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21章 不爱但不能无义
金晨的心意,其实李牧早就明白,但他其实一直没有喜欢过这个女人——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其实从相貌来说,金晨无疑是最上等的。每一个女人,都有不同的美,而金晨的美则有很多面,仿佛她可以随时变成不同的样子,但是这个女人,也许是上天给她的眷顾太多了一点儿,她无疑是没有脑子的,或者说她的脑子有问题——说她自私吧,还不是,说她为了大义而无私吧,也不是,让李牧觉得非常的厌烦。
可是看她跟在骆驼的后面,一直追着也不放弃,李牧又有点不忍心。沙漠之中是这样的,白天的时候,太阳晒得沙子滚烫,而晚上又很凉,一脚深一脚浅,走路很艰难,金晨虽然练过一点武功,但她没有内息支撑,七八百里的路,她又没有带多少补给,是很难坚持下来的。
李牧前行了数十里,金晨越落越远,终于,李牧回头再看去的时候,已经没了金晨的影子,他稍微等了一会儿,也不见金晨跟上来,叹了口气,让骆驼继续前行——
又走出十余里地,李牧站住了,他犹豫了一阵,叹息一声调转回去,走了约莫十多里地,找到了力竭昏倒在沙丘旁边,半边身体已经被风沙掩埋的金晨。
李牧从骆驼上下来,伸手探了一下鼻息,人还活着,只是气息有些微弱。
李牧叹了口气,把金晨扛起来,放到了骆驼上。
……
金晨悠悠醒过来的时候,茫然地看向四周,这是一个商队的营地。她和两个女人在帐篷里,旁边还有一个正在喂孩子的妇人。看到她醒了,妇人笑了下,给她端来了一杯马奶茶。这是游牧民族特有的饮品,金晨摸了一下脸,发觉脸上的易容还在,放心了不少,她赶紧问妇人,有没有看到李牧。妇人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堆,说的是回鹘话,金晨有的能听懂,有的听不懂,但是大致的意思明白了,有一个男人送她过来,让她们照顾她醒过来,送了一头骆驼给他们。
金晨忙问这里是哪儿,妇人却解释不清楚了。她只好把她的男人找过来,不一会儿,一个胡人装扮的男人走了过来,这个男人会突厥语,金晨听得懂突厥语,询问过后才得知,原来这里是一个附近游牧部落的交易点,类似于集市,就在沙漠的边缘,一天前李牧送她到这里,把骆驼给了这个男人,换取他们的照顾。
男人还表示,如果她想离开的时候,他会提供一份可以吃五天的干粮和水,这也是李牧临走的时候提出的条件。
金晨的表情瞬间失落了起来,这一刻,她才真切地感觉到,李牧有多么讨厌她。忽然她觉得身上有些沉,回过神伸手到怀里摸了一下,摸到了一块十两重的金条。
她知道,这是李牧担心她没有着落,给她留下的钱。只是,这根金条,是怎么放到她的贴身怀里去的呢?
如果是这妇人放的,她为何不会见财起意?那么只能是李牧放的,若是他放的,他是如何放进去——金晨的脸不禁红了,他难道,难道……
金晨咬了咬牙,问道:“送我来的那个人,他去哪儿了?”
