就没什么可怕了。山雨欲来风满楼,孙氏四兄弟的噩梦,即将开始。不过,将军和小兵的区别有千万种,最大的区别就是,小兵不能怕死,要勇敢作战,服从命令。而将军,却必须考虑怎样能让属下,尽量减少伤亡。乔四并不想因为火拼,大伤元气。有句话说的好,能让钱遭罪,别让人遭罪。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在答应了交出一部分好处后,七爷和龙哥,也和墙头草般,立马承诺,不闻不问,不再插手乔四和孙氏四兄弟之间的争斗。黑道中人,没有朋友,只有利益,既然乔四肯拿出钱来,那孙氏四兄弟,也就没有了利用价值。当孙氏四兄弟惊奇的发现,市长总是找各种借口,不肯见他们。身边招收的大批马仔,莫名其妙的不断离开,已经敏锐的感觉到,大事不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孙氏四兄弟,倒也不含糊,立马想要卷铺盖走人,可惜,哈尔滨不是香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第一百一十九章 横行无忌(1)

    墙倒众人推,世上雪中送炭的事不是没有,但更多的却是落井下石。通常,当一位亿万富豪不幸破产,穷困潦倒的时候,绝大部分的普通人,不是同情可怜,而是幸灾乐祸。孙氏四兄弟财大气粗,此次来东北,携带了大量现金和支票,油水那是绝对没说的,放着这么大一块肥肉,没有理由让乔四一个人独吞。众多的地头蛇闻风而动,跃跃欲试,大有想要把孙氏四兄弟瓜分一空的架势。不过,乔四嘴边的肉,哪有那么好抢。钱虽然好,也要有命花,否则,再多的钱也毫无意义。但人吗,都有个侥幸心理,明知道五百万不好中,偏偏乐此不疲,妄想一步登天。既然明的惹不起乔四,那就来暗的吧。四面八方的地头蛇,暗中张大了双眼,紧紧盯着乔四的一举一动,幻想趁乔四不注意时,分上一杯羹,发上一笔横财。

    白雪皑皑,大地一片寂静。夜已深,皎洁的月光,毫不吝啬的挥洒在积雪上,今夜的哈尔滨,显得格外宁静,咆哮的寒风,难得的请假休息,宣布罢工,让人感觉到了一丝温暖。凌晨四点,正是人最为困乏,眼睛睁不开的时候。汽车发动的声音,在漆黑的夜里,格外刺耳,孙氏四兄弟披着黑色的大衣,面色不善,冷冷的从市政府招待所走了出来。大势已去,盲目死磕,那绝非明智之举。楚霸王项羽,或许是英雄,但绝不是一个能成大业的君王。来日方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孙氏四兄弟,毕竟家底丰厚,年纪又轻,有的是大把时间,只要安全离开东北,迟早有一天,他们会卷土重来,把今日所受的耻辱,加倍奉还。

    丧家之犬,没有嚣张的权利。往日有说有笑的孙氏四兄弟,如今面布冰霜,一言不发,连话最多的老四孙德耻,都紧咬双唇,闭上了嘴巴。异常压抑的气氛,有些让人喘不上气来。通常,狂妄的人,自尊心都极强,目中无人,意气用事。孙德耻是不甘心这么灰溜溜逃回香港的,按他的性格,就算要走,也要和乔四决一死战,大打出手一次再走。时代不同了,现代火拼,说白了,不就是拼的钱吗,有钱还怕没有小弟跟,怎么可能。孙家财大气粗,别的没有,就是有钱。人,无法改变自己的出身,但可以改变未来。只要能看的远一点,总会赢的。当所有人都在斤斤计较铁饭碗,固定工作时,那个缺乏商业竞争的年代,别说搞房地产,就算在小巷租个破屋,雇两女工,生产几件破衣服,现在都有可能成为超级亿万富豪。某位小学都没毕业的街头烂人,找不到工作,只能作被人瞧不起的个体户,谁知,时代一发展。摇身一变,给自己生产的服装起了个洋名,美特斯邦威,就变成企业家了。不知当年嘲笑他的那些捧着铁饭碗的人,有何感想。

