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狂风暴雨(5)
火焰烫烤皮肤的焦味,直冲鼻孔,a缓缓地睁开了双眼,抖了抖紧握木条的左手,甩掉了手中燃烧的木条。他的左手手指之间,已经布满了水泡,满是烫伤,可逃亡没有那么多选择,受点苦总比丢掉性命要好。世上无论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成功要付出代价,不成功要付出更大代价。有侥幸心理的人,多劫数难逃,半注定失败。
伤心的滋味,往往可以让人性情大变,变得自己都无法认出自己。a面无表情,依然靠在墙壁上。他的身旁,放着一包香烟和一块手表,以及几片吃剩的面包。作为杀手,应该时刻注意时间,而不应该有抽烟习惯。因为烟头往往是一起谋杀案的突破点,会成为重要证物。所以,作为杀手,绝不可以养成抽烟的习惯。至于喝酒,一般来讲,刚入行的杀手,杀人后回到安全的地方,会稍微喝点酒平复下情绪。老杀手则多半只喝牛奶,不喝酒。可是,a已经不是杀手了,自从b死后,时间两字对a已经毫无意义,他甚至不想知道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以前,他从没有抽烟的习惯,可现在,他唯一想做的事,就是麻木自己,独自一人静静的坐在黑暗中,点上一根香烟,寻找那消失的回忆。只有那些美好的回忆,才能让他破碎的心稍微减轻一点疼痛。大道理,人人都会说,谁都明白,人应该向前看,不能活在回忆中,但事到临头,又有几人能看得开?或许a有些傻,可情之一字,与智商无关,饶是聪明绝顶的盖世奇才,一旦沾上了情这个字,也会变成世上最傻的傻瓜,爱本就是吗没有理由的。保持清醒的人,不可能拥有真爱,起码自己不会拥有真爱。
人与人之间,就是一场战争。癞子三、掏蛇仔、野熊三人,目露凶光的盯着面前的第四条黑线,有些烦躁、有些蔑视、有些沉默不语,这是他们遇到的第四道预警机关。虽然,这种机关很幼稚,很可笑,可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一根细细的黑线,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发现。这造成了野熊一党宛如蜗牛般行进缓慢,走的越久心情越烦躁。通常,生性残暴的人,脾气都不是很好,这种速度,饶是耐心十足的人都无法忍受,何况一群亡命徒。野熊使了个眼色,示意癞子三赶快把这条黑线处理掉,继续前行。可癞子三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迟迟没有动手。这让野熊和掏蛇仔恼怒异常,又无法出声斥责,愤怒的野熊,干脆亲自动手,干净利落的用火焰毁掉了这条黑线。可让人吃惊的声音出现了,清脆的铃声落地,在寂静的黑暗中格外刺耳,野熊等人面色巨变。不过,野熊一党毕竟都是从小追踪猎物的老猎人,反应极快。他们知道,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趁目标刚刚惊醒,尚未跑远的时候,追上去。所有人矿工帽上的灯全部亮起,狰狞的疯了一样向前冲去。而与此同时,本无精打采的a猛然从地上跃起,手握匕首,冷冷的望向野熊等人的方向。a是一个极其谨慎的人,在来的第一天,就仔细探索了防空洞所有的岔路和出口。他一共设了四道预警屏障,前面三道,都是撞动黑线,即可使铃铛发出声响。最后一道则截然不同,无论是触动黑线,或是将黑线处理掉,铃铛都会发出声响。因为最后一道预警屏障,铃铛摆放在制高点,全靠黑线绷紧拉起,根本没有固定,一旦有人破坏掉这条黑线,铃铛就会掉落下来。癞子三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就是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又找不到原因,所以才愣在那里,不知所措。
杂乱的脚步声,回荡在防空洞内。a毕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国际杀手,深知越是危险时刻,越要保持冷静。他极其镇定的把耳朵贴向地面,听出了对方有二十人左右,速度很快,大概一分半钟即可赶到这里。这也就是说,他只有一分半钟得时间。不过,他并没有惊慌失措。通常,高明的将军在伏击敌人的时候,首先会考虑到一旦事不可为,应该如何撤退。a选择此处作为隐蔽点,是看中了这里是交叉路口,四通八达,而且每条路都通向一个出口。如果他想逃跑,相信没有人能拦的住他。但是,他为什么要跑呢?生与死对他而言,已经毫无意义,他留着这条命,就是为了替b报仇的。既然敌人送上门来,哪有不收下的道理。至于他的身体,他常年过着刀头舔血的血腥生活,身体恢复能力极强。通过一天的休养,他的体力已经基本恢复,伤口也经过了包扎处理,都是些皮外伤,没有什么大碍。既然敌人已经追上,正好活动下筋骨,顺便弄点枪械弹药。蛇有蛇道,鼠有鼠路。若是在俄罗斯,a根本不怕没地方躲藏,没有枪支弹药可用。因为那是他的地盘,仅他藏身的地方,就有大量枪械弹药,甚至火箭筒手榴弹都多不胜数。可这是东北哈尔滨,一个黄皮肤黑头发遍布,完全陌生的地方,他在这里,是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只要出现在人多的地方,就会被发现,更别说联系卖家,买些军火了。当然,想要找一处安全隐蔽的地方,和大量的军火,也不是没有办法,他可以直接找接头人给他安排。可他不是刚出道的雏鸟,深知过河拆桥的道理。任务一旦进行,不管成功与否,雇佣方最想做的就是杀人灭口。因为任务若是成功,杀手就没有了用处,留着就是祸害。任务若是失败,那杀手的处境危险,一旦落网,有可能会把雇佣方牵扯进来。这不是疑神疑鬼,而是真实的杀手写实,既然是暗杀,那就说明雇佣方害怕目标,或有把柄在目标手上。不然,何苦花钱找杀手呢。a明白,多疑的人不会开心的,可他宁可多疑一点,也不想因为疏忽大意,命丧黄泉。
散发寒光的匕首,森森冒着寒气。a抽出匕首,把它咬在口中,快速闪到一条岔道内,奔跑一阵后,干净利落的爬上了防空洞的顶墙上。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一段路,是他早就提前观察确定好的逃跑路线。顶墙上有一些突出的石头,和供攀爬的铁质把手。把手虽然已经生锈,可勉强还能支撑一个人的重量。有了这些把手,他就可以和蝙蝠人一样,来去自如,将自己隐藏起来,无论谁想要杀他,都要付出代价。
时间,往往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世上最不珍贵的是时间,最珍贵的也是时间。野熊、癞子三、掏蛇仔一党亡命徒,气势汹汹的疯狂前进,瞬间即来到了a刚才休息的地方。野熊蹲下身用手指头捏了捏熄灭的木条说道:“他就在这附近,跑不远,杀了他……”。木条显然刚熄灭没多久,还有一丝温度,野熊狰狞的右手拿刀,左手拿枪,等待癞子三指出追赶的方向。可是这次,癞子三的宝贝老鼠,失去了作用。老鼠毕竟是靠嗅觉追踪猎物,而a硬是在一天之内,仔细观察了所有的岔路,所以,每条岔路上都留下了他大量的气味,两只老鼠嗅来嗅去,一会往东一会往西,显然一时半会,很难分析出具体走哪条路。可在野熊一党亡命徒的眼中,a是只会逃跑,决不可能应战的。二十多人追杀一人,不跑的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傻子,既然如此,那不赶快追还等什么。
“没时间了,我们三人,一人带领一队人马,往一条岔路上追,发现目标就开枪,听到枪声,另两队立刻靠拢。记得我们的约定,谁先杀死目标,谁就是大哥,你们先选,愿赌服输”。野熊一向有指挥才能,颇具大将风范。他的安排,总的来说,是没错的。可是,生与死,胜与败,有时不是单靠实力就能决定的。时也命也,诸葛亮盖世奇才,遇上司马懿,一样只能感叹老天不公。人要是命不该绝,不管对手实力多强,都注定会失败。比方说项羽,他的败,是命中注定的。野熊一党犯得最大错误,就是错误的估计了对手,真的把对手当成了自己的猎物,事到临头,关心的还是谁做大哥,这焉有不败的道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癞子三和掏蛇仔听到了野熊的话,都没有任何异议,三条岔路,一人选一条,很公平。无论谁遇上a,都是老天安排的,愿赌服输。不过,他们三人似乎有些太高看自己了,a可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究竟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尚未可知呢。
第二百五十六章 狂风暴雨(6)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三条岔路,每一条都有可能是a逃跑的路线,选哪一条路追赶,完全凭自己的感觉。人,愿赌就要服输,路是自己选的,无论对错,都只能承受这个结果。掏蛇仔带着六个亡命徒,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左边的岔路,大步向前跑去。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都会养成一些习惯、爱好,比方说爱吃什么菜,不爱吃什么菜,喜欢哪个数字,喜欢什么颜色,这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臭豆腐味道再好,你也不能逼着人人都爱吃。掏蛇仔对于左这个方向,有着特殊的偏爱,因为他是一个左撇子,所以,他喜欢左,左就是他的吉祥方向。不过,通常选吉祥方向的,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或许掏蛇仔会是个例外,谁知道呢?
