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其实很简答,想要杀死黄挺利,一枪就可以了事。可杜小武不准备这么做,因为这样太便宜黄庭利了,杜小武不想黄庭利死的那么痛快,他有一个计划,一个让黄庭利颜面扫地,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计划。他已经收到了消息,十五天后,黄庭利要召开全国第一次扒手大联盟。到时,全国各地的精英扒手,会齐聚一堂,推选偷盗界的霸主。他要趁此时机,当场击败黄庭利,让黄挺利费尽心机,却为杜家徒做嫁衣。让这场聚会,变成杜家扬威的专场。
风吹落叶,空气中飘散着淡淡的稻草香气。雄心壮志、立誓复仇的杜小武,跳上了东去的火车,来到了东北的深山老林中,与世隔绝、断绝了一切和外界的联系,靠杜家老祖宗传下的秘法,开始了苦行僧般的偷技修炼,他是不会认输的。
山雨欲来风满楼,暴风雨前总是特别的宁静。黄挺利叼着烟卷,一副天下英雄,舍我其谁的架势。其实,他的如意算盘并不高明,无非是想在乔四、羊皮、龙家,三方黑势力决战前夕,一统偷盗界,然后挟偷盗界的力量,助乔四一战平天下。当然,这其中不乏还有他自己的一点小心思。要知道,他虽然已经在东北称王称霸,势力暴涨,可毕竟只是一方土皇帝,全国各地的扒窃高手,多不胜数,流派手法更是五花八门,有双簧分散别人注意力的,有色诱的,有利用小孩子的,有偷窃不成改抢的,要想这帮人乖乖听话,认他做大哥,凭什么啊?答案很简单,凭暴力和偷技,世上没有暴力解决不了的问题。在暴力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只能按规矩,老老实实的靠偷技一决高下。黄挺利不相信有人能靠偷技打败他,他要全国的高手,心服口服,心甘情愿的认他做大哥。所以,乔四等人的支持必不可少,黄挺利选在这个大战前夕的当口上,就是看准了无论在公在私,乔四等人都必须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保他上位。只不过,让黄挺利没有想到的是,羊皮、卷毛、龙家也不是吃素的,他们哪里会眼睁睁的看着黄挺利做大。好好的一场全国第一次扒手大联盟,由于这三方黑势力的参与,变得扑朔迷离,结局难料,血腥味十足。
阳光,透过玻璃,照射到了病床上。床上躺着一个浑身包裹在纱布里的怪人,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消失已久的龙哥。他的伤势,由于抢救及时,已经稳定下来,不过容貌被毁是铁定的。关于这一点,龙哥倒不在乎。他本来就不是在乎容颜的奶油小生,也不是拿女人当上帝的男性,用不着在意自己的长相。不然,当时的医学虽然不发达,但东渡到日本,还是有希望恢复的。纯净的液体,一滴滴流入到他的血管里,他躺在冰冷洁白的病床上,任由医生每天把尖锐的针头,不断刺入到皮肤中,一言不发。仇恨,像是一粒种子,不会随着时间而消逝,只会在血液的灌溉下,不断发芽成长,直至变成参天大树。他是不会甘心失败的,他要报复,疯狂报复,他要把自己所忍受的,十倍还给乔四。他要乔四,生不如死。
第一百五十九章 贼王争霸(5)
阴谋,小道尔,成不了大气。真正的王者,靠的绝不单是阴谋,而是正大光明的阳谋。
淡淡的茶香,飘散在空中。龙爷手里拿着一块干净的白手绢,仔细的擦着他年轻时用过的一把砍刀。这把刀的造型,并不华丽,和西瓜刀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刀身有些厚,适合臂力强的人使用。
兵器,是有生命的。真正的武者,会将刀视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一旦失去了心爱的武器,即会战力大减。龙爷年轻时,支援四个现代化的年代,铁锅都要支援上交,弄块铁很难,有把刀就不错了。或许他的刀,远远算不上什么利刃,但对于当时的龙爷,却是难得的宝贝。它陪伴了龙爷许多年,刃口处,每一道沧桑的痕迹,都代表着一次血腥的厮杀。龙爷老了,老的不知道还能不能挥舞起这把刀。每次,龙爷抚摸这把刀时,都会想起自己叱咤风云的日子。老人,是很念旧的,但王者,绝不会承认失败,不会向岁月低头,既然人生总有风雨,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整齐的脚步声,打断了龙爷的回忆。一群头发花白的老家伙,穿着长衫,颇有纪律性的整齐走了进来。莫欺少年穷,莫笑白发翁。这些老人,都是从小跟着龙爷出生入死的老江湖。见惯了生死,若不是年龄原因,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是真正的猛将。他们,都欠下了龙爷的大恩,命本来就是龙爷给的。能苟且偷生,平淡的渡过这么多年,他们已经很满足了。这次龙爷再度出山,他们不约而同的安排好了后事,站了出来。任凭龙爷如何拒绝,也绝不回头。
“大哥,杜家已经完了……”,一名少了一只耳朵的老者,佝偻着身子,向龙爷缓缓汇报乔四等人的最新动向。他的身材,有些瘦骨嶙峋,让人怀疑是否会被一阵风吹倒。但知道他的人,没有敢小视他的。这位老人姓李,年轻时是龙爷旗下的三位猛将之一,绰号毒耳。因为他只有一只耳朵,加上他的心毒,是龙爷最得力的左膀右臂。而在他身后的一位魁梧老者,则是三猛将中的另一位,绰号力王。至于另一位,刺影,早在多年前就死在火拼当中,一命呜呼了。
“我知道了……”,龙爷的语气很平静,依然不慌不忙的擦拭着手中的长刀,面上没有丝毫表情,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杜家完了,这很好,没有人希望看到一个强大家族的崛起,就算乔四一党不动手,龙爷早晚也会让杜家消失的。姜还是老的辣,龙爷一大把年纪了,深知避免危险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所有可能的敌人,全部刽杀在摇篮中,宁可错杀,也绝不要给别人机会,否则后患无穷。历史,或许很残酷,但可以教会人许多东西。项羽不停谋士的劝阻,意气用事,妇人之仁。结果给了刘邦机会,虽然成了老百姓的千古霸王。但却成了政治军事中的标准失败典型案例,千古莽夫。
