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得一生,想要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有时候确实由不得自己,这是命。黄庭利表面陪老婆回娘家,实则把老婆送回了娘家后,秘密的又回到了哈尔滨,日夜守护着乔四。而李正光,则二十四小时的安排人马,守候在医院附近,稍有风吹草动,立刻向他报告。暗杀,是最为危险地,为了能最大限度的保障乔四的安全,李正光和黄庭利,不约而同的同时出手,将乔四附近的病房全部包下,并让几个面生的马仔,故意弄伤自己,住了进去。一切都在掌握当中,但一切又出乎意料,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是可以绝对保证的。

    乔四的房间,挂着厚厚的窗帘,自从乔四一周内未苏醒后,窗帘就一直没拉开过。当然,乔四不会亲自下这种命令,毕竟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昏迷的病号。这种命令当然要李正光替他执行,其目的,无非是害怕有人透过玻璃,给他来上一枪,他可不想莫名其妙的死在病床上。不过,他的担心倒未必没有道理,事实上,俄罗斯黑手党派出的两名金牌杀手,确实有备而来。真正的高手,永远不会轻易暴露自己。暗杀,讲究的就是神不知鬼不觉,若是端着枪冲进医院,那不叫暗杀,叫火拼。

    三点十五分,a和b两人,手里各自提着一个黑色皮箱,走上了医院对面的楼顶。作为真正的国际杀手,他们两人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只有代号。和平社会,或许很难有人相信,世界上还存在着传说中的雇佣兵,但事实就是事实,没有任何道理可言。a和b是一对黄金组合,两人都是孤儿,从小相依为命,在越南老挝一带,受过最残酷的雇佣兵训练。真正的杀人机器,必要先痛到骨子里,痛到心里,彻底心碎,才能发挥出全部的潜力。a曾经被人踩在脚下,眼睁睁的看着自己青梅竹马的恋人b,在一个个粗壮的黑人身下,痛苦呻吟,那种滋味,让他硬生生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但他没有哭泣,只是疯了一样的训练,只为变得更强。三年后,他和b杀死了教官,背叛组织,用最残忍的方法,杀死了所有人。然后迅速消失,摇身一变,成为了俄罗斯黑手党的金牌杀手。而这一切,乔四不知道,甚至连郝瘸子都不知晓。这个世界最可怕的人,永远不会是正常人。一个没有舌头不会说话的哑巴,和一个受尽侮辱的女人,毫无疑问,将会是所有人的噩梦。或许,郝瘸子自己都想不到,请神容易送神难,他请回了两个真正的煞星。本土黑社会,不管多牛,毕竟不能和国际黑道组织相比。

    黑色的皮箱拉开,里边赫然是折叠式的火箭筒,和两枚炮弹。为了杀死乔四,传说中的狙击枪已经不保险了,而且隔着帘子,也看不到乔四的身影。所以,小面积杀伤力极强的火箭筒,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上次,由于黑手党内部考虑不周全,致使四名杀手,只携带了手枪即赶到东北。这次,同样的错误不会再犯。当然,从俄罗斯带过来武器实在太麻烦,可不是还有个超级内应郝瘸子吗。不管郝瘸子安得什么心,事实是,上次四名杀手全部死在乔四手里,而不是郝瘸子。所以,一天没有露出自己的獠牙,郝瘸子还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第二百四十七章 兄弟相残(2)

    风依旧吹,却怎么也吹不尽那满地的鲜血。璀璨的烟火,映亮了夜空,宛如世间最美的花朵,令人夺目。只是,伴随这一美丽时刻的,是凄厉的嘶吼和痛苦的呻吟。

    a和b的面色平静,没有一丝人类该有的表情。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杀人狂,只要你尝过仇恨的味道。对于a和b而言,他们的一生,本就是个悲剧,能活一天,生与死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最重要的是,要在一起,哪怕死也要在一起,因为只要对方还在,他们就有家,就有家人,若是对方不在了,那这个世界,也就没什么可值得留恋的了。

