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说我的感受吧!”天浩从皮袍口袋里摸出一枚铜币,轻轻摆在桌上,又从旁边拿起一块之前吃净的拳头大小骨头,与铜币摆在一起:“这次我和我弟弟离开寨子前往雷角城,背包里装的全是肉。晚上在沿途寨子休息的时候,我们就拿出一些肉来作为费用。冻硬的肉很重,分割也不方便。说好了住一个晚上要花五斤肉,实际砍下来总会多点儿或少点儿。说起来,这还是因为天冷,肉装在袋子里不会坏。如果换了是夏天,只要在路上走上一天时间,肉就会变臭,没人会要。”

    巫源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赞许地点点头:“所以狮王陛下是对的,金属货币制度肯定比我们原来的粮食和布匹制度先进。”

    “但是想要让所有人都接纳这个制度,还需要时间,以及更多的宣传。”天浩尽可能让自己的话浅显易懂:“比如在我们的寨子,如果你用一枚这样的硬币买东西,没人会接受这种东西,说不定还会把你当做骗子抓起来,结结实实揍一顿。”

    牛铜对此深有感触:“赤蹄城做到现在这个局面,真的很不容易。我当初强行在城内推行金属货币,很是花了些力气。”

    “继续做你该做的事情吧!”巫源把视线落在牛铜的伤腿上,安慰地笑道:“这次赌赛你就不用出场了,安安心心呆在家里养病。明天我回黑角城,会向族长禀明一切。”

    牛铜顿时变得有些闷闷不乐:“我只是有些不甘心。原本可以赢下一场,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他们显然在说着另外一件事。天浩观察着两人的表情:“什么赌赛需要阿铜你出场?”

    巫源对他的问话毫不在意,顺口道:“雷牛部族与血鹰部族的射术比赛,各选三个人下场,阿铜也是选手之一。”

    与牛族一样,鹰族也分为血鹰、飞鹰、猎鹰等多个部族。射术是他们的强项,鹰族弓箭手在所有蛮族当中首屈一指。其中最强的飞鹰部,其次是猎鹰部。血鹰部族人口稀少,属于弱族,居住区域与雷牛部邻接。蛮族与南方白人的战争延续了很久,强壮的牛族战士也在战争中不断进化,对于武器的使用和操控能力变强。十五年前,雷牛部开始与血鹰部共同举行射术比赛,各自拿出大量物资为赌注,族内贵族们也纷纷参加。双方输赢次数并不悬殊,区别不大。

    “今年大赛的情况与去年不同。”巫源解释道:“血鹰部最好的弓箭手上个月战死在锁龙关,他们今年派出来的三名选手整体实力不如我们。原本应该是稳赢的局面,没想到阿铜出了意外,现在没法上场。这样一来,我们这边的整体实力就不如血鹰部,肯定是输了。”

    牛铜对此也是无可奈何:“族长对这件事情很重视。他连续派人催促,还专门把阿源派来为我治伤。我的射术在部族里排名第一,这次不能上场,只能让族长另外选人了。”

    “排名第一?”天浩试探着问:“也就是说,阿铜你是咱们部族里最好的弓箭手?”

    牛铜点点头:“是这样。”

    天浩把目光转向巫源:“你刚才说,血鹰部最好的弓箭手战死了,他们今年派来参赛的选手整体实力不如咱们?”

    巫源不明白天浩为什么忽然问起这个。他端起酒碗抿了一口,语气有些沉闷:“如果阿铜可以上场,今年咱们肯定稳赢。现在嘛……唉,不提了。”

    “我觉得我们现在也可以赢。”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房间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牛铜与巫源不约而同把目光聚集到天浩身上,如此的灼热,充满惊讶,天浩有种仿佛全世界都盯着自己的感觉。

    他拿起一支筷子,用力掰成长、中、短三段。然后拿起另外一支筷子,对比之前的木段,将其掰成同等长度的三段,在桌上顺序摆开。

    “这是血鹰部的选手。”天浩抬手指了指横列摆放的三条木段:“分别对应着他们的第一、第二、第三。”

    接着,天浩将另外三条木段紧挨着摆下:“这是我们的人,对应第一、第二、第三。最上面这个,就是阿铜。也就是说,阿铜没有受伤以前,我们的人都要比血鹰部强,三场比赛都能赢,是这样吗?”