    刺眼的灯光,让孙氏四兄弟条件反射般的把手伸到了腰间。惊弓之鸟,经不起一点风吹草动。他们错误的以为,乔四的人马来了,顿时有些惊恐。不过,事情远没有想象中的糟糕,不过是严打宵禁,例行封路。虚惊一场的孙氏四兄弟,很快平静了下来,跑路,就要有个跑路的样子,既然要检查,那作为一个守法市民,当然要配合警方工作。这条路封了,那就换条路吧,谁叫他们现在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能不惹事还是不惹事的好。可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今夜的哈尔滨,表面的平静之下,火药味十足。这条路封了,那条路维修,这边有车祸,那边请绕道行驶。反正,孙氏四兄弟不管往哪条路上走,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改道行驶。泥人尚有三分火性,何况四个嚣张狂妄惯了的大少爷。孙氏四兄弟极度气愤,却又无可奈何,谁叫虎落平阳被犬欺呢。四人的一行车辆,浩浩荡荡的左拐右拐,绕来绕去,硬是拐到了当初劫杀乔四的山脚下,这下四人彻底坐不住了,汗毛都炸立起来。事出反常必有因,世间哪会有这么巧合的事,竟然所有路都不通,硬是七拐八拐,拐到这山根底下。劫杀经验丰富的四名新义安扛把子,已经敏锐的拔出了手枪,准备放手一搏。投降,开玩笑,他们都是心狠手辣之辈,深深了解乔四的手段。将心比心,把他们位置和乔四调换一下,一样也不会放过对方,既然落入对方手中,就是个死字,那为什么要投降?

    十多棵腰肢般粗细的大树,横在路中央,挡住了孙氏四兄弟的去路。该来的总要来,孙氏四兄弟知道,乔四来了,逃是逃不掉的,乔四既然做了如此完全的准备,就不怕他们掉头逃跑,这条道,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巨大的探照灯,直冲云霄,漫山遍野,全是手持ak的马仔,嗷嗷怪叫。飞机的轰鸣声,让孙氏四兄弟耳膜一阵鼓裂,瞳孔收缩,什么叫财大气粗?什么叫支手遮天?八十年代,直升飞机都配备了,所有在暗中紧盯的双眼,无不下意识的缩了缩脑袋,乔四的势力,果然不是他们这些小虾米能对抗的。一战立威,乔四就是要让所有人见识一下,黑道大哥的风采。

    人吗,拼的就是个气势,港台黑社会虽然勇猛,但啥时候见过这么夸张的场面,飞机都用上了,当两国交战呢。在孙氏四兄弟的印象当中,普天之下,恐怕只有意大利黑手党,才有这种气架势。不过,四爷这个名字,可不是白叫的,放眼全中国,有谁年纪轻轻能被人称为爷,也就乔四。中国建国以来的黑道大哥,他称第二,恐怕没人敢称第一。

    冷汗,一滴滴从孙氏四兄弟的面颊滑落,这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较量,层次的差距,不是靠勇气能弥补的。任何恒心,毅力,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会变得不堪一击。多少硬汉,心比天高,还不是照样一刀被人捅死,勇气又能如何,挡不了枪子。不过,打狗还要看主人,孙氏四兄弟,毕竟是市长的亲戚,不看僧面看佛面,乔四倒也不会真的赶尽杀绝。虽然说他已经把市长牢牢地控制在手里,但人急红眼,狗急跳墙,市长的面子,多少还是要给点的。其实想报仇,不一定要杀人,有时候死反而是一种解脱。乔四的打算,很简单,把孙氏四兄弟来东北带的钱搜刮干净,一毛不留。然后一人卸点零件下来,留个记号,让他们变成残疾人士,靠乞讨要饭回到香港,也就算了。至于说四人将来会不会报复,艺高人胆大,乔四无法无天,从来就不相信有人能在东北治得了他。事实也确实如此,港台黑社会算什么,国家领导人在东北,拿他一样没辙,还不是只能从别的地方调兵遣将,把他的黑势力,一网打尽。

