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云华正在处理生意,他得在马车上给皇城的人修书回信,此刻头也没抬:“望山跑死马,到草原还早着呢。”

    明棠迷迷糊糊睁开眼,口渴的很。

    马车宽大,除了阮云华那边的案桌之外,还有个放茶水点心的小桌子。

    他一边喝水,一边往外看。

    没有高林大树的遮挡,映入眼帘的视野,一片开阔。

    湛蓝天空上,白云朵朵,层层的飘在空中。

    就像是被造物主用手叠放上去的团团棉絮,治愈系蓬松感让人感到十分舒适。

    蓝天白云下,就是阮团子刚才惊呼的‘会跑的白点点’。

    那是成群结队的牛羊,被牧羊人赶着,跑动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

    嫩绿色的草原覆盖陆地,一眼望不到边际。

    与湛蓝天空相衬,形成一幅如诗如画的景象!

    明棠的瞌睡也醒了,跟阮团子一起凑在一米多宽的车窗边,感叹的望着窗外。

    此情此景,突然想吟诗一首!

    他转头看向身边人,耐心教导:“任何时候都不要丧失对周遭的热爱,尽你所能的,去歌颂肉眼能看到的一切美景。”

    阮云华侧目瞥了他一眼,没有出声。

    阮团子则是一脸崇拜,连番点头:“小宝,你说话好……好文雅,好高深。”

    明棠清清嗓子,在马车上不能踱步,于是捏捏手指想着措辞。

    阮团子慌得连忙扭头看他哥,替那边作诗的人捧场,小声喊:“哥,别写字了,小宝要作诗了!”

    “那你捂住耳朵,不要听。”

    “哥,你好过分,小宝很厉害的!”

    “……”

    明棠已经准备好了——

    “绿绿的草原,白白的云朵。

    肥肥的牛羊,香香的烤肉。

    朵朵的帐篷,软软的美人。

    细细的腰肢,嘤嘤的娇啼……”

    阮云华拎着毛笔作势要打,咬牙喊:“北皇明棠!”

    “咳,最后一句,啊,我爱大草原!”

    阮团子兴奋鼓掌:“好!!”

    “……”

    ——

    他们经过的第一个主城,名叫驯风城。

    没有城墙,只有两座高耸的城楼,宽度不足四米,高度约有七八米,像瞭望塔一样。

    城内的居民并不建房子,而是住在一个个蒙古包里。

    蒙古包外面,色彩鲜艳的绸布彩旗,用麻绳系着,挂的眼花缭乱,漂亮极了。

    驯风城的牧民都勤劳质朴,世代居住在这里,主要靠畜牧业为生。

    第45章 丝毫不想搭理这个勾引良家姑娘的孽畜

    阮团子平日里喝的牛乳茶,吃的牛乳糕,洗的牛乳浴,都是用的这里出生的奶牛。

    在奶水最好的时候,运到皇城侯府里去,还得定期更换奶牛,花费自然是不便宜的。

    这样大费周章的折腾,却只为他能喝上最甘甜的牛乳,反正侯府也不缺钱。

    皇城里的其他王公大臣们,也学着侯府的样子在这里订奶牛。

    除此之外,附近城池的大小饭馆,需要的牛羊肉,几乎都被这里垄断了。

    毕竟肉质鲜美,食客们都十分买账。

    越来越多的人提起牛羊,头一个想到的就是驯风城,慢慢的也带动了经济发展。

    从前贫困的牧民们不再远走他乡,而是留在大草原上,养殖牛羊。

    另一个大产业就是皮革生意,所以这里的百姓多是富庶,日子倒也安居乐业。

    毕竟离皇城近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