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吐尔现在已经成了空心村,所以张向春带着另一波人在那里租了房子,打听闻廷绪什么时候要来,就提前住进去装村民——那里此时此刻留居的只有老幼病残,所以只要选向导,就可能会选中他们几个。
除了司机、向导,张向春还专门布置了一个“口袋”。
他挑选了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伙,把他们派到了一个伪造的“古城”,沙漠里的一处烽燧遗址待命。
因为西夜国这个遗址,在叶城当地传说了无数年,有许多人都曾经入沙寻古,但全部无功而返。张向春从来就没有相信过这次能找到西夜,所以他只想趁火打劫,把我们骗去烽燧,然后抢钱抢机器,最后把整队人往黄沙里一埋——别说找到尸体,就连味儿都闻不出来。
沙漠不像大海,尸体在海里还能浮起来,还有可能被渔船和商船发现。但沙漠却只会把尸体掩埋得越来越深,更不会有什么人愿意深入沙漠,因为这里没有生命,也没有可供收获的东西。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这次西夜之行虽然危机重重,但居然发现了古城遗址,找到了舒云的干尸,不得不说是一场小概率事件。
大概老天也看不过去,因此才想还闻家清白吧。
那天夜里,趁着沈喻还在,我们终于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闻牧山当年的背包。
闻廷绪独自一个人躲在帐篷里,他是对真相有最强烈感情的人,但到了最后一刻,反而不敢面对真相起来。
“兄弟,都交给你了。”他拍着我的肩膀说,“我现在只想一个人静一下。”
我点点头,走出了帐篷,沈喻正在外头焦急地等着我。
“快点儿!都十点了,要不我还得隔一天才知道背包里有什么!”
“秦亚夫和苏勒坦在看着犯人。柏芽儿已经准备好了,工具齐全,绝对不会伤害包里的物品。”我问。
沈喻犹豫一下,但是她又摇摇头,笑了一下,自言自语地说:“算了。”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也没有多问,只是陪着她走进帐篷。那里头灯火通明,柏芽儿把背包摆着最中央的桌子上,桌上铺着白布,她也戴着白手套,正望着我们。
“两位,咱们开始吧。”她对我们说。
我望着那个背包,很难想象二十多年前流落沙漠的东西还能保存如此完好。我想都是因为那个土墙的夹角保护了它。
沈喻戴上手套,走向背包,我知道,这里面藏着的不光是一段历史,而且还可能有鲜血淋漓的人性。
第570章 考古笔记
背包里的东西不少,但因为是军品做工,即使风化严重,但纤维还保持着很稳定的结构。沈喻戴着手套,一寸一寸地顺着拉链的边缘将背包剪开。
我站在她旁边,帮她一件件把包里的东西接住、拿出来。
包里面大多是考古用的随手工具,有两柄尺寸不一的手铲子,一卷皮尺,从小到大、号码齐全的一袋刷子,还有皮尺,一袋白灰。
往里面翻,还能捡出来削尖的筷子(用来清理人骨)、铅锤、水平仪,还有一包钉子,一卷线绳,一支英雄牌钢笔和一瓶墨水。
再往最下面翻,沈喻拿出来一个钱包。
大概岁月已久,钱包的皮革已经黏在了一起。我怕损毁证物,所以慢慢捣鼓了五分钟才把它打开。
钱包里有一沓旧版的人民币钞票,角落里还有两个一元硬币。
我数了数,一共一百二十七块钱。
钱包里还放着一张彩色照片,上面有知性温柔的女人抱着一个呆萌呆萌的男孩。他瞪圆了眼睛,使劲盯着镜头,仿佛那里有什么特别吸引他的东西似的。
不用说,这肯定就是舒云抱着小时候闻廷绪的照片。可惜我认识他的时候,他的眼神就再也没有如此清澈了。
真是世事多变,造化弄人啊。
