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盏灯,迅速亮起。随着乔四的话落,小刀居住的四合院,瞬间变得灯火通明。该来的躲不掉,该走的留不住。小刀不是个胆小的人,既然敢公然叫板,当然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他紧咬着嘴唇,叮嘱老婆躲在柜子里,千万不要出来,然后提着砍刀,就开门走了出来。
“四爷……”,小刀的手在颤抖,看到了院子中站的,竟然是乔四,他心里最后的一丝侥幸也彻底毁灭。整个哈市,哪个不知道乔四旗下打将如云,猛将如雨,以他的势力,想要和乔四斗,根本不可能。既然乔四来了,那他也就完蛋了,逃都逃不掉。不过,在短暂的惊惧后,小刀忽然发现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
“草,乔四,你不会是一个人来的吧,你也太小看我小刀了……”,小刀面孔,一阵抽搐,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见过狂的,没见过这么狠的,一个人提把刀,就敢跑过来杀他,当他待宰羔羊啊。三十来号人护着他,他还有什么好怕的,一人一脚也把乔四踢死,所以,他连称呼都变了,开始直呼乔四的大名。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乔四的脸上,露出了耐人寻味的笑容,有些诡异,有些让人莫名其妙。震天的一声枪响,小刀狠狠咳了两口血,不能相信的看着胸口血肉模糊的一个大洞,轰然倒下。仿佛再说,不是已经传话,不准使用枪支了,你乔四怎么可以不遵守呢?
狰狞的笑容,浮现在乔四脸上,他阴森森的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不使用枪支,去他鸟的,他带着枪,就是为了以防万一。大哥,总要有点特权吧。什么不许使用枪支,大规模枪战,他全当放屁。他乔四就是规矩的制定者,天王老子,他都敢反抗,一条命令,就想让他遵守。能禁止底下小弟不使用枪支,已经算给了政府,并不少面子了。
浓浓的血腥味,飘散在空中。一股股鲜血,滚烫温热,渗进了泥土里。刚冲出屋外的马子,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看到自己大哥倒在血泊里,顿时大怒,一窝蜂的冲了上来。自古,仗义多是屠狗辈。那些自认正义的人,若看到恶人手里有枪,恐怕第一个反应,就是逃跑,或找个地方躲起来。可这些马仔,不但没有闪避,反而热血燃烧,不要命的冲上来,其实说白了,冲前面的,是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不会丢掉性命。跟后面的,是因为可看到前面的人冲上了,自然就跟着上了。中国人一向如此,遇到危险,喜欢做绵羊,明哲保身。可一群人当中,一旦有个带头的,那马上,温顺的绵羊立马会变成嗜血的恶狼。普通人尚且如此,更别说黑社会了。
“草……”,乔四狠狠骂了一句,不得已,又接连扣动扳机。人与人之间的战斗,比拼的就是个气势,其次才是实力,若是一方害怕的颤抖,即使武功盖世,腿都发软,站都站不稳了,还怎么打。若是乔四把握好了,镇住了场中的马仔,那枪里还有九颗子弹,谁不怕死啊,不会有人敢上前。他可以大摇大摆的杀了人,走出去,跳上汽车,扬长而去,何其潇洒。可现在,他没镇住场,那就麻烦了。
一朵朵血花,在娇柔的月色中,显得格外妖娆动人。乔四的枪法不算好,可这么近的距离,想要打不准,其实也挺难的。子弹打光了,九名马仔,永远的躺在地上,再也看不到清晨的太阳了。乔四甩手,把枪狠狠的砸在了一名马仔脸上,然后砍刀狠狠挥出,接连两刀,劈出了一条去路,直直的冲进了小刀居住的屋里。
智者,要审时度势。今晚,注定是一个染血的黑夜,一场恶战在所难免的。不过,想要活命,就要讲究战术,不能随便乱打一通。若是乔四逃跑,哪里跑的掉,空旷的大院,二十来号人,他又不是武林高手,腹背受敌,最终的下场,铁定被乱刀分尸,惨不忍睹。冲进屋里则不同了,屋里空间狭小,又只有门和窗户能自由出入,乔四完全可以进来一个杀一个,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他转身一脚把身后的马仔踹了出去,寒刀一横,守住屋门,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狰狞的冷笑不已。他的双眼,渐渐变的血红,双手微微有些颤抖。那不是因为害怕、恐惧的颤抖,而是因为兴奋,极度兴奋,那个嗜血疯狂的乔四,回来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血腥王座(1)
月色,悄悄蒙上一层红色的面纱,异常妖异。乔四狰狞的手握长刀,冷冷望向屋外的一群马仔。人走茶凉,小刀死了,这是事实,他旗下的马仔,为他报仇,那叫忠义,不为他报仇,那叫识时务者为俊杰,有情可原。毕竟,命是自己的,除了心腹马仔,其余小弟,只是出来讨个生活,老大挂了,换一个就是了,何必和自己的声明过不去。况且,小刀的心腹马仔,大部分都在第一次交手中,被乔四开枪击毙。现在剩下的,都是些虾兵蟹将,混饭吃的小弟,能好好活着,谁愿意和上帝见面啊。当然,人都是有感情的,普通小弟如此可以理解,心腹马仔若如此,就不用混了。道上的人,混的就是个脸面,能成为心腹马仔的,多多少少都是道上脸熟的人物。老大让人做了,怎么也要出个声,不然还怎么混。背信弃义,可是道上大忌,无论是谁,即使敢这么做,大家也都知道,也不会公开在嘴上承认。包括乔四,虽然心狠手辣,但对旗下的兄弟,亦不能免俗,仗义光环一直高挂,谁叫中国人在乎颜面问题呢。
“他的枪没子弹了,想上位的,想发财的,盯紧了乔四……”,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狗十、狗十一,阴森森的瞪着两对发红的三角眼,咬牙切齿,愤怒嘶吼。他们永远不会忘记,就是眼前这人,杀了他们五个弟兄。动物,其实远比人更有感情。龙家的十六条狗,除了老幺外,宛如一人,比亲兄弟还要亲。不过,作为资深的老江湖,狗十深知强扭的瓜不甜,一味逼迫马仔卖命,是不会有战斗力的。只有恩威并施,以利益诱之,再以气势逼迫之,方能收到奇效。听到了他的喊话,小刀旗下,剩余的几名马仔犹豫不决的互相凝望了一眼,眼尖的用余光发现,狗十一不知何时,已经带领着龙家的马仔们站到了外围,堵住了离去的道路。想要安然无恙的离开,恐怕无异于痴人说梦。既然左右都是个死,还不如把乔四做了,皆大欢喜。反正出来混,为的是什么,还不就是钱、势,杀了乔四,就可以做大哥,做龙头,拿到大笔钞票,何乐而不为。