“老大,乔四不过是个小兔崽子,何必如此麻烦,让我带人直接杀了他不就得了……”,力王大大咧咧,不满意的咬了下牙齿。他是三猛将当中,脾气最暴躁的一位,从小即是猎户出身,有些力气,比较嗜血,善用一把大斧头。
“力王,闭嘴,你这头蛮牛,这么大岁数还是没有头脑,你以为你是鬼刺呢。不要冲动,乔四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毒耳深知自己这位老兄弟的脾气,若不狠狠的警告一下,天知道一冲动能干出什么事情。若是鬼刺尚在,那说不定倒真有可能把乔四做了,要知道当年的鬼刺,可是龙爷旗下,最精通暗杀的人。可惜,世上是没有如果的……
力王撇了撇嘴,颇有些不服气,他老了是不假,可一样还能挥舞起斧头,一样能刀头舔血,大碗吃肉,大口喝酒。不过他也知道自己属于单根弦的主,不会出言反驳。听到了两位老兄弟的对话,龙爷放下了手中的长刀,静静的看向窗外,有些欣慰,有些怀念,仿佛回到了年轻的时候。世事难料,有时龙爷常常忍不住沉思,和平年代,一个一穷二白的钉子户,怎么敢这么嚣张,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这让他很费解,让他很不安。不过没有关系,活人是不需要在乎死人想法的,为了家族的荣誉,为了子孙后代,他一定要在进棺材之前,把乔四挫骨扬灰。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有些刺眼,有些温暖。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是没资格享受阳光的。羊皮卷毛缓缓睁开了双眼,头上一片冷汗。乔四一天不死,两人每分钟都忐忑不安,食难下咽,夜不能寐。杜家完了,下一个是不是他们两?悲哀的乌云,笼罩在两人面庞上,两人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外战和内战,是有区别的。不管怎么说,杜家好歹也是和他两一条船上的人,虽然这条船随时可能翻掉,但那也是在乔四死后,而绝不应该是现在。至于龙爷,羊皮卷毛何等阴险之辈,早就看出这老家伙不是什么好鸟,没准乔四还没解决掉,先找个机会把他两做了。任何人,就算是亲兄弟,都不一定靠的住。龙爷既然出山了,那即使没有羊皮卷毛,乔四也基本死定了。没有利用价值的伙伴,是不需要的。况且,从另一个角度想,龙家势大,羊皮卷毛必成为炮灰,要打头阵,就算最后胜利了,难免也无法自保,成为龙爷的卒子,两人可不想刚从七爷手下逃脱,又落入到更阴险的老家伙手里。自古起义暴动,改朝换代,胜利的果实,都不是为那些热血青年准备的。真正的受益者,是那些别有用心,一朝成功,把昔日功臣全部杀掉的野心王者。就算近代,共产社会,都不能免俗,何况古时。
时间,一分一秒渡过,离黄挺利召开全国扒手大联盟的日子,还剩下十三天,整个东北的黑道中人,宛如一锅沸腾的热水,甚至警方,茶余饭后,都激烈的在讨论这个话题。现实世界,又不是武侠小说。听说过有反扒联盟的,没想到竟然有人敢带头搞个扒手联盟。偏偏还没有任何白道势力,敢公开站出来制止。何其夸张,简直是天方夜谭。但这个不可能的神话,马上就要变成事实,没有人能阻挡黄挺利的脚步。他这个从小要饭的烂仔,生命的全部意义,信仰,都是成为贼王,为了这个理想,死又何惧?白道中人又能如何?别说他背后还有乔四一党把兄弟,就是他本身的势力,已经足够抗衡一方了。区区警队,他还没放在眼里。正义,是保住性命,活着的人执行的。要是死了,满腔正义还不是变成一堆黄土,有个屁用。黄挺利就是要召开全国第一次扒手大联盟,成为真正的盖世贼王。谁敢挡住他的道路,他就杀谁。当然,江山代代有人出,豪杰群出的年代,白道一样不甘寂寞,只是时候不到,好多人的真面目,尚未露出罢了。
彭兰江轻轻的敲打着桌面,眼神一眨不眨的盯着墙上的国徽。他的头上,明显多了不少银发。现在的他,已经不是那个彭科长了。准确点来说,现在所有人应该称呼他为彭局。
中国,可不是什么天堂国度,一个小老百姓,背后没有多少人际关系的主,能爬到局长这个位置,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基本也就算爬到头了。彭兰江的年纪,实在不算小了,比乔四年龄都大出许多。刚听说乔四的时候,他还是个普通警员,每日忙碌奔波,拼死拼活,也看不到升迁的希望。可现在,他靠着小克和郝瘸子的支持,不但连跳数级,成为了雄霸一方的警察局长,钞票也没少捞。别人还在梦想着成为万元户,他的儿女们,已经一人得了几套乔四赠送的房产,成为超级款哥了。
按理说,人活到这个地步,也就该知足了。可彭兰江就是不舒服,他的内心,始终还存着一丝正义,虽然这丝正义,已经越来越弱,不知道剩下了多少。但他不服气,不认输,他心里其实已经隐隐的猜到,自己恐怕就算到退休,都没有机会抓捕乔四了,可他始终抱有一丝幻想。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幻想,或许中国人天生善妒,看到别人活得比自己好,心就不安吧。不过彭兰江还是幸运的,他确实是到退休都没等来机会,怀着遗憾回家养老去了。但世事难料,谁能想到,世间有那么巧的事,偏偏国家领导视察,被乔四撞上了呢。以乔四的为人,性格,怎么可能向任何人低头,出事其实是早晚的。
第一百六十章 贼王争霸(6)
