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会儿,她像是担心女儿连自己名字都记不得,又发来一句:【钟曼玉。】

    唐珞回了一句:【好。】

    时间差不多了,她起身翻了翻冰箱,翻出几天前买的一袋切片面包,也不知过期没有,拿了两片放到面包机里烤,烤得两面酥脆,便一边吃着一边向衣帽间走去。

    她在衣帽间挑挑选选,最后也穿得极为质朴。

    合身的白衬衫,浅蓝色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白布鞋。

    顿了顿,觉得天冷,便又套了一件驼色风衣,背了个ach的斜挎包,又化了个淡淡的妆容。

    起身时,她在一片凌乱的化妆品中,看到那瓶只剩下瓶底一点的香水,那款卢氏丹名叫“柏林少女”的香水。

    记得她第一次入这款香水,是因为它的香评。

    玫瑰是我偷的,你爱的人是我杀的

    不爱你是假的,想忘了你是真的

    我有一把枪,可以保护你,也可以杀了你

    可我还是偷偷扔了它,踉踉跄跄跑向你,对你说我好怕

    她很喜欢这段香评,把它记在了记事本上,后来也买了这款香水。

    猩红的颜色,残酷又热烈,像极了爱情。

    人一旦习惯了某款香水便很难说换就换,这几年,她也是一瓶瓶地回购,直到今年才换了另一款。

    她拿起了那瓶香水,往手腕上喷了几下,温柔又浓郁的玫瑰香味顿时在房间内绽开。

    她又补了一下口红,便拿上车钥匙出门。?

    第14章

    钟曼玉早在一小时前便到了约定好的咖啡馆。

    她今年四十八岁,因保养得当,脸上几乎看不见一条明显的皱纹,穿着也十分朴素,白色高领毛衣,外面套了一件burberry的驼色风衣,背了个普皮的黑色铂金包。

    坐在咖啡馆内,周边也不乏一些穿着华丽的富贵太太,不过她舞蹈演员出身,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某种优雅的韵味,只是坐在那里静静地吃个早餐、喝一杯咖啡,看上去也气质不凡。

    等待的四十五分钟时间里,她心底竟有一丝紧张,脑海中尘封的记忆便开始一帧帧在她眼前回放。

    算算年头,唐珞今年该是二十四岁。

    记得自己当年也是在二十四岁的年纪生下了她,放弃了自己热爱的舞蹈事业,沦为了一个家庭主妇。

    其实她一开始是不想要孩子的。

    哪个女人会愿意为一个拈花惹草,情妇换了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生孩子?

    只是既然结了婚,哪有不生子的道理,何况当年,他们唐家在当地也算有头有脸的家庭,不可能接受她没有子嗣。

    这个孩子意外地来了,她也只有认命地生下来。

    他们家想要一个男孩儿,她嘴上说无所谓,不过若真要有一个孩子,她还是希望那是个女孩儿。

    于是做了b超,医生说是女孩儿时,她也感到松了一口气。

    她为这孩子取名为珞。

    珞为石,她只愿她这一生能像一颗顽石般顽强地活下去。

    她前夫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烂人,一直反反复复地出轨。

    她大概也不是因为真的爱他,才会选择嫁给他,但作为一个妻子、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哪怕多年来早已对丈夫没了信任,但每当发现他在外面又有了新的女人,于她而言,都是一次痛苦的经历。

    于是在二十七岁那一年,她选择了离婚,一个人远走高飞。

    再然后,她在三十四岁的年纪嫁给了同为二婚的唐少强。

    两个男人都姓唐,倒像是老天的安排。

    嫁给唐少强的十多年里,她日子过得挺安逸,中间有那么六七年时间,她总是时常忘记自己还有一个亲生女儿,有时冷不丁想起来,甚至会感到不可思议。

    她这两年在加拿大生活。

    或许是上了年纪,午夜梦回,总是常常想起她的样子。

    她给唐少强的两个儿子当了十多年后妈,相比之下,对于自己这亲生女儿,她确实亏欠了太多。

    但在那段失败的婚姻里,又有哪一个人是赢家?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想扔下唐珞,但她一个没有收入的女人,能离婚已经是拼尽了全力,再想带一个孩子走,那更是天方夜谭。

    她永远也忘不掉她从家里跑出来的那个夜晚,她把唐珞哄睡着,一直等到了凌晨一点才提着行李出门。

    那一年唐珞才只有三岁,一无所知的年纪,却像是预感到了什么,竟一个人光着脚丫哭喊着追到了街上……

    她明白这个孩子她带不走,粗暴地把她抱回了家里,扔给了保姆,便一个人跑出来打车去往机场。

    一路上她都不敢回头看。

    怕多看一眼,她便会生出万般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