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别插话,听我说。”沈隆抬手制止了周晓白的话,“你看,我刚和你一说跃民他爸有老部下在陕北,你就急着去找跃民,想让他找到这人去当兵,却没想过跃民会不会接受;这事儿放到一般人身上肯定马上就去了,可跃民不一样啊!”

    “一来他不愿意求人,二来他也舍不得抛下郑桐这些好朋友独自去当兵。”记得小说里也是马贵平发火之后钟跃民才不得不去的,沈隆回过头看着周晓白,“这些你想过没有?”

    “我……”周晓白不说话了。

    “倒不是说你不好,只是你们俩的性格差得太远,你所向往的是两个人长相厮守的稳定生活,而钟跃民却对一丝不变的生活十分厌倦,这家伙更喜欢浪迹天涯,这样的人你能接受么?你能在他一说要去上前线打仗就给他准备好刀枪战马,一说要去沙漠探险你就给他备好汽车指南针么?你能和他在一起却不领证结婚么?”日后高玥正是这样做的,也正因为如此,她才能陪着钟跃民走到最后。

    “我……我愿意为跃民改变自己。”这时候的周晓白还沉浸于美好的爱情之中,她觉得自己可以为钟跃民做一切。

    “这样吧,我推荐你看一本书,内参读物,一般人找不到,不过你家肯定没问题,叫《在路上》,是美国作家凯鲁亚克写的,我觉得跃民和这本书的主人公很像。”沈隆说道。

    第0026章 李奎勇的家

    “我羡慕迪安,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那无非是要体验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这句话可以说是钟跃民对自己人生追求的宣言。

    在陕北插队遇到秦岭时,他也说过,“凯鲁亚克的那句话说的真好,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回到京城和周晓白重逢,他说,“除非你和我一样,自愿选择过一种‘在路上’的生活,你行吗?”钟跃民始终保持着这样的信念,他有能力也有资本过这样的生活,可周晓白却不一样,一直到多年之后,她才从钟跃民的影响中恢复过来。

    沈隆受了她的恩情,不愿意她这一辈子纠结那么久,所以才专门过来说了这么多的话,不管是周晓白做出改变也好,还是果断醒悟过来也好,总归能好一些。

    沈隆继续说道,“既然你那么喜欢他,看看这本书终归没什么坏处。”

    钟跃民在多年之后看到《在路上》的时候,才恍然发现,自己遵循多年的信念全都在凯鲁亚克这本书里。

    说完沈隆站起身来,“好了,今天就说这么多吧,我该回医院去了,等我去陕北之后会帮跃民早点去当兵的,你也好好想想这事儿。”

    “我知道了,我一会儿就去找这本书好好看看。”周晓白醒了过来,听沈隆这么一说,她方才醒悟,自己对钟跃民了解的还是太少太少了。

    从公园出来,俩人分道扬镳,沈隆回医院,周晓白也没去钟跃民家,她去找来沈隆说得那本《在路上》,在家整整看了好几天。

    看完之后她的脸上没了笑容,搞得周镇南还以为出什么事儿了,被周晓白以即将离家,舍不得他们应付过去。

    在周晓白离家参军的前一天,钟跃民在家里给她送行,如果是以前,周晓白肯定会感动不已,甚至是受宠若惊,可看完了《在路上》,对比主人公和钟跃民的言行,周晓白觉得正如李奎勇说得那样,自己恐怕很难拴住钟跃民了。

    钟跃民家的客厅里静悄悄,留声机的印象里传来柴可夫斯基的《忧郁小夜曲》,两个人的心里都有淡淡地忧伤在流淌。

    钟跃民和周晓白每人手里拿着一杯红葡萄酒,他们默默对视着;钟跃民举杯道,“晓白,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为你践行,干了这杯。”

    周晓白目光迷离,“别干,喝一口,好么?”

    “为什么?”

    “杯子里的酒没了,宴会就要结束了,可我不想让它结束。”两个人各自饮了一口。

    钟跃民叹了口气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周晓白一冲动,差点就要固执地反驳,“有,就有不散的宴席,我的宴席永不结束。”可想想《在路上》,再想想李奎勇的话,她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这样,“跃民,到了陕北,你打算怎么办?”