    两个人都不明白天浩究竟是什么意思,却被他的举动提起了兴趣。桌上的碗碟挡住了视线,牛铜干脆把装肉的大碗挪到旁边,给天浩腾出更多的空间。他盯着桌面上那根最长的木段,再看看紧挨着摆放,长度略短的木段,神情有些不悦,缓缓点头:“是的。”

    天浩左手拿起代表牛铜的木段,右手拿起代表雷牛部三名弓箭手的最短那根木段,相互交换:“现在阿铜变成了实力最弱的选手,我们同样可以把参赛顺序调换一下。阿铜你可以出场,但是你得对付血鹰部的最强选手。”

    牛铜顿时瞪了他一眼:“为什么?”

    “因为你肯定会输,但我们一定会赢。”天浩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木段改变对比顺序:“接下来,我们的长对付他们的中,我们的中对付他们的短。三场比赛下来,我们还可以赢两场。”

    看着桌子上的这些小木段,瞪大双眼的牛铜彻底陷入沉默。

    巫源感到自己的眼角在微微抽搐。他做了个长长的深呼吸,努力控制着身体里瞬间产生的强烈激动,发出惊叹:“阿浩说得没错,这样的话,我们能赢。”

    良久,牛铜终于抬起头,他的望向天浩的目光里充满了震惊:“阿浩,你是怎么想到的?”

    天浩的笑容很是平和:“看来明天我们要一起走了,大家都去雷角城。”

    第三十一节 纯洁的友谊

    这个时代的城主出行远不如上古时代那么隆重。赤蹄城附近的积雪没有磐石寨周边那么厚,四轮马车可以正常行驶。只是考虑到牛铜的伤势,速度缓慢,不算快。

    巫源和牛铜身份尊贵,两个人的护卫队加在一起,人数超过了两百。天浩与天狂都不会骑马,他们与步兵护卫们走在一起,在雪地上留下杂乱的脚印。

    望着前面骑在马上的巫源,再看看那辆被骑兵簇拥着的马车,天浩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昨天在城主府吃饭的时候,他就觉得情况不太对劲。无论行巫者、医者,还是百人首,这三个身份在巫源和牛铜看来都很普通。就算自己治好了牛铜的腿伤,他也没必要给予自己那种平等的态度。

    巫源的态度就更难以理解。他是执掌整个雷牛部族的大巫,地位仅在牛族国师之下。而我……只是一个小村寨里的行巫者,而且还不是得到老祭司认可的正式行巫,最多只能算是预备人员。

    这就像两头老虎邀请一只猫共进晚餐,主动要求彼此成为朋友那么诡异。

    为什么?

    有两种解释,天浩认为比较合理。

    难道牛铜和巫源和自己一样,都是来自已经毁灭文明时代的寄生者?

    这种可能性的几率太渺茫了,天浩根本不敢出言印证。就算要说,也必须耐心等到对方先开口。

    第二种解释,就是自己身上有着他们可以利用,有需求的东西。

    这比第一种解释更加荒谬。

    当正常逻辑无法对事物本身做出解释的时候,思维也就朝着另类方向产生偏移。天浩脑海里不禁生出连他自己都觉得后背直冒冷汗的念头——难道这两个家伙看上了我的屁股?

    逃走是不可能的。两条腿无论如何也比不上速度极快的骑兵。

    玩笑归玩笑,他们亲近自己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眼缘”这种事的发生概率不大。这个世界的身份尊卑等级分化有多么严重,天浩已经有了极其深刻的了解。从本质上来说,磐石寨头领孚松不是一个坏人。然而他对姓氏的渴望是如此执着,就算赌上整个寨子的命运,也要不顾一切向部族统治者求取一个姓。

    天浩的确想要与赤蹄城的统治者拉近关系,也想通过治疗腿伤从牛铜那里得到一些好处。棉布或者麻布、麦面、稻米、钱……总之,只要是可以改善生活条件,能够被称之为“财富”的东西,他都很乐意接纳。

    一个普通小蛮族与城主和大巫之间纯洁的友谊?

    还是让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