男人摇了摇头,道:“他找我要了些干粮和水就走了,我当时在喂马,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金晨并没有听到泽陂与李牧的对话,不知道李牧的最终目的地是焉耆,按照自己的逻辑考虑,只当李牧是去了定襄。她是一定要找到李牧的,可是定襄却万万去不得,李牧的兄弟李思文见过她的脸,若是看到她,而李牧不在的话,这条命肯定就没了。
不能去定襄,周围唯一跟大唐有关系的地方便是张家集了。金晨犹豫了一会儿,决定去张家集。把这个决定与眼前这位胡人男子一说,男子表示,正好有一伙牧民要去张家集交易,在他这里歇息,如果她愿意,明天可以一起走。
金晨如今身上只剩下一根金条,别无他物,此时也确实是晚了,便答应男子明天一起同行。男子答应会为她准备好干粮,让她可以一起上路。
一夜无话,次日一大早,胡人男子便叫金晨起来,他已经打点好了一切。他会这么殷勤,完全是李牧给的骆驼的缘故,骆驼在沙漠中的价值,要远超一匹马。一个胡人家庭,有一个骆驼,便足以在丝绸之路上维持生计了。而马则不行,马虽然跑得快,但是耐力和载重都不够,也不能适应沙漠的路况,再者,相对于马来说,骆驼的‘续航’实在是太好了,这点是马万万比不了的。
李牧把骆驼送给这个胡人家庭,换取他们照顾金晨和一些干粮和水,这个胡人家庭是大大地赚了的。胡人的心思简单,得了便宜,便想着做好,所以才如此的殷勤。而此去交易的牧民,也都是这个胡人男子认识多年的人,比较放心,一路上也没有什么问题,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抵达了张家寨。
张家寨现在虽然还进行着贸易,但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已经有点弥漫着硝烟味了。李绩来到之后,在张家寨留了五千兵马,作为定襄的侧翼,一旦战事起来,张家寨就会变成一座堡垒,在定襄被围攻的时候,可以攻打敌军的后方,而张家寨若受到围攻,定襄也可以派兵来救。
张勋也终于见到了他年轻时候的朋友李绩,二人相见,却没有说多少话,李绩知道张勋的本事,加上张家寨也有上千个好手,便暂时把他编入了唐军,等同于一个中郎将使用。
张天爱自然也跟着自己的老爹,留守在张家寨。听说李牧又传了消息,便每日都带着人在骆驼谷的方向巡视,期待可以找到逃出来的李牧。
但她哪里知道,李牧本人早已去了焉耆,她注定是徒劳无功的。这一日,自然又是失望而归。寨门关闭之前,张天爱带着人马回来,与正在进城的金晨一行,擦肩而过。
第0822章 狼烟四起
夜晚,张家集的篝火生了起来。
篝火对于茫茫大漠和草原中的人来说,就是一座灯塔。可以指引他们前进的方向,看到火光,就知道可以往哪儿走,就算暂时达不到,也能有一种慰藉的感觉。
李牧失踪了之后,张家集的篝火更旺盛了几分。而且总会有一个女子,坐在篝火旁,默默的喝着酒。喝完这一壶酒,她便会钻进一个‘袋子’,就睡在这篝火旁。
这个东西叫做‘睡袋’,只有这一个。这是李牧送给她的新年礼物,委托来往的商队捎来的,是李牧亲手用兽皮缝制而成,足以抵御沙漠里的风寒。
张天爱喜欢睡在这个睡袋里头,温暖的仿佛睡在李牧的怀中一样,虽然她其实并没有在李牧的怀中睡过几天。
金晨早就知道,李牧有一个未婚妻,是张家寨的大小姐。当她来到张家集,便与同行的人分开,想要寻找的人,便是张天爱。但她不敢走近,只是远远地看着。
看到张天爱喝酒的样子,金晨不由又多了一分愧疚,她后悔了,事情走到今天这一步,好像每一步都是错的,可是她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弥补这个错误了。
“你在看什么?”忽然张天爱坐了起来,金晨吓了一跳,转身就要逃走,可是没走多远,忽然马鞭袭来,卷住了她的脚,金晨瞬间摔倒,被张天爱给拉了过去。
“小贼,你也敢看本姑娘?你说,是不是因为本姑娘的夫君丢了,连你都敢觊觎我了?我挖了你的眼睛,我让你看我!”张天爱已经醉了,喝醉了的时候,她本来就会耍酒疯,这几天又心情不好,遇到个惹到自己的人,自然要揍一番解气了。虽然不会真的挖了眼睛,抽几鞭子却是免不了的。
金晨吓得蜷缩了起来,张天爱的鞭子却落不下去了。她盯住金晨的身形,皱眉道:“你到底是个男的,还是个女的?”
“我不是男人,我装的。”金晨用自己的声音说话,张天爱皱起眉头,蹲下来看了看她,易容术虽然高明,但却不是没有瑕疵,仔细看,总能看出一点痕迹来。
张天爱能够看得出来,凝眉道:“你装男人干什么,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我的男人本来是来娶我的,但他现在却没影了,等我找到他,看我不打死他!”
说着,眼泪掉了下来。金晨更加愧疚,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张天爱又钻回了睡袋,伸手往东边一指,道:“放你一马,你走吧。”
金晨默默起身离开,她看了张天爱一眼,心中的愧疚感更多了三分。
李牧,你到底去了哪儿啊?