    黑洞洞的火箭筒,散发着浓浓的硫磺味,a和b不慌不忙的把火箭筒拆装,重新放入皮箱,压低了帽子,平静的走向楼下。夜色深沉,街面有些混乱,没有专人维持秩序的老百姓,就像无头的苍蝇,跑来跑去,蹿个不停。但是,举头三尺有神明,正义女神的双眼,永远不会蒙蔽。深更半夜,寒风刺骨,两名外国人行走在冲天的火焰下,怎么可能不引起注意。关键是,这里是中国,老百姓哪里有什么权利去执法,自卫防身的情况下,都有可能被倒打一耙、拉出去枪毙,别说多管闲事了。早年的共产主义,早就在长期的霸权制度下,变得腐败不堪,百姓丧根本没有话语权。即使明知面前两人有重大嫌疑,谁又会自讨没趣。不公平的事已经太多,自己能不被人欺负,就算是烧高香了,打抱不平的人,通常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李正光的眼睛,有点发红,面色铁青,宛如一匹受到了伤害的独狼。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人,即使真的打遍东北无敌手,也不过一介武夫,不值一提,赢不得别人的尊重和敬佩,充其量不过就是一个高级打手。但李正光不同,他不但人长的帅、功夫好,而且非常有义气。男人出来混,没有诚信、义气,是长久不了的。即使这种所谓的诚信义气,只是表面的假象,可有些事私下里明白,和表面上知道,那完全就是两个概念。黑刀子人人都会捅,关键要够黑才行。坏人要卑鄙无耻,不择手段,好人要察言观色、忍辱负重,坏人奸好人要更奸才可以。因为作为一名好人,远比当一名坏人要痛苦危险的多。

    李正光双拳紧握,由于用力过度,青筋暴凸,身上散发着赤裸裸的杀意,牙齿咬的都快断了。他是一名特别重情义的人,声名远扬。有一次,他旗下马仔在外边收了个小弟,名叫李卫鑫,按理说,这种街头刚毕业的小混混,靠敲诈男学生,动员女学生出来坐台为生的三流货色,李正光应该没有机会也没有兴趣听说才是。可偏偏这李卫鑫有点狂妄,有些初生之犊不畏虎的架势,结果闯了大祸,得罪了表面憨厚,实则心狠手辣的小克同志,小克哪里会客气,二话不说,就把人抓起来,准备留点纪念品。

    中国本土黑社会,不像老外那么多规矩,也不像日本黑社会,动不动喜欢切手指送人。翻来覆去无非是废条腿了,剁只手了,挑个脚筋手筋什么的,一点创意都没,小克也不例外。他不想为了点小事搞出人命,剁只手下来教训教训就得了。不过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李卫鑫虽然狂妄倒也不傻,知道除非自己大哥的大哥,李正光出面才能摆平。立马自报家门,含含糊糊的往李正光身上拉关系,小克一听和李正光有点牵连,怕伤了兄弟和气,立马派人询问。本来,这种事李正光完全可以不管,又不是他收的马仔,可李正光得知后,没有任何犹豫,立马赶到,他只和小克说了一句话,“用我这只手代替他吧”。结果小克愣了半天,立马放人。这种性格,让李正光赚了不少人情,声名远扬,这也是为什么乔四最后倒台,他却能逃窜多年的主要原因之一。

    街上依旧混乱,但愤怒的李正光,眼中除了a和b,什么都看不到。或许,老百姓会因为一时的恐慌,丧失了判断力,可对于李正光这种见惯了腥风血雨,又精通侦察反侦察的人而言,怎么可能发现不了a和b。他可清楚的很,乔四就是拜俄罗斯黑手党所赐,才躺进了医院。他的呼吸有些沉重,红着双眼,一步步向a和b走去。乔四,是他的大哥,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人,多多少少谁都会有点小念头、私心,这是可以理解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己老婆孩子过好了,管别人死活干嘛。李正光不是不想做大哥,也不是没有想过做大哥,但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就是,好人的私心一闪而过,只是偶尔想想,就算想要实施,也只是去完成一个理想目标。坏人则将私心彻底付诸行动,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如同军人说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可总不能为了当将军,就杀掉竞争对手、干掉老将军,甚至抢夺兵权,公然造反,不择手段吧。李正光的一切,都是乔四给的,没有乔四,就没有现在叱咤风云横行东北的他。做人的大道理,他确实说不出来,但他明白一件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任何人杀了他的大哥,都要死。