“操……”,乔四颇为不屑的骂了一句,然后掏出一包万宝路,点上了一根,旁若无人的吸起烟来,压根就没把对方放在眼里。谁会把每天的三顿饭当成稀奇事呢?杀戮,早就成了乔四人生的一部分,要么你死,要么我亡,担心也没用。既然如此,何苦庸人自忧。至于狗十、狗十一那些狗屁言语,他全当放屁,基本每位大哥,火拼前都会这么高喊上两句,他都听腻了,现在还不是一样好好的。他的狂妄脾气,只要一发作,根本就不在乎对方是谁,有多少人,全宰了就好。
“杀了这个王八蛋……”,见到乔四还有心思抽烟,狗十一牙齿都快咬断了,怒吼一声,挥刀就率先冲了上了,身后的一众小弟见状,慌忙跟上,一窝蜂似地向乔四冲了过来。年轻人是容易冲动的,这些马仔丝毫没有发现,不知不觉中,狗十一的身影,已经渐渐落到了后面,变成了他们打头阵。
不过,想要把乔四乱刀砍死,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房屋不管在古时,还是现代,都不是用纸糊的。一套房,只有窗户和门可以进入,其余地方,想要开个出入口,单靠人力肯定是不行的,要有工具,甚至炸药,毕竟谁都不是武林高手。而以前的平房,偏偏为了防贼,窗户上都安装了钢筋铁条的护栏,根本就不可能进去人。所以,乔四实际只需守好房门,避免人闯入即可,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尸横五步,血喷三尺。乔四也明白,蚁多咬死象,一旦让这堆马仔冲进了屋里,他想不死是不可能的。是以,他顾不上在抽烟,疯狂挥舞着手中的长刀,宛如疯子般守住房门,宁死不退半步。冲在最前面的马仔,刚举起了长刀,即发现自己的眼睛怎么有一只看不见东西了,随即眼前一黑,半边脑袋掉了下来。疯狂的而乔四,削掉了这名马仔脑袋后,顺势把刀向上狠狠一撩,生生又砍断了一名马仔的手腕。血液狂喷,红的白的黄的各色液体,犹如沸腾的开水般冒着气泡,流了满地。凄厉的尖叫声,更是让人的耳朵一阵轰鸣,听不到半点声响。乔四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红色。面对数倍于己的马仔,他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紧张,但更多的,却是兴奋,极度兴奋。
来吧,来吧,这是属于他的世界,这是他的战场,自古成王败寇,好男儿,就该靠自己的拳头,打下一片天。他嗜血的舔着嘴唇,向右一闪,险险躲过落下的长刀。一刀又劈翻了一名矮小的马仔,左手猛然掐住了另一名双脚已经迈进屋里的马仔喉咙,右手刀从心口捅了进去。滚烫的热血,扑面而来,散发着阵阵妖异的腥香,溅了他满头满脸。他用力的吞了口吐沫,喉咙一阵哽咽,一脚狠狠踹在这名马仔的身体上,顺势拔出长刀,用这名马仔的身体,阻挡住一片刀光剑影。
“哈哈哈哈……啊……”,狂傲的嘶吼,让天地都为之变色。乔四宛如野兽般疯狂嚎叫,兴奋地发泄着自己的血性,战意高昂。没有战斗过的人,是不会理解这种快感的,世上还有什么事,能比亲手让敌人一个个躺在自己脚下,更爽的呢?
“一群废物,杀了他,不要给他喘息的机会……”,乔四的疯狂,刺激的狗十一阵浑身颤抖,歇斯底里的大声喊叫起来。三十来号人,被乔四用枪解决了近三分之一。现在又砍死砍伤了四五个,照这样下去,不用多长时间,他们都会死,这让他如何能不慌乱。
听到了他的喊叫,狗十一的眼睛也红的快要滴血了。新仇旧恨,犹在眼前,他的大脑热血一冲,顿时忘记了危险,亲自冲到了最前面。其余马仔,士气大振,疯狂跟随。按理说,虾兵蟹将,都比较怕死。面对如此狰狞恐怖的人物,怎么也会胆怯一下,不敢上前。可正常人,一旦动上手,见上血,头脑已经陷入了混乱,根本不清醒。除非长期杀戮,或武林高手例外。加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中国人只要有带头的,那简直如狼似虎,不顾一切。若是失去了带头的,就成羔羊了。这是国人一向的劣根,没有办法改变。但是,强势可以吓倒普通的小老百姓,吓不死乔四这种标准的亡命徒。他可不是什么刚出道的菜鸟,你狠,我更狠,两扇门屁大点地方,想一下挤进数人,根本不可能。正面一对一,他乔四还没怕过谁。既然要玩刺激的,那就来,看谁比谁先死。
浓浓的血腥味,刺激的人快要发疯暴走,狗十用力的大口吸了几口气,心静了不少。越到关键时刻,越要保持冷静。否则,如何能成运筹帷幄的大将。狗十忽然发现自己好蠢,乔四喜欢呆屋里,那就让他出不来,烧死他好了,何必大费周折,主动变被动,损兵折将。至于说什么光不光彩的,战争的目地只有一个,就是赢,只要赢了,谁会在乎手段呢。
第一百六十三章 血腥王座(2)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世间的大道理,其实许多人都明白,但明白和做到是两回事。很快,狗十就发现,自己的想法根本行不通。放火,也要有前提准备,有条件的,不是说你想放就能放,那还不到处火灾呢。没有汽油,没有易燃物,风向天气不合适,都会给放火增加难度,一栋房屋哪有想象中那么容易点燃。况且,就算狗十可以到外面,把汽车邮箱里的油取出,然后把家具劈碎,可这需要时间。生死之斗,往往瞬间就能改写结局。隔夜的金不如到手的铜,乔四是杀人放火的行家,不会坐等着被烧死。等狗十把计划实施了,说不定乔四早想出对策,逃出升天了。好的办法,若不能有效实施,往往可能变成毒药,会害死人的。
狗十尚未考虑好如何把乔四做掉,身前被刺激的有些发狂的狗十一,已经无法压住自己心里那股狂暴的战意,凄厉的仰天长啸,瞪着猩红双眼,不顾一切的挥舞着双刀,冲向了乔四。两军相遇勇者胜,他的马仔们士气已经遭到了毁灭性打击,只能由他这个大哥出面,重拾信心,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冲天的巨响,乔四虎口一震,手中的钢刀,差点被崩飞出去。狗十一借着冲撞的力量,一刀狠狠砍向了乔四。
