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认为,人走灯灭,死无对证。这句话有其一定道理,所以杀人灭口大盛其行,包括后期大名鼎鼎的黑帮头子刘勇,数亿财产,刚坦言准备招供官员减刑,莫名其妙直接拖出去枪毙了,从没见过法院效率这么快过,不过当中怎么回事,恐怕正常人都知道。死人,其实未必不会说话,它的眼睛、身体、伤口,都在向你传达着大量有用的信息,只是世上有心人实在太少,大部分的人都不闻不问,各扫门前雪而已。不过没关系,科技在发展,终有一天,人类可以通过死者双眸中残留的影像,甚至死者的脑细胞来还原一切。当然,这一天还非常遥远,所以美国的连环杀人狂,大可不必担心,用不着每杀一人必挖去双眼,吃掉脑浆,还不到时候。

    野熊的脸色,有些铁青,双拳紧握,青筋暴突。通过尸体,他发现和癞子三一起的六名亡命徒,死亡时的表情全部一致,像是遇到了什么惊恐的事情。这说明他们是突然遭到枪击,瞬间中弹身亡的。更为可怕的是,作为一名杀手,射中一盏亮着的矿工灯并不难,可难得是六个人全部短时间内,同一部位中枪,子弹穿过矿工灯后射入大脑,穿透力刚好可以让子弹停留在大脑中,使人脑浆爆裂,这让野熊不得不重新估计a的实力。如此精准的计算,干净利落的手法,非超级高手无法做到。显然,野熊太轻敌了。但让他更加惊怒恐惧的是,掏蛇仔底下的马仔,是从背后中枪倒地,别说有没有反抗,看没看到对方样貌都是个问题。而事实是,a才是猎物、被追杀的一方,他是如何绕到掏蛇仔等人身后的呢?隐藏、躲避、偷袭?等着掏蛇仔一党从面前走过,然后悄悄出现、尾随、追击?这明显不可能,猎人靠的就是发现猎物,才有饭吃,他们都是从小打猎的老手了,一双眼睛火眼晶晶,凡经过的地方,猎物根本无所遁形,a不可能藏得住。那是a人品爆发,瞎猫碰死耗子走运,阴错阳差的杀死了癞子三和掏蛇仔?这更不可能,越恶的人,越不相信命运因果论,他们宁可高喊我命由我不由天,都不会去信人有运气这东西。

    既然两种假设都不成立,那按照推理排除法,当所有的可能都被推翻时,那唯一的不可能,就是事实。野熊似乎有些明白了,a表面是藏在这里养伤,实则早有预谋,随时等着他们来呢。甚至说,a从一开始的计划,就不是为了逃跑,而是要将敌人全部杀死。野熊仿佛看到,a先是利用癞子三急功近利的特点,将其和手下分开,各个击破,然后等着掏蛇仔听到枪声,按照设想好的路线追击,快速利用自己熟悉地形的优势,绕到了掏蛇仔背后,像是宰杀一群羔羊般,从背后屠杀……

    冷汗,渐渐侵湿了野熊的衣服,来之前,他以为自己是猎人,再凶猛的猎物,还不是要被猎人杀死,手到擒来。可到了现在,他有些明白了,原来自己才是猎物,从一开始,他就输了。

    “分开走,两人一组,间隔五步,后面的人注意身后,我们先离开这里……”,野熊虽然惊怒,但他不是吓大的,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准备先离开这里,再从长计议。至于掏蛇仔和癞子三的死,让他感觉有些惋惜,但只是惋惜而已,并不心痛,死的又不是他儿子,他有什么好心痛的。说白了,这种感觉就像刚买了两件昂贵的新衣服,还没穿就不小心被烟头烫了几个洞,能不惋惜吗。他冷静的分析着双方的优劣势,发现敌暗我明,自己一方锐气已失,勉强再进行下去,得不偿失。人要顺天应地,看清形势,现在他已经不需要去找寻目标的踪迹了,因为目标压根就没打算让他们活着离开。