    眼泪,不争气的从黄庭利眼角滑落,他怎么也没想到,白天还面目安详的乔四,转瞬之间,即天人永隔,再也没有了相见的机会。敌人太狠毒了,为了杀死乔四,竟然不惜一切代价,实在太丧心病狂了。他好恨,真把这里当自己家了,什么都敢做,当他们这些所谓的土包子好欺负吗?但是,他还是不死心,他不相信乔四就会这么轻易地走了。多少次大风大浪都挺过来了,他对乔四已经有了一种莫名的信心,不见到乔四的尸体,他是不会认命的。他红着双眼,带领狼狗等大批好手,咬牙切齿的拼了命往医院里冲,火箭筒的威力,炸间病房是大材小用了,可要想把一座医院炸毁,无异于痴人说梦。可医院里医生护士病号,长年都是人满为患,发生了这种事,每个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往街上跑,和没头的苍蝇一样,一窝蜂冲了出来。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黄庭利想要带人往里进,可一下冲出这么一大堆人,那简直就是寸步难行。泥人尚有三分火性,心急如焚的黄庭利,接连被几个病号家属撞得东倒西歪,勃然大怒。铁青着脸二话不说,掏出长刀,一刀就把挡在前方的人脑袋砍飞了半边,跟在他身后的狼狗八戒等人纷纷效仿,齐刷刷的长刀,寒芒四射,格外夺目,瞬间让前方的人恢复了冷静,并明白了一个道理,留在医院内未必会死,可若是继续向外冲,铁定没命。人,都是吃软怕硬,不吃亏不长记性。鲁迅先生在阿q一文中曾提到,外国人不会国文,却能在当时的中国畅行无阻,靠的只是手中那绅士棍,语言听不懂不要紧,棍子会让对方明白要做什么。中国人的奴性确实非常严重,若不是有了电脑和网络,试问现实当中,有几人敢于反抗,即使反抗了又有何用处,只是让自己更加凄惨而已。

    冲天的火焰,乔四的病房以及四周,已经化为一片火海,几名保安,正拿着灭火器、水龙头喷个不停,黄庭利脱下外套,在水龙头下淋湿,披在身上就想往火力闯,但被狼狗等人死死抱住了。如此大火,就算铁人都烧化了,还看什么看啊。乔四已经去了,要是黄庭利在为此送上性命,那不是得不偿失吗。黄庭利虽然关心则乱,但毕竟生性冷静、久经风雨,在众马仔的劝说下,很快调整了心态,恢复了一贯的冷静作风。人不能永远侥幸,即使侥幸也要有个限度,若是乔四不在此病房中,尚有可能躲过一劫,可门口有郝瘸子的大批人马看守,乔四根本就没出来过。不管如何不能相信,事实就是事实,改变不了,除非……

    信息年代,最大的好处就是人人都可第一时间得到想要的情报。乔四刚走,李正即兴冲冲的拿出了大哥大,一个电话,顿时让焦急的郝瘸子心花怒放,喜上眉梢。他立马给李正下达了命令,如果李正光没有留下a和b,立马让那群亡命徒动手,杀手从理论上来讲,是不可以出卖买家的,可这世上,除了死人外,哪有绝对这一说。不把a和b杀了,他郝瘸子如何能心安。至于杀了后,俄罗斯黑手党会有多震怒,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等他成了龙头,到时东北就是他的地盘,俄罗斯人只要敢闯入哈尔滨,进一个查一个,抓着先折腾一番再说,宁可错杀一千,决不放过一个。反正这是他的地盘,他有的是马仔,俄罗斯黑手党势力再大,手也伸不到这里,能拿他怎样,即使说出郝瘸子出卖乔四的事实,也只会被自以为是的聪明人认为,这是在挑拨离间,散步谣言。况且人走茶凉,乔四都走了,谁会为了一个死人,得罪现在的龙头,那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想死吗。

    第二百四十八章 兄弟相残(3)