夕阳如血,江山如画。黄庭利喘着粗气,阴森森的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他的头上,包裹着层层纱布,丝丝鲜血,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从纱布中不断渗出。他的身旁,是酒气熏天,摇摇晃晃的郝瘸子和小克。酒吗,是个好东西,好男儿怎么能不喝酒呢,尤其是东北的汉子,多是海量。郝瘸子和小克,从小就喜欢喝酒,现在有钱了,更是无酒不欢,简直就是酒鬼中的酒鬼,色鬼中的战斗机,一天不喝酒搞女人都不行。而在黄庭利的正对面,则是神色平静,叼着烟卷,看着窗外的乔四。
人的一生,看似漫长,其实每一个瞬间都有可能改写,结束。三天,仅仅三天,黄庭利就遭受了十一次暗杀,连吃饭,睡觉都不得安宁。愤怒的杜家,虽死未僵,尚保留了一些残余势力,用古人的话来讲,就是杜家余孽,还没有清剿干净。至于龙家和羊皮卷毛,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三方人马,都巴不得在这最关键的当口,把黄庭利做掉,哪怕暗杀不成,搞成重伤,逼的他没法出席全国扒手联盟,到时,玩笑可就开大了。
“老三,放心,天大的事,哥……哥给你顶着……”,郝瘸子摇摇晃晃,胸脯拍的叮当响,差点没把黄庭利气的一口血吐出来。你说他都这样了,这两位把兄弟还能有心思喝花酒,简直没心没肺,是不是想气死他。尤其是小克,你说郝瘸子属于野兽那一级别的,美其名曰,不拘小节,还有情可怨。可你小克怎么说也是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肚子里咋也有点墨水,怎么也这么不懂事呢?其实,这倒是黄挺利错怪了小克和郝瘸子,他一天遇n次暗杀,都快成家常便饭了,反正又死不了,习惯成自然,当然就不在乎了呗。
夜色昏黄,新月如钩。一条条凶恶的狼狗,伸着舌头,恶狠狠的露出了森白的牙齿。自从黄挺利接连遇袭之后,他的住处,已经里三层,外三层,被乔四一党带来的精英马仔,团团围住,层层保护。乔四,其实是一个很矛盾的人,狂妄时无法无天,可小心时,又极度狡猾。成大事者,越到关键时刻,越要小心处理,在这个万众瞩目的当口上,要是黄挺利万一不幸被人做了,那他们哥几个,可以集体撞墙自杀,别丢人现眼了。反正四兄弟常年都在外,各忙各的,好久没聚了,正好趁这个当口,老老实实呆屋里,喝喝茶水,聊聊天,叙叙旧。
“妈的,草,给老子使绊子,我要把这帮杂碎宰了喂狗……”,黄庭利牙齿咬的嘎嘣响,眼珠子都是红的。离全国扒手大联盟召开的日子,只剩下九天了。可东北道上的各大扒手团伙,不约而同的都受到了龙家羊皮等人的警告,打压,好好地一个全国扒手联盟,搞得和参加集体送死一样,没人愿意来,人都没有,那这个大会还怎么开。龙无头不行,若是黄挺利可以出面主持大局倒还好说,可现在,他一出门就是无止尽的暗杀,简直寸步难行,那这个大会还怎么召开。他不是没想过,让小克、郝瘸子出面替他主持,可这两人,抢劫那是一把好手,干这个,根本就是外行,就算勉强出面,也难以服众,反而没准会让他黄挺利落下个缩头乌龟的名声。
“老三,稍安勿躁,喝杯酒,消消气,你等着做全国第一个贼王就好了,其余不用管,交给我解决……”,沉默良久后,乔四打破了僵局,终于张口说话了。听到了他的话,黄挺利宛如吃了一颗定心丸,说不出的舒服。这话若是郝瘸子说出来,那黄庭利全当没听见,但他相信乔四,没有理由的完全相信。他知道,只要四哥开口了,那就是金口玉言,说到必定做到。而且一定会做的漂漂亮亮,保证让他风风光光的成为全国第一个一统偷盗界的贼王。
淡淡的酒香,让人忍不住一阵哽咽。黄庭利是个拿的起,放的下的男人,除了亲情,没有什么能牵绊住他。他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上了满满一杯酒,狠狠的一干二净,然后又倒上了一杯,舒服的打了个酒嗝。了却一桩心思的黄挺利,感觉神清气爽,浑身说不出的舒畅。混黑道的,其实也要看运气。运气好的,遇上牛叉的老大,吃好的,喝好的,遇上解决不了的难题,老大抗。若是点背,跟了那些自己没本事,动不动靠小弟顶缸的大哥,那就惨了,简直是倒了八辈子霉,还不如老老实实耕地做庄稼汉。
酒吗,一个人喝,其实没啥意思。很快,郝瘸子和小克,也经不住诱惑,加入到了烂醉如泥的行列,三人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尽情狂欢,忘掉了一切烦恼。只有乔四不动声色的站了起来,缓缓走出屋外。月色皎洁,乔四望着明月,一言不发。别人皆醉我独醒,这是一种痛苦。可他是大哥,身为大哥,就要承受那么多无奈。他挥了挥手,让旗下马仔,去找了几个身份可靠的美女,陪兄弟们狂欢。酒色不分家,喝酒没有女人怎么行。而他自己,千叮万嘱,让李正光保护好几兄弟的安全后。拒绝了保镖的陪伴,独自开着车,缓缓离开了黄庭利的住处,驶向了无尽的黑暗当中。
夜色漆黑,一个人,一辆车,乔四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要做什么。他漫无目的的在黑夜中独行,这种感觉,已经好久没有过了。自从他成了一方大哥后,出入皆是前呼后拥,成群结队,很少有单独出来的机会。曾经,年少的他以为,这就是他想要的日子,可是现在,他明白,他错了,这种日子其实并不舒服。温柔乡,磨不平他的雄心壮志。酒色,无法减淡他那杀戮的血液。修罗战场,才是他的家,他的世界。他天生就是属狼的,一头孤傲的独狼。即使身份再高贵,也改变不了他的狼性。红眼就想杀人,看谁不顺眼,就想揍一顿,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做事不顾一切后果,标准的亡命徒,这就是他,乔四。
黑色的奔驰560,开到了哈市郊区的一条胡同当中,忽然停下。任何路,都有走到尽头的一天。任何车辆,都有停下的时刻。即使乔四漫无目的的行驶,终还是无法抵抗命运的。他静静的点上了一根烟,陶醉的抽完,然后拿起车上的一把手枪,检查了下子弹,揣进了怀里。下车后,又从车的后备箱中,取出了一把日本短刀,拿在手中。