    “大哥,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不如投……降吧……”,孙德耻支支吾吾,欲言又止,他这个二世祖,平日里嚣张跋扈,标准的不学无术,一到关键时候,就萎了。这种人,打顺风仗,欺负别人,那是一把好手,一个顶三。一旦逆风,立马就会歇菜,比普通人还要贪生怕死。如果说刚开始,孙德耻还有些不服气,想要火拼到底,那现在,他只想赶快跑路。早年的港台人,井底之蛙,以为自己那边治安差,黑社会猖獗,来了大陆才惊奇的发现,当时的大陆,法律如同薄纸,一天到晚严打宵禁,白色恐怖,可还是无法有效抑制犯罪的趋势。直到现在,国家富裕了,某些如黄赌之类的问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浮躁热血的男同志们,有了个发泄的地方,才总算国泰民安。不然,早些年女性保守,偶然有人迫于无奈,卖个身自力更生,谁知抓着就是七年。结果,害得一群光棍天天看见母猪都淌口水,能不犯罪吗。

    冷风轻拂孙德礼有些发白的头发,作为孙氏四兄弟的大哥,他没有理会四弟的言语,冷冷望向了山头,大声的喊道:“乔四,你听好了,今天我们四兄弟栽了,我只求你放其他人走,我们四兄弟的命,你要就拿去……”。孙德礼毕竟是四人中的老大,别人可以害怕,颤抖,他不可以。什么大风大浪他没见过,事情已经到这地步了,想要逃避,也不可能了。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坦坦荡荡的留下个好名声,做个顺水人情,死的像条汉子。反正,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能让底下人保住条性命,总比全军覆没好。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从出门就默不吱声,一言不发的猪头细,忽然拔出了手枪,抬手就朝着山上乔四的方向开了两枪。人的大脑,一旦高度紧张,神经绷紧,那稍有风吹草动,即有可能引发条件反射。双方人马,本就红着眼珠,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一听到枪响,下意识的就扣动了扳机。寂静的土山坡,一时枪林弹雨,血肉横飞。而制造这一切的猪头细,则趁乱,悄悄的向黑暗中溜潜去。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乔四可以放过孙氏四兄弟,怎么可能放过他?死和尚不死贫道,为了自己的性命,只能牺牲大家了。

    第一百二十章 横行无忌(2)

    中国自古有句话,不战而屈人之兵。靠血腥厮杀去战胜对手,勇气固然可嘉,但决不是一场完美的胜利。能够不费一兵一卒,让对手乖乖投降,才是真正的,值得让人称赞的战役。乔四摆出这么大阵势,摆明了是想要把孙氏四兄弟镇住。因为大规模的火拼,先不说会引发什么连锁反应,造成无法想象的后果,单安家费谁出?乔四有钱是不假,可没见过哪个有钱人随便整天把钱拿出来送人玩。人都有自私的一面,自己出去吃喝玩乐,一晚花费成千上万,觉得不亏,爽,可要把这钱送给不认识的穷人,说不心疼那纯粹是睁眼说瞎话。

    枪花绽放,点点星火,在黑夜中如此美丽。但伴随这种美丽的,是鲜红的血液,和宝贵的生命。事已至此,乔四也顾不上有什么后果,要破费多少安家费了。不善待小弟的大哥,是没有前途的。出来混,混得就是个义气,不管背地里再怎么两面三刀,死人钱是决不能省的。举头三尺有神明,别人跟着你混,你却连安家费都舍不得出,那以后谁跟你。说不定众叛亲离,第一个杀你的就是你小弟。