    人际关系,是世上最为复杂的一门学问,远不是在学校可以学到的。学校的知识,能让你吃上饭那叫对的起你,吃不上也是你自己的问题。可人际关系,能让你发财、当官,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是一门极其高深的学问,在中国有着上万年的历史,从人类尚是猿猴的那一天起即诞生,精通此道的,吃香的喝辣的,金钱美女,要什么有什么。不精通此道的,即使有真本事,也只是个打工仔,要么郁郁而终,一生不得志。要么勉强上位,最终却被人陷害,命丧黄泉。才华其实不重要,学好物理化也就那么回事,可若是有个好爹帮你走走关系,或自己精通人际关系,那你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生活。这是一个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的年代,只要你成行了,你想要什么样的女人,就有什么样的女人,女人其实和一枚钻石差不多,不值得投入多少感情,一件日用品、装饰品而已,两人之间,投入过多的一方,总是痛苦的。

    郝瘸子的面目,由于极度的兴奋,有些狰狞,有些发红,他心情忐忑不安、有些激动的走到酒柜前,拿出一瓶好酒,满满的倒了一杯,狠狠的一口喝下,然后长舒了一口气,心情总算平静了些,胜利的喜悦,让他仿佛有一种重生的感觉。世间万物,一花一草,一木一叶,此刻都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亲切。这就像买彩票,天天做梦都想着中五百万,可若是真中上了,心情激动忐忑一下,是可以理解,是正常的,若是没反应那才是不正常。

    乔四手里拿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绿茶,默默地看着走廊另一边悲痛欲绝的黄庭利,杯子里,是他刚泡的新鲜茶水,可惜没找到好茶叶,只能凑合着喝两口。人是会变得,年轻时,乔四只喜欢喝酒,不喜欢喝茶吃肉,想不通那些老人为啥一天到晚,就喜欢没事泡茶喝。现在,他已近不惑之年,而且也有了喝茶的习惯,终于明白为什么男人到了一定年纪,就会染上喝茶这个习惯。因为喝茶,不单是一种健康的生活习惯,更是一种享受,一种意境,一种禅意,茶道,它能让你的心平静如水,也可以让你修身养性。通常,精通茶道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或是拥有深邃回忆,见过人世百态的人。

    按理说,乔四就站在黄庭利走廊的另一端,不该认不出才是。可乔四此刻的衣着打扮有些奇怪,戴着白口罩、白帽子、穿着白大褂,把自己的相貌、体型,全部隐藏在白色装扮中,估计就算是他的母亲,从他身边路过,都不一定能认出来。人,只能沿着自己相信的道路走下去,哪怕明知是错,也不要后悔,因为后悔了,你就没有机会证明你是对的了。乔四无法确定自己的第六感会发生什么事情,但他相信自己的感觉,他感觉有一股极其危险的力量,在向他靠近,让他四周的空气都变的压抑起来,让他无法呼吸,无法入睡。所以,他把陪护打晕,手脚绑好,嘴巴堵紧,塞到床下。然后在医生进来查看的时候,忽然暴走,干净利落的把医生击倒,然后换上这名医生的衣服,大摇大摆的走出病房。

    至于这位可怜的医生同志,被击倒时还一副不能相信的表情,睁大着双眼,颇有死不瞑目的架势。至于他的命运,毋庸置疑,乔四装作他走出病房,总要有个男性躺在病床上扮演乔四,可怜的医生同志,不但被击晕,还莫名其妙的又被乔四掐住喉咙,硬是断掉呼吸,命丧黄泉,然后面部缠上两圈纱布,鼻子插上氧气,在把被子盖得稍微高点,遮住下巴,老老实实的躺在床上,替乔四挨了一枚炮弹。不过乔四不后悔,安家费,他一定是会给的,但他不后悔,他又不是人民公仆,也不是行侠仗义的大侠,他是暴徒、歹徒,就应该做和身份相符的事。人要有觉悟,不要歹徒不做歹徒的事,官员不做官员的事,搞的究竟谁是歹毒谁是警察都不知道。为了一个感觉就可以杀人,有些荒谬,但这个世上本就没有道理可言,即使乔四的感觉错了,他也不会后悔,小心驶得万年船,杀就杀了,有什么可后悔的,这条路,早就没有了回头的机会,他只能走下去,越走越深,多杀一个少杀一个有什么区别。即使前方永远不可能有阳光,那就让他在黑暗中永生好了,他是不会痛哭流涕承认错误,说什么当初后悔加入黑道的,他后悔个屁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不过就是一个黑社会大哥混口饭吃罢了,像他这种人,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能有多大,抓了也没用,马上就会有另外一个他出现,因为治标不治本,他身后若没人撑腰,那他还敢和国家叫板搞政变啊,该抓的是他身后那些所谓的人民公仆才对。霸权主义(贪污、受贿、腐败、官官相护)才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毒瘤,而不是治安。