熟悉乔四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一个守信用的人,但答应兄弟的事,他一定会做到。计谋,他不是不会用,恰恰相反,他比谁都更阴险狡诈,只是他的性格,轻易不允许自己使用那些偷鸡摸狗的技巧,他更喜欢有什么事,直接用刀子解决。因为他是暴力的信徒,他相信,世上没有暴力解决不了的问题。既然有人可以信佛,为什么不能有人信奉暴力。
黄挺利的事,就是他乔四的事。他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一个人敢不来,杀他全家,十个人敢不来,那就全杀了。杀到他们胆寒,杀到他们颤抖。他就不信,世上还能有人不怕死,就算自己不怕死,也要为父母兄弟想想吧。羊皮卷毛龙家,虽然凶残,但尚有个限度,尽量避免祸及别人家人,除非是深仇大恨例外。可乔四不管,他的作风,一向就是要么不做,做就做绝。因为他的眼里,只有敌人和朋友两种人,对敌人,就不能仁慈,就要斩尽杀绝。
第一百六十一章 贼王争霸(7)
小刀,其实并不小,三十好几的人了,五大三粗,标准的北方汉子,性格狂暴。他之所以被人称为小刀,完全是一段笑话所至。他刚出道时,不懂得应该怎样偷窃,怀揣着一把小刀,就去割人口袋,结果可想而知。从此,他就得了个小刀的外号。
小刀少年时,偷盗技术由于学习的较晚,加上天分有限,不是很好,经常失手,常常偷窃变抢劫,甚至差点闹出人命。一来二去,难免成为警局常客。不过,他的祖上,和羊皮卷毛家多少能沾上点关系,是远亲。有这两人保他,倒也没什么人敢为难他。所以,他的这条命,其实是羊皮卷毛的。这次黄庭利要召开全国扒手大联盟,小刀第一个反应,就是坏事了。他是土生土长的哈尔滨人,怎么会不知道乔四一党的恐怖。可他不敢得罪乔四,更不敢背叛羊皮。通常,夹在中间的人是最可悲的。他想逃,携小弟老婆逃离东北,避避风头再回来。可羊皮卷毛不许,不但不许,还下了死命令,要扶持他做傀儡贼王,公开和乔四一党叫板。这让他很害怕,却也很兴奋。他知道自己的斤两,无论实力能力,都不足以成为当之无愧的贼王。可他还是很兴奋,忍不住的兴奋。富贵险中求,爱拼才会赢。人一辈子,总有需要选择的时候,这是一场赌博,豪赌。赢,从此以后他就是中国扒手界的皇帝,输,万劫不复,横尸街头。
江山如画,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扒手界,虽不是什么见得光的行业,但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地。既然做了这一行,当然就希望成为这行的皇帝。不是小刀有野心,实在是利之所至,无人能够抗拒。可小刀今夜,颇感心烦意乱,久久无法睡去,老婆想要那个一下,也没精神,心不在焉。其实,他有什么好怕的呢。自从下定决心和乔四一党叫板之后,他已经让旗下十几名马仔,昼夜不得离开他的住宅,羊皮也特意派了二十名战力极强的高级打手保护他。有这三十多人,就算乔四来了,也应该能护着他逃出去,他怕什么。可他还是很恐惧,尤其今晚,特别严重,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一样。
夜色迷离,大地一片寂静。只有脚掌拍击地面的节奏声,回荡在空荡荡的小巷里,格外刺耳。乔四宛如幽灵般,来到了小刀的住处。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乔四做事,更不需要任何借口。深更半夜,不回去喝酒玩女人,睡觉,莫名其妙的开车跑到这里杀人,除了心血来潮这四个字,没有更好的形容词。可乔四就是这样的人,一个矛盾至极,无法无天,不可捉摸的人。你说他阴险,狡诈,善权谋吧,可他又经常变的狂傲不可一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可你要真把他当成莽夫,那恐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他的性格,说白了已经具备王者之相。因为自古帝王,皆是不可捉摸的,所以才会有伴君如伴虎这句话。
散发寒芒的短刀,缓缓抽出,乔四甩手把刀套丢到一旁,然后围着小刀的住处,仔细观察起来。小刀住的地方,是老式的四合院,围墙极矮,上面插着一些玻璃碴子,以防有人翻墙。不过,这些难不倒乔四,他转悠了两圈,找了几块砖头,垫在墙根底下,然后拉开距离,嘴里咬着钢刀,快速起跑,狠狠的一脚蹬在砖头上,整个人蹦了起来,凌空一跃,稳稳落在了院子当中。
“谁……”,夜深人静的,按理说除非有人半夜解手,不然这么点声响,不应该把人惊醒。可一来乔四有些狂妄,压根就没太注意,以这种方法进来,一点声音没有,是不可能的。二来人确实有第六感,能预知危险。小刀虽然不是什么神算,可总感觉今晚要出事,压根就没睡过去。本就草木皆兵,忽然听到声响,当然立刻醒来,立马打开灯,大吼一声,一是为了叫起那些熟睡的马仔,二是为了壮胆,三吗,则是为了给自己争取点时间,套上衣服,拿起枕头下的武器。
“妈的……”,乔四颇感无奈,没想到刚进来,就被人发现,早知道他应该换种方式进入,直接大光明的硬闯得了。
深夜的风,有些凄凉,吹舞着乔四有些发白的头发,他的面孔,渐渐变得狰狞起来。握刀的手,青筋暴凸,握的嘎嘣响。逃跑,不可能,那不是他的作风,也不符合他的性格,哪有未战先败的道理。而且,现在的他,也不是从前那个瘦骨嶙峋的可怜少年了。天天山珍海味,大鱼大肉的狂补,让他的体魄,魁梧强健了不少。加上这些年他虽然有钱了,会享受了,可始终没停止过杀戮,身手自是千锤百炼,更上一层楼,极其精通混战厮杀,哪会怕一些小猫小狗。