徒步追杀,是一种高难度的技术活,一个追,一个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追上。被追的人痛苦,追杀的人也不见得好过。速度太快,人得体力有限,铁定不持久。对手毕竟不是街头小偷,鼓足了劲追就好,若不注意有效分配体力,那谁杀谁还不一定呢。速度要是太慢,则容易半途而废,被对手逃脱。所以,掏蛇仔的追赶速度,不快不慢,颇有规律。做任何事,都有一定风险,掏蛇仔不是不知道,如此黑夜,若不小心翼翼的缓慢前行,会很容易中埋伏、偷袭,可追杀就是追杀,前怕狼后怕虎的人怎么可能追上目标。所以,他非常狡猾的,让两名亡命徒在前面带路跑,自己则躲在队伍中间,仿佛一条隐藏的毒蛇般,狰狞的露着獠牙,紧紧咬住猎物不放,既不着急吞食,也不会放弃。可惜,他追了半天也只是和空气碰撞,压根没看到对方的影子。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看不到不一定是坏事,命若是没了,所谓的老大头衔不过是神马浮云。
癞子三的笑容,有些阴险,有些残忍。无毒不丈夫量小非君子,他选择了右边的路,然后小心翼翼的谨慎前行,不是随便赌运气那么简单。因为事实上,他确实清楚地知道,a是从这条路逃走的。富贵险中求,虽然a把防空洞观察个仔细,到处都留下了自己的气味,可气味会随着时间变淡,除非……癞子三是一群亡命徒当中,最精通追踪的。他的宝贝老鼠,比狗的鼻子尚且灵敏十倍,怎么会分辨不出哪条路上气味最重。通常,气味最重的地方,铁定是目标的藏身地。癞子三在赌,赌野熊会装出大度,让他和掏蛇仔先选,而所有人都知道,掏蛇仔喜欢左,铁定会选左的。既然如此,那a就落入了他的手中,只要杀了a,他就是大哥,从此,所有人都要听他的。至于a的实力,他毕竟带了六名好手,以众敌寡,他又有宝贝老鼠带路、预警,等于说断了a躲藏、偷袭的机会。况且,癞子三住在偏远山区,常年都是和野兽争斗,遇不到几个真正的对手,有些夜郎自大,他非常渴望和a一战,即使失败又如何,他不相信,自己真的不如a。
从小在生死边缘长大的人,对于危险,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本能的感知。a躲在屋顶,满心盘算着,要从天而降,给追杀他的人来一个惊喜,可一股极其危险地感觉忽然涌上心头,他的身体莫名其妙的哆嗦了一下。这种感觉并不陌生,以前,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旦暴露,即会出现这种感觉。他想不通,对方是怎么发现他的。可他相信自己不会感觉错,他没有犹豫,立刻向前方跑去。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未必是真的,只有你的感觉,才是最真实的。这就如同恋爱,不管朋友、亲戚、父母,如何推崇对方,不管看到的人如何优秀,没感觉就是没感觉。这又不是买衣服,只要质量、款式、价钱、品牌好,就可以买回家穿上。爱情不是买卖,勉强不会幸福的。当然,若追求物质要房、要车、要存款,那和谁结都一样,条件符合就好。
a的忽然逃窜,犹如在寂静的湖面,投入了一颗石子。深更半夜,静的都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更不要说赤裸裸的脚步声了。癞子三带领的六名亡命徒,刚准备开枪射击,即被癞子三出声制止。国家的军队系统,尚勾心斗角,讲究军功,更何况一群发了毒誓,下了赌约的亡命徒。癞子三其实并不在乎什么大哥不大哥的。只是这世上没人喜欢被人指挥,没人喜欢做人马仔。人争一口气佛受一柱香,能当上官,谁愿看人脸色过活。癞子三左手拿着小型连发弩箭,右手拿着一把五四手枪,弓着腰,宛如一只大老鼠,瞬间冲到了最前方,速度极快,不过几个呼吸之间,即远远把六名亡命徒甩在身后。看不见得敌人,是最可怕的,可若是正面交手,癞子三根本就不相信a能杀了他。这或许有些狂妄,但绝对不能说有错。作为一名能和武字沾上边的男人,必须要有虽千万人吾独往矣的精神,若连这种精神都没有,如何能成大器。亮剑,是取自武者侠客的一种精神。若是对手强大,即胆怯害怕,不敢应战,不相信自己能赢,那其成就充其量,不过一欺软怕硬的打手,成不了大哥。
a的面色,一变再变,有些冷酷,有些让人琢磨不透。他已经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知道有一名高手,正在快速向他靠近。猛龙不发威,你当它瘸腿的蜈蚣,对手如此狂妄,竟然敢单枪匹马先行杀到,那若避战,岂不是太没有风度,太让人失望了。a加快了步伐,把癞子三身后的六名亡命徒,远远甩开,一直跑出了防空洞口,然后忽然止步,手中紧握匕首,双眸充血,宛如一匹受伤的恶狼,狠狠转过了头来。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本来,a是打算逃跑的。既然已经暴露,那就等于失去了杀死对手的机会,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勉强撑面子,只会坑害自己。逃跑,是最佳的选择。可没想到,对手竟然如此狂妄,给了他一个机会。只要在六名亡命徒赶到之前,杀死这名高手,拾起这名高手的武器,那一枪在手,其余人不足为惧。当然,实在打不过,他还是可以接着逃跑。欲学杀人,必先学逃跑。这就像欲练神功,必先练挨打一样。逃跑不丢人,游击战也不主张和敌人硬拼,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不过,一把匕首想要对抗先进的手枪,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a看了看四周,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趁手武器,弓下腰拾起了两块半个拳头大的石块,用手掂了掂,试了试手感,露出了残忍的微笑。一窍通,百窍通。一窍不通,百窍不通。钢琴弹得好的人,若想学吉他,要比普通人速度快十倍,甚至更高。同样,若是精通一门暗器,那再使用别的暗器,可以说手到擒来,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a精通飞刀,可以准确的命中敌人的喉咙。石块的准确度虽然没有那么高,可打中敌人的脑瓜,还是很轻松地。一切准备妥当,只等着癞子三出现,两枚石块加一把匕首,只要能逼得癞子三躲避来不及开枪,那a就可以近身缠斗。而近身缠斗,手枪已经发挥不出实际用处,到时,就算李正光在,都没有把握能长时间顶住a的攻击。
每个人,其实都是聪明人,世上有谁真正笨呢?只是人啊人,算来算去,算计的全是自己。癞子三不是不知道,困兽之斗,尤其凶残。可他在冒险,想要上位,不冒险如何能成功。自古帝王将相,都是用生命做赌注,才打下的江山,他癞子三烂命一条,怕什么。他刚冲出防空洞,正准备掏出两只小宝贝,探索敌人的气息,怀中的两只小宝贝,猛然发出了吱吱的尖叫声。这两只老鼠,是他从小捧在手心养大,和疼自己儿子一样亲,心意早就相通。听到了两个小宝贝的叫声,他的头部本能的向旁边一闪,一块石头擦着面皮呼啸而过。可他尚未来得及看清a的身影,另一块石头又飞了过来。躲闪已经来不及了,他只能本能的顺势向后一躺,险险再次躲过了a的飞石。一块石头,确实不一定能砸死人,可把人打晕还是不成问题的。杀人,不一定非要一刀捅死。对方若是晕了,那即使用一根手指,都可以让人死无葬身之地了。当癞子三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蹦起的时候。a已经出现在他面前,一脚踢飞了他右手的手枪。不过,癞子三也不是好惹的。枪没有了,可他还有左手的连发弩箭。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a的反应力远远异于常人,加之双方距离近在咫尺。癞子三的弩箭,a只是身体晃动了一下即躲过。当癞子三继续射击的时候,他的左手腕,已经被a牢牢抓住,动弹不得。
a的面容,变得极度嗜血残忍。若是游斗,癞子三起码可以支撑上一段时间。可如今他的手腕被a抓住,那就没有半点取巧的机会了。因为一个人若是气力不及对方,手腕是非常难挣脱开的,那就等于说身体已经受到了对方的控制,无法灵活躲闪。而没有人会傻到和人搏斗前,怀里装把斧子,专门见形势不妙,砍自己手腕的。a从小经受残酷的搏击训练,腕力有些夸张,根本不是癞子三这个靠陷阱、追踪、游斗残杀凶兽的猎户能比的,野兽毕竟就是野兽,没有人类的智慧,人可以轻易杀死一只老虎,可敢说自己比老虎能打吗?