“麻的……”,乔四恨得咬牙切齿,又有些兴奋,他天生就属于没事找事型的那类人。平淡的生活,当个遇到危险就躲在背后的老大,不是他的作风,他就喜欢挥舞着双刀,充斥在血腥暴力,残肢断臂的修罗地狱。他宁可叱咤风云,狂妄的唯我独尊一世,也不愿卑微的做个阴谋家。他的呼吸加重,握刀的双手,青筋暴凸,血管都要炸裂起来,牙齿咬的嘎嘣响,使出吃奶的力气,猛然把狗十一顶了出去。困兽之斗,尤其凶残。乔四从来就不是甘心受死的主,他有什么好怕的,能活这么多年,他已经知足了。
血,顺着乔四的胳膊一滴滴跌落,他像发了狂的野兽,身上闻不到半点人类的气息。上天欲让谁疯狂,必让谁经历大起大落,生离死别。没有什么能动摇乔四的意志,他从来就不惧怕来自任何方面的危险,压力。他喜欢挑战,喜欢在风雨中证明自己的价值。他把破碎的上衣,撕成布条,用牙齿咬住布头,狠狠把长刀绑在手上,然后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恶狠狠的望着狗十、狗十一,眼神中充满了挑衅的意味。月色朦胧,乔四阴森的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右手忽然一抖,抢先出手,一刀削掉了一名马仔的半边脑袋,滚烫的脑浆四溅,乔四兴奋的快要呻吟出来,左手刀顺势捅进了一名马仔的心口。
“麻的,谁想要我的命,我就要谁全家的命……”,乔四仰天嘶吼,丝毫没有一点弱者的觉悟。时代不同了,好虎架不住群狼,英雄主义可是很容易命丧黄泉的。
刺眼的刀光,散发出一片银白,晃得人有些睁不开双眼,出来混,能让人打死,不能被人吓死。如果说开始这些马仔还有些懦弱,怕死,可打到现在,他们已经被乔四的战意刺激的发狂,疯了一样拼命了。数不清的刀光剑影砍向乔四,并不宽敞的屋门,如今变得拥挤不堪,你方唱罢我登场,马仔们一窝蜂的猛冲,让乔四有些难以招架,很快就挂彩了。不过乔四也不是吃素的,趁着混乱,他又废了两个马仔,对方人数,已经明显减少,即使光天化日下较量,他也不怕了。
“死狗,你要是个男人,就自己上来和我打……”,短暂的狂风暴雨后,乔四忽然把刀尖指向了远远望着这里局势的狗十,言语极度嚣张。这种挑衅,对于狗十而言,是致命的。狗十不是龙哥,不是什么枭雄,他只是一个忠心的汉子,忠心通常代表着热血,而没有一个热血男儿,能受的了这种激将法,他的面部扭曲、抽搐,表情变得极其凄厉。所有小弟都在望着他,是可忍孰不可忍,他没有犹豫,恶狠狠地掏出长刀,大步向乔四走了过去。同道人,可以钦佩,但永远不会彻底臣服的。狗十心里其实明白,单挑他不可能是乔四对手,可他就不服这口气。这就像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样,若是仅仅因为上任将军比自己有才华有经验,就打消了当将军的粘土,认为自己铁定不行,那怎么会有出息。
时间仿佛停止,大地一片萧瑟。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睁大了双眼,紧紧盯着乔四和狗十,狭路相逢勇者胜,乔四没有再躲在屋里,依靠地形优势保护自己,反而恶狠狠的走了出来,迎上了狗十。强者,首重气势。当年,日本剑道大家宫本武藏和闻名天下的超级剑圣佐佐木小次郎决斗,以柔克刚,不慌不忙,喝着小酒,划着小船慢悠悠赶往决斗场地。而小次郎早已在烈日下,紧张苦等了两个小时,气急败坏,结果可想而知。合理的战术,虽然不一定能完全弥补实力的差距,但往往可以收到奇效。乔四不怕其余人出手,事实上,只要狗十尚未挂彩,没有人会对他出手。他已经摸准了,这些人都是些不入流、脑筋死板或幼稚的小喽啰,若是换成龙哥,才不会管什么名声不名声,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决不在乎什么道义。想做枭雄,就别怕卑鄙无耻。所以,狗十等人,注定了只是一条狗,看家的凶狗,成不了大器。
凌厉森寒的刀气席卷,刺激的人头皮炸立,浑身颤抖,乔四凌空跃起,当头就是狠狠一刀劈下。狗十不慌不忙,冷静的向旁一闪,瞅准时机,趁乔四落地之时,一刀快速捅向了乔四的肋骨,想要把乔四捅个透心凉。这招不可谓是不歹毒,劈砍的伤害,远没有捅的杀伤力大,乔四要是这下被捅上了,不死也要脱层皮,彻底废了。不过乔四既然被人叫做四爷,自有过人之处。对别人狠,很容易,难得是对自己也狠。面对狗十的凶狠攻击,乔四双目赤红,不闪不避,猛然伸出左手,一把牢牢抓住了狗十的刀锋,右手刀一挥,一道血箭,喷上天空,天空顿时失去了颜色,狗十不能相信的睁大了双眼,哽咽着倒了下去。
血,宛如潺潺不绝的小溪,稀里哗啦的从乔四手掌中挥洒,非常时刻,自然要用特殊的办法。夜长梦多,若是打斗时间太长,先不说会不会有什么变数。单体力上,乔四就不合算,所以速战速决是必须的。只有先把狗十做了,让敌人数量尽量减少,才是最安全稳妥的方法。其实世间本无所谓黑白对错,特殊时期用合适的方法,就是正确。这就像乔四敢无法无天的拆迁,不是因为法律不健全,而是因为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政府不方便出面当坏人,必须有人来背这个黑锅,为了祖国的快速发展建设,为了上级下达的目标指令,为了大家的腰包和国家的税收,牺牲少部分不听话的老百姓,是完全可以的,谁叫中国别的没有,就人多呢。拆迁要不是国家拿了相当一部分好处,敢那么猖狂吗。房价要不是国家地产税收太高,会始终降不下吗。物价若不是国家屡次装大头,不断借贷给别的国家资金,会年年涨吗。黑的最高境界,就是从政。如意大利的黑手党就是如此,其实政治本身就是最大的黑社会。
“今天,你们全部都要死……”,趁他病,要他命。乔四恶狠狠的拿着一块破布,把左手的伤口胡乱缠裹包扎了一下,呲牙裂嘴的冲向了狗十一,和仅存的七八位马仔。仿佛是没有想到战斗会这么快结束,这些马仔们尚未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即血溅五步。直到第三名马仔倒下,其余人才反应过来,可惜气势已失,大局已定,一切都晚了。血腥的战斗,亡命的拼搏,实力固然重要,但经验一样不可缺少。乔四是谁,从小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长大的,大风大浪见多了。杀个人就和杀个鸡一样,脸不红心不跳,轻松加愉快,不是那些年轻的菜鸟能比的。因为通常,正常人刚参与这种血腥的厮杀时,都会热血一冲,脑子一热,反应下降,胆气变壮,受了伤也不会觉得痛,杀了人也不会感到害怕。完全是在下意识行动,犹如梦游一般,失去了对事物的判断力,头脑是不清楚的。不过随着经历慢慢多了,也就处变不惊,习惯成自然,没反应了。这是正常的,谁会把家常便饭当大事呢。