    往回走的路有些漫长,有些遥远,野熊一党走的非常小心、谨慎,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前方,一点点月光露出,野熊一党人终于依稀看到了前方的出口。可野熊仍不敢大意,越到关键时刻,越要有良好的心态,保持冷静。他小心翼翼的和六名亡命徒仔细勘查,提防着a的偷袭,直到上了车,才长舒了一口气。野熊带领的这六名亡命徒,可不是先前死掉的那群庸手。这六人,都小小年纪,即独自狩猎过凶残的大型猎物,胆子大、枪法准,个人搏斗能力极强。正面进攻,以一敌七,a想要获胜,根本不可能。因为除了他们六人以外,还有二十一人当中,单挑能力最强的野熊。尽管掏蛇仔、癞子三、野熊三人,互不服气,可若讲追踪、陷阱本领,癞子三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枪法则是掏蛇仔最恐怖,单挑能力则是野熊最可怕。a若敢冒失进攻,即使侥幸得手,也必将付出难以想象的惨重代价。

    冷风迎面扑来,让人倍感清爽。野熊坐在面包车中,叼着一根香烟,一言不发。淡淡的烟雾缭绕,充斥着狭小的空间,面包车里漆黑一片,没有一点灯光,也没有人敢冒险坐在靠近窗口的位置。天知道a藏在哪里,说不定就藏在不远处的某个角落,盯着这里,随时准备开枪。虽然说作为一名亡命徒,不应该怕死,可不怕死不代表想死,好死不如赖活着,什么天堂地狱仙界魔界的,怎么可能比多姿多彩的人间生活更有吸引力,上帝佛祖,未必见得真的幸福。

    一根香烟抽完,野熊掏出火柴,又点上了第二根。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野熊忽然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他们二十一个少年,从大山里走出,是为了发财,为了享乐,为了大口吃酒,大口吃肉的。可现在,这算什么,难道第一次走出大山,就是为了接受失败,灰溜溜的离开?他不甘心,他也咽不下这口气。他刚见识了传说中的花花世界,醇酒美女,知道了金钱的可贵,他不想再回山里,过那种靠天吃饭的穷日子,郁郁而终,连个婆娘都娶不起。所以,他不会离开,他也没脸离开。这么多人死了,目标还活的好好地,他怎么和雇主交代?他又怎么回山沟里面对那些丧失儿子的伯父伯母。不管他和癞子三掏蛇仔关系好不好,可那都是家务事,毕竟是一个山沟出来的,他还怎么有脸面对父老乡亲。人有时候,真的没有选择,若是有选择,没人愿意去出苦力,扛大包,做民工,到工厂打工?山里生活虽然苦一点,但起码乐得个一身逍遥,而从踏上花花世界的那一刻起,这群少年的命运,已经变了,这是一条真正的不归路,回不了头,从山里出来时容易,想要回去可就难了。

    婀娜多姿的雪花,伴随着清风,轻柔起舞,含苞绽放。不知何时,天空中飘起了雪花。下定决心的野熊,决定和a来一场两军对垒的好戏,看谁沉得住气。不管猎人还是杀手,其本质上,都具备一种特点,那就是耐性,没有耐性成不了一个合格的猎人,也做不了杀手。他让手下的亡命徒,把车窗的窗帘拉上,暖风开大,两人一组轮流值班,先调整好体力,等到天亮再开始追击、搜索。他相信,a是不会轻易离开的。不错,a确实没有离开,不但没有离开,而且依然呆在防空洞里。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a明白,野熊一党人马,今晚不可能在进防空洞勘察,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设置了一些简易的预警装备,然后点上了一根细木,夹在手指,缓缓睡去。时间,一分一秒的度过,一夜相安无事,清晨,阳光普照大地,面包车上,遍布了一层厚厚的白雪。野熊狰狞的右手拿着刀,左手拿着手枪,再次带领马仔们钻入了防空洞。白天和黑夜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野熊不怕正面和a决一死战,但架不住敌暗我明,防不胜防。可是,他搜遍了整个防空洞,和附近的山头、丛林,压根就没找到a的影子。高手之间,是能感受到对方杀气惺惺相惜的。昨晚,野熊还感觉到了a就在附近,可今天,a明显走了,他已经感觉不到a的气息,或者说,a已经不在附近,离他们比较远。可野熊依然不死心,他不甘心接受失败,他忽然有些想念癞子三,若是癞子三在这里,那不管a藏到哪里,都总有办法找到的。可惜,许多事,只有在经历过、失去过,才知道有多可贵,若是野熊一党能团结一致,而不是勾心斗角、各怀鬼胎,如何能被a钻了空子,逐个击破。亡六国者,乃六国自己。

