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想起来了,和今天在列车上一样,秦峥好像就是这么回答的。
明明语调比初见时还冰冷坚硬,但或许是自己当时真的昏了头,竟然还从那声音中听出了一丝焦急与慌张。
果然还是记错了吧。
在通往布达佩斯的地区列车上,将手中帽子还给它主人的沈苫再次坐回到窗边,看着秦峥抬手整理自己发型的散漫模样,若有所思。
一定是我记错了,他想。
秦峥当时肯定也是这副情态,游刃有余的从容,谁都不被他放在心上。
原以为失散的旅伴重新回到身边,沈苫在小桌上单手撑起脑袋,歪着身子将这不过一晚没见便觉如隔三秋的帅哥从头到尾细细打量了好几遍,直到习惯如秦峥也挑着眉毛疑惑地看过来,他才伸出空闲的左手,一本正经道:“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沈苫,二十六岁,制琴师,业务主攻提琴,期待有人定制吉他中。”
“秦峥,”秦峥顿了顿,“自由职业者。”
当时在江城扯下领带走得潇洒,如今他倒是也把“无业游民”说得好听。
摇摇晃晃等待被握的制琴师的漂亮手指被完全忽略,沈苫毫不在意地收了回去,笑眯眯问道:“所以,为什么是布达佩斯呀?”
虽然另一个目的地巴黎听起来与他们这场最终通往北欧的旅途毫无干系,但从那里直飞冰岛仍然是二人最好的选择之一。秦峥的行李丢在雷克雅未克机场都好几天了,他一点也不着急的吗?
“我没去过。”秦峥搬出了一个听起来最像借口但也确为事实的理由。
沈苫表示理解地点了点头,片刻后,他又摩挲着下巴看了回来:“那如果我不打算去布达佩斯怎么办,你要在当地找个地陪吗?”
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欧洲人——特别是欧洲的大学生与有闲人们假期时总是喜欢在当地做导游兼职打工,挣钱是其次,他们更热衷于将自己热爱的家乡亲自介绍给全世界的感觉。只要你英文过关,在热门景点游玩时总能遇上地道细致的免费解说。
“你会去的。”
但秦峥的语气却笃定得让沈苫一时之间都有些无言。
他困惑地眨了眨眼:“为什么?”
虽然从没有说起过,但沈苫总是觉得,秦峥应该知晓他如今的每一天都在与时间赛跑。
沈苫从一开始就目标明确至极,并且打定了主意不会再回到任何他眷恋的地方看一看,巴塞罗那、布达佩斯,全都在这名单之中。可明明今天早上他还在捏着那两张车票犹豫不决,但秦峥却在为他们买票——甚至是买票之前,就确定了沈苫这趟列车会选择的目的地。
他是不是真的从哪个吉普赛女人那里学来了一些妖术。
见秦峥不回答自己,沈苫立刻脑洞大开,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身边之人:“去巴黎的那张车票不会是你伪造的吧?假的,根本坐不了车?”