    钟跃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打架的事儿是不能干了,拍婆子的毛病一时半会儿改不了,在当地娶妻生子过日子呗,不然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周晓白抬起头来凝视着他,久久没有说话,这让钟跃民有些不适应,按说周晓白听到这话不是应该哭着骂他一场么?

    泪水从周晓白眼角涌了出来,可她硬是强忍着没哭出声,她知道自己和钟跃民的故事该结束了,她从包里掏出一本黄皮书递给钟跃民,“有个看过这本书的人,说你和书里的主人公挺像的,开始时候我还不信,现在看来还真是这样;明天我就要去当兵了,估计你也不想有我这么个拖累,所以这本书就当做分别的礼物吧,我去的部队你也知道,你要是还记得我,就给我写信,不记得就算了……”

    “晓白!”钟跃民愣住了,周晓白今天是怎么了?其实原本今天他就打算和周晓白说分手的话,可没想到周晓白竟然先他说了出来,让他茫然不知所措。

    周晓白悄然离去了,那本书就放在桌上,钟跃民愣了一会儿,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拿起书翻看起来,他很好奇这本书里到底说了些什么,能让周晓白有如此大的变化。

    这本书不是公开出版的书籍,只有高级干部出入的内部书店才有,据说是供他们批判学习用的,书的封面是黄色或者灰色,没有任何装饰,俗称“黄皮书”或者“灰皮书”,这些书在大院子弟圈子里很流行,钟跃民和郑桐就看过不少。

    《在路上》的故事很简单,主人公萨尔为了追求个性,与迪安、玛丽卢等几个年轻男女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们狂喝滥饮,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作鸟兽散。

    然而钟跃民翻了几页就被迪安·莫里亚蒂吸引了,他藐视权威,无视传统,听凭本能和个人意志的驱使,做事疯狂而不顾后果,和钟跃民自己的行事喜好颇有相似之处,看着看着他忍不住大声朗读起来,“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二十多万字的小说,钟跃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一直到实在扛不住了才上床睡去,等他重新醒来的时候,已经快晚上了。

    这也让他错过了给周晓白送行的机会,在火车站,周晓白的目光一直看向站台,可是一直到火车开动,她也没有等到钟跃民的身影。

    周晓白终于没忍住倒在罗芸怀里哭了出来,她知道她的初恋已经结束了,那个充满叛逆的英俊少年终究是不属于她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沈隆再次偷偷摸出医院,朝宣武区南横街走去,那里是他的家,家中还有他母亲、三个弟弟还有两个妹妹。

    “哥,你怎么回来了?”刚进胡同,就看到三弟李奎元。

    第0027章 弄钱

    李奎元家里排行第三,实际上却是兄弟六人中第二大的,比他大的那个没能养活,这小子今年十四岁,正穿着李奎勇从老兵那儿抢来的将校呢军服,一手缩在袖子里。

    一看他这架势,沈隆就知道他要干什么,脸马上拉了下来,“袖子里藏着什么?这是打算干嘛去?”

    “没干嘛……”刚想辩解两句,看到沈隆的目光,李奎元马上怂了,李顺发一死,李奎勇就成了这个家庭的主心骨,担起了管理家庭收入的重任,就连他妈买菜也得找他要钱,李奎元和几个弟妹都得听他的话,只要他一瞪眼,李奎元绝对不敢分辨。

    李奎元亮出了藏在袖子里的东西,一把五六式军刺,将校呢再加上五六式军刺,不用说,这铁定是准备出去打架的。

    穷人家的孩子性格容易走两个极端,要么极其自尊,要么极其自卑,李奎勇属于前者,他从小好勇斗狠,打起架来不要命,他练摔跤打拳的唯一目的,就是不受人欺负;在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只求平等,如果别人不给,他就会用拳头说话。

    有样学样,他这几个弟弟也都和他一样,从小就不爱学习,反倒对打架斗狠极其热衷,从电视剧里最后李奎元去找钟跃民告诉他李奎勇重病时的衣着打扮来看,这孩子将来也和他一样,都是在社会底层厮混。

    “走吧,跟我回家去吧!”李奎勇叹了口气,也没说什么,夺过李奎元的军刺一把丢到下水道,提溜着脖子把他带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