    漫长的等待,让人感觉有一股火,在血液中疯狂燃烧,a依然没有出现,可大中午的,野熊可以不吃饭,弟兄们还要吃喝拉撒的。这又不是到深山老林狩猎,要提前准备食物、帐篷,他们出来时,压根就没有想到会跟a耗上,所以每人身上只带了一些牛肉和少量水、大饼。早上的一顿饭,基本已经把带的这点食物吃了个干净,现在大中午头的,六个正是食欲旺盛的年轻人,早就饿的肚子咕咕叫,哪里受得了啊。于是,心有不甘的野熊,只能先和六名亡命徒上了面包车,找地方吃饭,然后去买一些便于携带的食品、水、帐篷什么的,再回来继续勘察。因为他还是不死心,他不相信a真的会离开,即使a真的离开,挖地三尺,他也要找到的对方。不过,野熊已经没有机会了,从面包车发动的那一刻起,他就失去了获胜的机会。即使他输得不甘心,死不瞑目,可时间无法倒流,输就是输了。笑容,永远属于胜利者。

    第二百六十章 不甘的覆灭(2)

    凡事快人一步,你总会是赢家。天色尚未亮,朦朦胧胧,a即醒来,骑着自行车,去偷了一辆汽车,买了一件臃肿的面包服。套上面包服帽子的a,又戴上了口罩,把自己彻底包裹起来,使人无法看清他的样子,自然也无法发觉他是外国人。然后,他去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和一个便宜的望远镜。a是不会说话的,他也不懂中文,可这个世界,有一种语言全球通用,那就是钞票,只要你不需要找钱,拿出一张张钞票,想买什么都没问题。一个杀手,是不缺钱的,尤其是一个失去生存欲望的杀手,再多的钱又有什么意义?

    a买的望远镜,价格不贵,明显属于仿制产品。在中国,仿制是一大特色,不管多么尖端的高科技产品,只要到了中国,就铁定会被仿制出来,不得不说非常神奇。这种望远镜,你指望它质量和真品一样,那是有点过分了,但a又不上战场,有这么个利器,已经够躲在远方,悄悄观察野熊一党动向了。所以,野熊的一举一动,都落在a的眼里。这场战争,野熊其实早就输了,因为他必须要杀a,他有太多的理由,必须要a丧命,而a杀不杀他无所谓,大不了就是逃跑。所以,野熊一直都是被a牵着鼻子走,根本就没有占据过上风,尤其是当面包车启动的那一霎那,野熊彻彻底底落入了a的陷阱。他似乎忘记了一件事,杀手,尤其是国外的杀手,都非常精通汽车构造,喜欢制造车祸爆炸杀人。中国的汽车史,毕竟尚短,直到今天,大部分人还是需要挤公交,一群山沟里出来的亡命徒,能有一人会开车就不错了。不过,一辆价格低廉的国产面包车,指望它像奔驰那么懂得预警,那也有些太不实际。a早在杀掉掏蛇仔后,即预料到剩下的最后一队人马,铁定会小心翼翼的防范他。所以,他压根就没准备继续偷袭。而是跑出防空洞,用简易的匕首和铁丝打开了面包车门,对面包车做了下手脚。炸弹他是没有的,但他可以在刹车上做文章。他没想过要靠刹车杀掉野熊一党人,事实也不可能。他的目的,无非就是制造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袭击的机会。

    面包车的速度越来越快,飞驰电闪般掀起一路尘埃。野熊半闭着双眼,倚靠在坐背上,有些疲倦,有些劳累。他想不通,a为什么会离开,一个可以了解的敌人,并不可怕。可一个未知无法猜测的敌人,将会是敌人的一场噩梦。野熊不喜欢这种感觉,非常不喜欢,小时候,他弱冠年龄,即扛着土制猎枪,弩箭,砍刀,前去狩猎危险的黑熊,只因他了解黑熊的习性,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会怎么做,所以死的是黑熊,不是他。可现在,当他面对a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就像是那只黑熊,而不是猎人。而不管多强大的熊,都无法和狡猾的猎人相对抗。虽然,面包车已经发动,离开了那片死亡之地,可野熊高悬的心依然无法落下。只因他明白,猎人狩猎,绝不会半途而废,轻易放弃,一切终要有个结果。