……
跑死了七匹马,李重义终于抵达了定襄城。见到了李思文,李重义没有说二话,伸手把他拎了起来,砂锅大的拳头就要往他的脸上招呼,秦玉在旁边奋力拦着,但是哪能阻挡得了,李重义带着秦玉抡起胳膊,眼瞅着李思文就要惨死在拳头之下,李绩赶到了。
看在李绩的面上,李重义愤愤地把失了魂的李思文丢在地上。李思文耷拉着脑袋,一点反抗都没有,李牧确实是在他身边着了道,他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金晨的心意,其实李牧早就明白,但他其实一直没有喜欢过这个女人——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其实从相貌来说,金晨无疑是最上等的。每一个女人,都有不同的美,而金晨的美则有很多面,仿佛她可以随时变成不同的样子,但是这个女人,也许是上天给她的眷顾太多了一点儿,她无疑是没有脑子的,或者说她的脑子有问题——说她自私吧,还不是,说她为了大义而无私吧,也不是,让李牧觉得非常的厌烦。
可是看她跟在骆驼的后面,一直追着也不放弃,李牧又有点不忍心。沙漠之中是这样的,白天的时候,太阳晒得沙子滚烫,而晚上又很凉,一脚深一脚浅,走路很艰难,金晨虽然练过一点武功,但她没有内息支撑,七八百里的路,她又没有带多少补给,是很难坚持下来的。
李牧前行了数十里,金晨越落越远,终于,李牧回头再看去的时候,已经没了金晨的影子,他稍微等了一会儿,也不见金晨跟上来,叹了口气,让骆驼继续前行——
又走出十余里地,李牧站住了,他犹豫了一阵,叹息一声调转回去,走了约莫十多里地,找到了力竭昏倒在沙丘旁边,半边身体已经被风沙掩埋的金晨。
李牧从骆驼上下来,伸手探了一下鼻息,人还活着,只是气息有些微弱。
李牧叹了口气,把金晨扛起来,放到了骆驼上。
……
金晨悠悠醒过来的时候,茫然地看向四周,这是一个商队的营地。她和两个女人在帐篷里,旁边还有一个正在喂孩子的妇人。看到她醒了,妇人笑了下,给她端来了一杯马奶茶。这是游牧民族特有的饮品,金晨摸了一下脸,发觉脸上的易容还在,放心了不少,她赶紧问妇人,有没有看到李牧。妇人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堆,说的是回鹘话,金晨有的能听懂,有的听不懂,但是大致的意思明白了,有一个男人送她过来,让她们照顾她醒过来,送了一头骆驼给他们。
金晨忙问这里是哪儿,妇人却解释不清楚了。她只好把她的男人找过来,不一会儿,一个胡人装扮的男人走了过来,这个男人会突厥语,金晨听得懂突厥语,询问过后才得知,原来这里是一个附近游牧部落的交易点,类似于集市,就在沙漠的边缘,一天前李牧送她到这里,把骆驼给了这个男人,换取他们的照顾。
男人还表示,如果她想离开的时候,他会提供一份可以吃五天的干粮和水,这也是李牧临走的时候提出的条件。
金晨的表情瞬间失落了起来,这一刻,她才真切地感觉到,李牧有多么讨厌她。忽然她觉得身上有些沉,回过神伸手到怀里摸了一下,摸到了一块十两重的金条。
她知道,这是李牧担心她没有着落,给她留下的钱。只是,这根金条,是怎么放到她的贴身怀里去的呢?
如果是这妇人放的,她为何不会见财起意?那么只能是李牧放的,若是他放的,他是如何放进去——金晨的脸不禁红了,他难道,难道……
金晨咬了咬牙,问道:“送我来的那个人,他去哪儿了?”
男人摇了摇头,道:“他找我要了些干粮和水就走了,我当时在喂马,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金晨并没有听到泽陂与李牧的对话,不知道李牧的最终目的地是焉耆,按照自己的逻辑考虑,只当李牧是去了定襄。她是一定要找到李牧的,可是定襄却万万去不得,李牧的兄弟李思文见过她的脸,若是看到她,而李牧不在的话,这条命肯定就没了。
不能去定襄,周围唯一跟大唐有关系的地方便是张家集了。金晨犹豫了一会儿,决定去张家集。把这个决定与眼前这位胡人男子一说,男子表示,正好有一伙牧民要去张家集交易,在他这里歇息,如果她愿意,明天可以一起走。
金晨如今身上只剩下一根金条,别无他物,此时也确实是晚了,便答应男子明天一起同行。男子答应会为她准备好干粮,让她可以一起上路。
一夜无话,次日一大早,胡人男子便叫金晨起来,他已经打点好了一切。他会这么殷勤,完全是李牧给的骆驼的缘故,骆驼在沙漠中的价值,要远超一匹马。一个胡人家庭,有一个骆驼,便足以在丝绸之路上维持生计了。而马则不行,马虽然跑得快,但是耐力和载重都不够,也不能适应沙漠的路况,再者,相对于马来说,骆驼的‘续航’实在是太好了,这点是马万万比不了的。