    黄庭利的表情,乔四都看在眼里,有些感动,不过他不会头脑一热,就忽然出现,让黄庭利止住悲痛。小不忍则乱大谋,生性狂妄的人,通常只有两种人,第一种是白痴,第二种是恃才自傲,乔四显然不属于第一种,至于第二种吗,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谁说黑社会就不是职业的,乔四就是黑道的天才精英。他的心里很清楚,在东北,没有任何势力敢和他叫板,但他在明,敌人在暗,防不胜防。所以,他要化明为暗,等着敌人自己跳出来。许多事,许多人,往往只有死了后,才会彻底看清,彻底明白。世态炎凉,一天没走,你就一天不会明白这个世界有多现实、势利,不单是朋友靠不住,就算自己的亲人也未必见得能真正了解,往日一个比一个孝顺的儿子,可能在你死的当天,即为了家产争得头破血流,连你的尸体都没人理会。如若不是死掉,如何能看到这些精彩的事件,如何能真正看清每一个人的真实面孔。

    黄庭利这边悲痛欲绝,李正光那边则化悲痛为力量,恶狠狠地拦住了a和b的去路。a和b也够狠,面无表情的缓缓把皮箱放到地上,然后颇有默契的和李正光同时掏出枪,甩手就射。四周一时枪声大作,本来混乱的街道,变得更加尖叫不已。不过,中国人喜欢看热闹,因为看热闹不花钱,若是遇上这种事,躲都来不及,哪还会有心情看,只不过短短几分钟,原本尖叫乱窜的人群,瞬间消失,街道冷冷清清,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只有满地尘埃,和乱飞的蛋壳。a和b是不能与敌人纠缠太久的,强龙难压地头蛇,纠缠越久,敌人越多,而且一不小心,还会落入警方的包围圈。杀手,是一种职业,作为一名杀手,收人钱财与人消灾,这是一种谋生手段,不代表他们一定喜欢杀人,也不代表他们会乱杀无辜。事实上,凡是与目标无关的人物,他们一个都不愿意招惹,一个都不想杀,他们不是变态,这只是生活需要。a和b双眸互相对望了一眼,即明白了彼此心中的想法。真爱的两个人,确实是有可能做到心有灵犀一点通的。

    b一把扯下围巾,从一栋建筑后伸出胳膊,在空中把围巾扬了扬,示意有话要说,李正光本能的让旗下马仔暂时消停一会,停止了射击。他是一个强者,而作为强者,通产都不喜欢缠斗,浪费时间。敌人想做什么,他其实很期待,也隐隐约约的猜了出来。因为惺惺相惜。高手之间,可以感觉到彼此的杀气,就像两块磁石,轻轻一碰撞即有反应。要么你死我活,互相排斥,要么不打不相识,紧密相吸,就这么简单,所以中国自古才会有以武会友这种特殊的交流方式。

    见到李正光一方停火了,b先从建筑后走了出来,手里的枪支枪口朝上,对着李正光晃了晃,然后缓慢的把枪放到了地上。李正光顿时明白了对方的意图,冷笑不已,冷兵器拳脚之争,他怕过谁啊。他先让旗下马仔把枪都放到地上、散开,然后等a出来了,紧盯着a的双眼,和a同时把手枪慢慢的放到地上,然后伸出舌头,嗜血的舔了舔嘴唇,从牙缝中冒出了一句话。