一条条残肢断臂飞上天空,凄厉的嘶吼,让人的耳膜一阵轰鸣。乔四已经发了狠,发了狂,他知道自己全靠一股狠劲,支撑着身体,其实体力早已透支。所以,他要趁自己未倒下前,杀死最后一位对手。青石铺就的四合院,蒙上了一层浓浓的血浆。狗十一不能相信的看着直没入胸口的长刀,睁大了双眼,痛苦的笔直倒下。他想不通,他不明白,他感觉自己死的好冤。若是一开始,他和狗十两人,把乔四先围在屋里,然后冷静的分析,再采取行动,不被乔四掌握了战斗的节奏,那一切都会不同,乔四必亡。可现在,一切都晚了,时光,是不可能回头的。
“哈哈哈哈哈……”,凄厉又有些欢快的笑声,回荡在寂静的空间。乔四的笑容有些狰狞,有些开心。他的身体,布满了刀痕,鲜血直流,可这些皮肉伤,对于他而言,已经是家常便饭,构不成威胁。他痛并快乐着的扶着墙,艰难的走出了四合院,坐到了车里,然后拨打了李正光的电话,告诉了自己的位置,长吁了一口气,安详的睡了过去。
天色渐渐发白,大地灰蒙蒙一片。惊恐了一晚上的小巷居民,颤抖的小心翼翼打开房门,伸出了脑袋,打探着未知的危险。明哲保身,不是自己的事,还是不要随意插手比较好。时代不同了,自己过好,活好就够不容易了,哪里有心思去管别人。况且,社会动荡,东北早年治安极度恶劣,小巷里经常发生械斗,见怪不怪,全当没看见就好。至于警察,对于这些贫民老百姓而言,他们宁愿看见流氓,都不愿遇见当时的警察。
第一百六十四章 血腥王座(3)
过犹而不及,凡事都应有个度,贪官和好官的区别,其实就在于两个字“分寸”。水至清则无鱼,绝对的百分百好官,在现代社会,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乔四安心的晕了过去,底下人可急坏了。大清早的,李正光套了件外衣,头没梳脸没洗,拉上一党小弟,风驰电闪的就跳上了面包车,浩浩荡荡的向乔四出事的地方挺进。所幸,这是在哈尔滨出事,倒不至于因为路不熟,耽误了乔四的伤势。要知道,不一定伤势严重才会出人命,若抢救不及时,流血过多,一样会死人。
“干什么,你们是什么人……”,李正光刚刚赶到,即被两名警察拦了下来。事后诸葛亮,事前猪一样,一向是早年条子的真实写照,基本上平常日子,就没让人有安全感过,至于严打期间,那就不是没有安全感,是让人害怕了,没事说不定都能莫名其妙的把你抓起来顶花红。
群众一向是最和谐的,只要能让他们吃饱,有衣服穿,他们的胆子,就会变得很小很小。小巷的这些居民,大清早壮着胆子查探了一番,看到出了人命,慌忙跑到外面,找电话报警。没办法,中国那时候,电话属于超高档产品,能用的起电话的,基本都是企业,和极少数款哥,公用电话都轻易找不到一个。乔四折腾了半晚上,小巷中的贫民老百姓,虽然对警察没有什么好感,但也希望在这种时刻,警察能发挥他们的用处,只是手中没有电话,又不敢出门,才拖到了火拼结束。
“麻痹的,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谁……”,李正光是标准的愣头青,亡命徒,脾气恶劣、暴躁,红眼即杀人,其在日后,年纪一大把了,社会治安都稳定了,还是改不了那脾气,动不动就玩个杀人火拼什么的,何况这会正是意气风发,少年得志,无法无天的黄金期。区区两名警察,哪会放在他的眼里。况且,中国所谓的治安不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不准私人拥有枪支,不然,若是按美国的制度,私人也可以拥有枪支,那中国治安百分百会比美国更差,不知道要死多少人,至于警察和犯罪分子到底那会谁会更怕谁,只有天知道了。
“同志,不管你是谁,都请配合我们的工作,不然我们不客气了……”,初生之犊不畏虎,通常,想让刚毕业不久,当上警察的年轻人听话,是有难度的。若不是看李正光人多势众,来势汹汹,这些年轻的条子,早就拳脚相加了。年少轻狂,许多事,没经历过,没尝过人间冷暖,是永远不会长大的。这就像你去告诉一名上学的孩子,赚钱的辛苦,让他节俭点,少上点网,能有多大的效果,实在不好说,除非你的家境真的逼他早熟。
“去你妈的……”,李正光暴跳如雷,一记大耳瓜子,把这名警察扇了个趔趄,他可没那闲工夫斗嘴,就算要斗,也是找个清纯的小美女斗,和两名男性警察墨迹什么,他可是纯爷们,只对美女有兴趣。
“你们怎么敢打人……”,挨打的警察在短暂的失神后,勃然大怒,一声怒吼就掏出了腰间的手铐,想要把李正光抓起来。在他身后不远处的一群警察,也冲了上来,想要帮忙。其中有几个眼尖的,认出了李正光,可为时已晚,双方已经动上了手,就算他们愿意停手,李正光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四爷……”,小刀的手在颤抖,看到了院子中站的,竟然是乔四,他心里最后的一丝侥幸也彻底毁灭。整个哈市,哪个不知道乔四旗下打将如云,猛将如雨,以他的势力,想要和乔四斗,根本不可能。既然乔四来了,那他也就完蛋了,逃都逃不掉。不过,在短暂的惊惧后,小刀忽然发现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
“草,乔四,你不会是一个人来的吧,你也太小看我小刀了……”,小刀面孔,一阵抽搐,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见过狂的,没见过这么狠的,一个人提把刀,就敢跑过来杀他,当他待宰羔羊啊。三十来号人护着他,他还有什么好怕的,一人一脚也把乔四踢死,所以,他连称呼都变了,开始直呼乔四的大名。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乔四的脸上,露出了耐人寻味的笑容,有些诡异,有些让人莫名其妙。震天的一声枪响,小刀狠狠咳了两口血,不能相信的看着胸口血肉模糊的一个大洞,轰然倒下。仿佛再说,不是已经传话,不准使用枪支了,你乔四怎么可以不遵守呢?