a的右手,越握越紧,仿佛铁钳般牢不可分。癞子三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都无法挣脱。无奈只能用另一只手,和双脚攻击对方。可他如何能是a这个格斗专家的对手,a并不急着杀死癞子三,那样无法宣泄他心中的怨恨、愤怒。他非常残忍的用力转动着癞子三的手腕,硬是把弩箭的方向,对准了癞子三自己的心口。凄厉的惨叫,让a有一种变态的快感。或许,复仇过后,只会让自己更加悲伤。可至少,在复仇的那一霎那,他的心灵可以得到暂时的解脱。a缓缓舒了一口气,面无表情的拾起手枪、弹夹,和弩箭,然后冷笑着望向防空洞。一枪在手,他无所畏惧。一种奇怪的声音,从癞子三身上发出。a低头,看到了一黑一白两只老鼠从癞子三胸口跑出,有些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被发现。这种害他落入危险的动物,不需要留在世上。他举起了弩箭,想要扣下扳机,久久却无动作。他能看的出,这明显是一公一母,一对老鼠夫妻。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另一半,在面前被人射杀,那种心痛的滋味,想来动物也会尖叫痛哭吧。他无奈的望了望遥远的星空,缓缓收起了弩箭,任由两只老鼠在癞子三的尸体上爬来爬去,吱吱叫个不停,头也不回的大步走回防空洞。今夜,注定是一个不眠的夜晚。无论如何,a都要替b报仇,谁敢阻拦他,他就杀谁。因为这是他唯一能为b做的,也是他唯一活下去的理由。
第二百五十七章 狂风暴雨(7)
a检查了下手枪的弹夹,冷冷的走在漆黑的防空洞中。他的步伐,有些沉稳,有些缓慢,有些沉重,这是一条踏上复仇旅途的不归路,他没有第二个选择,任何阻挡在他面前的人,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都将会比他先死。
跟随癞子三的六名亡命徒,发觉癞子三已经远远地抛开了自己,独自去了最前方,本能的加快了脚步,气喘吁吁的加快前行。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刚转角依稀看到了前方出口处的月光,结果却遇上了迎面而来,面色冷酷的a,一时大脑短路,愣了一下。在他们印象当中,癞子三虽然不受欢迎,但毕竟是他们一群人中的佼佼者,就算不敌a,短时间内,也不会命丧黄泉。所以,他们下意识的认为,只要加紧脚步,率先遇到的,一定是癞子三,而不是a。因为他们相信,癞子三就算出再大的危险,起码也会开枪预警,而不是无声无息的消失。实际上,他们的想法没错,癞子三确实没有那么容易杀,只是无奈,天生一物降一物,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取巧计谋都成为白纸,一捅就破。癞子三所谓的强,是强在追踪,逃窜,陷阱,布局方面,而非单挑格斗。世上任何人都有弱点,都有缺点,只要能避其锋芒,攻其软肋,癞子三根本不足畏惧。死亡,是必然的。
“杀了他……”,不知是谁率先反应过来,惊恐的扣动了扳机,血花绽放,子弹横飞,惊恐的火舌,在黑暗中格外醒目、刺眼。可惜,高手相争,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是有备而来,专为杀戮所存活。一个是毫无防备,仓促对敌,高低胜负,一触即判。六具尸体,全部睁大了眼睛,直挺挺的仰面朝天,一副不能相信的狰狞表情。子弹穿过探照灯,射入了他们的脑壳,同一位置,同一部位,同一死亡方式,只有高手,而且是真正的杀人老手,才会具备的杀人特点。如果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他们不可能会死的这么惨,甚至连对方一块皮都没擦破。可时光不能倒转,相信许多过了三十岁的人,都会想到过去,自己错过了多少难得的机会。
a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露出了不屑的残忍冷笑。用枪的近身混战,不是射击大赛,也不是狙击暗杀,如果举枪瞄准,那转瞬之间,看似不过短短几秒,却会让自己命丧黄泉。精通cs的人都明白,如果你拿着一把枪,转角遇上敌人,这时考验的,是你对于枪的感知、感觉,说通俗点,就是甩枪,而不是瞄准,因为对方若是高手,你瞄准的时候,够爆你几次头了,游戏尚且如此,更别说现实当中。他们六人,技不如人,死的不冤。
野熊正带着六名亡命徒,顺着防空洞的正路追赶,猛然听到了枪声,顿时心中一个哆嗦,顿感有些不妙。他外表有些鲁莽,但不代表真的胸无城府,笨蛋一个。实际上,他表面看似大度的让癞子三和掏蛇仔先选路,暗中却早拉拢了亡命徒中战力最强的六名打将,跟随在他身后。只是,癞子三和掏蛇仔见到自己可以先选,下意识的选好路带人就走,却忘记了,将是兵的骨,兵才是将的武器和根本,一名战力极强的手下,和六名废材,根本没有可比性。野熊的这招,不可谓不阴险高明,既展现了大哥风范,又树立了高大的形象。实际却根本不担心癞子三和掏蛇仔会遇上a,因为a的战力他明白,即使遇上,以掏蛇仔和癞子三以及他们手下的实力,也只能拖住a,或紧追不放,至于杀吗,那当然还是要他亲自来。不过,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好歹坐在同一条船上,都是一条绳上拴的蚂蚱,他也不想癞子三或掏蛇仔真的出事,毕竟人若都死光了,那剩他一个光杆司令,还什么大哥不大哥的。所以,听到了枪声的他,疯了一样带领六名打将,拧头就向癞子三追的那条路奔去。因为他知道,这明显是混战当中才有的枪声,而不是追击中开枪。这区别可就大了,若是追击中开枪,那说明癞子三一伙暂时没事,只是在追击,可若是混战,那就说明癞子三一伙已经追上了a,和a正面生死较量,那后果,只有天知道了。人与人之间,一山难容二虎,勾心斗角在所难免,可要顾全大局不是。为什么自古汉人被少数民族压着欺负,还不是因为少数民族内部争斗再惨烈,一旦打汉人,马上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汉人吗,顾全自己就可以了,顾全什么大局,不破坏大局就不错了。
掏蛇仔没有像野熊想的那么多,他的为人,有些冷血,属于对感情极度麻木的类型。这世上有些人,心确实是冷的,没有一丝温度。这倒不是说他们品性一定不好,只是确实有许多人,对什么事都不关心,什么都不在乎,吃什么无所谓,爱不爱的不在乎,有没有钱都不当回事,生离死别也哭不出来,感觉不到一点悲哀。仿佛看淡了生死,看破了红尘,这种人和得道的高僧不同,高僧所谓的看破,确身负使命,游历于红当尘,点化度化世人,而现实中这些冷血的人,其实得的是一种心理疾病——厌世症,他们存在的意义,要问心理学专家,普通人很难理解他们活着是为什么,或许只是为了看一眼每天清晨升起的太阳,或许只是为了等死,或许什么都不为,只是因为死不了,谁知道呢?反正掏蛇仔就是这种类型的人,他并不是为了钱才加入的,他只是一个人呆久了,从没到过别的地方,所以想出来走走。他也没曾想过要争夺大哥的位置,只是不喜欢看人脸色,听人指挥。矛盾的复杂体,性格极难准确分析。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种人是不会明白生命意义的,他们不但不尊重别人的生命,也不拿自己生命当回事。他们并不一定是什么大奸大恶喜欢杀人的危险变态,只是觉得杀人没有什么不妥,压根就没有一丝觉悟和罪恶感。不过,不管掏蛇仔如何亡命,强不强要看和谁比,a并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好戏才刚刚开始,没有复仇之前,他是不会允许自己死的。
杀死了三分之一的追击者,a的面庞,依然没有一丝表情。他缓缓弓下腰,拾起一把把长短枪、弹夹,放入怀中。甚至说,连对方怀中装的牛肉干、大饼、香烟、现金、烧酒,都没有放过。他不节俭,没有捡垃圾的习惯,只是独在他乡为异客,武器弹药,能省就省,生活必备品,能拾就拾,不然用光了怎么办?多少罪犯都是抱着侥幸心理,结果一出现就被抓个正着,成大事者必须要忍。
天空依然黑暗,遮住了一颗颗摇摆灿烂的繁星。一切都在a的预料之中,他知道,枪声过后,剩下的人会马上赶到这里,可他并不怕暴露,这里的地形,他已经了如指掌,太熟悉了,而熟悉地形的猎人,才是称职可怕的杀戮者。君不见我党靠什么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还不就是地形加民心。a的面庞,依然无喜无悲,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拾取完弹药,他转过头,重新又往回走,走出了防空洞口。然后猛然发力,快速向一旁跑去,凌空跨步,跳上了一辆藏在黑暗角落的自行车。每一条防空洞,都是四通八达不止一个出口的,只要你熟悉地形,你就可以轻松绕到敌人背后,熊追老虎,焉知谁是猎物,谁是猎人。a的计划非常简单,既然剩下的人听到了枪声,那么铁定就会追他,这就等于他已经掌握了敌人的行踪和动向,以及准确的追击路线。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借用早已准备好的一辆花了一点点钱买的破旧自行车,可以快速绕到对方背后,甚至说,这辆自行车,完全可以在防空洞中穿梭无忌。而人奔跑的速度,是不可能比骑自行车快的。时间,就是一切,若是没有这辆自行车,他又不是飞人,怎么可能短时间内就绕到对方背后,即使绕到,也早已累得精疲力竭。有时,胜负的关键往往不是策略多么高明,而是执行中的一些微小环节,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既然想要复仇杀人,那就要随时做好被人追杀的完全之策,男人做事不能前怕狼后怕虎,但没有计划原则的男人,那就莽夫,想做就做,但在做之前,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考虑好一旦失败,如何面对。孤注一掷,赌博式投资,不是每个人都有魄力承受的,自杀,是需要勇气的。若是没有勇气,那就不要做二愣子,赌运气了。
