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称这种设计的刀,叫子母刀。

    “子午阴阳锐,”沈宴道,“子母刀里最出名的那把,虽说是文物,但考虑到本来就是你的东西,如今也算是物归原主了。找到挺不容易的,别再丢了。”

    君之点了点头,随后退出了会客厅。这人八成是去试刀了,这里地方太小不够他施展的。

    什么叫因祸得福,那些丢了的刀,估计加起来也没这一把让他来的高兴。

    沈宴将视线从君之身上收回,看向宝乐,就在小姑娘莫名其妙的时候,他又从口袋里拿了件东西出来。

    宝乐愣了一下。

    他递给她的,竟然是那条她丢了的手链。手链已经被清洗过了,上面没有一点灰尘和泥土,浅粉、鹅黄和水绿三种鲜亮的颜色交织着,就连那颗假水晶都完美如初。

    “我感觉这个应该是你的。”沈教授贴心道。

    将手链捏在手里,宝乐突然想起了小瑾最后对她说的话——不管你信不信,我们的确很多地方都挺像的,若是相遇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也许真的可以成为朋友。

    朋友么?

    宝乐其实心里对小瑾的际遇还是有些感慨的,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同情她,却不能原谅她为了自己害死了沈七他们。如今逝者已矣,她原不原谅,同不同情均没有了意义。

    只是如果,她们相遇在她还活着的时候,一切应该又是另一番景象了吧。

    小姑娘抿了抿唇,伸手将手链重新带回了右手的手腕。

    ……

    “不吃了晚饭再走么?”沈忘言环胸站在门口问宝乐。

    “绝对不要,”小姑娘双手在胸前比叉,“你们家的晚饭可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你休想忽悠我!”

    沈少爷也不勉强她:“那你下山注意安全。”

    宝乐坐回车里,正发动着车子,突然有一双手从后面摸上她的脖子,吓了她一大跳。但在看清那双手上的十根红指甲后,小姑娘没好气道:“姜凝,你好幼稚!”

    姜凝从后座翻到副驾上去,翘着腿,托着腮,笑盈盈的看着她也不说话。

    宝乐皱眉:“你不会要跟我走吧?”

    姜美人懒得开口,就是一直盯着她瞧,一双桃花眼一眨一眨的。

    认命的翻了个白眼,我们的女主角低头继续系着安全带,姜凝学着她的动作,也乖乖系上了安全带。汽车发动后,宝乐突然听到沈忘言喊了她一声,已经踩下的油门没来得及收,车子打了弯儿向前驶去。

    最后的最后,宝乐看到沈忘言走出了大门,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沈少爷像之前在医院里一样,朝她鞠了个九十度的躬,他的口型好像在说……

    “谢谢你,宝乐。”

    【船棺遗铃-正文完。】

    第54章 船棺遗铃-番外 【关于小瑾和阿布的那……

    阿布在小瑾家住了很久, 可真正开始了解这个姑娘,还要从受伤后说起。小瑾是孤儿,父母走的时候就给她留了这间破败的小房子, 平时都靠着给邻居帮工赚点生活费, 连自己都不太能养得起。

    庚申那年, 他受了重伤,在她家里躺了三个多月。小瑾话不多, 可那三个月, 不曾让他饿着过一次。

    直到他伤好的差不多了,准备向她辞行的时候才发现, 为了养他,这傻姑娘天没亮就去挨家挨户的上门帮忙洗衣服。大冬天,冷水泡的她十根手指都起了冻疮, 挣的那点儿钱,一大半用来给他买药, 一小半换了吃的,凡事总是先紧着他。

    阿布活了几百年, 对于一直游离在人世的艾桑后人来说, 这些年的经历让他变得冷漠,失去了与人世产生羁绊的兴趣, 更多时候像一名孤独的旅客。

    他经历过生离死别,经历过尔虞我诈, 经历过背叛陷害, 但从没见过这样的蠢货。出于好奇他留了下来, 想知道这姑娘每天都在想什么,能对他这样一个陌生人这般掏心掏肺。

    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总算知道了答案。

    “我一直活得浑浑噩噩, ”小瑾开心道,“可自从帮了你,我觉得自己还是有点用的。”

    原来小瑾那天瞧他吐了那么多血,一直昏迷不醒,半梦半醒间似乎是把她当作了什么人,一直抓着她的手不让她走。小瑾突然就觉得他也不容易,虽然是个大男人,但受了重伤,出门在外身边也没有亲人,就像她自己一样可怜。

    在小姑娘短暂的一生里,这是她第一次见到比自己还弱小的存在,便下了决心要好好“保护”他。

    这理由初闻时他觉得可笑之至,阿布那可是艾桑的后人,他是受了伤,可让他受伤的人都排队去见了阎王。觉得他“弱小”,可能也就这个愚蠢的姑娘会这么想了。只是就连他也没发觉,自那以后他看小瑾的目光都多了一丝温度。

    为了证明自己并不“弱小”,艾桑后人开始主动包揽一些家务。

    小瑾每天起床都能发现,厨房堆满了生火用的柴草,水缸里的水也总是满的。阿布还去山里采了蘑菇,回来做成蘑菇酱,配合着小瑾煮的的野菜汤,日子在不知不觉中一天天好了起来。

    ……

    那天阿布回来,抱了一只母鸡,小瑾吓了一跳,生怕他是从谁家偷来的。可问他,他又不说,每次都岔开话题,最后告诉她,是他用自己的钱买的,买来给她炖了补身子。

    小瑾觉得他没钱,可阿布是活了几百年的人,他的家底说出来怕是要吓死人,买只鸡怎么了。虽然说实话,也确实不是他买的。他挖完野菜回来,走在路上,遇到了迷路的老母鸡,艾桑后人经过了一番激烈的内心搏斗,才放下身段,拿出魂铃,把老母鸡带了回来。要是给祖上知道他用魂铃做这种事,怕是棺材板都要盖不住了。

    最后也不知道小瑾到底信没信,但鸡他是没杀成。

    小姑娘把老母鸡养在了院子里,说是等母鸡生了蛋,孵出小鸡,他们不就能有更多只鸡了。阿布眼皮一跳,寻思这光有母鸡没有公鸡的,哪来的可以孵小鸡的鸡蛋。可瞧着小瑾一副陶醉在自己智慧里的表情,他也没好意思说出来。等有了鸡蛋,再给她带几只小鸡回来便是,麻烦是麻烦了点,她开心就好。

    他以为,他可以这样宠她一辈子。

    后来有一天,村里人趁着他不在的时间,闯进了她家,说她偷了李婶儿家的母鸡。母鸡被抱走了,几个野蛮的女人还把她打了一顿。他回去的时候,看到鼻青脸肿的姑娘,在收拾家里被砸坏的桌子板凳。

    这种事多常见啊,就算母鸡不是她们家的,小瑾一个无父无母,孤苦伶仃的小姑娘,抢她几件东西,也不过是件寻常的事。阿布这辈子,经历过太多这样委屈,本来已经习惯了,可换着受委屈的是小瑾,他阴暗的心里已经滋生了一百种对付她们的办法。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个才被打了一顿的姑娘,在看到他回来时,竟然冲他笑了。

    她说:“幸好你不在家,刚才她们来的时候,那气势汹汹的!要是她们知道鸡是你抱回来的,这顿打可不得落你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