    “我不管你们是谁,今天都别想活着离开……”,李正光说完,面目狰狞,咆哮的冲向了a,而紧随他身后的,是二十多名分舵内最精通搏斗的好手。冷兵器之争,不是单挑,也不是以武会友。李正光同意速战速决,一局定生死,可没说要单挑啊。这是真正的敌人,不是可以化敌为友的同胞。他几个跨步跃到了a面前,迎面就是一记飞腿,狠狠踹向对方面门,而小霸王虽然不愿意和女人打,但在b接连击倒了两名好手后,愤怒的一声嚎叫,迎向了风姿飒爽的b,四人顿时打成一团,难分难舍。至于其它那二十多名好手,不是他不想动手,只是插不上手,高手之间的争斗,除非同样是高手,不然上去只会添乱,还不如先在一旁观看,瞅准时机,痛打落水狗。所以,他们二十多人搀扶起倒在地上的同胞,颇有默契的同时掏出匕首、砍刀,把四人围在一起,不怀好意的盯着a和b上下翻飞的身影,随时准备偷袭。

    第二百四十九章 兄弟相残(4)

    人得一生中,不可能没有挫折,纵横情场的花花公子富二代,终有在情场吃瘪,被人拴住的时候,这是命,老天其实很公平,你给予别人的东西,迟早都会有人还给你。人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笑少年穷,莫欺白发翁,总会有你轮到这一天的。

    李正光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胳膊,双眸渐渐变得血红,红的快要滴出血来,他从来没有遇上这么强的对手,即使是他身手巅峰的时候,也未必能够轻易取胜,别说现在。他第一次有些后悔,这些年不该沉醉于酒色,以致荒废了一身功夫。世间万事,不进则退,犹如谈一场恋爱,该结婚时一定要结,错过了,想要再结可就难了。这些年,李正光可以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活的别提多风光,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掷千金的玩女人、赌博,而a则无数次徘徊在生死边缘,天天靠杀戮养活自己,无论从身手还是实战经验,都不是李正光可以比拟的。或许是李正光这些年实在太顺了,老天都看不下去了,决定给他一点教训,让他清醒。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原来是高手……”,李正光的牙齿咬的嘎嘣响,面部青筋暴凸。人争一口气佛受一柱香,不管对手如何强大,他都没有选择,只能勇敢的面对。这是他的悲哀,可他不后悔加入黑道,从来就没后悔过。他狠狠的撕掉上衣,往旁边一丢,拔出了腰间的匕首。既然拳脚难以取胜,那就玩刀吧。用刀的战斗,可不是单看水平造诣了,李正光不怕挨刀,不管挨上多少刀,只要没有命中要害,他就有机会获胜,用刀最大的好处,就是你永远不知道谁会赢,轻轻一捅,李小龙都照样拜拜。

    a的面孔,依然没有任何变化,仿佛一尊石化的雕像。他的五官,其实很平常,非常平常,既不俊美也不是很难看,看不出有任何地方与常人不同。可通常,这种杀手最为可怕,你给他穿上一套西服,他就是白领。换上街边十元一件的汗衫,就是民工,让你觉不出有任何不妥,减轻怀疑,以至于死不瞑目,到最后都难以相信自己的双眼。a看到李正光掏出刀来,二话不说,干净利落的也从腿腕处拔出一把军用匕首。作为一名杀手,不管功夫多高,都不会和武者那么有原则、有风度。如果硬要说他们有什么原则,那就是保护自己,杀死目标,只要目标未死,他们就会阴魂不散的紧紧纠缠。这是他们的职业道德,而现在,他们貌似已经完成了任务,该离开了,那就不需要一点原则,他们是生活在黑暗当中,见不得光的人,只要能离开,所谓的面子问题都是浮云。

    李正光的笑容,有些嗜血,不要以为在战斗中笑的狰狞很容易,平常人遇上打架这种事,多是大脑一片空白,别说笑,能不能保持正常的反应力都要看情况。甚至说,从小练功夫的武术家,都不一定能打得过街头流氓,这也是为什么武术没落的根本原因。缺乏实战,不能与时俱进。现代技击,讲究的是快速击倒对手,一招制敌,然后才是武“道”,试问,无法击倒对手的功夫,还谈什么道,难道是扯道。