晚风凄凉,诉说着人世的无奈,一场猫捉老鼠,老鼠逗猫的大戏,正在紧锣密鼓的上演,无论谁生谁死,其实都没有赢家。因为他们不过是别人眼中的一颗棋子,一粒尘埃,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杀手的人生,没有胜利,有的只是无奈、悲情……
第二百五十八章 狂风暴雨(8)
如果仅掏蛇仔一人独行,相信他不会发觉不了有人跟踪。可是,人生没有如果这两个字,掏蛇仔的身后跟着六名亡命徒,杂乱的脚步,和多人的喘息,影响了掏蛇仔的判断力,以至于,他根本没有察觉到脚步声中,多了一人。
残忍的笑容,浮现在a的面庞上,他的双眸,在漆黑不见五指的防空洞中,宛如一条毒蛇般,不断射出阴狠嗜血的光芒。他紧紧尾随在掏蛇仔一党的屁股后面,对方停,他就停,对方走,他就走,宛如木偶。暗杀,靠的不是实力,是头脑。世间事,有利就有弊,掏蛇仔头上的矿工灯,虽然照亮了前方,但同时,也暴露了自己,给了潜伏在暗中的a机会。当然,现实不是电影,想要不知不觉的从背后捂住落单人的嘴巴,脖子一抹将人杀死,远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事实上,这几乎是不太可能做到的,能尾随在别人屁股后面不被发现,已经是极高难度的技巧了。电影毕竟只是电影,现实世界哪里有传说中的格斗家。所以,a压根就没打算多此一举,弄巧成拙,浪费大好时机。他的计划非常简单,那就是没有计划,瞅准时机,趁对方人马尚未会合之前,猛然偷袭,乱枪把掏蛇仔一党从背后打死。至于对方有没有高手,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如果怕危险,不敢动手,那就不应该出来做杀手,安心在家种地才对。
偷袭,是最可怕的一种战争方式,尤其是追击中,猎物忽然变成了猎人,而猎人却变为猎人的时候,那种吃惊慌乱的程度,饶是受过特种训练的兵团,也会阵脚大乱,更不要说一群亡命徒了。掏蛇仔一党人,压根做梦都没想到,他们追的人,竟然不知不觉、莫名其妙的悄悄跟在他们背后,像杀一群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一样扣动了扳机。这种杀人的方式,有些无耻,有些不太光彩。试想,拿着一堆枪械,从人背后开枪都打不死人,那叫什么杀手,那叫智障,只要是正常人,都可以把毫不知情的李小龙同志,从背后一枪崩了,轻松加愉快,完全没有任何悬念。当然,高手自有高手的存活方式。狡猾的掏蛇仔,夹杂在队伍中间,听到了枪声的他,反应极快,没有任何犹豫的第一时间狠狠抓住自己前方亡命徒的身体,然后猛然转身,看到了双手持枪,不断射击的a。兄弟,就是用来卖的,像这种突然遇上的危险状况,死秃驴不死贫道,别说掏蛇仔压根就没兄弟这个概念,就算有,大部分人也会选择用兄弟挡住枪子,给自己换取生命的筹码。时代不同了,兄弟吗,别太当真,老婆才是一辈子的事。老婆如手足,兄弟似衣服,衣服破,那就干脆卖掉,手足断,那不但卖不到钱,还要破财消灾,才能换新的手足。
鲜血,静静流淌,防空洞内充斥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掏蛇仔的眼睛,越发变得妖异,冷冷的松开了手。一具满是枪孔,鲜血直流的尸体从掏蛇仔手中缓缓滑落,他面无表情的盯着a,手中紧紧握着那把经过改装,故意削短的双筒猎枪,一言不发。时间,仿佛停止,掏蛇仔和a仿佛石化般互相盯着对方的眼睛,一动不动。他两人心里都清楚,对方是高手,自己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若一枪打不中对方,那自己就凶多吉少了。不过,掏蛇仔紧张确实紧张,但他还有一丝兴奋,真正的兴奋,他甚至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舔干枯的嘴唇。人生是无聊的,难得遇上什么兴奋地大事,能与高手过招,惧怕死亡是人之常情。不过,掏蛇仔不是普通人,他虽然还不想死,但却是不折不扣的亡命徒,一个厌世的亡命徒,遇到高手说不兴奋,那是不可能的。
冷汗,缓缓的从掏蛇仔额角钻出,静静流淌,可掏蛇仔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出冷汗了,就算知道了,他也不敢用手去擦。生死之战,任何微小的动作,都会导致难以想象的后果。a是真正的高手,从小玩枪长大的孤僻杀手,身经百战。而掏蛇仔兴奋归兴奋,但并不想死。或者说,就算要死,他也要拉上a垫背。因为若是他一人上路,让杀他的a活着,那他会觉得极其不舒服,即使到了地下,他也会爬上来的。生活,就是要开心的,没有开心,那就找到自己可以开心,可以活下去的理由。人生下来,不是为了受罪的,若是受罪,那就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还不如死了好。
不过,掏蛇仔高度紧张,a也好受不到哪里。他从没想过,小小的一批喽啰,竟然藏着这么多的高手,而且一个比一个难缠。他的实力高于对方是不假,可实力不代表一切,也不代表最终的结果。他能活到现在,杀死追杀他的敌人,靠的不是功夫,是头脑,若是时间拖久了,听到枪声的另外一队人,铁定会赶到。到时,他将只能面对面以硬碰硬的和对方来一场硬拼。这是他绝不想看到的。好虎架不住群狼,正面对敌,那一切策略计划,都将成为空谈。自古以少胜多的战役层出不穷,靠的不是战力强,是战略得当。因为正面对抗,靠的是绝对的实力,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计谋都会显得幼稚可笑,犹如当年的左倾错误理念,坚持和国军进行堡垒战,正面对抗,其结果有目共睹。a不是没把握把对方全部杀死,而是没把握能不受伤,若是另外一对人里也有高手,那么,即使他能将对方全部杀死,也必付出惨重的代价,陷入一段长时间的养伤当中。而杀掉这些小喽啰是解决不了恩怨的,这里是中国,敌人的地盘,对方大哥一天没死,追杀的人就会层出不穷。一批杀死了,下一批很快就会到了。在这种危险地状态下,身受重伤,无疑等于自寻死路。所以,他必须速战速决,杀死掏蛇仔,继续潜伏在暗中,伺机杀死最后一批敌人,然后另外选择一处隐秘的地方休养生息。
许多事,人人都明白,可人生多风雨,不是想怎样就能怎样的。人在许多时候,根本没有选择。盲目进攻,风险太高,对方毕竟也是高手。不进攻,等其余人到了,那和自取灭亡没什么区别,进不进攻都是错。用枪的战斗,看似干净利落,高低立判。不像拳脚功夫那样你来我往,一时半会分不出胜负。可若是两位用枪的高手遇到一起,那精彩程度,不亚于一场亡命搏击。许多年前,某国的西部片,简单的手枪对抗,可是红遍了全世界。时间,一秒一秒的度过,a的瞳孔不断收缩。终于,他率先动手了。机会,是人创造的,没有机会,等不到机会,那就干脆创造一个机会出来。a的身体,猛然向后仰,直挺挺的倒下,在倒地的一霎那,手中紧握的枪支,狠狠扣动扳机,射向了同样全神贯注的掏蛇仔。可这样的射击方式,无论角度和准确度力,都极难保证,因为开枪讲究的是稳、准、快,靠腰肩的力量,手腕的力量,控制后座力,保证准确度。而人在身体失去平衡,向后仰的时候,枪的准确度是非常难掌控的,这种角度方式的射击,凭的全是枪感和手腕的力量,以及杀人的经验。枪的感觉,其实说白了就是天分,这种天分,不是靠长期训练就可具备的,每个人从一出生,即会在某一方面异于常人,只是大部分人穷其一生,都没有即机会去发挥自己的天分,能赚到钱养家糊口就不错了。枪法射击大赛分为许多种,许多固定靶射击冠军,若是进行枪王大赛,成绩可能真的会惨不忍睹。因为看过枪王的人都明白,枪王大赛,准只是参赛者的基本条件,更重要的是要快,极快,这就不单是靠训练了,更多的是靠天分,反应力、枪感、经验。
咆哮的子弹,一连两颗,贴着a的鼻子擦肩而过,每一颗都好像要击中a,每一颗又都只差了那么一点。生死之战,赌的就是这一步之差。鲜血从体内的喷出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里格外动听,宛如世上最美丽的音乐。掏蛇仔的双眉之间,一股血泉正在狂涌。曾经,他以为自己是高手,真正的高手。而高手都是寂寞的,所以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不把任何人当人。所以他敢用只有两发子弹,威力极大,同样,后座力也极大的改装双管猎枪。因为他相信,不管任何对手,不管动物或人,都逃不过他的致命一枪,两发子弹,已经太多了。可惜,强中还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他虽然抢夺了先机,接连开了两枪,却还是败了,败得好惨,他的两发子弹,甚至都没有伤到a的一根头发。可他并不服气,对手实在太狡猾,能考虑到用这种角度向他开枪。若是重来一次,他一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就算无法战胜对方,他也有把握拉对手陪葬。可惜一切都只是可惜,永远只是一种假设,改变不了任何结果。成功的理由有千万种,可败就是败了,失败不需要任何理由、原因、借口,也没有人愿意关心倾听失败者得痛苦,由来只有赢家笑,有谁听到输者哭啊。杀了癞子三、掏蛇仔,那剩下的,就只有野熊了。熊,是动物界中非常强悍可怕的一种猛兽,正面对抗,老虎只能甘拜下风,狮子都要望风而逃,杀死癞子三和掏蛇仔容易,可想要杀掉野熊,不付出代价是不可能的。