“哈哈哈哈哈,小刀,你既然敢公开不给我们兄弟几个面子,就该想到我会来找你……”,乔四是一个成大事的人,拿得起放得下。既然已经暴露了,那索性就正大光明的大开杀戒,狂傲一点好了。人吗,要狂傲一点,他少年时,尚不畏十几二十人的追杀,如今凶危盖世,跺一跺脚,整个哈市都要颤抖,如何会怕一群小瘪三。况且,事已至此,多想无益,想的越多,错的越多,低头求饶,更是自己找死,唯有放手一搏,方有一线生机。
风吹落叶,空气中飘散着淡淡的稻草香气。雄心壮志、立誓复仇的杜小武,跳上了东去的火车,来到了东北的深山老林中,与世隔绝、断绝了一切和外界的联系,靠杜家老祖宗传下的秘法,开始了苦行僧般的偷技修炼,他是不会认输的。
山雨欲来风满楼,暴风雨前总是特别的宁静。黄挺利叼着烟卷,一副天下英雄,舍我其谁的架势。其实,他的如意算盘并不高明,无非是想在乔四、羊皮、龙家,三方黑势力决战前夕,一统偷盗界,然后挟偷盗界的力量,助乔四一战平天下。当然,这其中不乏还有他自己的一点小心思。要知道,他虽然已经在东北称王称霸,势力暴涨,可毕竟只是一方土皇帝,全国各地的扒窃高手,多不胜数,流派手法更是五花八门,有双簧分散别人注意力的,有色诱的,有利用小孩子的,有偷窃不成改抢的,要想这帮人乖乖听话,认他做大哥,凭什么啊?答案很简单,凭暴力和偷技,世上没有暴力解决不了的问题。在暴力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只能按规矩,老老实实的靠偷技一决高下。黄挺利不相信有人能靠偷技打败他,他要全国的高手,心服口服,心甘情愿的认他做大哥。所以,乔四等人的支持必不可少,黄挺利选在这个大战前夕的当口上,就是看准了无论在公在私,乔四等人都必须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保他上位。只不过,让黄挺利没有想到的是,羊皮、卷毛、龙家也不是吃素的,他们哪里会眼睁睁的看着黄挺利做大。好好的一场全国第一次扒手大联盟,由于这三方黑势力的参与,变得扑朔迷离,结局难料,血腥味十足。
阳光,透过玻璃,照射到了病床上。床上躺着一个浑身包裹在纱布里的怪人,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消失已久的龙哥。他的伤势,由于抢救及时,已经稳定下来,不过容貌被毁是铁定的。关于这一点,龙哥倒不在乎。他本来就不是在乎容颜的奶油小生,也不是拿女人当上帝的男性,用不着在意自己的长相。不然,当时的医学虽然不发达,但东渡到日本,还是有希望恢复的。纯净的液体,一滴滴流入到他的血管里,他躺在冰冷洁白的病床上,任由医生每天把尖锐的针头,不断刺入到皮肤中,一言不发。仇恨,像是一粒种子,不会随着时间而消逝,只会在血液的灌溉下,不断发芽成长,直至变成参天大树。他是不会甘心失败的,他要报复,疯狂报复,他要把自己所忍受的,十倍还给乔四。他要乔四,生不如死。
第一百五十九章 贼王争霸(5)
阴谋,小道尔,成不了大气。真正的王者,靠的绝不单是阴谋,而是正大光明的阳谋。
淡淡的茶香,飘散在空中。龙爷手里拿着一块干净的白手绢,仔细的擦着他年轻时用过的一把砍刀。这把刀的造型,并不华丽,和西瓜刀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刀身有些厚,适合臂力强的人使用。
兵器,是有生命的。真正的武者,会将刀视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一旦失去了心爱的武器,即会战力大减。龙爷年轻时,支援四个现代化的年代,铁锅都要支援上交,弄块铁很难,有把刀就不错了。或许他的刀,远远算不上什么利刃,但对于当时的龙爷,却是难得的宝贝。它陪伴了龙爷许多年,刃口处,每一道沧桑的痕迹,都代表着一次血腥的厮杀。龙爷老了,老的不知道还能不能挥舞起这把刀。每次,龙爷抚摸这把刀时,都会想起自己叱咤风云的日子。老人,是很念旧的,但王者,绝不会承认失败,不会向岁月低头,既然人生总有风雨,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整齐的脚步声,打断了龙爷的回忆。一群头发花白的老家伙,穿着长衫,颇有纪律性的整齐走了进来。莫欺少年穷,莫笑白发翁。这些老人,都是从小跟着龙爷出生入死的老江湖。见惯了生死,若不是年龄原因,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是真正的猛将。他们,都欠下了龙爷的大恩,命本来就是龙爷给的。能苟且偷生,平淡的渡过这么多年,他们已经很满足了。这次龙爷再度出山,他们不约而同的安排好了后事,站了出来。任凭龙爷如何拒绝,也绝不回头。
“大哥,杜家已经完了……”,一名少了一只耳朵的老者,佝偻着身子,向龙爷缓缓汇报乔四等人的最新动向。他的身材,有些瘦骨嶙峋,让人怀疑是否会被一阵风吹倒。但知道他的人,没有敢小视他的。这位老人姓李,年轻时是龙爷旗下的三位猛将之一,绰号毒耳。因为他只有一只耳朵,加上他的心毒,是龙爷最得力的左膀右臂。而在他身后的一位魁梧老者,则是三猛将中的另一位,绰号力王。至于另一位,刺影,早在多年前就死在火拼当中,一命呜呼了。
“我知道了……”,龙爷的语气很平静,依然不慌不忙的擦拭着手中的长刀,面上没有丝毫表情,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杜家完了,这很好,没有人希望看到一个强大家族的崛起,就算乔四一党不动手,龙爷早晚也会让杜家消失的。姜还是老的辣,龙爷一大把年纪了,深知避免危险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所有可能的敌人,全部刽杀在摇篮中,宁可错杀,也绝不要给别人机会,否则后患无穷。历史,或许很残酷,但可以教会人许多东西。项羽不停谋士的劝阻,意气用事,妇人之仁。结果给了刘邦机会,虽然成了老百姓的千古霸王。但却成了政治军事中的标准失败典型案例,千古莽夫。
