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却也正因为此,所以,才更显得倍加伤人。
伤人……呵,他夏昭时有什么资格,说林烟伤人。这未免也太好笑,太不要脸了。
如果说曾经林烟看他的的目光是一汪止也止不住的情潮起伏,翻也翻不尽的波涛汹涌,排山倒海,一碧万顷;那么此时此刻,就是一片平静到不能再平静的一望无痕,水天一色。
而夏昭时宁愿那里落满大雪,万里冰封。
什么都没发生过的自然而然,比强装掩饰的绝情冷漠,更冷。
没有刻意去忽略,没有过分的无视,没有矫情和扭捏……从从容容,平平淡淡,就真的像两个,交易做完,和平散场的生意伙伴。
他成了一汪深不见底的海洋,就跟曾经的自己一样。
连那一点最后的不同也已经消失不见,他们成了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真正意义上的的同类──讽刺的是,却不再同一个世界。
是夏昭时,没有将他拉上云端。从此林烟在地狱为王,再不屑他的天堂。那一双没有伸出去的手,造成的伤害已然是生离死别,而再想接近,需要跋涉的,又何止才万水千山。
每一步都要重新走过。可现在,就算他夏昭时愿意,林烟,也没有时间了。
这世上所有的悲剧,都是阴差阳错。
林烟说完就直接转身回房了,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丝毫不拖泥带水,没有一星半点的踌躇犹豫,甚至连看,都没有再多看夏昭时一眼。
黎唯哲接过一旁庄景玉默默递上的纸巾,擦了擦伤口骇人,红肿流血的额头和胳膊,面无表情地看着夏昭时,冷冷道:“你还不滚吗?”
夏昭时霎时目光一沈,五官阴鸷几乎能滴出水来。他从没有被人用这样难听下贱的字眼命令羞辱过。他觉得狼狈,可这狼狈,又不完全来自于黎唯哲。
那还来自什么?风水轮流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天予弗取,反受其咎。
事不过三。可他却拒绝了林烟三次,整整三次,甩开了林烟向他伸来的手。夏昭时不认为自己渣,因为相比这个字,他更觉得自己蠢。
他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夏昭时走后,黎唯哲就近让护士简单替他包扎了一下伤口,然后便进了林烟的病房。庄景玉和李一南都很自觉地没有跟进去。
林烟没有睡着,正拿着手机无聊地玩游戏。听见开门声,抬头看了黎唯哲一眼,神情似笑非笑:“哇,这还是你你第一次为我打架,我好荣幸。”
黎唯哲懒得跟他废话,单刀直入:“你就打算这样放过夏昭时了?”
林烟没有很快回答,等到这一关过了,他随手扔开手机,托住下巴,懒洋洋道:“怎么可能。别人不知道,你黎唯哲难道还不知道?我林烟是那么心地善良的人嘛。我这分明就是在欲擒故纵嘛,不让夏昭时后悔心疼,痛到要死,毁了一辈子,我怎么可能,会甘心呢,”他满口无所谓地讲着这样令人毛骨悚人的狠话,顿了顿,忽然想到什么,“诶对了黎唯哲,你信不信,今天夏昭时回去要做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迁怒别人,把他的手下打个半死,哈哈。”
诚然林烟是了解夏昭时的,但有关这一点,他却想错了。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个能耐,那个资格,可以让理智惊人,控制成狂的夏昭时,不问青红皂白,不管是非黑白,就这么轻而易举,丧失自我地,迁怒到自己身上来的。对于除了林烟之外的人的发火暴戾,动手施虐,那不是迁怒,而是夏昭时对于那个人,真的愤怒。
无论好的坏的,他都只给林烟一个。好是蜜糖,坏是砒霜,二者却不能剥离,无法分割。要接受就必须接受全部,要放弃,也只能放弃全部。
这是爱上夏昭时这样的男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也是被夏昭时这样的男人爱上,所必须承担的痛苦。
只是林烟未免有些悲惨。坏的如期而至,好的,却从未兑现。
黎唯哲皱了皱眉:“好吧,虽然我不得不说你这点子实在是有点太狠太贱了……”下一秒表情旋即变化,耸了耸肩,“不过,这一次,我站在你这边。”
林烟笑眯眯地:“哟,你不讨厌我啦?”
黎唯哲瞥一眼,淡淡道:“除了你伤害庄景玉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
真是迟来的殊荣。
林烟一时恍惚,眼底万千情绪一闪而过,眸中光华流转难以言状。沉默半晌,语气竟颇为感慨,低声喃喃:“那还真是讽刺呢。以前我被人讨厌的时候,恰恰是我最喜欢自己的时候;可现在我被你们喜欢了,却反而,是我最讨厌自己的时候。”
他不想死。
林烟的价值观是,活着哪怕遭万人唾沫,但也好过死后一人孤独。死后的荣光,对他来说,连个屁都不如。
黎唯哲见林烟的状态好像有渐渐低落下去的趋势,无奈叹了口气,不知该如何安慰,只能又重复了一遍他的那个歪理:“放心,祸害活千年嘛。“
林烟失笑:“哈,是吗?”轻轻合上眼睛,似乎又倦了,“那可能我祸害的还不够,道行太浅吧。”
他比较相信夏昭时,能够活上千年。
所以……也让他后悔痛苦,寂寞孤独一千年去吧!