第二百五十九章 不甘的覆灭(1)
火焰烫烤皮肤的焦味,直冲鼻孔,a缓缓地睁开了双眼,抖了抖紧握木条的左手,甩掉了手中燃烧的木条。他的左手手指之间,已经布满了水泡,满是烫伤,可逃亡没有那么多选择,受点苦总比丢掉性命要好。世上无论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成功要付出代价,不成功要付出更大代价。有侥幸心理的人,多劫数难逃,半注定失败。
伤心的滋味,往往可以让人性情大变,变得自己都无法认出自己。a面无表情,依然靠在墙壁上。他的身旁,放着一包香烟和一块手表,以及几片吃剩的面包。作为杀手,应该时刻注意时间,而不应该有抽烟习惯。因为烟头往往是一起谋杀案的突破点,会成为重要证物。所以,作为杀手,绝不可以养成抽烟的习惯。至于喝酒,一般来讲,刚入行的杀手,杀人后回到安全的地方,会稍微喝点酒平复下情绪。老杀手则多半只喝牛奶,不喝酒。可是,a已经不是杀手了,自从b死后,时间两字对a已经毫无意义,他甚至不想知道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以前,他从没有抽烟的习惯,可现在,他唯一想做的事,就是麻木自己,独自一人静静的坐在黑暗中,点上一根香烟,寻找那消失的回忆。只有那些美好的回忆,才能让他破碎的心稍微减轻一点疼痛。大道理,人人都会说,谁都明白,人应该向前看,不能活在回忆中,但事到临头,又有几人能看得开?或许a有些傻,可情之一字,与智商无关,饶是聪明绝顶的盖世奇才,一旦沾上了情这个字,也会变成世上最傻的傻瓜,爱本就是吗没有理由的。保持清醒的人,不可能拥有真爱,起码自己不会拥有真爱。
人与人之间,就是一场战争。癞子三、掏蛇仔、野熊三人,目露凶光的盯着面前的第四条黑线,有些烦躁、有些蔑视、有些沉默不语,这是他们遇到的第四道预警机关。虽然,这种机关很幼稚,很可笑,可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一根细细的黑线,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发现。这造成了野熊一党宛如蜗牛般行进缓慢,走的越久心情越烦躁。通常,生性残暴的人,脾气都不是很好,这种速度,饶是耐心十足的人都无法忍受,何况一群亡命徒。野熊使了个眼色,示意癞子三赶快把这条黑线处理掉,继续前行。可癞子三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迟迟没有动手。这让野熊和掏蛇仔恼怒异常,又无法出声斥责,愤怒的野熊,干脆亲自动手,干净利落的用火焰毁掉了这条黑线。可让人吃惊的声音出现了,清脆的铃声落地,在寂静的黑暗中格外刺耳,野熊等人面色巨变。不过,野熊一党毕竟都是从小追踪猎物的老猎人,反应极快。他们知道,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趁目标刚刚惊醒,尚未跑远的时候,追上去。所有人矿工帽上的灯全部亮起,狰狞的疯了一样向前冲去。而与此同时,本无精打采的a猛然从地上跃起,手握匕首,冷冷的望向野熊等人的方向。a是一个极其谨慎的人,在来的第一天,就仔细探索了防空洞所有的岔路和出口。他一共设了四道预警屏障,前面三道,都是撞动黑线,即可使铃铛发出声响。最后一道则截然不同,无论是触动黑线,或是将黑线处理掉,铃铛都会发出声响。因为最后一道预警屏障,铃铛摆放在制高点,全靠黑线绷紧拉起,根本没有固定,一旦有人破坏掉这条黑线,铃铛就会掉落下来。癞子三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就是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又找不到原因,所以才愣在那里,不知所措。
杂乱的脚步声,回荡在防空洞内。a毕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国际杀手,深知越是危险时刻,越要保持冷静。他极其镇定的把耳朵贴向地面,听出了对方有二十人左右,速度很快,大概一分半钟即可赶到这里。这也就是说,他只有一分半钟得时间。不过,他并没有惊慌失措。通常,高明的将军在伏击敌人的时候,首先会考虑到一旦事不可为,应该如何撤退。a选择此处作为隐蔽点,是看中了这里是交叉路口,四通八达,而且每条路都通向一个出口。如果他想逃跑,相信没有人能拦的住他。但是,他为什么要跑呢?生与死对他而言,已经毫无意义,他留着这条命,就是为了替b报仇的。既然敌人送上门来,哪有不收下的道理。至于他的身体,他常年过着刀头舔血的血腥生活,身体恢复能力极强。通过一天的休养,他的体力已经基本恢复,伤口也经过了包扎处理,都是些皮外伤,没有什么大碍。既然敌人已经追上,正好活动下筋骨,顺便弄点枪械弹药。蛇有蛇道,鼠有鼠路。若是在俄罗斯,a根本不怕没地方躲藏,没有枪支弹药可用。因为那是他的地盘,仅他藏身的地方,就有大量枪械弹药,甚至火箭筒手榴弹都多不胜数。可这是东北哈尔滨,一个黄皮肤黑头发遍布,完全陌生的地方,他在这里,是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只要出现在人多的地方,就会被发现,更别说联系卖家,买些军火了。当然,想要找一处安全隐蔽的地方,和大量的军火,也不是没有办法,他可以直接找接头人给他安排。可他不是刚出道的雏鸟,深知过河拆桥的道理。任务一旦进行,不管成功与否,雇佣方最想做的就是杀人灭口。因为任务若是成功,杀手就没有了用处,留着就是祸害。任务若是失败,那杀手的处境危险,一旦落网,有可能会把雇佣方牵扯进来。这不是疑神疑鬼,而是真实的杀手写实,既然是暗杀,那就说明雇佣方害怕目标,或有把柄在目标手上。不然,何苦花钱找杀手呢。a明白,多疑的人不会开心的,可他宁可多疑一点,也不想因为疏忽大意,命丧黄泉。
散发寒光的匕首,森森冒着寒气。a抽出匕首,把它咬在口中,快速闪到一条岔道内,奔跑一阵后,干净利落的爬上了防空洞的顶墙上。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一段路,是他早就提前观察确定好的逃跑路线。顶墙上有一些突出的石头,和供攀爬的铁质把手。把手虽然已经生锈,可勉强还能支撑一个人的重量。有了这些把手,他就可以和蝙蝠人一样,来去自如,将自己隐藏起来,无论谁想要杀他,都要付出代价。
时间,往往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世上最不珍贵的是时间,最珍贵的也是时间。野熊、癞子三、掏蛇仔一党亡命徒,气势汹汹的疯狂前进,瞬间即来到了a刚才休息的地方。野熊蹲下身用手指头捏了捏熄灭的木条说道:“他就在这附近,跑不远,杀了他……”。木条显然刚熄灭没多久,还有一丝温度,野熊狰狞的右手拿刀,左手拿枪,等待癞子三指出追赶的方向。可是这次,癞子三的宝贝老鼠,失去了作用。老鼠毕竟是靠嗅觉追踪猎物,而a硬是在一天之内,仔细观察了所有的岔路,所以,每条岔路上都留下了他大量的气味,两只老鼠嗅来嗅去,一会往东一会往西,显然一时半会,很难分析出具体走哪条路。可在野熊一党亡命徒的眼中,a是只会逃跑,决不可能应战的。二十多人追杀一人,不跑的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傻子,既然如此,那不赶快追还等什么。
“没时间了,我们三人,一人带领一队人马,往一条岔路上追,发现目标就开枪,听到枪声,另两队立刻靠拢。记得我们的约定,谁先杀死目标,谁就是大哥,你们先选,愿赌服输”。野熊一向有指挥才能,颇具大将风范。他的安排,总的来说,是没错的。可是,生与死,胜与败,有时不是单靠实力就能决定的。时也命也,诸葛亮盖世奇才,遇上司马懿,一样只能感叹老天不公。人要是命不该绝,不管对手实力多强,都注定会失败。比方说项羽,他的败,是命中注定的。野熊一党犯得最大错误,就是错误的估计了对手,真的把对手当成了自己的猎物,事到临头,关心的还是谁做大哥,这焉有不败的道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癞子三和掏蛇仔听到了野熊的话,都没有任何异议,三条岔路,一人选一条,很公平。无论谁遇上a,都是老天安排的,愿赌服输。不过,他们三人似乎有些太高看自己了,a可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究竟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尚未可知呢。
第二百五十六章 狂风暴雨(6)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三条岔路,每一条都有可能是a逃跑的路线,选哪一条路追赶,完全凭自己的感觉。人,愿赌就要服输,路是自己选的,无论对错,都只能承受这个结果。掏蛇仔带着六个亡命徒,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左边的岔路,大步向前跑去。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都会养成一些习惯、爱好,比方说爱吃什么菜,不爱吃什么菜,喜欢哪个数字,喜欢什么颜色,这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臭豆腐味道再好,你也不能逼着人人都爱吃。掏蛇仔对于左这个方向,有着特殊的偏爱,因为他是一个左撇子,所以,他喜欢左,左就是他的吉祥方向。不过,通常选吉祥方向的,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或许掏蛇仔会是个例外,谁知道呢?