“老大,乔四不过是个小兔崽子,何必如此麻烦,让我带人直接杀了他不就得了……”,力王大大咧咧,不满意的咬了下牙齿。他是三猛将当中,脾气最暴躁的一位,从小即是猎户出身,有些力气,比较嗜血,善用一把大斧头。
“力王,闭嘴,你这头蛮牛,这么大岁数还是没有头脑,你以为你是鬼刺呢。不要冲动,乔四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毒耳深知自己这位老兄弟的脾气,若不狠狠的警告一下,天知道一冲动能干出什么事情。若是鬼刺尚在,那说不定倒真有可能把乔四做了,要知道当年的鬼刺,可是龙爷旗下,最精通暗杀的人。可惜,世上是没有如果的……
力王撇了撇嘴,颇有些不服气,他老了是不假,可一样还能挥舞起斧头,一样能刀头舔血,大碗吃肉,大口喝酒。不过他也知道自己属于单根弦的主,不会出言反驳。听到了两位老兄弟的对话,龙爷放下了手中的长刀,静静的看向窗外,有些欣慰,有些怀念,仿佛回到了年轻的时候。世事难料,有时龙爷常常忍不住沉思,和平年代,一个一穷二白的钉子户,怎么敢这么嚣张,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这让他很费解,让他很不安。不过没有关系,活人是不需要在乎死人想法的,为了家族的荣誉,为了子孙后代,他一定要在进棺材之前,把乔四挫骨扬灰。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有些刺眼,有些温暖。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是没资格享受阳光的。羊皮卷毛缓缓睁开了双眼,头上一片冷汗。乔四一天不死,两人每分钟都忐忑不安,食难下咽,夜不能寐。杜家完了,下一个是不是他们两?悲哀的乌云,笼罩在两人面庞上,两人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外战和内战,是有区别的。不管怎么说,杜家好歹也是和他两一条船上的人,虽然这条船随时可能翻掉,但那也是在乔四死后,而绝不应该是现在。至于龙爷,羊皮卷毛何等阴险之辈,早就看出这老家伙不是什么好鸟,没准乔四还没解决掉,先找个机会把他两做了。任何人,就算是亲兄弟,都不一定靠的住。龙爷既然出山了,那即使没有羊皮卷毛,乔四也基本死定了。没有利用价值的伙伴,是不需要的。况且,从另一个角度想,龙家势大,羊皮卷毛必成为炮灰,要打头阵,就算最后胜利了,难免也无法自保,成为龙爷的卒子,两人可不想刚从七爷手下逃脱,又落入到更阴险的老家伙手里。自古起义暴动,改朝换代,胜利的果实,都不是为那些热血青年准备的。真正的受益者,是那些别有用心,一朝成功,把昔日功臣全部杀掉的野心王者。就算近代,共产社会,都不能免俗,何况古时。
时间,一分一秒渡过,离黄挺利召开全国扒手大联盟的日子,还剩下十三天,整个东北的黑道中人,宛如一锅沸腾的热水,甚至警方,茶余饭后,都激烈的在讨论这个话题。现实世界,又不是武侠小说。听说过有反扒联盟的,没想到竟然有人敢带头搞个扒手联盟。偏偏还没有任何白道势力,敢公开站出来制止。何其夸张,简直是天方夜谭。但这个不可能的神话,马上就要变成事实,没有人能阻挡黄挺利的脚步。他这个从小要饭的烂仔,生命的全部意义,信仰,都是成为贼王,为了这个理想,死又何惧?白道中人又能如何?别说他背后还有乔四一党把兄弟,就是他本身的势力,已经足够抗衡一方了。区区警队,他还没放在眼里。正义,是保住性命,活着的人执行的。要是死了,满腔正义还不是变成一堆黄土,有个屁用。黄挺利就是要召开全国第一次扒手大联盟,成为真正的盖世贼王。谁敢挡住他的道路,他就杀谁。当然,江山代代有人出,豪杰群出的年代,白道一样不甘寂寞,只是时候不到,好多人的真面目,尚未露出罢了。
彭兰江轻轻的敲打着桌面,眼神一眨不眨的盯着墙上的国徽。他的头上,明显多了不少银发。现在的他,已经不是那个彭科长了。准确点来说,现在所有人应该称呼他为彭局。
中国,可不是什么天堂国度,一个小老百姓,背后没有多少人际关系的主,能爬到局长这个位置,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基本也就算爬到头了。彭兰江的年纪,实在不算小了,比乔四年龄都大出许多。刚听说乔四的时候,他还是个普通警员,每日忙碌奔波,拼死拼活,也看不到升迁的希望。可现在,他靠着小克和郝瘸子的支持,不但连跳数级,成为了雄霸一方的警察局长,钞票也没少捞。别人还在梦想着成为万元户,他的儿女们,已经一人得了几套乔四赠送的房产,成为超级款哥了。
按理说,人活到这个地步,也就该知足了。可彭兰江就是不舒服,他的内心,始终还存着一丝正义,虽然这丝正义,已经越来越弱,不知道剩下了多少。但他不服气,不认输,他心里其实已经隐隐的猜到,自己恐怕就算到退休,都没有机会抓捕乔四了,可他始终抱有一丝幻想。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幻想,或许中国人天生善妒,看到别人活得比自己好,心就不安吧。不过彭兰江还是幸运的,他确实是到退休都没等来机会,怀着遗憾回家养老去了。但世事难料,谁能想到,世间有那么巧的事,偏偏国家领导视察,被乔四撞上了呢。以乔四的为人,性格,怎么可能向任何人低头,出事其实是早晚的。
第一百六十章 贼王争霸(6)
夕阳如血,江山如画。黄庭利喘着粗气,阴森森的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他的头上,包裹着层层纱布,丝丝鲜血,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从纱布中不断渗出。他的身旁,是酒气熏天,摇摇晃晃的郝瘸子和小克。酒吗,是个好东西,好男儿怎么能不喝酒呢,尤其是东北的汉子,多是海量。郝瘸子和小克,从小就喜欢喝酒,现在有钱了,更是无酒不欢,简直就是酒鬼中的酒鬼,色鬼中的战斗机,一天不喝酒搞女人都不行。而在黄庭利的正对面,则是神色平静,叼着烟卷,看着窗外的乔四。