第四十七章
夏昭时开车(其实是在飙)回了当初和林烟一同住过数月的那个房间。
而不是与江臻共同呆过好几年的那栋别墅。
凌乱的衣衫,可怖的伤口,骇人的血渍,以及阴郁的表情,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夏昭时在下车后走进大厦一路上楼的过程中,吓到了不少人。电梯外甚至有小姑娘吓得当场就汗毛乍起,尖叫出声。
夏昭时只是冷。那一层优雅高贵的斯文外皮,这一刻,他不想再穿。
到了楼层,夏昭时一出电梯,就看到jim微微弯腰俯首,恭恭敬敬地站在前方不远处。看样子,应该是已经等了他很久。
余光一瞟,眼眶陡然睁大,jim心头震撼根本难以言说。他在夏家二十年,跟在夏昭时身边十五年,何曾见到过这位一向金玉其外而又蛇蝎心肠的少主人,有一天,竟有如眼前这般,“没有形象”的狼狈模样。
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不过此情此景,无论怎么想,大概,也不会和事实差得太多。
jim本来都已经做好了会被夏昭时以任何霹雳手段实施惩罚的万死准备,却不料夏昭时停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看了他许久,不仅没有动手,反而平静笑问:“你喜欢他……你也喜欢他,对吗。”
不动声色的口吻话语,然而落在心里有鬼的那个听者耳里,却是堪比山河变色,雷霆万钧。
那一瞬间,jim只觉脑中嗡的一声巨响,膝盖一软差点儿就直接给跪了。刷地抬起头,曾被林烟吐槽过无数次的面瘫脸,终于难得现出了一丝已有十余年未曾出现过的疑惧惊悚,惶恐忐忑。他甚至少有地提高音量,着急而笨拙地反驳:“不……不……没、没有……没有。”
夏昭时的目光深不可测,凌厉又尖锐,漆黑凝成漩涡。口气倒依旧平静如常。不过这平静对于jim而言,根本不是暴风雨前的平静,而是毁灭性的世界末日。
伤人……呵,他夏昭时有什么资格,说林烟伤人。这未免也太好笑,太不要脸了。
如果说曾经林烟看他的的目光是一汪止也止不住的情潮起伏,翻也翻不尽的波涛汹涌,排山倒海,一碧万顷;那么此时此刻,就是一片平静到不能再平静的一望无痕,水天一色。
而夏昭时宁愿那里落满大雪,万里冰封。
什么都没发生过的自然而然,比强装掩饰的绝情冷漠,更冷。
没有刻意去忽略,没有过分的无视,没有矫情和扭捏……从从容容,平平淡淡,就真的像两个,交易做完,和平散场的生意伙伴。
他成了一汪深不见底的海洋,就跟曾经的自己一样。
连那一点最后的不同也已经消失不见,他们成了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真正意义上的的同类──讽刺的是,却不再同一个世界。
是夏昭时,没有将他拉上云端。从此林烟在地狱为王,再不屑他的天堂。那一双没有伸出去的手,造成的伤害已然是生离死别,而再想接近,需要跋涉的,又何止才万水千山。
每一步都要重新走过。可现在,就算他夏昭时愿意,林烟,也没有时间了。
这世上所有的悲剧,都是阴差阳错。
林烟说完就直接转身回房了,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丝毫不拖泥带水,没有一星半点的踌躇犹豫,甚至连看,都没有再多看夏昭时一眼。
黎唯哲接过一旁庄景玉默默递上的纸巾,擦了擦伤口骇人,红肿流血的额头和胳膊,面无表情地看着夏昭时,冷冷道:“你还不滚吗?”
夏昭时霎时目光一沈,五官阴鸷几乎能滴出水来。他从没有被人用这样难听下贱的字眼命令羞辱过。他觉得狼狈,可这狼狈,又不完全来自于黎唯哲。
那还来自什么?风水轮流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天予弗取,反受其咎。
事不过三。可他却拒绝了林烟三次,整整三次,甩开了林烟向他伸来的手。夏昭时不认为自己渣,因为相比这个字,他更觉得自己蠢。
他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夏昭时走后,黎唯哲就近让护士简单替他包扎了一下伤口,然后便进了林烟的病房。庄景玉和李一南都很自觉地没有跟进去。
林烟没有睡着,正拿着手机无聊地玩游戏。听见开门声,抬头看了黎唯哲一眼,神情似笑非笑:“哇,这还是你你第一次为我打架,我好荣幸。”
黎唯哲懒得跟他废话,单刀直入:“你就打算这样放过夏昭时了?”