沈喻忽然低声惊呼一声,我看到她的肩膀紧张地略略颤动着。不用说,她肯定发现了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
果然,她特别谨慎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硬壳本子。本子是a3大小,外壳的边缘还被磨白了,可见当初主人是多么频繁使用它。
本子外围有个自己缝在壳子上的松紧带绳套,用的正是以前最常见的红白色松紧带,这样每次写完东西,都能把本子和笔、书签一起绷在里面,不容易散落东西。
这倒跟现在网红本子的设计十分相像,一看就是心灵手巧的舒云的杰作。
沈喻想抻开松紧带,没想到刚一使劲,里面的猴皮筋就“啪”的一声断了。
看来许多年过去,在沙漠里风吹日烤,二十多年前的东西已经变质许多。
沈喻吓了一跳,她缓了口气,我知道,这笔记本肯定有闻牧山亲笔所写的东西,其证据意义之大,绝对不容许它有丝毫的损坏。
柏芽儿也紧张起来。
“闻总说了,一定一定要保存好证据——这是比他性命都重要的东西。”
沈喻点点头,其实我们本来可以等着交给警方处理的。但此时此刻,无论是我、沈喻还是闻廷绪,根本等不及就想揭开真相。
柏芽儿拿过一罐喷雾来,在笔记本侧面连着喷了几下,说:“这是进口的纸张缓解药水,能有效分离粘连、脆化,不过得稍微等上三五分钟。”
沈喻看看表,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现在已经十点半钟,今天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那罐喷剂果然有用,磨刀不误砍柴工,稍等片刻之后,果然,打开笔记本内页比预想的省事了许多。
但让我们失望的是,闻牧山的这个笔记本并不是私人日记,也不是工作日志,它更像一种专业性的随笔,是对考古中间遇到的种种难题和解决方法的一种记录。
闻牧山的笔迹比我想象的要娟秀一些。他用特别端正的钢笔行书记录着工作中的种种,虽然岁月变迁,纸张和墨水的颜色已经改变许多,但还是能从字里行间看出这个人的品行、操守、乃至对人生的态度。
这是一个做事一丝不苟、做事追求极致的人。
平时我们做速记,或者记东西,都尽量用简化字,甚至用同音异义字来保证速度,至于标点符号,那基本上是毫不注意的东西。
除了司机、向导,张向春还专门布置了一个“口袋”。
他挑选了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伙,把他们派到了一个伪造的“古城”,沙漠里的一处烽燧遗址待命。
因为西夜国这个遗址,在叶城当地传说了无数年,有许多人都曾经入沙寻古,但全部无功而返。张向春从来就没有相信过这次能找到西夜,所以他只想趁火打劫,把我们骗去烽燧,然后抢钱抢机器,最后把整队人往黄沙里一埋——别说找到尸体,就连味儿都闻不出来。
沙漠不像大海,尸体在海里还能浮起来,还有可能被渔船和商船发现。但沙漠却只会把尸体掩埋得越来越深,更不会有什么人愿意深入沙漠,因为这里没有生命,也没有可供收获的东西。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这次西夜之行虽然危机重重,但居然发现了古城遗址,找到了舒云的干尸,不得不说是一场小概率事件。
大概老天也看不过去,因此才想还闻家清白吧。
那天夜里,趁着沈喻还在,我们终于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闻牧山当年的背包。
闻廷绪独自一个人躲在帐篷里,他是对真相有最强烈感情的人,但到了最后一刻,反而不敢面对真相起来。
“兄弟,都交给你了。”他拍着我的肩膀说,“我现在只想一个人静一下。”
我点点头,走出了帐篷,沈喻正在外头焦急地等着我。
“快点儿!都十点了,要不我还得隔一天才知道背包里有什么!”