    “猪头细,我操你祖宗……”,孙氏四兄弟再傻,也明白怎么回事了。人算不如天算,谁能想到,一言不发的猪头细会来这么一手。或许,人生就是因为有了那么多的无奈,才变得精彩。如果你总是能知道,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事情,那按部就班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做了他们,一个都别放过……”,乔四双眼冒着阴狠的火花,牙齿咬的嘎嘣响。收到了指示的李正光同志,立马红着双眼,嗷嗷怪叫,拿着一把暴力枪就冲了上去。跟着四爷混,吃香的,喝辣的,出了事有四爷顶。这样的老大,谁不想跟。李正光知道,只要有乔四一天,他就是东北的大哥,任何白道黑道,都别想碰他一指头。血液,慢慢流淌,双方已经杀红了眼。到处是凄厉的惨叫,和子弹的呼啸声。不是乔四心狠手辣,实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事情都发展成这样了,与其假慈悲,徒增麻烦,惹人笑柄。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斩尽杀绝。

    子弹撕裂空气的尖锐声响,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恐怖感。孙氏四兄弟躲在车后面,浑身颤抖,一动都不敢动。他们四人,虽然不是什么好鸟,但毕竟只是富家有钱人的少爷,平常作威作福,满肚子坏水,那是一把好手,可哪曾亲自上阵和人血腥厮杀。这种场合,没经历过的人,说不害怕是假的。不过,猪头细虽然溜了,长洲鬼仔john、湾仔之虎陈耀兴、鬼添手刘宝同三人,还是寸步不离孙氏四兄弟左右。收人钱财,替人消灾。黑社会,毕竟靠义字立足,洪门传承千年,即使现代社会如何人心腐败,仍保留了许多当年的优良传统。猪头细可以逃跑,他们三人可无法丢下雇主,逃之夭夭。新义安四虎十杰,那是当代洪门的十四位最杰出的大哥,扛把子,一旦拼命,决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乔四设下了天罗地网,猪头细尚能逃之夭夭,可想而知,十四人战力有多强。若是新义安十四名扛把子集体来到东北,那恐怕乔四都要退避三舍,忌讳三分。

    “操,盯紧了那个猪头猪脑的家伙,抓活的,我要亲自宰了他……”,乔四面色阴狠,上次,他差点死在猪头细手中,心中难免恨意滔天。不过,身为大哥,一言一行都会给手下造成无形的压力,和影响,他的一句抓活的,害得底下人空有枪支子弹,却不敢随意乱放,无形中反而帮助了猪头细。这就像当年赵子龙三进三出,若不是曹操惜才,想要抓活的,早就乱箭射死了。当然,这和本身的实力也有关,若是自身没有实力,别人给你机会,你一样要完蛋。

    萧瑟的寒风,无情吹打着光秃秃的山头。鲜血,染红了尚未融化的积雪。红色的小溪,参杂着雪水,慢慢流淌,到处是断肢残臂,惨不忍睹。猪头细,双眼冒着绿光,发了狠的在黑暗中奔跑,任何出现在他面前的人,抬手就是两枪,根本不管对方到底是不是敌人,杀了再说。他的枪法极准,港台不是大陆,射击中心随处可见,只要你爱好枪械,不怕找不到地方练手。这造成了港台黑社会大哥,枪法普遍较好,猪头细更是此中的佼佼者,别看眼小,通常,眼睛小的人,都比较有神。不过,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猪头细厉害,乔四的人也不是吃素的。黄挺利呲牙裂齿,顶着枪林弹雨,紧追不舍。男子汉大丈夫,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这才是真性情中人。上次,猪头细侥幸从他手中逃脱,不管有任何理由,这都是不争的事实,他没有办法为自己开脱,他只能有猪头细的鲜血,来洗刷自己的耻辱。