林烟没有很快回答,等到这一关过了,他随手扔开手机,托住下巴,懒洋洋道:“怎么可能。别人不知道,你黎唯哲难道还不知道?我林烟是那么心地善良的人嘛。我这分明就是在欲擒故纵嘛,不让夏昭时后悔心疼,痛到要死,毁了一辈子,我怎么可能,会甘心呢,”他满口无所谓地讲着这样令人毛骨悚人的狠话,顿了顿,忽然想到什么,“诶对了黎唯哲,你信不信,今天夏昭时回去要做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迁怒别人,把他的手下打个半死,哈哈。”
诚然林烟是了解夏昭时的,但有关这一点,他却想错了。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个能耐,那个资格,可以让理智惊人,控制成狂的夏昭时,不问青红皂白,不管是非黑白,就这么轻而易举,丧失自我地,迁怒到自己身上来的。对于除了林烟之外的人的发火暴戾,动手施虐,那不是迁怒,而是夏昭时对于那个人,真的愤怒。
无论好的坏的,他都只给林烟一个。好是蜜糖,坏是砒霜,二者却不能剥离,无法分割。要接受就必须接受全部,要放弃,也只能放弃全部。
这是爱上夏昭时这样的男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也是被夏昭时这样的男人爱上,所必须承担的痛苦。
只是林烟未免有些悲惨。坏的如期而至,好的,却从未兑现。
黎唯哲皱了皱眉:“好吧,虽然我不得不说你这点子实在是有点太狠太贱了……”下一秒表情旋即变化,耸了耸肩,“不过,这一次,我站在你这边。”
林烟笑眯眯地:“哟,你不讨厌我啦?”
黎唯哲瞥一眼,淡淡道:“除了你伤害庄景玉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
真是迟来的殊荣。
林烟一时恍惚,眼底万千情绪一闪而过,眸中光华流转难以言状。沉默半晌,语气竟颇为感慨,低声喃喃:“那还真是讽刺呢。以前我被人讨厌的时候,恰恰是我最喜欢自己的时候;可现在我被你们喜欢了,却反而,是我最讨厌自己的时候。”
他不想死。
林烟的价值观是,活着哪怕遭万人唾沫,但也好过死后一人孤独。死后的荣光,对他来说,连个屁都不如。
黎唯哲见林烟的状态好像有渐渐低落下去的趋势,无奈叹了口气,不知该如何安慰,只能又重复了一遍他的那个歪理:“放心,祸害活千年嘛。“
林烟失笑:“哈,是吗?”轻轻合上眼睛,似乎又倦了,“那可能我祸害的还不够,道行太浅吧。”
他比较相信夏昭时,能够活上千年。
所以……也让他后悔痛苦,寂寞孤独一千年去吧!
第四十七章
夏昭时开车(其实是在飙)回了当初和林烟一同住过数月的那个房间。
而不是与江臻共同呆过好几年的那栋别墅。
凌乱的衣衫,可怖的伤口,骇人的血渍,以及阴郁的表情,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夏昭时在下车后走进大厦一路上楼的过程中,吓到了不少人。电梯外甚至有小姑娘吓得当场就汗毛乍起,尖叫出声。
夏昭时只是冷。那一层优雅高贵的斯文外皮,这一刻,他不想再穿。
到了楼层,夏昭时一出电梯,就看到jim微微弯腰俯首,恭恭敬敬地站在前方不远处。看样子,应该是已经等了他很久。
余光一瞟,眼眶陡然睁大,jim心头震撼根本难以言说。他在夏家二十年,跟在夏昭时身边十五年,何曾见到过这位一向金玉其外而又蛇蝎心肠的少主人,有一天,竟有如眼前这般,“没有形象”的狼狈模样。
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不过此情此景,无论怎么想,大概,也不会和事实差得太多。
jim本来都已经做好了会被夏昭时以任何霹雳手段实施惩罚的万死准备,却不料夏昭时停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看了他许久,不仅没有动手,反而平静笑问:“你喜欢他……你也喜欢他,对吗。”
不动声色的口吻话语,然而落在心里有鬼的那个听者耳里,却是堪比山河变色,雷霆万钧。
那一瞬间,jim只觉脑中嗡的一声巨响,膝盖一软差点儿就直接给跪了。刷地抬起头,曾被林烟吐槽过无数次的面瘫脸,终于难得现出了一丝已有十余年未曾出现过的疑惧惊悚,惶恐忐忑。他甚至少有地提高音量,着急而笨拙地反驳:“不……不……没、没有……没有。”
夏昭时的目光深不可测,凌厉又尖锐,漆黑凝成漩涡。口气倒依旧平静如常。不过这平静对于jim而言,根本不是暴风雨前的平静,而是毁灭性的世界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