狰狞的笑容,浮现在乔四脸上,他阴森森的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不使用枪支,去他鸟的,他带着枪,就是为了以防万一。大哥,总要有点特权吧。什么不许使用枪支,大规模枪战,他全当放屁。他乔四就是规矩的制定者,天王老子,他都敢反抗,一条命令,就想让他遵守。能禁止底下小弟不使用枪支,已经算给了政府,并不少面子了。
浓浓的血腥味,飘散在空中。一股股鲜血,滚烫温热,渗进了泥土里。刚冲出屋外的马子,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看到自己大哥倒在血泊里,顿时大怒,一窝蜂的冲了上来。自古,仗义多是屠狗辈。那些自认正义的人,若看到恶人手里有枪,恐怕第一个反应,就是逃跑,或找个地方躲起来。可这些马仔,不但没有闪避,反而热血燃烧,不要命的冲上来,其实说白了,冲前面的,是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不会丢掉性命。跟后面的,是因为可看到前面的人冲上了,自然就跟着上了。中国人一向如此,遇到危险,喜欢做绵羊,明哲保身。可一群人当中,一旦有个带头的,那马上,温顺的绵羊立马会变成嗜血的恶狼。普通人尚且如此,更别说黑社会了。
“草……”,乔四狠狠骂了一句,不得已,又接连扣动扳机。人与人之间的战斗,比拼的就是个气势,其次才是实力,若是一方害怕的颤抖,即使武功盖世,腿都发软,站都站不稳了,还怎么打。若是乔四把握好了,镇住了场中的马仔,那枪里还有九颗子弹,谁不怕死啊,不会有人敢上前。他可以大摇大摆的杀了人,走出去,跳上汽车,扬长而去,何其潇洒。可现在,他没镇住场,那就麻烦了。
一朵朵血花,在娇柔的月色中,显得格外妖娆动人。乔四的枪法不算好,可这么近的距离,想要打不准,其实也挺难的。子弹打光了,九名马仔,永远的躺在地上,再也看不到清晨的太阳了。乔四甩手,把枪狠狠的砸在了一名马仔脸上,然后砍刀狠狠挥出,接连两刀,劈出了一条去路,直直的冲进了小刀居住的屋里。
智者,要审时度势。今晚,注定是一个染血的黑夜,一场恶战在所难免的。不过,想要活命,就要讲究战术,不能随便乱打一通。若是乔四逃跑,哪里跑的掉,空旷的大院,二十来号人,他又不是武林高手,腹背受敌,最终的下场,铁定被乱刀分尸,惨不忍睹。冲进屋里则不同了,屋里空间狭小,又只有门和窗户能自由出入,乔四完全可以进来一个杀一个,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他转身一脚把身后的马仔踹了出去,寒刀一横,守住屋门,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狰狞的冷笑不已。他的双眼,渐渐变的血红,双手微微有些颤抖。那不是因为害怕、恐惧的颤抖,而是因为兴奋,极度兴奋,那个嗜血疯狂的乔四,回来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血腥王座(1)
月色,悄悄蒙上一层红色的面纱,异常妖异。乔四狰狞的手握长刀,冷冷望向屋外的一群马仔。人走茶凉,小刀死了,这是事实,他旗下的马仔,为他报仇,那叫忠义,不为他报仇,那叫识时务者为俊杰,有情可原。毕竟,命是自己的,除了心腹马仔,其余小弟,只是出来讨个生活,老大挂了,换一个就是了,何必和自己的声明过不去。况且,小刀的心腹马仔,大部分都在第一次交手中,被乔四开枪击毙。现在剩下的,都是些虾兵蟹将,混饭吃的小弟,能好好活着,谁愿意和上帝见面啊。当然,人都是有感情的,普通小弟如此可以理解,心腹马仔若如此,就不用混了。道上的人,混的就是个脸面,能成为心腹马仔的,多多少少都是道上脸熟的人物。老大让人做了,怎么也要出个声,不然还怎么混。背信弃义,可是道上大忌,无论是谁,即使敢这么做,大家也都知道,也不会公开在嘴上承认。包括乔四,虽然心狠手辣,但对旗下的兄弟,亦不能免俗,仗义光环一直高挂,谁叫中国人在乎颜面问题呢。
“他的枪没子弹了,想上位的,想发财的,盯紧了乔四……”,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狗十、狗十一,阴森森的瞪着两对发红的三角眼,咬牙切齿,愤怒嘶吼。他们永远不会忘记,就是眼前这人,杀了他们五个弟兄。动物,其实远比人更有感情。龙家的十六条狗,除了老幺外,宛如一人,比亲兄弟还要亲。不过,作为资深的老江湖,狗十深知强扭的瓜不甜,一味逼迫马仔卖命,是不会有战斗力的。只有恩威并施,以利益诱之,再以气势逼迫之,方能收到奇效。听到了他的喊话,小刀旗下,剩余的几名马仔犹豫不决的互相凝望了一眼,眼尖的用余光发现,狗十一不知何时,已经带领着龙家的马仔们站到了外围,堵住了离去的道路。想要安然无恙的离开,恐怕无异于痴人说梦。既然左右都是个死,还不如把乔四做了,皆大欢喜。反正出来混,为的是什么,还不就是钱、势,杀了乔四,就可以做大哥,做龙头,拿到大笔钞票,何乐而不为。
“操……”,乔四颇为不屑的骂了一句,然后掏出一包万宝路,点上了一根,旁若无人的吸起烟来,压根就没把对方放在眼里。谁会把每天的三顿饭当成稀奇事呢?杀戮,早就成了乔四人生的一部分,要么你死,要么我亡,担心也没用。既然如此,何苦庸人自忧。至于狗十、狗十一那些狗屁言语,他全当放屁,基本每位大哥,火拼前都会这么高喊上两句,他都听腻了,现在还不是一样好好的。他的狂妄脾气,只要一发作,根本就不在乎对方是谁,有多少人,全宰了就好。
