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久的一次是阎尧来参加阎毅的家长会。五点钟散会,阎毅骗阎尧说,想去学校图书馆写作业,愣是拖到了七点半闭校,才慢悠悠地坐上了车。

    “小毅,老师都夸你很聪明,脑筋很好。”

    一上车,阎毅就听到阎尧这样说。

    阎毅不相信老师会没有讲他把捉来的毛毛虫放在讲台桌上的事。可是,阎尧就是没有提上一句。

    半晌,阎毅说:“我刚才没有在写作业。”

    “啊?”阎尧错愕了一瞬,又笑眯眯地道,“那是看课外书了吗?”

    “没有,”阎毅直直地看着他,“我是故意让你等这么久的。”

    阎尧怔怔地凝视着阎毅,忽然间笑了,“小毅是一个寂寞的孩子。”

    阎毅轻轻皱眉。他可不觉得自己寂寞。

    下一刻,一只手就覆上了阎毅的脑袋。

    “没事的,哥哥会一直陪着你。”

    自作多情什么啊。阎毅想。

    不过放在脑袋上的手传来令人感到舒服的温度,很温暖。感觉并不坏。

    阎毅这才没有把这只手挥开。

    阎毅,一个真香选手!

    第37章

    虽然阎小少爷不加掩饰地嫌弃着自己的大堂哥,十足的是一个相当难搞的小少爷,但是两人的相处也是出乎意料的和谐。

    后来,阎尧交往了一个年长一岁的女朋友,两个人十分恩爱。阎尧甚至为了女朋友练起了吉他,可惜毫无天赋,手指也不灵活。他还是十分笨拙。

    后来,阎尧告诉阎毅,他打算大学一毕业就马上结婚。他很爱他的女朋友。

    八岁的阎毅比起以前又长大了不少,说起大人话也愈发像那么回事了。阎小少爷拧着眉毛道:“她是beta,我们家的人不能和beta结婚。beta和alpha生出来的小孩,最好也是劣等alpha。”

    阎尧说:“第二性别在相爱的两个人面前。alpha,beta还是omega,优等还是劣等,都是由别人划分定义的标准,我不会在乎那些。我相信我们未来的孩子会理解我们,不会责怪我和他妈妈的结合。”

    阎尧大学毕业的时候,女友已经怀孕五个月了。毕业典礼后就是婚礼。为了与女友结婚,阎尧极其罕见的丝毫不退让,一度与家里的长辈闹翻。阎毅没想到,原来爱道歉的老好人阎尧也是可以这样硬气的。

    因为长辈发话的缘故,婚礼到场的阎家人寥寥无几。阎毅的父母送去了礼金,而穿着儿童西服打着蝴蝶领结的阎小少爷,难得捧场的坐在椅子上看完了全程。

    新娘的小腹有些许隆起。那个地方住着哥哥的小孩。小小的生命在母体内茁壮生长。

    哥哥的笑容非常幸福。即便他的一意孤行惹怒了家族中的长辈,即便大伯指着哥哥的鼻子骂,扬言要与他断绝父子关系,哥哥也依然义无反顾要守护他的新的家人,一个刚刚成为他妻子的女人,和一个即将出世的孩子。

    “是一个脑子里只想着别人的傻瓜。”

    阎毅最后以一句话总结道。

    “那阎尧叔叔是怎么……”

    洛曦川斟酌好一会儿也没想好措辞,最后也没能把“去世”这个词讲出来。仿佛不说出口,就可以逃避这个无法挽回的结局。他想起曾经阎毅领他去墓园时,墓碑上阎尧的明朗笑容。他突然懂得了阎家女人们的长嘘短叹。这样好的人,真的很可惜。

    “车祸。”

    洛曦川怔住了。他的父母也同样是出了车祸……

    相似的经历令洛曦川心头涌起一股酸涩的情绪。

    出了西餐厅,行走在夜色中。暮色四合,街灯一盏盏被点亮。一栋栋小房子的窗户透出温馨的暖色灯光。

    四下无人,洛曦川忽然抓住了阎毅的手,紧紧握住。阎毅停下脚步,回首望向洛曦川。

    两人的视线交汇,洛曦川的目光比以往来的更加执着大胆。他深呼吸一口气,秋夜里微凉的冷空气灌入肺中,心脏却异常炙热,鲜活地跳动着。

    “我会一直在您身边,陪伴着您。”

    他像是一个勇敢得有些鲁莽的战士,抱着一腔头破血流也不悔的热情,许下守护爱人的诺言。

    阎毅哼笑一声,移开目光。可洛曦川分明看到他在笑。不是冷笑,也不是笑话,是普通的笑,普通又难得。

    “竟说蠢话。”

    交握的手动了动,变成了十指相扣的模样。在走向车子的短暂路程中,洛曦川不下十次地偷瞄两人交叠的手。心跳的声音太吵,吵得他神魂颠倒飘飘然。连洛曦川自己都觉得任由心脏这么跳下去,怕是会跳出病来。但是他的心脏是为了与他牵手的人才这般地跳,是那么值得。

    明明可以一丝不挂地在他的眼前撒娇,却连牵一下手都能心潮澎湃。

    坐在车子的后排座位,城市的光怪陆离自车窗涌入车厢。忽明忽暗中,胸腔的跃动依然清晰。方才牵手的时间太短,洛曦川有些恋恋不舍。他的手再次靠近阎毅的方向,指尖轻搔阎毅的手背,像是在挠痒痒。