    将对将,兵对兵,双眼通红的湾仔之虎陈耀兴,恶狠狠的迎上了同样凶神恶煞的郝瘸子。一枪之仇,受辱之恨,犹在昨天。上次郝瘸子给了陈耀兴一枪,害的他差点命丧黄泉,想他堂堂的湾仔之虎,扛把子,何曾吃过这种亏。况且,龙生九子,九子各不同,世间没有性格完全一样的人。新义安十四名扛把子,各有所长,各有所缺。陈耀兴为人,那是出名的狂妄,要不然,也不会在日后治安好转,14k逐渐壮大,能和新义安分庭抗争之时,狂妄到为梅艳芳出头,杀死了14k的扛把子,结果害得事件越闹越大,无法收场,最终自己命丧黄泉,陈尸大海,惨不忍睹。

    鬼添手刘宝同,三段寸拳,结结实实的打在了李正光胸膛。身材高大的李正光,一时不察,接连向后退了三步,才稳住高大的身形。热血奔腾的大脑,一时犹如冰水浇灌,冷静了下来。他眯起双眼,重新打量起面前这个身材瘦小的男子,一把丢开了手中的枪支,掏出了砍刀来。强者,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上次,小霸王就是栽在刘宝同手中,咏春拳,作为外国人学习最多的一种拳术,其在国际的知名度,毋庸置疑。招式凶狠,以弱胜强,拳劲诡异,其最让人称赞之处,就在于近距离发力,防不胜防。

    诡异的笑容,浮现在李正光的面庞,他狞笑着转动了一下脖子,发出了一阵嘎嘣的骨节摩擦声。高手,他最喜欢了,杀那些没用的虾兵蟹将,怎么能显示出他的勇猛。咏春拳又如何,南拳北腿,分庭抗争,各有所长。世间没有最强的功夫,只有最强的人。冲天的杀气,让四周的空气为之凝结。一道寒光,犹如霹雷,划破天际,狠狠的劈向了刘宝同。武者,对敌人最大的尊重,就是全力以赴。这个观点,其实说实话,并不是中国武者的观点,中国讲究的是打人不打脸,点到为止,以武会友。提出这个观点的,其实是日本武道,当然,这造成了日本武者比武,通常输者只有一个下场,死。

    刀光,映亮了刘宝同的双眼,他敏锐的感觉到,对方是极其危险的一个对手。强者,惺惺相惜,彼此是有感觉的。与此同时,长洲鬼仔john,迎向了来势汹汹的小克同学。john是标准的街头地痞无赖出身,从小混迹街头,在无数次的血腥争斗中,逐渐成长,练就了一身街头斗殴的高强身手。乱拳打死老师傅,不要小看那些没学过武术,纯粹靠街头斗殴实战出身的高手,他们或许上了拳台,在条条框框的约束下,不堪一击,但一旦生死相搏,那恐怕死的通常都是对方。不过小克也不是好惹的,作为从小和乔四长大的把兄弟,哪一个都是身经百战,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两人一照面,就打成了一团,战局进行到现在。双方人马已经由开始的乱枪扫射,变成了短兵相接,枪支的威力也就淡化了。枪子无眼,躲在暗处的小弟,又不是什么狙击手,夜色本来就黑,枪法又差,大哥们都亲自上阵了,万一开枪打错了,那这个事怎么解释呢?误杀?那实在太恶搞了,真成黑道笑谈了,还是老老实实,跟着大哥的脚步走吧。子弹的呼啸声,越来越小,逐渐被寒刀碰撞的声音所取代。近身的战斗,尤其是乱战,还是刀械好用些。