他还可以想得更离谱点。
秦峥置若罔闻地从夹克口袋里取出蓝牙耳机,无比自然地把左边的那一只递给了坐在他左边的沈苫。
两人肩并着肩,耳机对着耳机,他到底是有多不想听同伴喋喋不休。
对此略显不满的沈苫学着秦峥的模样环抱双臂,歪歪脑袋,看也不看对方,但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示意让二少爷纡尊降贵亲自帮他戴。
这种时候他又不讲距离和分寸了。
不得不说,沈苫这副明摆着被娇惯得有恃无恐的模样着实可恶,但也着实可爱。
秦峥捏着耳机停顿两秒,屈从了。
虽然身边人的左边耳垂光滑无痕,并没有和右耳一样因为打耳洞发炎,但他还是像昨晚那样小心地掀开对方的长发,动作轻柔至极地将耳机戳进了沈苫的耳蜗。
/逝去的亲爱的
/遗憾没法预见未来天色
/等每大一岁旧布景都倒退
/没记起你这个伴侣
(卫兰《退》)
随机播放到的粤语歌,沈苫完全听不懂,秦峥也半懂不懂,但仅凭个别词语的发音和婉婉曲调,他大概也能判断出这是一首不算甜美的情歌。
拿起手机,屏幕上刚好转动过“/每段情游走过错荡里的人/忘记你等于救赎我”的歌词。
列车况且况且地向前费力进发,沈苫正靠着车窗认真地辨别耳机里对他来说过于含混的女声发音,余光却忽然捕捉到秦峥扯起嘴角,似是笑了一声。
他好奇心发作地将脑袋猛地凑近,想要瞧瞧二少爷到底发现了什么别致笑话,但秦峥反应快得很,立刻把手机锁屏了。
“你相信谶语吗?”秦峥抬眸问他。
沈苫无辜地眨了眨眼。
“……”秦峥无奈地为他换了几个难度低一点的词语:“我是说,预言、征兆、各种迷信。”
沈苫想了一会儿,答道:“将信将疑吧。”
“嗯,”秦峥点了点头,“我不信。”
沈苫笑了起来:“为什么?你是唯物主义者?”
眼看他又要扯起资本主义与无产阶级对立的大旗,秦峥及时叫停:“不,我只是相信我自己。”
很狂妄,而且因为这狂妄过于平静,显得他简直狂妄至极。
但因为是秦峥,也只能是秦峥,即使是在沈苫阅尽了千帆的目光注视之下,这年轻气盛的狂妄也完全不会令人觉得好笑或者幼稚。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第一相信秦峥的是秦峥自己,那排第二名的一定就是沈苫了。
毕竟在某种意义上——甚至事实早就证明,他可是沈苫的救世主啊。
但救世主这种角色压力太大啦,做一次就好了。
“秦峥。”
同行者微微抬眉,转头看过来:“嗯?”
“你的药很管用。”
“嗯。”
“我的耳垂没有那么疼了。”
“嗯哼。”
“所以,你把右边那只耳机给我也可以。”
“……恐怕不行。”
“?”
秦峥面向他侧过了头——那边之前受视角所限挡着看不分明,现在沈苫才清晰地看到,秦峥的左耳垂上也多了一颗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黑色宝石。
今天轮到陛下疼。
沈苫低下头,笑沉默了。
二少爷娇贵,红肿的耳垂看起来比沈苫昨日还吓人,而他为人家买的药今天也原样用到了自己身上。
两人面面相觑片刻,沈苫歪过脑袋,一边在秦峥的耳垂上轻轻揉动指腹上的药膏,一边还不忘抓住这难得的机会笑话人:“你是学人精吗?”
