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瞧着乐亦那欢快的样子,心就软软的了。他什么都不想解释,就只是想听她讲个不停。

    突然,他的视野里多出了什么。

    ——是个卖手机链的摊子。

    在挂钩的角落,静静地挂着一只透明的小兔子。

    穿着奶白色的毛衣,两只眼睛圆圆的,脸颊飞起两道红晕,像极了……某一天的乐亦。

    ……

    果断买下。

    而当手机链被穿到乐亦的手机上时,乐亦突然陷入了沉思。

    她懵懵地冒出来一句:“善正,为什么啊?”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总是兔子?”

    善正想了想:“因为……像。”

    乐亦茫然地点点头。

    他补充道:“而且你也属兔啊。”

    “那拖鞋呢?怎么也是兔子哇。”

    “巧合而已。”

    ……

    乐亦似懂非懂,有句话如鲠在喉。

    “如果我不是小白兔呢?”

    ***

    婚礼的前一天总是仓促的。

    流程、服装都已对好,可任曦还是相当紧张。

    毕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啊。

    伴娘只有乐亦一个,晚饭时分,伴娘服才匆匆送来,乐亦试了一下,刚好合身。

    腕花有两个,新娘一个,伴娘一个。

    乐亦在镜中偷偷看了看身后的善正,脸又悄悄地红了。

    由于次日一早要送亲,乐亦二人被安排在任曦家西侧的配房。檐下挂着风干的玉米、大蒜,进门便见两个小水缸,水面上浮着两个葫芦瓢。灶台上镶着一口大铁锅,乐亦开心极了,她跑过去抽出灶里的铁钩,得意洋洋地给善正看——

    “没见过吧~这是‘炉钩子’,烧火的时候,捅木头或者拨煤块儿用的。”

    善正便也蹲下,从她手中接过铁钩,轻轻掂量。

    ——其实他见过。小时候回外公家,还总是拿这东西勾炉盘。

    乐亦又起身,进到屋内,她拉着墙上的灯绳:“这个,是拉灯用的,开,关,开,关——”

    伴随着一声一声的“嘎嗒”,头顶的灯被折腾来折腾去。

    “不过也不能太用力的,我小时候就总是把它们拽断。”

    ——果然,灯绳是由几段拼接而成的,上头打了好几个结。

    正对门是一个木质衣柜,柜门上嵌了层玻璃,玻璃下,是已经掉了色的花纹。左右各砌了一铺炕,炕上贴着地板革,靠近炕沿的地方,已经卷了边。炕的最里边,整整齐齐地叠落着几床被子。

    善正抬头观察,房梁很高,是幽深的老宅式样。再看两侧的窗,竟然还是以木棍支撑的那种。

    他想,乐亦小时候,也是在这样的环境生活的吧。

    乐亦的心情似乎从未如此明快,这一刻,她觉得,善正无限接近自己的童年。

    早一点认识他就好了呢,她想。

    她凑到善正眼皮底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傻笑。

    倏然,善正的脑海中闪过一个过分的念头。

    他轻轻戳了戳她的脸。

    “有点热,我出去透透气。”

    ***

    任曦的妆化得很早,乐亦也早早就起来了。

    天还没大亮,身边的善正还睡着。

    乐亦俯下身,视线落在他的面庞之上,沿着他的轮廓游移。

    善正的五官十分正派,和他的名字、为人一样。醒着时,他的举止自然而然就给人一种斯文之感,可睡着时,那清朗的正气,便不自觉地,就从原本的样貌中显现出来。

    她想伸手碰碰他,又怕把他弄醒。

    手指还是缩了回来。

    她无比珍惜这一刻。

    院子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的是亲戚,有的是来围观的邻居。事实上,现在村子里的人已经不太多了,大部分都已迁走。还留下的,无非是一些习惯农村生活的老人。