徒步追杀,是一种高难度的技术活,一个追,一个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追上。被追的人痛苦,追杀的人也不见得好过。速度太快,人得体力有限,铁定不持久。对手毕竟不是街头小偷,鼓足了劲追就好,若不注意有效分配体力,那谁杀谁还不一定呢。速度要是太慢,则容易半途而废,被对手逃脱。所以,掏蛇仔的追赶速度,不快不慢,颇有规律。做任何事,都有一定风险,掏蛇仔不是不知道,如此黑夜,若不小心翼翼的缓慢前行,会很容易中埋伏、偷袭,可追杀就是追杀,前怕狼后怕虎的人怎么可能追上目标。所以,他非常狡猾的,让两名亡命徒在前面带路跑,自己则躲在队伍中间,仿佛一条隐藏的毒蛇般,狰狞的露着獠牙,紧紧咬住猎物不放,既不着急吞食,也不会放弃。可惜,他追了半天也只是和空气碰撞,压根没看到对方的影子。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看不到不一定是坏事,命若是没了,所谓的老大头衔不过是神马浮云。
癞子三的笑容,有些阴险,有些残忍。无毒不丈夫量小非君子,他选择了右边的路,然后小心翼翼的谨慎前行,不是随便赌运气那么简单。因为事实上,他确实清楚地知道,a是从这条路逃走的。富贵险中求,虽然a把防空洞观察个仔细,到处都留下了自己的气味,可气味会随着时间变淡,除非……癞子三是一群亡命徒当中,最精通追踪的。他的宝贝老鼠,比狗的鼻子尚且灵敏十倍,怎么会分辨不出哪条路上气味最重。通常,气味最重的地方,铁定是目标的藏身地。癞子三在赌,赌野熊会装出大度,让他和掏蛇仔先选,而所有人都知道,掏蛇仔喜欢左,铁定会选左的。既然如此,那a就落入了他的手中,只要杀了a,他就是大哥,从此,所有人都要听他的。至于a的实力,他毕竟带了六名好手,以众敌寡,他又有宝贝老鼠带路、预警,等于说断了a躲藏、偷袭的机会。况且,癞子三住在偏远山区,常年都是和野兽争斗,遇不到几个真正的对手,有些夜郎自大,他非常渴望和a一战,即使失败又如何,他不相信,自己真的不如a。
从小在生死边缘长大的人,对于危险,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本能的感知。a躲在屋顶,满心盘算着,要从天而降,给追杀他的人来一个惊喜,可一股极其危险地感觉忽然涌上心头,他的身体莫名其妙的哆嗦了一下。这种感觉并不陌生,以前,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旦暴露,即会出现这种感觉。他想不通,对方是怎么发现他的。可他相信自己不会感觉错,他没有犹豫,立刻向前方跑去。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未必是真的,只有你的感觉,才是最真实的。这就如同恋爱,不管朋友、亲戚、父母,如何推崇对方,不管看到的人如何优秀,没感觉就是没感觉。这又不是买衣服,只要质量、款式、价钱、品牌好,就可以买回家穿上。爱情不是买卖,勉强不会幸福的。当然,若追求物质要房、要车、要存款,那和谁结都一样,条件符合就好。
a的忽然逃窜,犹如在寂静的湖面,投入了一颗石子。深更半夜,静的都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更不要说赤裸裸的脚步声了。癞子三带领的六名亡命徒,刚准备开枪射击,即被癞子三出声制止。国家的军队系统,尚勾心斗角,讲究军功,更何况一群发了毒誓,下了赌约的亡命徒。癞子三其实并不在乎什么大哥不大哥的。只是这世上没人喜欢被人指挥,没人喜欢做人马仔。人争一口气佛受一柱香,能当上官,谁愿看人脸色过活。癞子三左手拿着小型连发弩箭,右手拿着一把五四手枪,弓着腰,宛如一只大老鼠,瞬间冲到了最前方,速度极快,不过几个呼吸之间,即远远把六名亡命徒甩在身后。看不见得敌人,是最可怕的,可若是正面交手,癞子三根本就不相信a能杀了他。这或许有些狂妄,但绝对不能说有错。作为一名能和武字沾上边的男人,必须要有虽千万人吾独往矣的精神,若连这种精神都没有,如何能成大器。亮剑,是取自武者侠客的一种精神。若是对手强大,即胆怯害怕,不敢应战,不相信自己能赢,那其成就充其量,不过一欺软怕硬的打手,成不了大哥。
a的面色,一变再变,有些冷酷,有些让人琢磨不透。他已经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知道有一名高手,正在快速向他靠近。猛龙不发威,你当它瘸腿的蜈蚣,对手如此狂妄,竟然敢单枪匹马先行杀到,那若避战,岂不是太没有风度,太让人失望了。a加快了步伐,把癞子三身后的六名亡命徒,远远甩开,一直跑出了防空洞口,然后忽然止步,手中紧握匕首,双眸充血,宛如一匹受伤的恶狼,狠狠转过了头来。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本来,a是打算逃跑的。既然已经暴露,那就等于失去了杀死对手的机会,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勉强撑面子,只会坑害自己。逃跑,是最佳的选择。可没想到,对手竟然如此狂妄,给了他一个机会。只要在六名亡命徒赶到之前,杀死这名高手,拾起这名高手的武器,那一枪在手,其余人不足为惧。当然,实在打不过,他还是可以接着逃跑。欲学杀人,必先学逃跑。这就像欲练神功,必先练挨打一样。逃跑不丢人,游击战也不主张和敌人硬拼,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不过,一把匕首想要对抗先进的手枪,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a看了看四周,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趁手武器,弓下腰拾起了两块半个拳头大的石块,用手掂了掂,试了试手感,露出了残忍的微笑。一窍通,百窍通。一窍不通,百窍不通。钢琴弹得好的人,若想学吉他,要比普通人速度快十倍,甚至更高。同样,若是精通一门暗器,那再使用别的暗器,可以说手到擒来,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a精通飞刀,可以准确的命中敌人的喉咙。石块的准确度虽然没有那么高,可打中敌人的脑瓜,还是很轻松地。一切准备妥当,只等着癞子三出现,两枚石块加一把匕首,只要能逼得癞子三躲避来不及开枪,那a就可以近身缠斗。而近身缠斗,手枪已经发挥不出实际用处,到时,就算李正光在,都没有把握能长时间顶住a的攻击。
每个人,其实都是聪明人,世上有谁真正笨呢?只是人啊人,算来算去,算计的全是自己。癞子三不是不知道,困兽之斗,尤其凶残。可他在冒险,想要上位,不冒险如何能成功。自古帝王将相,都是用生命做赌注,才打下的江山,他癞子三烂命一条,怕什么。他刚冲出防空洞,正准备掏出两只小宝贝,探索敌人的气息,怀中的两只小宝贝,猛然发出了吱吱的尖叫声。这两只老鼠,是他从小捧在手心养大,和疼自己儿子一样亲,心意早就相通。听到了两个小宝贝的叫声,他的头部本能的向旁边一闪,一块石头擦着面皮呼啸而过。可他尚未来得及看清a的身影,另一块石头又飞了过来。躲闪已经来不及了,他只能本能的顺势向后一躺,险险再次躲过了a的飞石。一块石头,确实不一定能砸死人,可把人打晕还是不成问题的。杀人,不一定非要一刀捅死。对方若是晕了,那即使用一根手指,都可以让人死无葬身之地了。当癞子三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蹦起的时候。a已经出现在他面前,一脚踢飞了他右手的手枪。不过,癞子三也不是好惹的。枪没有了,可他还有左手的连发弩箭。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a的反应力远远异于常人,加之双方距离近在咫尺。癞子三的弩箭,a只是身体晃动了一下即躲过。当癞子三继续射击的时候,他的左手腕,已经被a牢牢抓住,动弹不得。
a的面容,变得极度嗜血残忍。若是游斗,癞子三起码可以支撑上一段时间。可如今他的手腕被a抓住,那就没有半点取巧的机会了。因为一个人若是气力不及对方,手腕是非常难挣脱开的,那就等于说身体已经受到了对方的控制,无法灵活躲闪。而没有人会傻到和人搏斗前,怀里装把斧子,专门见形势不妙,砍自己手腕的。a从小经受残酷的搏击训练,腕力有些夸张,根本不是癞子三这个靠陷阱、追踪、游斗残杀凶兽的猎户能比的,野兽毕竟就是野兽,没有人类的智慧,人可以轻易杀死一只老虎,可敢说自己比老虎能打吗?