耳机里换了一首歌,这次他们两个都听得懂了,是guy sebastian的《before i go》。
秦峥不理他,喉结却在那触觉黏腻的感知过程中微不可察地滚了一下。
沈苫收回了手。
“秦峥。”
在渐起高昂的乐声背景中,沈苫又一次呼唤了他的名字。
“嗯?”秦峥答他。
沈苫弯起唇角:“没什么。”
只是,我那么、的确、非常,真的很高兴认识你。
第一卷【游魂、途中、蓝色多瑙河】完
第二卷 布达佩斯之恋
第11章 ch11 贿赂
#
作为布达佩斯最大的教堂,圣伊什特万圣殿是游客们来到这座位于多瑙河最美河段的欧洲最美双子城之后的最美必达地点之一。
圣殿气势恢宏,建筑、雕刻与彩画的风格富丽堂皇,大殿内可容纳八九千人,即使是工作日,慕名来到此处参观的游人仍然络绎不绝。不过显而易见的是,在这个信仰极为复杂波动的物联网时代,人们来到圣殿的原因已经不再只是、甚至已经很久都不再是为了纪念国王的赤诚初衷了。
王国的历史已经成为史书上的遗迹,感兴趣的人伸手轻轻拂过厚重书页文尾的尘灰,匆匆路过的人则更喜欢和街边奥匈帝国大腹便便的警察铜像做鬼脸合照。
事实上,在附近的gelsatorosa店前排队买玫瑰冰淇淋的游客都不会亚于前往圣殿瞻仰的人数。
文明的车轮一刻不停地在历史卷轴上碾过车辙,关于人类的精品文化究竟是在倒退还是前进的思辨从未停歇,在不小心听完两个十分像许知远和马东的人在教堂门前就此论题结束了一轮口舌之争后,懒得走远的沈苫和秦峥终于从过路的游客手里换完零钱,一人往捐款箱里丢了200福林,走进圣殿。
说起这个,沈苫还有些遗憾——他们今日来得不算巧,没有赶上周六的教堂弥撒,那天教会会为每位信徒都送上一枝银柳。
“你喜欢银柳?”秦峥随口问道。
“不,”沈苫撇了撇嘴,“我只是喜欢占便宜。”
看得出来,这就是一位典型的完全没有信仰也不在乎避讳的家伙。
欧洲的哥特教堂永远极华丽恢弘之能事,圣殿的建筑空间充满了华彩的元素,让人忍不住慨叹其奢靡精致与带给人的似曾相识之感——对于一个在欧洲逛了太多教堂的业外人士来说,这些世界闻名的教堂大多都长着一个模样。
“就个人观察而言,其实马加什教堂要比这里受欢迎。”
业外人士沈苫在圣伊什特万的地盘上一点不觉不礼貌地小声与秦峥搭话:“匈牙利的国王们很喜欢在那儿举办婚礼,茜茜公主也是在那里正式加冕成匈牙利王后的。当然,除了‘加冕教堂’的身份之外,更令它游客不断的原因也许是它离渔人堡很近,据说有人曾做过调查,布达佩斯的年轻人在那里进行初吻的比例最高。”
作为一个从来没有正式加入过城市讲解俱乐部的非专业地陪,沈苫对于他家乡的讲解十分到位,上至正史下至野史无一不通,便是毫无根据的艳史与都市传说,他也能讲得头头是道——当然,如果他不是在把人家带到佩斯却开始讲多瑙河另一岸布达的景点的话,用户的体验评价也许会更好。
沈苫今天的话格外的多。
如果不是自他们从维也纳始发的列车上下来后,布达佩斯便始终阴雨缠绵,连他们外套上沾的雨水当下都还未干透,秦峥几乎要怀疑是不是此处的阳光有什么独特魔力,竟能令沈苫这株在巴塞罗那的灿烂千阳下仍然总是懒怠怠攀着铁艺栏杆发呆的花藤起死回生。
当二人路过一面烛光摇曳的古老墙壁时,好不容易意识到自己好像已经跑题太久的沈苫终于眨了眨眼,抬起头,将目光投向那耀眼非凡的金色穹顶。