“杀了这个王八蛋……”,见到乔四还有心思抽烟,狗十一牙齿都快咬断了,怒吼一声,挥刀就率先冲了上了,身后的一众小弟见状,慌忙跟上,一窝蜂似地向乔四冲了过来。年轻人是容易冲动的,这些马仔丝毫没有发现,不知不觉中,狗十一的身影,已经渐渐落到了后面,变成了他们打头阵。
不过,想要把乔四乱刀砍死,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房屋不管在古时,还是现代,都不是用纸糊的。一套房,只有窗户和门可以进入,其余地方,想要开个出入口,单靠人力肯定是不行的,要有工具,甚至炸药,毕竟谁都不是武林高手。而以前的平房,偏偏为了防贼,窗户上都安装了钢筋铁条的护栏,根本就不可能进去人。所以,乔四实际只需守好房门,避免人闯入即可,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尸横五步,血喷三尺。乔四也明白,蚁多咬死象,一旦让这堆马仔冲进了屋里,他想不死是不可能的。是以,他顾不上在抽烟,疯狂挥舞着手中的长刀,宛如疯子般守住房门,宁死不退半步。冲在最前面的马仔,刚举起了长刀,即发现自己的眼睛怎么有一只看不见东西了,随即眼前一黑,半边脑袋掉了下来。疯狂的而乔四,削掉了这名马仔脑袋后,顺势把刀向上狠狠一撩,生生又砍断了一名马仔的手腕。血液狂喷,红的白的黄的各色液体,犹如沸腾的开水般冒着气泡,流了满地。凄厉的尖叫声,更是让人的耳朵一阵轰鸣,听不到半点声响。乔四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红色。面对数倍于己的马仔,他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紧张,但更多的,却是兴奋,极度兴奋。
来吧,来吧,这是属于他的世界,这是他的战场,自古成王败寇,好男儿,就该靠自己的拳头,打下一片天。他嗜血的舔着嘴唇,向右一闪,险险躲过落下的长刀。一刀又劈翻了一名矮小的马仔,左手猛然掐住了另一名双脚已经迈进屋里的马仔喉咙,右手刀从心口捅了进去。滚烫的热血,扑面而来,散发着阵阵妖异的腥香,溅了他满头满脸。他用力的吞了口吐沫,喉咙一阵哽咽,一脚狠狠踹在这名马仔的身体上,顺势拔出长刀,用这名马仔的身体,阻挡住一片刀光剑影。
“哈哈哈哈……啊……”,狂傲的嘶吼,让天地都为之变色。乔四宛如野兽般疯狂嚎叫,兴奋地发泄着自己的血性,战意高昂。没有战斗过的人,是不会理解这种快感的,世上还有什么事,能比亲手让敌人一个个躺在自己脚下,更爽的呢?
“一群废物,杀了他,不要给他喘息的机会……”,乔四的疯狂,刺激的狗十一阵浑身颤抖,歇斯底里的大声喊叫起来。三十来号人,被乔四用枪解决了近三分之一。现在又砍死砍伤了四五个,照这样下去,不用多长时间,他们都会死,这让他如何能不慌乱。
听到了他的喊叫,狗十一的眼睛也红的快要滴血了。新仇旧恨,犹在眼前,他的大脑热血一冲,顿时忘记了危险,亲自冲到了最前面。其余马仔,士气大振,疯狂跟随。按理说,虾兵蟹将,都比较怕死。面对如此狰狞恐怖的人物,怎么也会胆怯一下,不敢上前。可正常人,一旦动上手,见上血,头脑已经陷入了混乱,根本不清醒。除非长期杀戮,或武林高手例外。加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中国人只要有带头的,那简直如狼似虎,不顾一切。若是失去了带头的,就成羔羊了。这是国人一向的劣根,没有办法改变。但是,强势可以吓倒普通的小老百姓,吓不死乔四这种标准的亡命徒。他可不是什么刚出道的菜鸟,你狠,我更狠,两扇门屁大点地方,想一下挤进数人,根本不可能。正面一对一,他乔四还没怕过谁。既然要玩刺激的,那就来,看谁比谁先死。
浓浓的血腥味,刺激的人快要发疯暴走,狗十用力的大口吸了几口气,心静了不少。越到关键时刻,越要保持冷静。否则,如何能成运筹帷幄的大将。狗十忽然发现自己好蠢,乔四喜欢呆屋里,那就让他出不来,烧死他好了,何必大费周折,主动变被动,损兵折将。至于说什么光不光彩的,战争的目地只有一个,就是赢,只要赢了,谁会在乎手段呢。
第一百六十三章 血腥王座(2)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世间的大道理,其实许多人都明白,但明白和做到是两回事。很快,狗十就发现,自己的想法根本行不通。放火,也要有前提准备,有条件的,不是说你想放就能放,那还不到处火灾呢。没有汽油,没有易燃物,风向天气不合适,都会给放火增加难度,一栋房屋哪有想象中那么容易点燃。况且,就算狗十可以到外面,把汽车邮箱里的油取出,然后把家具劈碎,可这需要时间。生死之斗,往往瞬间就能改写结局。隔夜的金不如到手的铜,乔四是杀人放火的行家,不会坐等着被烧死。等狗十把计划实施了,说不定乔四早想出对策,逃出升天了。好的办法,若不能有效实施,往往可能变成毒药,会害死人的。
狗十尚未考虑好如何把乔四做掉,身前被刺激的有些发狂的狗十一,已经无法压住自己心里那股狂暴的战意,凄厉的仰天长啸,瞪着猩红双眼,不顾一切的挥舞着双刀,冲向了乔四。两军相遇勇者胜,他的马仔们士气已经遭到了毁灭性打击,只能由他这个大哥出面,重拾信心,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冲天的巨响,乔四虎口一震,手中的钢刀,差点被崩飞出去。狗十一借着冲撞的力量,一刀狠狠砍向了乔四。