    冲天的喊杀声,震的大地都在颤抖。乔四站在山头,默默的看着山脚下血腥的一幕幕厮杀,一言不发。他的眼神,变得有些苍老,有些黯淡。时光飞逝,往事如烟,当年那个街头厮杀的穷小子,如今已经成为了一方大哥,但仍然摆脱不了靠和人厮杀混饭吃的宿命。所不同的,只是人多了,势力也大了,争斗的更惨烈了。这绝不是乔四想要看到的结果,没有理想的人生,如同嚼蜡,干一行,爱一行,黑社会,也是有理想的。乔四要做哈市的地下皇帝。他要黑白两道的人,听见他的名字,就会颤抖。他要法律,不再成为人们遵守的条例。他要东北只有一个声音说了算,就是他乔四。大名鼎鼎,支手遮天,跺一跺脚,整个东北都要抖三抖的哈市三巨头之首,乔四爷。

    第一百二十一章 横行无忌(3)

    寒风呼啸,却怎么也吹不灭那燃烧的热血。乔四底下的小弟,大部分都是些二十左右的年轻人,正是初生之犊不畏虎的年纪。一旦见了血,眼珠子立马就红了,根本失去了理智,和发了疯一样拼命狂砍,完全不顾及自己的性命。战局几乎一面倒,强龙难压地头蛇,乔四毕竟势力庞大,又控制了市长,买通了龙哥和七爷。失去了靠山的孙氏四兄弟,身边只剩下从香港带出的马仔,数量上根本无法抗衡。至于质量,北方人天性就比南方人豪爽,野蛮,这是事实。尤其是东北人,男的敢拼,女的敢闯,不要说黑社会,就算普通老百姓逼急了,都敢拿出出刀子来和你拼命。当然,若是讲做生意,还是南方人聪明些,北方人太实在了。

    血花飞溅,郝瘸子已经打红了眼,彻底发了狂。冰天雪地的,零下三四度,一把扯掉了自己已经破烂,血迹斑斑的上衣,光着膀子,露出了黑压压的一片胸毛,和湾仔之虎陈耀兴打成一团。狭路相逢勇者胜,可双方要都是勇者的话,那一场争斗就变成了死局,输者只有一个下场,命丧黄泉。不过,生死之战,只要对方一息尚存,谁都没有把握成为最后的赢家。杀人不是比武,不用那么复杂,一刀就够了。即使对手已经奄奄一息,只要一刀,就可以改变结局。

    寒风,夹杂着一股血腥的味道,吹打在陈耀星面颊上。血一滴滴从他的额头跌落,落在了皑皑白雪之上,成为点点醒目的殷红。香港,弹丸之地,区区一个湾仔,能有多大地盘?打遍湾仔,成为扛把子,不代表就能横行东北。郝瘸子残疾人出身,却能成为剁一跺脚,整个哈市都要抖三抖的三巨头之一,决不是靠油嘴滑舌混出来的,那是一刀一枪打出的名声。哈市黑白两道,除了乔四,谁敢招惹他。惹了乔四,尚有可能破财免灾,惹了郝瘸子,那是九死一生,凶多吉少。陈耀星很不幸,准确点说,是非常不幸,他挑上了一个极为可怕的疯子,心理明显有些变态的残疾人,做自己的对手。其下场,可想而知。

    汗水,化成了阵阵雾气飘散。冷风,呛得人有些让人喘不上气来。黄挺利呲牙咧嘴,尾随着猪头细的身影,紧追不舍。他想不通,这个体重足有二百斤的家伙,怎么可能跑那么快。同样,猪头细也想不通,这个只剩下一条腿的残废,咋能追的上他。四周的小弟,渐渐被两人抛在了身后,喊杀声越来越远,两人不知不觉中,已经远离了那个不详的死亡之地,跑到了不知名的角落。