壁画与雕刻的结构完美无缺,正中央是圣父,天使和圣徒在下方一层一层地围绕着他。繁复、对称、华丽至极,令人眼花缭乱的美感,像万花筒中的绝世杰作。
沈苫双手揣在风衣口袋里,仰视的目光中意外地显出一些平静的悲悯。
“圣殿曾一度毁于战时,穹顶在和平年代的暴风雨中坍塌,而后人们花了五十四年的时间将教堂重建。”
五十四年,在历史上只是短短的几行小字,但春去秋来,自钟塔眺望可见的两千八百公里大河潮涨潮落,这其中又发生了多少物是人非。
建筑的历史比一个人的一生厚重太多了。
而今,圣殿的门楣上印着金色不朽的拉丁语短句,翻译过来意为“吾即道路、即真理、即生命”,出自约翰福音第14章耶稣所言,在完成自己的第一把琴时,沈苫将这句话刻在了侧壁。
明明语调比初见时还冰冷坚硬,但或许是自己当时真的昏了头,竟然还从那声音中听出了一丝焦急与慌张。
果然还是记错了吧。
在通往布达佩斯的地区列车上,将手中帽子还给它主人的沈苫再次坐回到窗边,看着秦峥抬手整理自己发型的散漫模样,若有所思。
一定是我记错了,他想。
秦峥当时肯定也是这副情态,游刃有余的从容,谁都不被他放在心上。
原以为失散的旅伴重新回到身边,沈苫在小桌上单手撑起脑袋,歪着身子将这不过一晚没见便觉如隔三秋的帅哥从头到尾细细打量了好几遍,直到习惯如秦峥也挑着眉毛疑惑地看过来,他才伸出空闲的左手,一本正经道:“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沈苫,二十六岁,制琴师,业务主攻提琴,期待有人定制吉他中。”
“秦峥,”秦峥顿了顿,“自由职业者。”
当时在江城扯下领带走得潇洒,如今他倒是也把“无业游民”说得好听。
摇摇晃晃等待被握的制琴师的漂亮手指被完全忽略,沈苫毫不在意地收了回去,笑眯眯问道:“所以,为什么是布达佩斯呀?”
虽然另一个目的地巴黎听起来与他们这场最终通往北欧的旅途毫无干系,但从那里直飞冰岛仍然是二人最好的选择之一。秦峥的行李丢在雷克雅未克机场都好几天了,他一点也不着急的吗?
“我没去过。”秦峥搬出了一个听起来最像借口但也确为事实的理由。
沈苫表示理解地点了点头,片刻后,他又摩挲着下巴看了回来:“那如果我不打算去布达佩斯怎么办,你要在当地找个地陪吗?”
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欧洲人——特别是欧洲的大学生与有闲人们假期时总是喜欢在当地做导游兼职打工,挣钱是其次,他们更热衷于将自己热爱的家乡亲自介绍给全世界的感觉。只要你英文过关,在热门景点游玩时总能遇上地道细致的免费解说。
“你会去的。”
但秦峥的语气却笃定得让沈苫一时之间都有些无言。
他困惑地眨了眨眼:“为什么?”
虽然从没有说起过,但沈苫总是觉得,秦峥应该知晓他如今的每一天都在与时间赛跑。
沈苫从一开始就目标明确至极,并且打定了主意不会再回到任何他眷恋的地方看一看,巴塞罗那、布达佩斯,全都在这名单之中。可明明今天早上他还在捏着那两张车票犹豫不决,但秦峥却在为他们买票——甚至是买票之前,就确定了沈苫这趟列车会选择的目的地。
他是不是真的从哪个吉普赛女人那里学来了一些妖术。
见秦峥不回答自己,沈苫立刻脑洞大开,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身边之人:“去巴黎的那张车票不会是你伪造的吧?假的,根本坐不了车?”