    乔四穿着医生的衣服,大摇大摆的站在医院门口,暗中观察李正光的表现,无奈的摇了摇头。蠢,实在太蠢了,一群笨蛋,这又不是比武,讲什么原则。既然短兵相接,枪法好的人快点偷偷去拿枪,两记黑枪解决掉就得了,装什么英雄,一点觉悟都没,黑社会就是黑社会,又不是大侠。现实生活也不是在武侠书中指点江山,再讲原则也变不成宗派。他偷偷的顺着墙角,向李正光的方向移动,缓缓地从怀中掏出了一把手枪。他的怀中装着两把手枪,一把是黄庭利怕他在医院无法应付突发地危险,偷偷塞给他的,另一把则是李正光给他的。乔四的想法很简单,李正光赢了倒罢了,一旦不妙,那他就算豁上暴露,也要把对方留下。夜长梦多,对方如此强悍,一旦被对方跑掉,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这个险他冒不起。暴露不过是让内在的敌人继续潜伏,但总有办法能揪出来,若是被对方跑掉,那上哪里追杀这么危险地两个人物。他可不想以后连睡觉都做噩梦,饭都不敢随便吃。如果人的一生要活的这么累,那即使有大把的钞票,又能有什么乐趣?

    寒光映亮了李正光血红的双眸,他的胳膊,已经挂了彩,淅淅沥沥的流淌着鲜血,专业和非专业,明显就是两个档次,即使用刀,李正光也别想占半点便宜。小霸王那边的战斗,倒没有太大的悬念,女人即使再强悍,天生气力方面也会略显吃亏。一力降十会,以巧破千斤。女人靠的是巧,可一旦遇上高手,既精通巧又气力强悍,立马会落入下风。不过,小霸王一时半会想要取胜,也没那么容易。霸王花可没有那么好惹,再柔弱的胭脂马,也要能骑上才算成功。至于场边那二十多名战力极强的打手,早就被激动人心的生死搏斗,刺激的面目通红,两眼圆睁,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哪里还会注意有人悄悄向这里靠近。直到乔四靠近了身边,他们都没有发现。

    长长的粗气,从李正光嘴中喷出,久战不下,处于劣势的一方,难免有些心浮气躁。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李正光这些年实在太顺了,单挑无敌,一直没遇上真正的高手,以至丧失了练武的动力,天天没事就喝酒玩女人,体力不言而喻,一落千丈。而反观a,面不红,气不喘,依然保持着面无表情的状态,像是活动了下筋骨热了个身。若李正光再想不出办法,继续缠斗下去,那不要说败北,能不能保住性命都是问题。所以,李正光决定冒险一搏,用自己的身体做武器,哪怕同归于尽,他也不会让对手活着离开。因为乔四在天上看着他,因为四周都是跟随他多年的老兄弟,他不想让他们失望。因为倘若败了,他那多年打下的名声,将如同激流的江水般一去不复返,他输不起。世上许多东西,不是用钱可以买归来的。男人,可以输人输钱,就是不能在相信你的人面前输了面子。李正光已经没有了选择,必须搏命。不过,他死不了的,因为乔四已经悄悄的把枪口瞄准了打斗中的a,只要找准时机,轻轻扣动下扳机,一切都会结束。

    第二百五十章 兄弟相残(5)

    浑浊的粗气,随风飘散。沉重的缓吸,化为淡淡的汗水,夹杂着一股股鲜血,静静流淌,谱写着一首动人的男性歌曲。这是人性的证明,这是男人的世界,纵使千般磨砺,纵使粉身碎骨,我心无悔……

    李正光的体力,由于连番争斗,已经明显下降,反应力迟钝,出刀的力量速度也明显不如开始那么快狠准。武之一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李正光的处境,已经到了极其危险的境地。每一刻每一秒都会有生命危险,饶是有乔四躲在一旁,暗中放黑枪,可远水解不了近渴。枪声一响,不但乔四会暴露,李正光打了半辈子才创下的名声,也将出现不光彩的一面。不过,成功固然风光重要,可敢于直面失败,更是一种勇气。肉体的成长,并不能代表一个人长大成熟,只有心智,才可以决定一个人到底能走多远。拳脚武器皆落下风,那李正光只剩下一条路可走,战术……