    人,不是神仙。饿了,就要吃饭;渴了,就要喝水;困了,就要睡觉。累了,就要休息。没有人能不断的运动,猪头细和黄挺利也不例外。猪头细,靠的是心中一股逃生的欲望,勉强支撑。黄挺利,靠的则是一股不服输的精神。可两人跑了半天,气力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意志可以让人变得坚强,但不可能把人变成机器。两人最初的那股狠跑劲,正在随着时间,不断松懈消散。事到如今,既然甩不掉,那猪头细干脆也不跑了,他倚靠在一棵大树下,弓着背,恶狠狠的看着同样疲惫不堪的黄挺利,咬牙切齿。遇上咬人的疯狗,逃不是最好的办法,那只会换来更加疯狂的伤害。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拿起棍子,狠狠的往死里打。只有这样,才能让它明白,什么人可以咬,什么人咬不得。这个道理,许多人都明白,却做不到,也没有勇气和胆量去做到。不过,人都是逼出来的,逼到数了,也就什么都敢了。这就如同当年的抗日,老农拿起菜刀,一样可以变最勇猛的战士。黄挺利难缠,猪头细也不是好惹的。既然黄挺利自己想要找死,那猪头细决不会让对方不满意。

    不过,猪头细和黄挺利之间的战斗,实在算不上精彩。猪头细躲在大树后面,掏出枪,就是一顿点射,黄挺利则趴在雪地里,同样开枪还击。两人你来我往,弹壳横飞,杀死了无数花花草草,就是压根没有打中对方。黑道中人,又不是军队士兵,身上能带多少弹药。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双方同时停止了射击,都没有子弹了。两人一时僵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想要冲出来拳脚相加,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可万一对方奸诈,还留了几颗子弹,那可咋办。可不冲出来,哈市的冬天可不是闹着玩的,冰天雪地的,刚才追逐运动时还觉不出冷,可这一旦停下来,真会冻出认命的。时间一分一秒的渡过,双方喘着粗气,都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黄挺利和猪头细,都猜不出对方枪里,是否还有子弹,都指望对方先主动进攻。人,真的很奇怪,有时缺点可以变成优点,优点有时也可以变成缺点,主要看情况。谁喜欢做肥胖人士,可减分多难呀。但现在,黄挺利就希望自己能胖点。猪头细那二百来斤的体型,脂肪多厚呀,哪是黄挺利那排骨身板能比的。时间一长,黄挺利就挺不住了。他感觉自己的手脚,已经有些不听使唤,冻僵了。若再这样下去,不用猪头细动手,他就桑由那拉了。既然如此,那不如放手一搏,孤注一掷,赌一次。

    风依旧吹,天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雪花。漫天银色的花瓣,徐徐飘落,落在了黄挺利有些发白的头发上,他恶狠狠的从雪地里爬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甩手丢掉了没有子弹的手枪,亡命的掏出了一把砍刀,就冲向了大树后面的猪头细。猪头细刚觉得有些困倦,忽然间被吓了一跳,顿时有些手足无措。中国地大物博,每一地方,风土人情都有所不同。这就像中国人说人乌龟王八,是骂人,日本人则认为这是在称赞,理解不同,仅此而已。东北人喜欢带刀,那是传统,从小就养成的习惯,乔四、郝瘸子、黄挺利、李正光,都不例外。港台就不同了,那的黑道大哥,身上一般只装支手枪,顶多再来把匕首。只有底下小弟,才揣砍刀。哪有大哥级的人物,整天怀里揣把砍刀的,也不怕影响形象,成街头马仔了。这也是他们颇为瞧不起乔四这些土包子的原因之一,黑社会,也分层次血统的,中国还算好了,看看意大利黑手党,那才叫真正的夸张,血统分的比名马还细。

    “操你老母,我杀了你全家吗,紧追着我不放……”,短暂的惊慌失措后,猪头细立马变得青筋暴凸,暴跳如雷,嗷嗷怪叫的从大树后冲了出来,迎上了杀气腾腾的黄挺利。他实在想不通,黄庭利到底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至于这样拼命吗。不过,想不通就不想了,他现在最想干的事,就是把这个一条腿的残废,撕成碎片。