    车的速度,快的有些离谱,慌乱的连续踩踏刹车声,让面包车上的人一时不知所措,“怎么回事,出什么事了……”,野熊刚睁开眼,轻声怒喝,疾驰的面包车,已经一头撞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烟雾缭绕,撞车决不是一件好玩快乐的事,尤其是面包车一族,甚少有系安全带的习惯,若是进口高档货也罢了。可若是国产那种铁皮小面包,千万不能撞,一撞后果不堪设想,那车的质量,撞必惨不忍睹。驾车和坐在前排的亡命徒,直接从车前窗玻璃飞了出去,满头满脸的都是玻璃碴子。野熊虽说坐在车中间,可也撞了个七荤八素。最可怕的是,远处,a正开着那辆偷来的轿车,快速靠近。下车二话不说,掏出双枪,就是一顿狠扣扳机。面包车就这么大,又没防弹功能,密集的子弹,从铁皮穿入,瞎猫碰死耗子也能打中几个。至于从车窗飞出的两名亡命徒,连发生了什么都没搞清,尚在晕头转向中,就见上帝了。

    野熊坐在面包车中间位置,受的伤并不算重,只是胳膊稍微有些隐隐作痛。他蜷缩着身子,拽过一具尸体,挡在自己面前,子弹穿过铁皮,又钻入到面前的尸体当中,血花四射,溅了野熊满头满脸,可他不敢出声,现在的他完全被敌人压着打,连还手的机会都没。不过,他是不会甘心受死的。事实上,就算老实巴交的农民,被逼急了一样会挣扎、还手,能保住性命,谁愿意死啊。

    两梭子子弹打完,a明显还不放心,换了弹夹,又是一顿连射,子弹全部打光后,他将弹夹换上,小心翼翼的靠近面包车,检查有无活口。躲藏在尸体当中的野熊明白,这是他的机会,唯一的生存机会,也是唯一杀死对手的机会。收人钱财与人消灾,即使代价惨重,但拿了钱就要办事,事实上不办事也不行,因为现在的问题,不是他想杀对方,而是对方不会放过他,他没有选择。

    作为职业杀手,杀人要杀彻底,爆头才算杀,否则天知道会不会节外生枝。一般来说,a通常不会采取这种野蛮的方式伏击杀人,太没技术含量。不过既然使用了,那就要做的彻底,他会在每位死者的头部补上一枪,然后闻着寒风中的血腥味,静静点上一根香烟,放烟花。许多精彩的电影情节中,烟头一弹,火焰、爆炸,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因为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香烟烟头是不可能点燃汽油的,除非汽油中还含有一定火药。谬论误导,害人不浅,不过电影就是电影,谁会在乎它的真假。

    咆哮的枪声,击爆了一个又一个的大好头颅,滚烫的脑浆四溅,宛如熟透的西瓜,瞬间炸开,白里透红,可惜的是,一点也不诱人,只让人觉得恶心恐怖,想要呕吐。正当a准备开枪射击野熊的时候,凌厉的刀光,一刀削断了a手中的枪支,野熊宛如巨无霸般,连踢两脚,踹飞了a的另一只手枪,然后挥舞着砍刀,浑身是血的从面包车里跳了出来。