人的一生,看似漫长,其实每一个瞬间都有可能改写,结束。三天,仅仅三天,黄庭利就遭受了十一次暗杀,连吃饭,睡觉都不得安宁。愤怒的杜家,虽死未僵,尚保留了一些残余势力,用古人的话来讲,就是杜家余孽,还没有清剿干净。至于龙家和羊皮卷毛,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三方人马,都巴不得在这最关键的当口,把黄庭利做掉,哪怕暗杀不成,搞成重伤,逼的他没法出席全国扒手联盟,到时,玩笑可就开大了。
“老三,放心,天大的事,哥……哥给你顶着……”,郝瘸子摇摇晃晃,胸脯拍的叮当响,差点没把黄庭利气的一口血吐出来。你说他都这样了,这两位把兄弟还能有心思喝花酒,简直没心没肺,是不是想气死他。尤其是小克,你说郝瘸子属于野兽那一级别的,美其名曰,不拘小节,还有情可怨。可你小克怎么说也是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肚子里咋也有点墨水,怎么也这么不懂事呢?其实,这倒是黄挺利错怪了小克和郝瘸子,他一天遇n次暗杀,都快成家常便饭了,反正又死不了,习惯成自然,当然就不在乎了呗。
夜色昏黄,新月如钩。一条条凶恶的狼狗,伸着舌头,恶狠狠的露出了森白的牙齿。自从黄挺利接连遇袭之后,他的住处,已经里三层,外三层,被乔四一党带来的精英马仔,团团围住,层层保护。乔四,其实是一个很矛盾的人,狂妄时无法无天,可小心时,又极度狡猾。成大事者,越到关键时刻,越要小心处理,在这个万众瞩目的当口上,要是黄挺利万一不幸被人做了,那他们哥几个,可以集体撞墙自杀,别丢人现眼了。反正四兄弟常年都在外,各忙各的,好久没聚了,正好趁这个当口,老老实实呆屋里,喝喝茶水,聊聊天,叙叙旧。
“妈的,草,给老子使绊子,我要把这帮杂碎宰了喂狗……”,黄庭利牙齿咬的嘎嘣响,眼珠子都是红的。离全国扒手大联盟召开的日子,只剩下九天了。可东北道上的各大扒手团伙,不约而同的都受到了龙家羊皮等人的警告,打压,好好地一个全国扒手联盟,搞得和参加集体送死一样,没人愿意来,人都没有,那这个大会还怎么开。龙无头不行,若是黄挺利可以出面主持大局倒还好说,可现在,他一出门就是无止尽的暗杀,简直寸步难行,那这个大会还怎么召开。他不是没想过,让小克、郝瘸子出面替他主持,可这两人,抢劫那是一把好手,干这个,根本就是外行,就算勉强出面,也难以服众,反而没准会让他黄挺利落下个缩头乌龟的名声。
“老三,稍安勿躁,喝杯酒,消消气,你等着做全国第一个贼王就好了,其余不用管,交给我解决……”,沉默良久后,乔四打破了僵局,终于张口说话了。听到了他的话,黄挺利宛如吃了一颗定心丸,说不出的舒服。这话若是郝瘸子说出来,那黄庭利全当没听见,但他相信乔四,没有理由的完全相信。他知道,只要四哥开口了,那就是金口玉言,说到必定做到。而且一定会做的漂漂亮亮,保证让他风风光光的成为全国第一个一统偷盗界的贼王。
淡淡的酒香,让人忍不住一阵哽咽。黄庭利是个拿的起,放的下的男人,除了亲情,没有什么能牵绊住他。他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上了满满一杯酒,狠狠的一干二净,然后又倒上了一杯,舒服的打了个酒嗝。了却一桩心思的黄挺利,感觉神清气爽,浑身说不出的舒畅。混黑道的,其实也要看运气。运气好的,遇上牛叉的老大,吃好的,喝好的,遇上解决不了的难题,老大抗。若是点背,跟了那些自己没本事,动不动靠小弟顶缸的大哥,那就惨了,简直是倒了八辈子霉,还不如老老实实耕地做庄稼汉。
酒吗,一个人喝,其实没啥意思。很快,郝瘸子和小克,也经不住诱惑,加入到了烂醉如泥的行列,三人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尽情狂欢,忘掉了一切烦恼。只有乔四不动声色的站了起来,缓缓走出屋外。月色皎洁,乔四望着明月,一言不发。别人皆醉我独醒,这是一种痛苦。可他是大哥,身为大哥,就要承受那么多无奈。他挥了挥手,让旗下马仔,去找了几个身份可靠的美女,陪兄弟们狂欢。酒色不分家,喝酒没有女人怎么行。而他自己,千叮万嘱,让李正光保护好几兄弟的安全后。拒绝了保镖的陪伴,独自开着车,缓缓离开了黄庭利的住处,驶向了无尽的黑暗当中。
夜色漆黑,一个人,一辆车,乔四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要做什么。他漫无目的的在黑夜中独行,这种感觉,已经好久没有过了。自从他成了一方大哥后,出入皆是前呼后拥,成群结队,很少有单独出来的机会。曾经,年少的他以为,这就是他想要的日子,可是现在,他明白,他错了,这种日子其实并不舒服。温柔乡,磨不平他的雄心壮志。酒色,无法减淡他那杀戮的血液。修罗战场,才是他的家,他的世界。他天生就是属狼的,一头孤傲的独狼。即使身份再高贵,也改变不了他的狼性。红眼就想杀人,看谁不顺眼,就想揍一顿,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做事不顾一切后果,标准的亡命徒,这就是他,乔四。
黑色的奔驰560,开到了哈市郊区的一条胡同当中,忽然停下。任何路,都有走到尽头的一天。任何车辆,都有停下的时刻。即使乔四漫无目的的行驶,终还是无法抵抗命运的。他静静的点上了一根烟,陶醉的抽完,然后拿起车上的一把手枪,检查了下子弹,揣进了怀里。下车后,又从车的后备箱中,取出了一把日本短刀,拿在手中。
熟悉乔四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一个守信用的人,但答应兄弟的事,他一定会做到。计谋,他不是不会用,恰恰相反,他比谁都更阴险狡诈,只是他的性格,轻易不允许自己使用那些偷鸡摸狗的技巧,他更喜欢有什么事,直接用刀子解决。因为他是暴力的信徒,他相信,世上没有暴力解决不了的问题。既然有人可以信佛,为什么不能有人信奉暴力。