他还可以想得更离谱点。
秦峥置若罔闻地从夹克口袋里取出蓝牙耳机,无比自然地把左边的那一只递给了坐在他左边的沈苫。
两人肩并着肩,耳机对着耳机,他到底是有多不想听同伴喋喋不休。
对此略显不满的沈苫学着秦峥的模样环抱双臂,歪歪脑袋,看也不看对方,但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示意让二少爷纡尊降贵亲自帮他戴。
这种时候他又不讲距离和分寸了。
不得不说,沈苫这副明摆着被娇惯得有恃无恐的模样着实可恶,但也着实可爱。
秦峥捏着耳机停顿两秒,屈从了。
虽然身边人的左边耳垂光滑无痕,并没有和右耳一样因为打耳洞发炎,但他还是像昨晚那样小心地掀开对方的长发,动作轻柔至极地将耳机戳进了沈苫的耳蜗。
/逝去的亲爱的
/遗憾没法预见未来天色
/等每大一岁旧布景都倒退
/没记起你这个伴侣
(卫兰《退》)
随机播放到的粤语歌,沈苫完全听不懂,秦峥也半懂不懂,但仅凭个别词语的发音和婉婉曲调,他大概也能判断出这是一首不算甜美的情歌。
拿起手机,屏幕上刚好转动过“/每段情游走过错荡里的人/忘记你等于救赎我”的歌词。
列车况且况且地向前费力进发,沈苫正靠着车窗认真地辨别耳机里对他来说过于含混的女声发音,余光却忽然捕捉到秦峥扯起嘴角,似是笑了一声。
他好奇心发作地将脑袋猛地凑近,想要瞧瞧二少爷到底发现了什么别致笑话,但秦峥反应快得很,立刻把手机锁屏了。
“你相信谶语吗?”秦峥抬眸问他。
沈苫无辜地眨了眨眼。
“……”秦峥无奈地为他换了几个难度低一点的词语:“我是说,预言、征兆、各种迷信。”
沈苫想了一会儿,答道:“将信将疑吧。”
“嗯,”秦峥点了点头,“我不信。”
沈苫笑了起来:“为什么?你是唯物主义者?”
眼看他又要扯起资本主义与无产阶级对立的大旗,秦峥及时叫停:“不,我只是相信我自己。”
很狂妄,而且因为这狂妄过于平静,显得他简直狂妄至极。
但因为是秦峥,也只能是秦峥,即使是在沈苫阅尽了千帆的目光注视之下,这年轻气盛的狂妄也完全不会令人觉得好笑或者幼稚。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第一相信秦峥的是秦峥自己,那排第二名的一定就是沈苫了。
毕竟在某种意义上——甚至事实早就证明,他可是沈苫的救世主啊。
但救世主这种角色压力太大啦,做一次就好了。
“秦峥。”
同行者微微抬眉,转头看过来:“嗯?”
“你的药很管用。”
“嗯。”
“我的耳垂没有那么疼了。”
“嗯哼。”
“所以,你把右边那只耳机给我也可以。”
“……恐怕不行。”
“?”
秦峥面向他侧过了头——那边之前受视角所限挡着看不分明,现在沈苫才清晰地看到,秦峥的左耳垂上也多了一颗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黑色宝石。
今天轮到陛下疼。
沈苫低下头,笑沉默了。
二少爷娇贵,红肿的耳垂看起来比沈苫昨日还吓人,而他为人家买的药今天也原样用到了自己身上。
两人面面相觑片刻,沈苫歪过脑袋,一边在秦峥的耳垂上轻轻揉动指腹上的药膏,一边还不忘抓住这难得的机会笑话人:“你是学人精吗?”
耳机里换了一首歌,这次他们两个都听得懂了,是guy sebastian的《before i go》。
秦峥不理他,喉结却在那触觉黏腻的感知过程中微不可察地滚了一下。
沈苫收回了手。
“秦峥。”
在渐起高昂的乐声背景中,沈苫又一次呼唤了他的名字。
“嗯?”秦峥答他。
沈苫弯起唇角:“没什么。”
只是,我那么、的确、非常,真的很高兴认识你。
第一卷【游魂、途中、蓝色多瑙河】完
第二卷 布达佩斯之恋