    “草你吗,今天我们两个,只能有一人站着离开。如果走得是我,没有人会找到你的尸体,因为我会把它一口一口的全部嚼碎吞下去……”,野熊的面孔,由于极度的狰狞,已经有些变形,恐怖的吓人。当初,和他一起出来的总共有二十人,不管这二十人团不团结,毕竟是老乡一家人,就像国共战争和抗日是两个性质。但现在,仅仅一天之间,只剩下独自一人,这种滋味,饶是铁汉,也无法承受。野熊恶狠狠的扯掉上衣,笑的有些恐怖,他把插在腰间的手枪,缓缓拔出,弹夹下掉,丢到一旁,嘴角笑的有些狰狞,让人怀疑他是否还属于正常人。野熊是不会用枪打死的,因为枪法不是他的强项,他也不想太便宜了a,他要一刀一刀的把a千刀万剐,生撕活剥。

    a丢掉了手中的残枪,脸上的微笑有些嘲讽,有些耐人寻味,仿佛是在说,和他单挑,不自量力。但是,不管怎样,有信心的对手,是值得尊敬的。可让a没有想到的是,野熊并没有急着动手,反而从裤兜里抽出一张相片,甩手像玩扑克牌般丢给了他。相片中,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女性,吊挂在树上,女性的乳房已经被削掉,尸体有点惨不忍睹,背部刻着两个英文大字,等你……这种杰作,自然是出自李正光和小克,为了早日钓鱼上钩,两人拍摄了大量照片,道上混的,基本人手一张,为的就是早日让a看到照片,乖乖的上门受死。野熊的这招不可谓不歹毒,兵者,诡道也,攻心为上。上天欲毁灭谁,必先让其疯狂。一个大脑疯狂的对手是可怕的,可一个行为疯狂的对手,是漏洞百出,愚蠢不堪的。

    愤怒的血液,在a的体内熊熊燃烧,他浑身颤抖,眼睛变得血红,他知道,拍这张照片的人不怀好意,在逼着他自投罗网,可悲哀的是,他必须要去,哪怕为此付出生命。男人,有所为有所不为,许多时候是没选择的。难道,因为我不想死,因为我体质弱,不一定能打过歹徒,就要看着歹徒在自己面前,强暴自己女友吗?或许,a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心爱的女人葬在一起。真正的爱情,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远不是房子车子可以替代取代的。

    凌厉的刀光,夹杂着一阵寒风,恶狠狠的袭向了a的头颅。a一时犹如一片在狂风暴雨中左右摇摆的孤舟,整个人笼罩在死亡的浪潮当中,随波逐流,起伏不能由己。不过,想要杀死a,绝没那么容易,野熊似乎搞错了一点,人性是极其复杂的。或许,大多数男人在这种情况下,会哀莫大于心死,等着刀锋落下。又或许会变得极度狂怒,暴躁不堪,失去了应有的判断力。可不排除少部分人,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能快速恢复平静,变得比平常更为冷静、恐怖、可怕。很不幸,a就是最后一种。当野熊刀锋从空邪劈,想要一刀把a的头颅削成两半之时,a没有闪避,只是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平静的注视着野熊的双眼,让野熊有些心惊,有些胆颤。

    血,一滴滴跌落,a的左手,竟然硬生生的握住了刀锋,任由刺骨的痛,祭奠他心中的那股伤悲,而不是祭奠爱情,祭奠爱人。因为爱永生、情永存,爱不会随着人得逝去而消失,只会随着时间,不断燃烧,只要心中的爱不死,那份情会一直活在记忆里,即使忘掉全世界,又如何能忘怀心中的那份爱。只要爱不消失,那个人,自然而然的也会永远活在心里,永生不灭。

    “我会在底下等着你……”,高手之争,一子错,满盘皆输。野熊不能相信的睁大了眼睛,看着胸口插入的匕首。杀一个人,其实很容易,一秒钟,眨下眼,一条生命就会从此烟消云散。不是野熊太弱,是他画虎不成反类犬,自作聪明。王者之间的战斗,越是高手,越容易一触即分,高低立判。因为高手不会轻易出招,一旦出招,必惊天动地,集全身杀气于一点,不成功则成仁,不会给自己留下半点退路。一名武者,若没此种勇气、霸气,出招前还想着如何躲避、逃避,给自己留下足够的退路,那尚未动手,就已经输了。武是一种道,不是精于计算的商旅能懂得。