    两军交战,非匹夫之勇,当年项羽号称力拔山河,功夫盖世,一样被甘愿钻人胯下的韩信活活逼得自杀,不过跳梁小丑一介莽夫罢了,成不了千古霸业。李正光是黑社会,本质就是无赖地皮,不管他多么的有美名,这都是事实,改变不了。为了获得胜利,他是会原形毕露不顾一切的。李正光从最初交手时即发现一个情况,就是a经常会看似无意,实则有意或下意识的一直注意着旁边b的战斗,这说明什么,这说明b在a的心目中,比他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这说明a从一开始,就没尽全力,有些分心,所以才让李正光侥幸活到现在。兵者,诡道也,李正光从没说过,要和a进行单挑分胜负,即使说过,又能怎样?这是战争,战争就要不择手段。避其锋芒,攻其软肋。李正光猛然接连三刀,把a逼退,身体一个旋转,不顾一切的凌空跃起,当头就是一刀,狠狠的砍向了b。a的面色,顿时巨变,关心则乱,只要b在,他就有一个家。若是b死了,他一人独活世上又有什么意义。钱和权力真的重要吗?不,若是没有了家,钱和权力不过粪土。a的双眼,遽然变得通红,红的快要滴血,手中匕首反握,同样高高跃起,狠狠插向李正光背后。按理说,围魏救赵,李正光速度虽快,可毕竟气力下降,不如a那么反应迅速、敏捷,若是不闪不躲,即使砍中了b,也铁定要当场被a刺个透心凉。可人生,就是一场赌博,知道底牌的一方,总是占上风的。李正光压根就没打算躲,他在赌,赌a不敢冒险。

    冷汗,从a的额头滑落,他和李正光激战良久,面不改色心不跳。可李正光才刚偷袭b,a即变得宛若疯狂。李正光的生死,a压根不在乎,但他是不会让b受一点伤害的,若是b死了,那他的存活,又将有什么意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a顾不上杀掉李正光,右手忽然松开,手中匕首落地,顺势原地抱头一滚,硬是后发制人,在千钧一发之际,抱住b的双腿,将其扑倒,险险躲过了李正光和小霸王的双重攻击。但他自己,却受了一定的伤害,胳膊上一道狰狞的伤口,正不断往外冒着鲜血,瞬间染红了衣襟。这是李正光第一次砍中a,虽然手段实在有些卑鄙无耻,可这不是以武会友,战争要的是胜利,不是过程。

    残忍的冷笑,挂在李正光面颊上,人在逆境中和顺境中,完全是两种表现、心态,试想一个家产过亿的款哥,会怕请美女在高档饭店,点上鲍鱼龙虾一堆美食吗?可若是一个打工仔,恐怕早就冷汗淋漓,衣服都湿透了。李正光现在一扫刚才的阴霾,意气风发,底气十足,他给小霸王使了个眼色,小霸王颇为会意的抢先出手,刀刀砍向战力相对弱得一方b。李正光也不甘示弱,两个大男人挥舞着手中的长刀,上下翻飞,刀刀不离美女的要害,气的a咬牙切齿,又有些无可奈何。不管他如何进攻,李正光和小霸王都当没看见,铁了心的同归于尽,逼得a只能不断替b挡刀,打到最后,a干脆把b一把拽到身后,一人顶住了李正光和小霸王两人的狂轰乱炸。此时,围在场边的一众马仔也回过神,反应过来了,这又不是公平单挑,他们站在一旁楞毛啊?难不成看戏?于是,二十多把寒刀,晃的天空都失去了颜色,疯狂的涌向了b。他们是黑社会,本就不是正人君子,冒充什么侠士啊。先把女的宰了,然后好虎架不住群狼,这么多人集体上,还怕搞不死剩下的。

    刀光剑影,血肉横飞,a在也没有了初时的从容,金发狂舞,发了狂一样的左冲右突,想要杀出一条血路,可李正光和小霸王都不是好惹的,倘若没有b连累,a倒是可以轻松逃走。可若是没有b,那他的人生,又将有何生存的意义,他宁可选择和b一起死,都不会独自逃走的。警车的呼啸声,远远传来,李正光一党倒是面无惧色,警车而已,自家人,警匪一家吗,他们怕什么。a和b就没这底气了。他们明白,一旦落入警方手里,恐怕比落入这些黑社会分子手中更加悲惨,再不走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