“秦亚夫和苏勒坦在看着犯人。柏芽儿已经准备好了,工具齐全,绝对不会伤害包里的物品。”我问。
沈喻犹豫一下,但是她又摇摇头,笑了一下,自言自语地说:“算了。”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也没有多问,只是陪着她走进帐篷。那里头灯火通明,柏芽儿把背包摆着最中央的桌子上,桌上铺着白布,她也戴着白手套,正望着我们。
“两位,咱们开始吧。”她对我们说。
我望着那个背包,很难想象二十多年前流落沙漠的东西还能保存如此完好。我想都是因为那个土墙的夹角保护了它。
沈喻戴上手套,走向背包,我知道,这里面藏着的不光是一段历史,而且还可能有鲜血淋漓的人性。
第570章 考古笔记
背包里的东西不少,但因为是军品做工,即使风化严重,但纤维还保持着很稳定的结构。沈喻戴着手套,一寸一寸地顺着拉链的边缘将背包剪开。
我站在她旁边,帮她一件件把包里的东西接住、拿出来。
包里面大多是考古用的随手工具,有两柄尺寸不一的手铲子,一卷皮尺,从小到大、号码齐全的一袋刷子,还有皮尺,一袋白灰。
往里面翻,还能捡出来削尖的筷子(用来清理人骨)、铅锤、水平仪,还有一包钉子,一卷线绳,一支英雄牌钢笔和一瓶墨水。
再往最下面翻,沈喻拿出来一个钱包。
大概岁月已久,钱包的皮革已经黏在了一起。我怕损毁证物,所以慢慢捣鼓了五分钟才把它打开。
钱包里有一沓旧版的人民币钞票,角落里还有两个一元硬币。
我数了数,一共一百二十七块钱。
钱包里还放着一张彩色照片,上面有知性温柔的女人抱着一个呆萌呆萌的男孩。他瞪圆了眼睛,使劲盯着镜头,仿佛那里有什么特别吸引他的东西似的。
不用说,这肯定就是舒云抱着小时候闻廷绪的照片。可惜我认识他的时候,他的眼神就再也没有如此清澈了。
真是世事多变,造化弄人啊。
沈喻忽然低声惊呼一声,我看到她的肩膀紧张地略略颤动着。不用说,她肯定发现了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
果然,她特别谨慎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硬壳本子。本子是a3大小,外壳的边缘还被磨白了,可见当初主人是多么频繁使用它。
本子外围有个自己缝在壳子上的松紧带绳套,用的正是以前最常见的红白色松紧带,这样每次写完东西,都能把本子和笔、书签一起绷在里面,不容易散落东西。
这倒跟现在网红本子的设计十分相像,一看就是心灵手巧的舒云的杰作。
沈喻想抻开松紧带,没想到刚一使劲,里面的猴皮筋就“啪”的一声断了。
看来许多年过去,在沙漠里风吹日烤,二十多年前的东西已经变质许多。
沈喻吓了一跳,她缓了口气,我知道,这笔记本肯定有闻牧山亲笔所写的东西,其证据意义之大,绝对不容许它有丝毫的损坏。
柏芽儿也紧张起来。
“闻总说了,一定一定要保存好证据——这是比他性命都重要的东西。”
沈喻点点头,其实我们本来可以等着交给警方处理的。但此时此刻,无论是我、沈喻还是闻廷绪,根本等不及就想揭开真相。
柏芽儿拿过一罐喷雾来,在笔记本侧面连着喷了几下,说:“这是进口的纸张缓解药水,能有效分离粘连、脆化,不过得稍微等上三五分钟。”
沈喻看看表,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现在已经十点半钟,今天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那罐喷剂果然有用,磨刀不误砍柴工,稍等片刻之后,果然,打开笔记本内页比预想的省事了许多。
但让我们失望的是,闻牧山的这个笔记本并不是私人日记,也不是工作日志,它更像一种专业性的随笔,是对考古中间遇到的种种难题和解决方法的一种记录。
闻牧山的笔迹比我想象的要娟秀一些。他用特别端正的钢笔行书记录着工作中的种种,虽然岁月变迁,纸张和墨水的颜色已经改变许多,但还是能从字里行间看出这个人的品行、操守、乃至对人生的态度。
这是一个做事一丝不苟、做事追求极致的人。
平时我们做速记,或者记东西,都尽量用简化字,甚至用同音异义字来保证速度,至于标点符号,那基本上是毫不注意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