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樾看着她安静美丽的睡颜,眸中不解渐渐放大,替她掖被子时,手停在细嫩的脖颈处,他碰了碰她的脸,而后闭上眼睛,忍住心中烦乱,“早知道这么烦,我早该在第一次见面就杀了你,陈昭歌。”

    次日昭歌醒来的时候,床边依然是空空如也,她收拾好出来找人,恰在门口遇见了同住此处的燕云,“燕云姐姐,你见到容樾了吗?”

    “今日出发,他此时应该在同陆屿商量事情。”燕云略心疼地看着昭歌,说实话这小姑娘她喜欢的,活泼单纯,明谧可爱,昨日出了那样的事情,她怕是不好过,可若跟了无相,仇家寻命这种事便是家常便饭。

    看着昭歌的背影,她并不拦,有些话,还是得她自己亲耳听见才好,别人说出来,她是不信的。

    “辉夜岛一行危险莫测,陈姑娘手无缚鸡之力,让陈姑娘与我同行,直达大梁,是最为稳妥且又安全的法子。”陆屿声音温和,不疾不徐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担心陈昭歌的安全,怕不是惦记着她那颗心吧?

    容樾眼底戾光一闪,“陆屿,你动她试试!”

    威胁之意呼之欲出。

    反正无相知道了自己的真实面目,且他又不是多管闲事的性子,陆屿便也不再投鼠忌器,反而开诚布公,一副轻松的姿态,也不反驳容樾,只是余光瞧见,容樾背后没关紧的门缝里,露出一截粉色的衣衫,陆屿慢慢摇着扇子,端的是清风明月:

    “可是陆某听说,公子并非真心实意娶昭歌姑娘,昭歌姑娘的心脉,天上地下独那一份,怕是公子也是为了那颗心才娶得昭歌姑娘。公子又何须看不起我,你又比我高贵到哪里去?”

    阴阳怪气。

    容樾皱眉,若不是理智告诉他陆屿不能动,他现在就想杀了他。

    “我确实不喜欢陈昭歌,但是陈昭歌那颗心,要是我的,不要也是我的,她生是我的人,死也是我的死人,你胆敢碰一下……你尽管试试,陆屿。”

    容樾掀身离开,打开门瞧见面色煞白的人,“怎么醒这么早?”

    昭歌眨了眨眼睛,拼命忍住眼里的泪水,狠狠推一把容樾,“容樾,我讨厌你!”

    容樾被推的后退一步,听得陆屿轻笑一声,才晓得自己被套路了。

    陆屿还嫌柴火添的不够大,边饮茶,边徐徐道,“公子既然讨厌陈姑娘,也无法子。今日启航,船上的房间都是女眷和男子分开,全靠个人意愿。现下来看,陈姑娘也讨厌你,定然不会同你一间,或是想要离你远一些也说不定,陆某也算帮了些忙,让无相公子总算可以清净了。”

    容樾看着昭歌噔噔噔跑回房,“咣当”一声摔门,震得楼道都在响,就怕他听不见,顺带力道很大地反锁上门。

    容樾:“……”他不聋。

    眼皮忽地一跳,有很不好的预感,感觉心上像有一团海草疯了般地长,缠绕得他窒息,容樾想起自己刚才都说了什么话,狠狠踢了下门,低低骂了句脏话。

    草。

    第51章 不认识他

    日出渐浓,水天一线的乌黑浓云还未退开夜色,却被热烈的金嵌上金边,海水潮起声涌,水天与云三者撞在一起,浓墨重彩的墨蓝与猩红色便艳艳烈烈洒了一整个水天相接。

    是的,猩红色。

    燕云更愿意这么形容海上的日出,还有无相。

    以前在辉夜岛,她没这么个心情与空闲去看日出,在那样的地方,她从来不敢松懈,她也不觉得有什么美的。

    直到她第一次足够强大,获得进入顶的杀手组织的资格,于首次辉夜祭时,见到了无相。

    这个人身上,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这是第一印象。

    煞红的袍子拖着长长的尾巴,逶迤在地上,于步伐走动间,拖出新鲜的血。当时他刚出任务回来,根本懒得看他们这群才升上来心气高的新晋杀手,看也不看,直接从他们身前走过。

    但是能进入辉夜金殿的,没有几个不是踩着同伴和仇敌的尸体上来的亡命之徒,几乎所有人看向无相的目光是不加掩饰的野心勃勃,“凭什么他不用参加辉夜祭?”

    辉夜祭是辉夜岛杀手每年一次的内部猎场,每年都会有七个新人加入,这就意味着,每年必需有七个杀手被淘汰——通过自相残杀的方式。

    “当你们坐上第一那个位置,你们也可以无后顾之忧,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组织首领面具男捏着娘腔笑道。

    “我不服!”

    尖刺的一声哂笑。

    “不服就上啊,杀了他你就是第一。”面具男不嫌事大地挑事情,“反正他刚回来,受了这么重的伤啊!”

    那人被挑的热血充脑子,一个鹰爪冲无相背后抓去。还没看清楚无相怎么出手的,挑事的人便惨叫着痉挛在地,五个手指齐刷刷落在地上,周围人冷眼看着,没人想去扶,倒是对这位无相更添了几分好奇。

    无相回头的那一霎,燕云看清楚他的相貌,雪白的脸,血红的唇,鸦发披散及脚踝,漆黑的眼睛没有一点感情……就像是个傀儡一样。

    傀儡……她想起辉夜岛坊间传言,无相是个死不了的老妖怪,传闻被捅穿了心死不了,而且他是没有脸的,没有鼻子眼睛耳朵,所以才叫无相……这些东西燕云闲来无事之余也就听听就笑一声,直到她看见无相慢条斯理收回袖间的薄刃,薄刃没入腕间皮肤隐作血莲。

    那可是活生生的肉,生生嵌入一片薄刃,只有一道血痕,又因为愈合极快转瞬即逝,某一瞬间,她相信那些传言。

    只有妖怪有这样强大的躯体了吧。

    她认得那东西,是藏剑山庄的镇门之宝——莲降,出了名的可远观不可亵玩

    那是极有灵气的兵器,认主而侍,却以宿在主人血肉之躯内得以滋养,主人的血肉便是它的鞘。

    莲降凡出鞘必饮敌血才归,否则便会大肆回嗜主人血肉。纵使不是,那一放一收,破血肉而出,纵然愈合快,疼却不可避免。

    总之伤敌一千,却也自损八百,那是极为凶残的兵器。

    后来才听说,那天夜里,藏剑山庄满门一夜之间,无人生还。

    无相淡淡的目光扫过金殿内的人,眼睛是一汪死去的湖泊,懒得动手四个字明明白白写在脸上。直到燕云与他的眸子对上,他才顿了下,燕云感觉到,他好像透过她的眼睛在看什么。

    她立刻敏感地意识到,她或许长得像他认识的某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