第11章 ch11 贿赂
#
作为布达佩斯最大的教堂,圣伊什特万圣殿是游客们来到这座位于多瑙河最美河段的欧洲最美双子城之后的最美必达地点之一。
圣殿气势恢宏,建筑、雕刻与彩画的风格富丽堂皇,大殿内可容纳八九千人,即使是工作日,慕名来到此处参观的游人仍然络绎不绝。不过显而易见的是,在这个信仰极为复杂波动的物联网时代,人们来到圣殿的原因已经不再只是、甚至已经很久都不再是为了纪念国王的赤诚初衷了。
王国的历史已经成为史书上的遗迹,感兴趣的人伸手轻轻拂过厚重书页文尾的尘灰,匆匆路过的人则更喜欢和街边奥匈帝国大腹便便的警察铜像做鬼脸合照。
事实上,在附近的gelsatorosa店前排队买玫瑰冰淇淋的游客都不会亚于前往圣殿瞻仰的人数。
文明的车轮一刻不停地在历史卷轴上碾过车辙,关于人类的精品文化究竟是在倒退还是前进的思辨从未停歇,在不小心听完两个十分像许知远和马东的人在教堂门前就此论题结束了一轮口舌之争后,懒得走远的沈苫和秦峥终于从过路的游客手里换完零钱,一人往捐款箱里丢了200福林,走进圣殿。
说起这个,沈苫还有些遗憾——他们今日来得不算巧,没有赶上周六的教堂弥撒,那天教会会为每位信徒都送上一枝银柳。
“你喜欢银柳?”秦峥随口问道。
“不,”沈苫撇了撇嘴,“我只是喜欢占便宜。”
看得出来,这就是一位典型的完全没有信仰也不在乎避讳的家伙。
欧洲的哥特教堂永远极华丽恢弘之能事,圣殿的建筑空间充满了华彩的元素,让人忍不住慨叹其奢靡精致与带给人的似曾相识之感——对于一个在欧洲逛了太多教堂的业外人士来说,这些世界闻名的教堂大多都长着一个模样。
“就个人观察而言,其实马加什教堂要比这里受欢迎。”
业外人士沈苫在圣伊什特万的地盘上一点不觉不礼貌地小声与秦峥搭话:“匈牙利的国王们很喜欢在那儿举办婚礼,茜茜公主也是在那里正式加冕成匈牙利王后的。当然,除了‘加冕教堂’的身份之外,更令它游客不断的原因也许是它离渔人堡很近,据说有人曾做过调查,布达佩斯的年轻人在那里进行初吻的比例最高。”
作为一个从来没有正式加入过城市讲解俱乐部的非专业地陪,沈苫对于他家乡的讲解十分到位,上至正史下至野史无一不通,便是毫无根据的艳史与都市传说,他也能讲得头头是道——当然,如果他不是在把人家带到佩斯却开始讲多瑙河另一岸布达的景点的话,用户的体验评价也许会更好。
沈苫今天的话格外的多。
如果不是自他们从维也纳始发的列车上下来后,布达佩斯便始终阴雨缠绵,连他们外套上沾的雨水当下都还未干透,秦峥几乎要怀疑是不是此处的阳光有什么独特魔力,竟能令沈苫这株在巴塞罗那的灿烂千阳下仍然总是懒怠怠攀着铁艺栏杆发呆的花藤起死回生。
当二人路过一面烛光摇曳的古老墙壁时,好不容易意识到自己好像已经跑题太久的沈苫终于眨了眨眼,抬起头,将目光投向那耀眼非凡的金色穹顶。
壁画与雕刻的结构完美无缺,正中央是圣父,天使和圣徒在下方一层一层地围绕着他。繁复、对称、华丽至极,令人眼花缭乱的美感,像万花筒中的绝世杰作。
沈苫双手揣在风衣口袋里,仰视的目光中意外地显出一些平静的悲悯。
“圣殿曾一度毁于战时,穹顶在和平年代的暴风雨中坍塌,而后人们花了五十四年的时间将教堂重建。”
五十四年,在历史上只是短短的几行小字,但春去秋来,自钟塔眺望可见的两千八百公里大河潮涨潮落,这其中又发生了多少物是人非。
建筑的历史比一个人的一生厚重太多了。
而今,圣殿的门楣上印着金色不朽的拉丁语短句,翻译过来意为“吾即道路、即真理、即生命”,出自约翰福音第14章耶稣所言,在完成自己的第一把琴时,沈苫将这句话刻在了侧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