a的右手,越握越紧,仿佛铁钳般牢不可分。癞子三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都无法挣脱。无奈只能用另一只手,和双脚攻击对方。可他如何能是a这个格斗专家的对手,a并不急着杀死癞子三,那样无法宣泄他心中的怨恨、愤怒。他非常残忍的用力转动着癞子三的手腕,硬是把弩箭的方向,对准了癞子三自己的心口。凄厉的惨叫,让a有一种变态的快感。或许,复仇过后,只会让自己更加悲伤。可至少,在复仇的那一霎那,他的心灵可以得到暂时的解脱。a缓缓舒了一口气,面无表情的拾起手枪、弹夹,和弩箭,然后冷笑着望向防空洞。一枪在手,他无所畏惧。一种奇怪的声音,从癞子三身上发出。a低头,看到了一黑一白两只老鼠从癞子三胸口跑出,有些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被发现。这种害他落入危险的动物,不需要留在世上。他举起了弩箭,想要扣下扳机,久久却无动作。他能看的出,这明显是一公一母,一对老鼠夫妻。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另一半,在面前被人射杀,那种心痛的滋味,想来动物也会尖叫痛哭吧。他无奈的望了望遥远的星空,缓缓收起了弩箭,任由两只老鼠在癞子三的尸体上爬来爬去,吱吱叫个不停,头也不回的大步走回防空洞。今夜,注定是一个不眠的夜晚。无论如何,a都要替b报仇,谁敢阻拦他,他就杀谁。因为这是他唯一能为b做的,也是他唯一活下去的理由。
第二百五十七章 狂风暴雨(7)
a检查了下手枪的弹夹,冷冷的走在漆黑的防空洞中。他的步伐,有些沉稳,有些缓慢,有些沉重,这是一条踏上复仇旅途的不归路,他没有第二个选择,任何阻挡在他面前的人,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都将会比他先死。
跟随癞子三的六名亡命徒,发觉癞子三已经远远地抛开了自己,独自去了最前方,本能的加快了脚步,气喘吁吁的加快前行。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刚转角依稀看到了前方出口处的月光,结果却遇上了迎面而来,面色冷酷的a,一时大脑短路,愣了一下。在他们印象当中,癞子三虽然不受欢迎,但毕竟是他们一群人中的佼佼者,就算不敌a,短时间内,也不会命丧黄泉。所以,他们下意识的认为,只要加紧脚步,率先遇到的,一定是癞子三,而不是a。因为他们相信,癞子三就算出再大的危险,起码也会开枪预警,而不是无声无息的消失。实际上,他们的想法没错,癞子三确实没有那么容易杀,只是无奈,天生一物降一物,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取巧计谋都成为白纸,一捅就破。癞子三所谓的强,是强在追踪,逃窜,陷阱,布局方面,而非单挑格斗。世上任何人都有弱点,都有缺点,只要能避其锋芒,攻其软肋,癞子三根本不足畏惧。死亡,是必然的。
“杀了他……”,不知是谁率先反应过来,惊恐的扣动了扳机,血花绽放,子弹横飞,惊恐的火舌,在黑暗中格外醒目、刺眼。可惜,高手相争,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是有备而来,专为杀戮所存活。一个是毫无防备,仓促对敌,高低胜负,一触即判。六具尸体,全部睁大了眼睛,直挺挺的仰面朝天,一副不能相信的狰狞表情。子弹穿过探照灯,射入了他们的脑壳,同一位置,同一部位,同一死亡方式,只有高手,而且是真正的杀人老手,才会具备的杀人特点。如果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他们不可能会死的这么惨,甚至连对方一块皮都没擦破。可时光不能倒转,相信许多过了三十岁的人,都会想到过去,自己错过了多少难得的机会。
a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露出了不屑的残忍冷笑。用枪的近身混战,不是射击大赛,也不是狙击暗杀,如果举枪瞄准,那转瞬之间,看似不过短短几秒,却会让自己命丧黄泉。精通cs的人都明白,如果你拿着一把枪,转角遇上敌人,这时考验的,是你对于枪的感知、感觉,说通俗点,就是甩枪,而不是瞄准,因为对方若是高手,你瞄准的时候,够爆你几次头了,游戏尚且如此,更别说现实当中。他们六人,技不如人,死的不冤。
野熊正带着六名亡命徒,顺着防空洞的正路追赶,猛然听到了枪声,顿时心中一个哆嗦,顿感有些不妙。他外表有些鲁莽,但不代表真的胸无城府,笨蛋一个。实际上,他表面看似大度的让癞子三和掏蛇仔先选路,暗中却早拉拢了亡命徒中战力最强的六名打将,跟随在他身后。只是,癞子三和掏蛇仔见到自己可以先选,下意识的选好路带人就走,却忘记了,将是兵的骨,兵才是将的武器和根本,一名战力极强的手下,和六名废材,根本没有可比性。野熊的这招,不可谓不阴险高明,既展现了大哥风范,又树立了高大的形象。实际却根本不担心癞子三和掏蛇仔会遇上a,因为a的战力他明白,即使遇上,以掏蛇仔和癞子三以及他们手下的实力,也只能拖住a,或紧追不放,至于杀吗,那当然还是要他亲自来。不过,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好歹坐在同一条船上,都是一条绳上拴的蚂蚱,他也不想癞子三或掏蛇仔真的出事,毕竟人若都死光了,那剩他一个光杆司令,还什么大哥不大哥的。所以,听到了枪声的他,疯了一样带领六名打将,拧头就向癞子三追的那条路奔去。因为他知道,这明显是混战当中才有的枪声,而不是追击中开枪。这区别可就大了,若是追击中开枪,那说明癞子三一伙暂时没事,只是在追击,可若是混战,那就说明癞子三一伙已经追上了a,和a正面生死较量,那后果,只有天知道了。人与人之间,一山难容二虎,勾心斗角在所难免,可要顾全大局不是。为什么自古汉人被少数民族压着欺负,还不是因为少数民族内部争斗再惨烈,一旦打汉人,马上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汉人吗,顾全自己就可以了,顾全什么大局,不破坏大局就不错了。
掏蛇仔没有像野熊想的那么多,他的为人,有些冷血,属于对感情极度麻木的类型。这世上有些人,心确实是冷的,没有一丝温度。这倒不是说他们品性一定不好,只是确实有许多人,对什么事都不关心,什么都不在乎,吃什么无所谓,爱不爱的不在乎,有没有钱都不当回事,生离死别也哭不出来,感觉不到一点悲哀。仿佛看淡了生死,看破了红尘,这种人和得道的高僧不同,高僧所谓的看破,确身负使命,游历于红当尘,点化度化世人,而现实中这些冷血的人,其实得的是一种心理疾病——厌世症,他们存在的意义,要问心理学专家,普通人很难理解他们活着是为什么,或许只是为了看一眼每天清晨升起的太阳,或许只是为了等死,或许什么都不为,只是因为死不了,谁知道呢?反正掏蛇仔就是这种类型的人,他并不是为了钱才加入的,他只是一个人呆久了,从没到过别的地方,所以想出来走走。他也没曾想过要争夺大哥的位置,只是不喜欢看人脸色,听人指挥。矛盾的复杂体,性格极难准确分析。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种人是不会明白生命意义的,他们不但不尊重别人的生命,也不拿自己生命当回事。他们并不一定是什么大奸大恶喜欢杀人的危险变态,只是觉得杀人没有什么不妥,压根就没有一丝觉悟和罪恶感。不过,不管掏蛇仔如何亡命,强不强要看和谁比,a并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好戏才刚刚开始,没有复仇之前,他是不会允许自己死的。
杀死了三分之一的追击者,a的面庞,依然没有一丝表情。他缓缓弓下腰,拾起一把把长短枪、弹夹,放入怀中。甚至说,连对方怀中装的牛肉干、大饼、香烟、现金、烧酒,都没有放过。他不节俭,没有捡垃圾的习惯,只是独在他乡为异客,武器弹药,能省就省,生活必备品,能拾就拾,不然用光了怎么办?多少罪犯都是抱着侥幸心理,结果一出现就被抓个正着,成大事者必须要忍。
天空依然黑暗,遮住了一颗颗摇摆灿烂的繁星。一切都在a的预料之中,他知道,枪声过后,剩下的人会马上赶到这里,可他并不怕暴露,这里的地形,他已经了如指掌,太熟悉了,而熟悉地形的猎人,才是称职可怕的杀戮者。君不见我党靠什么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还不就是地形加民心。a的面庞,依然无喜无悲,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拾取完弹药,他转过头,重新又往回走,走出了防空洞口。然后猛然发力,快速向一旁跑去,凌空跨步,跳上了一辆藏在黑暗角落的自行车。每一条防空洞,都是四通八达不止一个出口的,只要你熟悉地形,你就可以轻松绕到敌人背后,熊追老虎,焉知谁是猎物,谁是猎人。a的计划非常简单,既然剩下的人听到了枪声,那么铁定就会追他,这就等于他已经掌握了敌人的行踪和动向,以及准确的追击路线。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借用早已准备好的一辆花了一点点钱买的破旧自行车,可以快速绕到对方背后,甚至说,这辆自行车,完全可以在防空洞中穿梭无忌。而人奔跑的速度,是不可能比骑自行车快的。时间,就是一切,若是没有这辆自行车,他又不是飞人,怎么可能短时间内就绕到对方背后,即使绕到,也早已累得精疲力竭。有时,胜负的关键往往不是策略多么高明,而是执行中的一些微小环节,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既然想要复仇杀人,那就要随时做好被人追杀的完全之策,男人做事不能前怕狼后怕虎,但没有计划原则的男人,那就莽夫,想做就做,但在做之前,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考虑好一旦失败,如何面对。孤注一掷,赌博式投资,不是每个人都有魄力承受的,自杀,是需要勇气的。若是没有勇气,那就不要做二愣子,赌运气了。