黄挺利的事,就是他乔四的事。他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一个人敢不来,杀他全家,十个人敢不来,那就全杀了。杀到他们胆寒,杀到他们颤抖。他就不信,世上还能有人不怕死,就算自己不怕死,也要为父母兄弟想想吧。羊皮卷毛龙家,虽然凶残,但尚有个限度,尽量避免祸及别人家人,除非是深仇大恨例外。可乔四不管,他的作风,一向就是要么不做,做就做绝。因为他的眼里,只有敌人和朋友两种人,对敌人,就不能仁慈,就要斩尽杀绝。
第一百六十一章 贼王争霸(7)
小刀,其实并不小,三十好几的人了,五大三粗,标准的北方汉子,性格狂暴。他之所以被人称为小刀,完全是一段笑话所至。他刚出道时,不懂得应该怎样偷窃,怀揣着一把小刀,就去割人口袋,结果可想而知。从此,他就得了个小刀的外号。
小刀少年时,偷盗技术由于学习的较晚,加上天分有限,不是很好,经常失手,常常偷窃变抢劫,甚至差点闹出人命。一来二去,难免成为警局常客。不过,他的祖上,和羊皮卷毛家多少能沾上点关系,是远亲。有这两人保他,倒也没什么人敢为难他。所以,他的这条命,其实是羊皮卷毛的。这次黄庭利要召开全国扒手大联盟,小刀第一个反应,就是坏事了。他是土生土长的哈尔滨人,怎么会不知道乔四一党的恐怖。可他不敢得罪乔四,更不敢背叛羊皮。通常,夹在中间的人是最可悲的。他想逃,携小弟老婆逃离东北,避避风头再回来。可羊皮卷毛不许,不但不许,还下了死命令,要扶持他做傀儡贼王,公开和乔四一党叫板。这让他很害怕,却也很兴奋。他知道自己的斤两,无论实力能力,都不足以成为当之无愧的贼王。可他还是很兴奋,忍不住的兴奋。富贵险中求,爱拼才会赢。人一辈子,总有需要选择的时候,这是一场赌博,豪赌。赢,从此以后他就是中国扒手界的皇帝,输,万劫不复,横尸街头。
江山如画,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扒手界,虽不是什么见得光的行业,但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地。既然做了这一行,当然就希望成为这行的皇帝。不是小刀有野心,实在是利之所至,无人能够抗拒。可小刀今夜,颇感心烦意乱,久久无法睡去,老婆想要那个一下,也没精神,心不在焉。其实,他有什么好怕的呢。自从下定决心和乔四一党叫板之后,他已经让旗下十几名马仔,昼夜不得离开他的住宅,羊皮也特意派了二十名战力极强的高级打手保护他。有这三十多人,就算乔四来了,也应该能护着他逃出去,他怕什么。可他还是很恐惧,尤其今晚,特别严重,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一样。
夜色迷离,大地一片寂静。只有脚掌拍击地面的节奏声,回荡在空荡荡的小巷里,格外刺耳。乔四宛如幽灵般,来到了小刀的住处。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乔四做事,更不需要任何借口。深更半夜,不回去喝酒玩女人,睡觉,莫名其妙的开车跑到这里杀人,除了心血来潮这四个字,没有更好的形容词。可乔四就是这样的人,一个矛盾至极,无法无天,不可捉摸的人。你说他阴险,狡诈,善权谋吧,可他又经常变的狂傲不可一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可你要真把他当成莽夫,那恐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他的性格,说白了已经具备王者之相。因为自古帝王,皆是不可捉摸的,所以才会有伴君如伴虎这句话。
散发寒芒的短刀,缓缓抽出,乔四甩手把刀套丢到一旁,然后围着小刀的住处,仔细观察起来。小刀住的地方,是老式的四合院,围墙极矮,上面插着一些玻璃碴子,以防有人翻墙。不过,这些难不倒乔四,他转悠了两圈,找了几块砖头,垫在墙根底下,然后拉开距离,嘴里咬着钢刀,快速起跑,狠狠的一脚蹬在砖头上,整个人蹦了起来,凌空一跃,稳稳落在了院子当中。
“谁……”,夜深人静的,按理说除非有人半夜解手,不然这么点声响,不应该把人惊醒。可一来乔四有些狂妄,压根就没太注意,以这种方法进来,一点声音没有,是不可能的。二来人确实有第六感,能预知危险。小刀虽然不是什么神算,可总感觉今晚要出事,压根就没睡过去。本就草木皆兵,忽然听到声响,当然立刻醒来,立马打开灯,大吼一声,一是为了叫起那些熟睡的马仔,二是为了壮胆,三吗,则是为了给自己争取点时间,套上衣服,拿起枕头下的武器。
“妈的……”,乔四颇感无奈,没想到刚进来,就被人发现,早知道他应该换种方式进入,直接大光明的硬闯得了。
深夜的风,有些凄凉,吹舞着乔四有些发白的头发,他的面孔,渐渐变得狰狞起来。握刀的手,青筋暴凸,握的嘎嘣响。逃跑,不可能,那不是他的作风,也不符合他的性格,哪有未战先败的道理。而且,现在的他,也不是从前那个瘦骨嶙峋的可怜少年了。天天山珍海味,大鱼大肉的狂补,让他的体魄,魁梧强健了不少。加上这些年他虽然有钱了,会享受了,可始终没停止过杀戮,身手自是千锤百炼,更上一层楼,极其精通混战厮杀,哪会怕一些小猫小狗。
“哈哈哈哈哈,小刀,你既然敢公开不给我们兄弟几个面子,就该想到我会来找你……”,乔四是一个成大事的人,拿得起放得下。既然已经暴露了,那索性就正大光明的大开杀戒,狂傲一点好了。人吗,要狂傲一点,他少年时,尚不畏十几二十人的追杀,如今凶危盖世,跺一跺脚,整个哈市都要颤抖,如何会怕一群小瘪三。况且,事已至此,多想无益,想的越多,错的越多,低头求饶,更是自己找死,唯有放手一搏,方有一线生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