    昂贵的z防风打火机,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火焰冲天,燃烧着一切曾留下的痕迹。阳光依旧灿烂,野熊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眼中有不甘、有惊恐,还有一份从容、淡定,和浅浅的微笑。这或许很矛盾,但人性本就是矛盾的。又或许野熊在动手之前,就已经想到会有这种结果,可大家都死了,剩他一人独活,又有什么意思。生命的意义在于喝彩,若是一名明星,失去了影迷,那他的表演,将成为一种悲哀,死有时未尝不是一种解脱。但不管如何,正如野熊临死前所说的那句话,他会在底下等着a一起上路。因为他知道,看到了相片的a,等于宣判了自己的死刑。a不会任由别人践踏自己心爱女人的尸体。大名鼎鼎的东北第一金牌打手李正光,也不会让a活着离开哈尔滨。

    第二百六十一章 暴风雨前的宁静

    “一日为大哥,终身都是大哥,我们出来混的就要讲义气,日后谁若敢出卖大哥,我郝瘸子第一个不饶他”……有些事,永远都藏在你的记忆深处,你以为你忘记了,其实它一直都在。有些人,或许真的消失了,可那份畏惧,已经深深的印到了你骨子里,让你冷汗淋漓,半夜从噩梦中惊醒。这种感觉,就像是逆水行舟,无论怎样努力,都在原地打转,无法前进半步。

    郝瘸子睁着麻木的双眼,盯着天花板,他很困,很疲倦,他想休息,想要睡觉。可自从乔四死后,他没有一天能休息好,他经常梦到自己当年和几个把兄弟,降服绿军装的那个场景。梦中的他,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年少轻狂,无所畏惧。当初的那句话,犹在耳边,仿佛就在昨天(详见二十一章),可物是人非,转瞬之间,青春年华永逝,所谓的兄弟情义,最终没能敌过利益的诱惑。人,总是在失去过才会珍惜,才会有一点点感伤。短暂的兴奋过后,是淡淡的哀伤,那毕竟是陪伴他走过了半辈子的把兄弟,可郝瘸子不会后悔,因为这条路没有退路,后悔了,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阳光了。不过,郝瘸子虽然没有后悔,却经常会无法相信乔四真的死了,因为谁都没有看到乔四的尸体,说他被炸成了粉碎,尸体被火烧掉,可总该多少有点骨头渣子吧。这让郝瘸子感到很不安,若是乔四没死,那后果不堪设想。

    天色,渐渐变得明朗,一缕阳光驱赶着黑暗,暖暖的普照大地,像是在诉说黑暗总会过去,阳光依旧灿烂。生命,是短暂的,不管没了谁,地球还是一样转动。大清早的,李正浑身上下冒着热气,汗水淋漓的敲响了郝瘸子的大门。追杀a的人,是李正一手安排的,郝瘸子不知道这批人的恐怖,李正心里可清楚地很。这批人是他精心挑选出来的,准备日后作为郝瘸子一方重要的骨干力量来培养。谁知,这批精英尚未成长起来,就让一个人给全拔了,这让李正有些不能相信,有些恐惧。当一个人过于强大的时候,天地都会为之颤抖。当然,a远没有那么恐怖,若是有的话,也不会连自己的女友都保护不了。李正是一个精明的人,精明到没有选乔四,反而选择了郝瘸子,他有他的目地,而不是错误的选择。通常,像李正这种特别精明的人,都是比较多疑的。他不会天真的以为,杀手就是机器,只会接受命令,其余一无所知。这种谬论,实在太天真幼稚了,就算是真的,谁又能相信一个活着的杀手呢?

    郝瘸子凶狠残暴,但不代表性格急躁的人就一定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他听了李正带来的消息和一些分析,本能的感觉到了一丝危险。他倒不怕a会指正他,事实上也不可能,就算指正,无凭无据的,谁能相信啊。可a不死,他如何坐上龙头宝座。乔四尸骨未寒,杀死乔四的人还活着,他是不可能在这当口露出想要取代乔四的念头。可夜长梦多,隔夜的金不如到手的铜,凡事只要一拖,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对于一个性格残暴的人而言,性格通常都是非常急的,当然,少数变态患者例外。郝瘸子已经等不及了,迫不及待的想要实现自己的计划,可让他绝对没有想到的是,他尚未亲自去找a,a已经主动送上门来找他。只是,a的个人能力是非常可怕的,郝瘸子或许勇猛,两条膀子挥舞着特制的砍刀,少有人敢正面对抗。可中国本土的黑社会就是黑社会,不会像日韩一样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训练。面对以杀人为专业的a,李正光尚要避其锋芒,手忙脚乱,何况他?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你明明一切都计划的好,感觉万无一失,可总是会出现这样那样意想不到的一些问题。冷静的生意人都明白一个道理,竞争再激烈的行业,总有人能赚到钱。再容易发财的生意,也总有人赔钱。计划的再完善,只是计划,不是结果,更不是绝对。