李牧把骆驼送给这个胡人家庭,换取他们照顾金晨和一些干粮和水,这个胡人家庭是大大地赚了的。胡人的心思简单,得了便宜,便想着做好,所以才如此的殷勤。而此去交易的牧民,也都是这个胡人男子认识多年的人,比较放心,一路上也没有什么问题,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抵达了张家寨。
张家寨现在虽然还进行着贸易,但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已经有点弥漫着硝烟味了。李绩来到之后,在张家寨留了五千兵马,作为定襄的侧翼,一旦战事起来,张家寨就会变成一座堡垒,在定襄被围攻的时候,可以攻打敌军的后方,而张家寨若受到围攻,定襄也可以派兵来救。
张勋也终于见到了他年轻时候的朋友李绩,二人相见,却没有说多少话,李绩知道张勋的本事,加上张家寨也有上千个好手,便暂时把他编入了唐军,等同于一个中郎将使用。
张天爱自然也跟着自己的老爹,留守在张家寨。听说李牧又传了消息,便每日都带着人在骆驼谷的方向巡视,期待可以找到逃出来的李牧。
但她哪里知道,李牧本人早已去了焉耆,她注定是徒劳无功的。这一日,自然又是失望而归。寨门关闭之前,张天爱带着人马回来,与正在进城的金晨一行,擦肩而过。
第0822章 狼烟四起
夜晚,张家集的篝火生了起来。
篝火对于茫茫大漠和草原中的人来说,就是一座灯塔。可以指引他们前进的方向,看到火光,就知道可以往哪儿走,就算暂时达不到,也能有一种慰藉的感觉。
李牧失踪了之后,张家集的篝火更旺盛了几分。而且总会有一个女子,坐在篝火旁,默默的喝着酒。喝完这一壶酒,她便会钻进一个‘袋子’,就睡在这篝火旁。
这个东西叫做‘睡袋’,只有这一个。这是李牧送给她的新年礼物,委托来往的商队捎来的,是李牧亲手用兽皮缝制而成,足以抵御沙漠里的风寒。
张天爱喜欢睡在这个睡袋里头,温暖的仿佛睡在李牧的怀中一样,虽然她其实并没有在李牧的怀中睡过几天。
金晨早就知道,李牧有一个未婚妻,是张家寨的大小姐。当她来到张家集,便与同行的人分开,想要寻找的人,便是张天爱。但她不敢走近,只是远远地看着。
看到张天爱喝酒的样子,金晨不由又多了一分愧疚,她后悔了,事情走到今天这一步,好像每一步都是错的,可是她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弥补这个错误了。
“你在看什么?”忽然张天爱坐了起来,金晨吓了一跳,转身就要逃走,可是没走多远,忽然马鞭袭来,卷住了她的脚,金晨瞬间摔倒,被张天爱给拉了过去。
“小贼,你也敢看本姑娘?你说,是不是因为本姑娘的夫君丢了,连你都敢觊觎我了?我挖了你的眼睛,我让你看我!”张天爱已经醉了,喝醉了的时候,她本来就会耍酒疯,这几天又心情不好,遇到个惹到自己的人,自然要揍一番解气了。虽然不会真的挖了眼睛,抽几鞭子却是免不了的。
金晨吓得蜷缩了起来,张天爱的鞭子却落不下去了。她盯住金晨的身形,皱眉道:“你到底是个男的,还是个女的?”
“我不是男人,我装的。”金晨用自己的声音说话,张天爱皱起眉头,蹲下来看了看她,易容术虽然高明,但却不是没有瑕疵,仔细看,总能看出一点痕迹来。
张天爱能够看得出来,凝眉道:“你装男人干什么,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我的男人本来是来娶我的,但他现在却没影了,等我找到他,看我不打死他!”
说着,眼泪掉了下来。金晨更加愧疚,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张天爱又钻回了睡袋,伸手往东边一指,道:“放你一马,你走吧。”
金晨默默起身离开,她看了张天爱一眼,心中的愧疚感更多了三分。
李牧,你到底去了哪儿啊?
……
跑死了七匹马,李重义终于抵达了定襄城。见到了李思文,李重义没有说二话,伸手把他拎了起来,砂锅大的拳头就要往他的脸上招呼,秦玉在旁边奋力拦着,但是哪能阻挡得了,李重义带着秦玉抡起胳膊,眼瞅着李思文就要惨死在拳头之下,李绩赶到了。
看在李绩的面上,李重义愤愤地把失了魂的李思文丢在地上。李思文耷拉着脑袋,一点反抗都没有,李牧确实是在他身边着了道,他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