    阴冷的笑容,浮现在小克脸上,他露出了白森森的两排牙齿,冷笑不已。人的第一印象,极为重要,而且很难转变。不知道多少人,就是因为相貌问题,明明比对手有才华,偏偏无法竞争到合适的工作。对于长洲鬼仔john,小克极其反感。大陆黑道大哥,纹个身那属于正常,但甚少有人喜欢搞什么黄毛,耳钉之类,那多半是街头小混混,或文艺青年,少男少女,才喜欢玩的把戏。港台黑社会就不一样了,长洲鬼仔john,满头金色的头发,左耳打着耳钉,脖子以下,全是纹身,那架势,就差没在脸上写上几个大字,“我不是好人”。不过,通常敢用这种造型出来混,当大哥的人,要么是欠扁没够,天天出门挨砖头。要么肯定有其过人之处,能让人不敢小视。长洲鬼仔john,在新义安四虎十杰当中,算不上最耀眼的,他既没有陈耀星的狂妄,也没有猪头细的头脑,更没有刘宝同的武功。他是一头狼,一头凶残至极的狼。他是四虎十杰当中,真正的,唯一的,完全靠在实战中成长出的高手,没有学过任何花哨的技巧,也不懂得如何和人较技,他只会杀人,出手就要见血。但街头斗殴高手,通常比那些武术家更可怕。john的反应极快,出手快狠准,一刀毙命,不给对手任何喘息的机会,小克想要战胜他,决非易事。

    第一百二十二章 横行无忌(4)

    寒风夹杂着雪花,狰狞的呼啸不已。长刀无痕,李正光红着双眼,疯狂的和鬼添手刘宝同战在一起,难解难分。李正光,乔四旗下公认的第一打将。刘宝同,则是四虎十杰当中,单挑功夫最好的。他两遇到一起,不亚于炸药遇到火,一点就着。

    武术,由于其招式繁复,修炼困难,实战性不强,已经有些没落了,逐渐被各种现代技击功夫所取代。年轻人宁可去学跆拳道,泰拳,空手道,也不会去学习武术。至于散打,说实话,散打根本代表不了武术,完全是现代搏击。但这不代表武术的威力不行,恰恰相反,中华古武,是世界公认最强的格斗功夫,只是武术实在太博大精深,终其一生,也不过是沧海一栗,无法将其学全,得其精髓。是以,大部分的人都对武术望而却步,不敢涉足。

    不过,不怕千招狠,就怕一招毒。任何功夫,其实都是共通的,一窍通,百窍通,一窍不通,百窍不通。李正光虽然没有学习过咏春拳,但对其实战特点,深深了解。这种女人发明的拳法,能在指寸间发力,瞬间将对手击倒,诡异莫测,防不胜防。想当年,不知道有多少高手,瞧不起这种女人的拳法,结果落得一败涂地,饮恨收场。前人之践,犹在昨天,李正光可不想犯同样的错误。他的双脚,相隔半步的距离,左脚在前,右脚在后,不断采用现代搏击中的滑步,和刘宝同拉开距离。不懂得自身优势的人,不配称作高手。李正光身高马大,手中又有砍刀,刘宝同则身材矮小,手无寸铁。两人一旦保持距离,那刘宝同铁定处境不妙。强者间的争斗,说白了,谁能掌握住攻击的节奏,谁赢。太极为什么难缠,因为它看似慢,实则对手的攻击,会变得比它更慢,这就是掌握节奏的缘故。

    冷汗,一滴滴从刘宝同额头冒出,他不断的尝试想要近身,但李正光的长刀,挥舞的密不透风,根本难以接近。他左躲右闪,仗着武功底子扎实,一时半会,倒也不至于落败,可一位闪躲,也不是办法。愤怒的火焰,在他的双眼中不断燃烧,他的身体,猛然快速向后退去,右手一把伸向了腰间,摘下了两副精钢指套,套在了手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