    人在大城市生活惯了,偶尔过过健康的田园生活,农家生活,会别有一番韵味。而从小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又向往大城市的灯红柳绿。人年轻时就是这样,总在幻想另一个世界会是什么样子。乔四懒洋洋的躺在宾馆床上,有些惬意,有些宁静。平静的生活,让他的大脑异常安逸,许多日常想不通的事,都可以比较完善的解答。可宁静毕竟是短暂的,暴风雨前的宁静,是更加恐怖的前兆。

    乔四的身边,躺着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李梦丽。东北女孩不是开放,是热情奔放,敢爱敢恨,觉得好就不会在乎那种事。加上李梦丽并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女生,女人只有在第一次脱下衣服的时候很困难,以后吗,男人应该明白的。不过,李梦丽是个好女孩,从小认真读书听话的乖乖女。做出这种事,她有一种负罪感,她毕竟是有对象的女人,她知道这样不好,这是赤裸裸的背叛,可她控制不住自己。人生,总是有那么多的感情,不能受自己左右。就算可以控制住身体,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心。能一次恋爱成功,当然幸运,可多经历几次,在现代社会,不需要理由,也并不是不能理解。

    香烟缭绕,烟当然是李梦丽买的,不是特意给乔四买的,是她自己本身也有抽烟的习惯。许多男士不喜欢女性抽烟,是因为他没有生活在早年的东北。不然,慢慢会习惯的。乔四和李梦丽说过,他会给她许多钱,事实上,李梦丽隐隐约约,也知道乔四是谁,知道他非常有钱。可当一个女孩真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李梦丽更想听到的是,乔四说如何的爱她。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乔四不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男人,不过以他的身份,违心说出一些自己不愿意的话,是不太可能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会讨厌对方,无论男女,一辈子都会喜欢过许多人,喜欢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是淡淡的爱,而不是真爱,真爱会让人抛弃生命,舍生忘死,普通人的一辈子,其实是没多少机会遇上的。

    “你将来会娶我吗……”,李梦丽的这个问题有些傻,有些纠结,女人通常和一个男人发生了第一次之后,经常有可能问出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寻求一种精神上的安慰。若是一般的男生,会毫不犹豫的发誓表明自己非对方不娶,可惜,乔四不是普通人。虽然,他很想说自己会娶,但欺骗要比说真话更残忍。因为一个不忍心拒绝的人(无论男女),其结果是造成三方的伤害,无论对谁都不公平,这是在害人,而不是心软。

    短暂的沉默,乔四起身走到浴室洗澡,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这让李梦丽有点失望,她的心有点难受,偷偷的流下了两行热泪。那个时候的女孩子,还是比较保守的,她背叛了自己的男友,却也没有得到现在男人的心,这不是单纯的心痛,而是有一种失败的滋味夹杂其中。她也不是见异思迁,爱情,不是可以用时间去衡量的,一见钟情不可靠,只是一种感觉,并不是没有人一见钟情走到底。许多夫妻,结婚十年,未必会真正懂对方,了解对方,而许多人,第一眼的时候,就明白对方就是自己的另一半,这就是缘分。

    热气腾腾的水流,冲洗着乔四的身体,他现在的处境有些奇怪,有些微妙,就像是一个灵魂留在世界的观望者,隐藏在别人看不到的空间,静静看着自己的尸体,看着事情的发展。乔四不是不想做什么,而是知道,现在最佳的选择,就是什么都不做。他在等着那人自己跳出来,虽然他已经隐隐约约,有些猜到对方是谁。可黑社会在某些时候,也是要讲证据的。就像法律,敢直接宣判一个小老百姓有罪,可要是遇上高级官员,不成立调查小组,掌握确凿的证据,有那个胆子吗?