“麻的……”,乔四恨得咬牙切齿,又有些兴奋,他天生就属于没事找事型的那类人。平淡的生活,当个遇到危险就躲在背后的老大,不是他的作风,他就喜欢挥舞着双刀,充斥在血腥暴力,残肢断臂的修罗地狱。他宁可叱咤风云,狂妄的唯我独尊一世,也不愿卑微的做个阴谋家。他的呼吸加重,握刀的双手,青筋暴凸,血管都要炸裂起来,牙齿咬的嘎嘣响,使出吃奶的力气,猛然把狗十一顶了出去。困兽之斗,尤其凶残。乔四从来就不是甘心受死的主,他有什么好怕的,能活这么多年,他已经知足了。
血,顺着乔四的胳膊一滴滴跌落,他像发了狂的野兽,身上闻不到半点人类的气息。上天欲让谁疯狂,必让谁经历大起大落,生离死别。没有什么能动摇乔四的意志,他从来就不惧怕来自任何方面的危险,压力。他喜欢挑战,喜欢在风雨中证明自己的价值。他把破碎的上衣,撕成布条,用牙齿咬住布头,狠狠把长刀绑在手上,然后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恶狠狠的望着狗十、狗十一,眼神中充满了挑衅的意味。月色朦胧,乔四阴森的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右手忽然一抖,抢先出手,一刀削掉了一名马仔的半边脑袋,滚烫的脑浆四溅,乔四兴奋的快要呻吟出来,左手刀顺势捅进了一名马仔的心口。
“麻的,谁想要我的命,我就要谁全家的命……”,乔四仰天嘶吼,丝毫没有一点弱者的觉悟。时代不同了,好虎架不住群狼,英雄主义可是很容易命丧黄泉的。
刺眼的刀光,散发出一片银白,晃得人有些睁不开双眼,出来混,能让人打死,不能被人吓死。如果说开始这些马仔还有些懦弱,怕死,可打到现在,他们已经被乔四的战意刺激的发狂,疯了一样拼命了。数不清的刀光剑影砍向乔四,并不宽敞的屋门,如今变得拥挤不堪,你方唱罢我登场,马仔们一窝蜂的猛冲,让乔四有些难以招架,很快就挂彩了。不过乔四也不是吃素的,趁着混乱,他又废了两个马仔,对方人数,已经明显减少,即使光天化日下较量,他也不怕了。
“死狗,你要是个男人,就自己上来和我打……”,短暂的狂风暴雨后,乔四忽然把刀尖指向了远远望着这里局势的狗十,言语极度嚣张。这种挑衅,对于狗十而言,是致命的。狗十不是龙哥,不是什么枭雄,他只是一个忠心的汉子,忠心通常代表着热血,而没有一个热血男儿,能受的了这种激将法,他的面部扭曲、抽搐,表情变得极其凄厉。所有小弟都在望着他,是可忍孰不可忍,他没有犹豫,恶狠狠地掏出长刀,大步向乔四走了过去。同道人,可以钦佩,但永远不会彻底臣服的。狗十心里其实明白,单挑他不可能是乔四对手,可他就不服这口气。这就像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样,若是仅仅因为上任将军比自己有才华有经验,就打消了当将军的粘土,认为自己铁定不行,那怎么会有出息。
时间仿佛停止,大地一片萧瑟。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睁大了双眼,紧紧盯着乔四和狗十,狭路相逢勇者胜,乔四没有再躲在屋里,依靠地形优势保护自己,反而恶狠狠的走了出来,迎上了狗十。强者,首重气势。当年,日本剑道大家宫本武藏和闻名天下的超级剑圣佐佐木小次郎决斗,以柔克刚,不慌不忙,喝着小酒,划着小船慢悠悠赶往决斗场地。而小次郎早已在烈日下,紧张苦等了两个小时,气急败坏,结果可想而知。合理的战术,虽然不一定能完全弥补实力的差距,但往往可以收到奇效。乔四不怕其余人出手,事实上,只要狗十尚未挂彩,没有人会对他出手。他已经摸准了,这些人都是些不入流、脑筋死板或幼稚的小喽啰,若是换成龙哥,才不会管什么名声不名声,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决不在乎什么道义。想做枭雄,就别怕卑鄙无耻。所以,狗十等人,注定了只是一条狗,看家的凶狗,成不了大器。
凌厉森寒的刀气席卷,刺激的人头皮炸立,浑身颤抖,乔四凌空跃起,当头就是狠狠一刀劈下。狗十不慌不忙,冷静的向旁一闪,瞅准时机,趁乔四落地之时,一刀快速捅向了乔四的肋骨,想要把乔四捅个透心凉。这招不可谓是不歹毒,劈砍的伤害,远没有捅的杀伤力大,乔四要是这下被捅上了,不死也要脱层皮,彻底废了。不过乔四既然被人叫做四爷,自有过人之处。对别人狠,很容易,难得是对自己也狠。面对狗十的凶狠攻击,乔四双目赤红,不闪不避,猛然伸出左手,一把牢牢抓住了狗十的刀锋,右手刀一挥,一道血箭,喷上天空,天空顿时失去了颜色,狗十不能相信的睁大了双眼,哽咽着倒了下去。
血,宛如潺潺不绝的小溪,稀里哗啦的从乔四手掌中挥洒,非常时刻,自然要用特殊的办法。夜长梦多,若是打斗时间太长,先不说会不会有什么变数。单体力上,乔四就不合算,所以速战速决是必须的。只有先把狗十做了,让敌人数量尽量减少,才是最安全稳妥的方法。其实世间本无所谓黑白对错,特殊时期用合适的方法,就是正确。这就像乔四敢无法无天的拆迁,不是因为法律不健全,而是因为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政府不方便出面当坏人,必须有人来背这个黑锅,为了祖国的快速发展建设,为了上级下达的目标指令,为了大家的腰包和国家的税收,牺牲少部分不听话的老百姓,是完全可以的,谁叫中国别的没有,就人多呢。拆迁要不是国家拿了相当一部分好处,敢那么猖狂吗。房价要不是国家地产税收太高,会始终降不下吗。物价若不是国家屡次装大头,不断借贷给别的国家资金,会年年涨吗。黑的最高境界,就是从政。如意大利的黑手党就是如此,其实政治本身就是最大的黑社会。