晚风凄凉,诉说着人世的无奈,一场猫捉老鼠,老鼠逗猫的大戏,正在紧锣密鼓的上演,无论谁生谁死,其实都没有赢家。因为他们不过是别人眼中的一颗棋子,一粒尘埃,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杀手的人生,没有胜利,有的只是无奈、悲情……
第二百五十八章 狂风暴雨(8)
如果仅掏蛇仔一人独行,相信他不会发觉不了有人跟踪。可是,人生没有如果这两个字,掏蛇仔的身后跟着六名亡命徒,杂乱的脚步,和多人的喘息,影响了掏蛇仔的判断力,以至于,他根本没有察觉到脚步声中,多了一人。
残忍的笑容,浮现在a的面庞上,他的双眸,在漆黑不见五指的防空洞中,宛如一条毒蛇般,不断射出阴狠嗜血的光芒。他紧紧尾随在掏蛇仔一党的屁股后面,对方停,他就停,对方走,他就走,宛如木偶。暗杀,靠的不是实力,是头脑。世间事,有利就有弊,掏蛇仔头上的矿工灯,虽然照亮了前方,但同时,也暴露了自己,给了潜伏在暗中的a机会。当然,现实不是电影,想要不知不觉的从背后捂住落单人的嘴巴,脖子一抹将人杀死,远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事实上,这几乎是不太可能做到的,能尾随在别人屁股后面不被发现,已经是极高难度的技巧了。电影毕竟只是电影,现实世界哪里有传说中的格斗家。所以,a压根就没打算多此一举,弄巧成拙,浪费大好时机。他的计划非常简单,那就是没有计划,瞅准时机,趁对方人马尚未会合之前,猛然偷袭,乱枪把掏蛇仔一党从背后打死。至于对方有没有高手,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如果怕危险,不敢动手,那就不应该出来做杀手,安心在家种地才对。
偷袭,是最可怕的一种战争方式,尤其是追击中,猎物忽然变成了猎人,而猎人却变为猎人的时候,那种吃惊慌乱的程度,饶是受过特种训练的兵团,也会阵脚大乱,更不要说一群亡命徒了。掏蛇仔一党人,压根做梦都没想到,他们追的人,竟然不知不觉、莫名其妙的悄悄跟在他们背后,像杀一群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一样扣动了扳机。这种杀人的方式,有些无耻,有些不太光彩。试想,拿着一堆枪械,从人背后开枪都打不死人,那叫什么杀手,那叫智障,只要是正常人,都可以把毫不知情的李小龙同志,从背后一枪崩了,轻松加愉快,完全没有任何悬念。当然,高手自有高手的存活方式。狡猾的掏蛇仔,夹杂在队伍中间,听到了枪声的他,反应极快,没有任何犹豫的第一时间狠狠抓住自己前方亡命徒的身体,然后猛然转身,看到了双手持枪,不断射击的a。兄弟,就是用来卖的,像这种突然遇上的危险状况,死秃驴不死贫道,别说掏蛇仔压根就没兄弟这个概念,就算有,大部分人也会选择用兄弟挡住枪子,给自己换取生命的筹码。时代不同了,兄弟吗,别太当真,老婆才是一辈子的事。老婆如手足,兄弟似衣服,衣服破,那就干脆卖掉,手足断,那不但卖不到钱,还要破财消灾,才能换新的手足。
鲜血,静静流淌,防空洞内充斥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掏蛇仔的眼睛,越发变得妖异,冷冷的松开了手。一具满是枪孔,鲜血直流的尸体从掏蛇仔手中缓缓滑落,他面无表情的盯着a,手中紧紧握着那把经过改装,故意削短的双筒猎枪,一言不发。时间,仿佛停止,掏蛇仔和a仿佛石化般互相盯着对方的眼睛,一动不动。他两人心里都清楚,对方是高手,自己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若一枪打不中对方,那自己就凶多吉少了。不过,掏蛇仔紧张确实紧张,但他还有一丝兴奋,真正的兴奋,他甚至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舔干枯的嘴唇。人生是无聊的,难得遇上什么兴奋地大事,能与高手过招,惧怕死亡是人之常情。不过,掏蛇仔不是普通人,他虽然还不想死,但却是不折不扣的亡命徒,一个厌世的亡命徒,遇到高手说不兴奋,那是不可能的。
冷汗,缓缓的从掏蛇仔额角钻出,静静流淌,可掏蛇仔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出冷汗了,就算知道了,他也不敢用手去擦。生死之战,任何微小的动作,都会导致难以想象的后果。a是真正的高手,从小玩枪长大的孤僻杀手,身经百战。而掏蛇仔兴奋归兴奋,但并不想死。或者说,就算要死,他也要拉上a垫背。因为若是他一人上路,让杀他的a活着,那他会觉得极其不舒服,即使到了地下,他也会爬上来的。生活,就是要开心的,没有开心,那就找到自己可以开心,可以活下去的理由。人生下来,不是为了受罪的,若是受罪,那就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还不如死了好。
不过,掏蛇仔高度紧张,a也好受不到哪里。他从没想过,小小的一批喽啰,竟然藏着这么多的高手,而且一个比一个难缠。他的实力高于对方是不假,可实力不代表一切,也不代表最终的结果。他能活到现在,杀死追杀他的敌人,靠的不是功夫,是头脑,若是时间拖久了,听到枪声的另外一队人,铁定会赶到。到时,他将只能面对面以硬碰硬的和对方来一场硬拼。这是他绝不想看到的。好虎架不住群狼,正面对敌,那一切策略计划,都将成为空谈。自古以少胜多的战役层出不穷,靠的不是战力强,是战略得当。因为正面对抗,靠的是绝对的实力,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计谋都会显得幼稚可笑,犹如当年的左倾错误理念,坚持和国军进行堡垒战,正面对抗,其结果有目共睹。a不是没把握把对方全部杀死,而是没把握能不受伤,若是另外一对人里也有高手,那么,即使他能将对方全部杀死,也必付出惨重的代价,陷入一段长时间的养伤当中。而杀掉这些小喽啰是解决不了恩怨的,这里是中国,敌人的地盘,对方大哥一天没死,追杀的人就会层出不穷。一批杀死了,下一批很快就会到了。在这种危险地状态下,身受重伤,无疑等于自寻死路。所以,他必须速战速决,杀死掏蛇仔,继续潜伏在暗中,伺机杀死最后一批敌人,然后另外选择一处隐秘的地方休养生息。
许多事,人人都明白,可人生多风雨,不是想怎样就能怎样的。人在许多时候,根本没有选择。盲目进攻,风险太高,对方毕竟也是高手。不进攻,等其余人到了,那和自取灭亡没什么区别,进不进攻都是错。用枪的战斗,看似干净利落,高低立判。不像拳脚功夫那样你来我往,一时半会分不出胜负。可若是两位用枪的高手遇到一起,那精彩程度,不亚于一场亡命搏击。许多年前,某国的西部片,简单的手枪对抗,可是红遍了全世界。时间,一秒一秒的度过,a的瞳孔不断收缩。终于,他率先动手了。机会,是人创造的,没有机会,等不到机会,那就干脆创造一个机会出来。a的身体,猛然向后仰,直挺挺的倒下,在倒地的一霎那,手中紧握的枪支,狠狠扣动扳机,射向了同样全神贯注的掏蛇仔。可这样的射击方式,无论角度和准确度力,都极难保证,因为开枪讲究的是稳、准、快,靠腰肩的力量,手腕的力量,控制后座力,保证准确度。而人在身体失去平衡,向后仰的时候,枪的准确度是非常难掌控的,这种角度方式的射击,凭的全是枪感和手腕的力量,以及杀人的经验。枪的感觉,其实说白了就是天分,这种天分,不是靠长期训练就可具备的,每个人从一出生,即会在某一方面异于常人,只是大部分人穷其一生,都没有即机会去发挥自己的天分,能赚到钱养家糊口就不错了。枪法射击大赛分为许多种,许多固定靶射击冠军,若是进行枪王大赛,成绩可能真的会惨不忍睹。因为看过枪王的人都明白,枪王大赛,准只是参赛者的基本条件,更重要的是要快,极快,这就不单是靠训练了,更多的是靠天分,反应力、枪感、经验。
咆哮的子弹,一连两颗,贴着a的鼻子擦肩而过,每一颗都好像要击中a,每一颗又都只差了那么一点。生死之战,赌的就是这一步之差。鲜血从体内的喷出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里格外动听,宛如世上最美丽的音乐。掏蛇仔的双眉之间,一股血泉正在狂涌。曾经,他以为自己是高手,真正的高手。而高手都是寂寞的,所以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不把任何人当人。所以他敢用只有两发子弹,威力极大,同样,后座力也极大的改装双管猎枪。因为他相信,不管任何对手,不管动物或人,都逃不过他的致命一枪,两发子弹,已经太多了。可惜,强中还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他虽然抢夺了先机,接连开了两枪,却还是败了,败得好惨,他的两发子弹,甚至都没有伤到a的一根头发。可他并不服气,对手实在太狡猾,能考虑到用这种角度向他开枪。若是重来一次,他一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就算无法战胜对方,他也有把握拉对手陪葬。可惜一切都只是可惜,永远只是一种假设,改变不了任何结果。成功的理由有千万种,可败就是败了,失败不需要任何理由、原因、借口,也没有人愿意关心倾听失败者得痛苦,由来只有赢家笑,有谁听到输者哭啊。杀了癞子三、掏蛇仔,那剩下的,就只有野熊了。熊,是动物界中非常强悍可怕的一种猛兽,正面对抗,老虎只能甘拜下风,狮子都要望风而逃,杀死癞子三和掏蛇仔容易,可想要杀掉野熊,不付出代价是不可能的。
第二百五十九章 不甘的覆灭(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