    乔四的灵堂,设在他生前兴建的豪华别墅内,门口摆放了大量的花圈,上至政府领导、部队领导,下至贩夫走卒,摆了足足好长一条龙。之所以把灵堂设在这里,不是人走茶凉,连租会堂的钱都没人肯出。实在是有些东西,不方便出现在公共场合。比方说,b的尸体开始是吊在树上,可现在已经五花大绑,硬是强行的将其捆绑成了下跪的姿势,跪在乔四牌位前。这种东西若是出现在公开场合,那还得了。再黑也要注意点形象,真当gj好欺负呢。

    灵堂的内外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防护极其严密,尤其是b尸体的四周,更是高手如云。小克已经和李正光、黄庭利联手,就等着a上门送死,并调查处幕后的叛徒。不过,有些事情本来就是矛盾的,他们三人既想找出幕后的凶手,同时也怕知道谁是叛徒,因为这个人很可能就在他们中间。事实上,自从乔四死后,他们几兄弟已经产生了一丝裂痕,互相怀疑。当从小一起长大,出生入死的一群把兄弟,变得互相怀疑提防的时候,那种滋味,不是外人能体会的。那是一种悲哀,一种无奈的深深感伤,让人痛到骨子里,让人想要哭却哭不出声。因为对于小老百姓而言,朋友同学,怎么可能比自己妻儿重要。但对于许多出来混的男人而言,手足之情可能要比自己的命都重要,因为他们所处的,是一个男人的世界,自古就有的世界,在古代,这个世界有个特殊的名字……江湖。

    第二百六十二章 一雪前耻(1)

    李正的面容,有些尴尬,有些无奈。早上他才通知郝瘸子追杀a的人全军覆没,晚上喝完酒回到家,即看到a坐在沙发上,顿时酒水化成冷汗,酣畅淋漓的湿透了衣襟,彻底清醒。不过,李正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清醒后的他迅速恢复了冷静,他明白,a若想杀他,就不会让他站在这里发愣,既然有所求,那他的姓命暂时是保住了。

    a的眼神,有些冰冷,冰冷的让人感觉如坠冰窟,世上改变一个人习性最好的方法就是仇恨。a本来是不想找李正这个接头人帮忙的,因为这个世界除了b之外,他不相信任何人。可他需要一些重军火,需要有人帮他提供消息,若不找李正帮忙,他自己出面,那恐怕更危险。因为全哈尔滨的混混都在找他,道上已经发出了通缉令,提供消息,给二十万,死的五十万,活捉一百万。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百万,在当时可以买十套黄金地带的楼房,即使善良的老农都可能经不住诱惑,迷失了双眼,别说一群亡命徒。这使得a彻底成为众矢之的,美其名曰,小金人,只要a一出现,不知道会有多少数不清的亡命徒红着眼睛,疯了一样追砍,所以,a没有选择,只能找李正。

    淡淡的一丝苦笑浮现在李正面庞上,一闪即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跑不了,那就见机行事好了。不过,a是一名外国人,而且是一个不会说话,看不懂中文的外国人。但会不会说话,懂不懂中文,都不要紧。只要李正够聪明,一切都不是问题。有能力的人,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因为只有和聪明人合作,才能赚取最大的利益。世上只有自身能力不足的人,才喜欢蠢材。置于老天爱笨小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纵观当代马云之流的企业家,哪一个是笨小孩,一个比一个手腕高明。毫无疑问,a有能力,而李正绝对不是蠢材。

    a指了指桌上的枪,又指了指b的相片,李正顿时明白了,a想要他帮忙营救b,如果不帮,那就要死。生与死,这是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但有些事用不着考虑,死秃驴不死贫道,李正绝对没有继承革命先烈的意志,毫不犹豫的做出了妥协。事实上,不妥协也不可能,他自己家里就藏有军火,大不了就是a杀了他自己找。加上,a并不知道就是面前这个人,派人追杀他,也不怕面前这个肥头大耳,贪生怕死的家伙出卖自己,所以一般不可能过河拆桥,杀人灭口。因为大家一条绳的蚂蚱,出卖之所以出卖,是因为有利可图,若是坑害自己的出卖,那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坦白从宽,出卖同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