“今天,你们全部都要死……”,趁他病,要他命。乔四恶狠狠的拿着一块破布,把左手的伤口胡乱缠裹包扎了一下,呲牙裂嘴的冲向了狗十一,和仅存的七八位马仔。仿佛是没有想到战斗会这么快结束,这些马仔们尚未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即血溅五步。直到第三名马仔倒下,其余人才反应过来,可惜气势已失,大局已定,一切都晚了。血腥的战斗,亡命的拼搏,实力固然重要,但经验一样不可缺少。乔四是谁,从小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长大的,大风大浪见多了。杀个人就和杀个鸡一样,脸不红心不跳,轻松加愉快,不是那些年轻的菜鸟能比的。因为通常,正常人刚参与这种血腥的厮杀时,都会热血一冲,脑子一热,反应下降,胆气变壮,受了伤也不会觉得痛,杀了人也不会感到害怕。完全是在下意识行动,犹如梦游一般,失去了对事物的判断力,头脑是不清楚的。不过随着经历慢慢多了,也就处变不惊,习惯成自然,没反应了。这是正常的,谁会把家常便饭当大事呢。
一条条残肢断臂飞上天空,凄厉的嘶吼,让人的耳膜一阵轰鸣。乔四已经发了狠,发了狂,他知道自己全靠一股狠劲,支撑着身体,其实体力早已透支。所以,他要趁自己未倒下前,杀死最后一位对手。青石铺就的四合院,蒙上了一层浓浓的血浆。狗十一不能相信的看着直没入胸口的长刀,睁大了双眼,痛苦的笔直倒下。他想不通,他不明白,他感觉自己死的好冤。若是一开始,他和狗十两人,把乔四先围在屋里,然后冷静的分析,再采取行动,不被乔四掌握了战斗的节奏,那一切都会不同,乔四必亡。可现在,一切都晚了,时光,是不可能回头的。
“哈哈哈哈哈……”,凄厉又有些欢快的笑声,回荡在寂静的空间。乔四的笑容有些狰狞,有些开心。他的身体,布满了刀痕,鲜血直流,可这些皮肉伤,对于他而言,已经是家常便饭,构不成威胁。他痛并快乐着的扶着墙,艰难的走出了四合院,坐到了车里,然后拨打了李正光的电话,告诉了自己的位置,长吁了一口气,安详的睡了过去。
天色渐渐发白,大地灰蒙蒙一片。惊恐了一晚上的小巷居民,颤抖的小心翼翼打开房门,伸出了脑袋,打探着未知的危险。明哲保身,不是自己的事,还是不要随意插手比较好。时代不同了,自己过好,活好就够不容易了,哪里有心思去管别人。况且,社会动荡,东北早年治安极度恶劣,小巷里经常发生械斗,见怪不怪,全当没看见就好。至于警察,对于这些贫民老百姓而言,他们宁愿看见流氓,都不愿遇见当时的警察。
第一百六十四章 血腥王座(3)
过犹而不及,凡事都应有个度,贪官和好官的区别,其实就在于两个字“分寸”。水至清则无鱼,绝对的百分百好官,在现代社会,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乔四安心的晕了过去,底下人可急坏了。大清早的,李正光套了件外衣,头没梳脸没洗,拉上一党小弟,风驰电闪的就跳上了面包车,浩浩荡荡的向乔四出事的地方挺进。所幸,这是在哈尔滨出事,倒不至于因为路不熟,耽误了乔四的伤势。要知道,不一定伤势严重才会出人命,若抢救不及时,流血过多,一样会死人。
“干什么,你们是什么人……”,李正光刚刚赶到,即被两名警察拦了下来。事后诸葛亮,事前猪一样,一向是早年条子的真实写照,基本上平常日子,就没让人有安全感过,至于严打期间,那就不是没有安全感,是让人害怕了,没事说不定都能莫名其妙的把你抓起来顶花红。
群众一向是最和谐的,只要能让他们吃饱,有衣服穿,他们的胆子,就会变得很小很小。小巷的这些居民,大清早壮着胆子查探了一番,看到出了人命,慌忙跑到外面,找电话报警。没办法,中国那时候,电话属于超高档产品,能用的起电话的,基本都是企业,和极少数款哥,公用电话都轻易找不到一个。乔四折腾了半晚上,小巷中的贫民老百姓,虽然对警察没有什么好感,但也希望在这种时刻,警察能发挥他们的用处,只是手中没有电话,又不敢出门,才拖到了火拼结束。
“麻痹的,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谁……”,李正光是标准的愣头青,亡命徒,脾气恶劣、暴躁,红眼即杀人,其在日后,年纪一大把了,社会治安都稳定了,还是改不了那脾气,动不动就玩个杀人火拼什么的,何况这会正是意气风发,少年得志,无法无天的黄金期。区区两名警察,哪会放在他的眼里。况且,中国所谓的治安不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不准私人拥有枪支,不然,若是按美国的制度,私人也可以拥有枪支,那中国治安百分百会比美国更差,不知道要死多少人,至于警察和犯罪分子到底那会谁会更怕谁,只有天知道了。
“同志,不管你是谁,都请配合我们的工作,不然我们不客气了……”,初生之犊不畏虎,通常,想让刚毕业不久,当上警察的年轻人听话,是有难度的。若不是看李正光人多势众,来势汹汹,这些年轻的条子,早就拳脚相加了。年少轻狂,许多事,没经历过,没尝过人间冷暖,是永远不会长大的。这就像你去告诉一名上学的孩子,赚钱的辛苦,让他节俭点,少上点网,能有多大的效果,实在不好说,除非你的家境真的逼他早熟。
“去你妈的……”,李正光暴跳如雷,一记大耳瓜子,把这名警察扇了个趔趄,他可没那闲工夫斗嘴,就算要斗,也是找个清纯的小美女斗,和两名男性警察墨迹什么,他可是纯爷们,只对美女有兴趣。
“你们怎么敢打人……”,挨打的警察在短暂的失神后,勃然大怒,一声怒吼就掏出了腰间的手铐,想要把李正光抓起来。在他身后不远处的一群警察,也冲了上来,想要帮忙。其中有几个眼尖的,认出了李正光,可为时已晚,双方已经动上了手,就算他们愿意停手,李正光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