    乐亦的头发也被化妆师烫了个小卷儿,一缕垂在肩头,娇俏极了。

    任曦也说她,这次见面,可是比之前开朗不少。回头要好好犒劳犒劳善正这个功臣。

    当然,这是后话。

    八点钟,接亲的队伍到了。任曦的弟弟任霜死死堵着门,明明才十岁,力气却大得很,愣是坑了未来姐夫五百的红包。乐亦也跟着捡了个便宜。

    路上,乐亦问起任曦,为什么她的名字是曦,弟弟却是霜,任曦表示,生了自己的时候,家里像是洒落了第一缕阳光,而生了弟弟之后,家里宛如雪上加霜。

    ……

    善正坐的是后车,比乐亦他们到的要晚一些。乐亦也没办法等他——她今天的任务,是做好任曦的小助手。

    院门口竖着红色的充气拱门,角落的鼓风机在呼呼作响。新郎抱着新娘下了车,周围人起哄让新郎一路抱进去。但任曦实在舍不得,走了两步,便让陈放把自己放下了。

    花拱门从院门口一路延伸到内院深处,脚下是长长的红毯,一路上,花瓣,彩条,闪光碎纸,漫天飞落。

    婚礼正式开始。

    司仪却不见踪影。

    仿佛是预感到什么似的,乐亦的心有些慌。她在人群中奋力寻找着善正,直到目光与他相接,这颗心才稍微安定下来。

    “喂喂。”

    麦克风被敲打了两下,发出重重的混响。一阵刺耳的啸叫过后,院中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角落里的一个人身上。

    任曦难以置信地看向左侧的新郎,陈放的脸上竟也骇然失色。

    那人继续说了。

    “哥,祝你新婚快乐。怎么都不叫我啊。”

    陈放下意识把任曦护在身后,言语中的不满达到了顶峰:“丁亥,今天你不能闹。”

    陈丁亥笑了笑,目光又对准了任曦的未来婆婆。

    “妈,你都快认不出来我了吧。当初你带着我哥走,说什么也不要我,你真狠啊。”

    老太太差点没晕过去。

    任曦没回头,只是悄悄抓住了乐亦的手,试图给她一些安全感。乐亦对此十分感激。

    至少,陈丁亥的目光,不在她身上。

    ……

    “不过,没关系。”陈丁亥垂下头,自言自语。音响将他的声音灌入每一位来宾的耳朵——

    “我现在有乐亦。”

    说罢,他径直走向乐亦,将她从任曦身边拽了出来。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被震得不知所以,乐亦的脑子也混乱成一片,眼前看到的一切仿佛都只是电影过场,丝毫引起不了任何思考。

    “你们都不要我的时候,乐亦要我。你——”陈丁亥指向那年迈苍苍的母亲,“你带着我哥走的时候,看都不看我一眼。是乐亦!她安慰我,保护我,只有她喜欢我。”

    ……

    那时,他刚上三年级。乐亦像个小太阳,照亮了他的世界。

    她会用彩色笔染上自己的指甲,虽然都画到了手上,花花绿绿的,他还是觉得很好看。

    她会在他被欺负的时候站出来,对着那群高年级的学生说,不许你们欺负他,我去告诉老师。

    那时候,同学间流行带着小坠子的自动铅笔,他就把钱一毛一毛攒下来,买了放在文具盒里,等乐亦问他借了用。

    他攒了满满一盒。

    他买来五毛钱三根的玻璃丝编绳,叫乐亦教他编手链、陪他翻绳。

    他一个男孩子,学这些做什么?

    他只是想和乐亦玩儿。

    乐亦跳皮筋儿,他就站在那里给她抻着。

    她小时候很好胜,事事都要争先,他便从不和她争抢,凡事都依照顺从。

    后来,上了五年级,她就不理他了!

    大概,是由于他和那些校外人员厮混吧。

    “乐亦,我知道,只有你对我好,只有你不会离开我。”陈丁亥说着,竟给乐亦跪下了,“你相信自己的感觉吧,不要再欺骗你,也别再欺骗我。这样,对你,对我,都是一种折磨。”

    第11章

    底下的人们开始窃窃私语,有人认出来了,交头接耳道:“乐家那个丫头,被……那个的那个。”

    乐亦也听到了那些关于她的议论。她浑身开始发麻,不知是什么在支撑着她。

    陈丁亥继续说:“你总怪我黏着你,可那是因为我喜欢你。我有多黏你,就有多爱你——如果我理都不理你的话,你还算什么?你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他往前逼近,情绪明显激动起来,盯着乐亦,慷慨激昂:“可是你从来也不珍惜我,你从来也不珍惜!我容易吗……我只是想你多关心关心我,多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