    下一刻,温暖干燥的手掌就将他的手包裹。洛曦川又挣了挣,再度变成了十指相扣的模样。

    在那之后,阎毅不再为洛曦川安排演员的工作。虽然阎毅的态度依旧不冷不热,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但是对于洛曦川来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已经是莫大的支持了。

    安逸又平稳的日子,每一天都满溢着幸福感。

    临近冬季,阎毅安排了一场与洛曦川两人的旅行。得知这个消息的洛曦川兴奋得几天都没睡好觉。这么多年来,阎毅还从来没有主动带他出过远门。

    虽然阎毅的原话是,“天天说想看烟花,要出门,耳朵都吵聋了。”

    但是这一点也不影响洛曦川的快乐好心情。

    在洛曦川数次辗转反侧后,阎毅拎着洛曦川就把他丢回了他自己的房间。嫌洛曦川影响他休息。

    飞机降落在b市国际机场。b市相比他们居住的城市维度更高,当下已是秋意正浓。落叶乔木近乎覆盖了整座城。阔大的叶片色彩纷呈,赤红橙黄翠绿,鲜艳明亮的颜色将古老与现代结合的城市装点。

    下榻的酒店在查尔斯河河畔,房间是位于最高层的套房。拉开窗帘,落地窗外就是横跨整座城的河流。

    洛曦川盘腿坐在地毯上看外面,看什么都觉得新奇。仿佛第一次看到河,或是头一回看到枫叶。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也一点也不令他感到疲倦。

    浴室的流水声停了,然后阎毅的电话响了。洛曦川听到阎毅说,“好。开始吧。”

    他一转头,就看到阎毅穿着松垮的浴袍走了出来,黑发湿漉漉的。阎毅随手将湿发向后一抓。他散漫的样子看上去也十足英俊。

    洛曦川一见他就咧开了嘴,忽的听到身后一声炸裂的响动。

    向声源处看去,才发现那是查尔斯河上绽放的第一朵烟花。

    洛曦川怔了半晌,又笑逐颜开地趴在落地窗上看烟花。他问道:“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你不是想看烟花吗?”阎毅轻描淡写地道,“从现在放到半夜,够不够你看?”

    第38章

    查尔斯河上空的烟火点亮夜空,时尚与古典巧妙相融的百年老城顷刻间明亮如白昼。

    一声声炸裂的声响在耳畔,绚烂的烟花映在瞳孔上,洛曦川不知怎么想起了烽火戏诸侯的典故。这个联想令他止不住发笑,心脏都仿佛要跳坏。

    他回过头看阎毅,留意到视线的阎毅瞄他一眼,便用开瓶器将葡萄酒开启。轻微的爆破声响起,宝石红的酒液灌入高脚杯,握住瓶身的手漂亮得如同艺术品。

    “好看吗?”

    洛曦川点点头,“好看。”

    他又问:“这个酒和您的信息素味道像吗?”

    知道是葡萄酒是一码事,但是作为灵敏度不高的beta,无法亲自感知喜欢的人的信息素还是遗憾。

    阎毅微微挑动一下眉毛,玩味地道:“尝一尝,猜猜看。”

    洛曦川接过阎毅递来的酒杯,透明的酒杯上映出烟花的璀璨光影,只是看着都有些醺然。洛曦川呡了一口,葡萄酒的口感浓厚而饱满。口腔被近似于爱人信息素的物质充斥,仅仅是一闪而过这样的想法,身体就兴奋了起来。

    洛曦川意犹未尽地舔了一下嘴巴,看向阎毅的目光丝毫不加掩饰,“信息素要更苦……更涩。”

    昏暗的室内灯光以及窗外的烟火令阎毅想起了很多年前,洛曦川第一次向自己剖白爱意的时候。仿佛时空交错,彼时是昏黑的办公室和城市的灯影霓虹,眼下又是极其相似的一番场景,甚至连面前的人也分毫不差。区别不过是那时洛曦川的一腔爱意,浓烈直白得让他烦躁,而眼前的洛曦川,似乎顺眼了不少。

    细长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阎毅的眼睛,一点不晓得害臊,也没有大多数人看向他时的怯懦和躲闪。赤裸裸的蛊惑,如同明目张胆地通知,“我想勾引你”。

    发出了信号,以洛曦川的个性断然不会光说不做。他凑上前去。这种说几句话就要索吻的毛病是近些日子养成的,阎毅也不惯着他,用手遮住了他的嘴巴。

    洛曦川盯着他看了片刻,两只眼忽然眯缝成了两弯月牙。覆住嘴巴的手心传来濡湿的触感,是洛曦川吐出舌头舔了他的手心。

    阎毅不禁咂舌,洛曦川便识趣地后撤几步。谁知一步没有站稳,等回过神来,洛曦川已经是仰面摔在了地毯上,双腿像青蛙般曲起,看起来十分茫然。

    “这个酒是不是酒精度高……我好像有点晕。”

    阎毅双臂交叠,居高临下地看洛曦川,“一杯倒。”

    洛曦川朝阎毅伸出双手,十足的撒娇模样,“叔叔,拉我起来。”

    阎毅没有试图将洛曦川从地上拉起来。他漫不经心地踩上洛曦川的胸膛,压制着,令洛曦川无法起身。

    洛曦川睁大眼睛看着阎毅。脚掌从心口到下腹,再向下……

    直到洛曦川欲求不满地哼咛。殊不知,这种类似于小动物被逼至绝境后求饶的神情,愈发刺激了主宰者想要折磨猎物的神经。恰到好处地停止,穿上拖鞋,留洛曦川发懵地躺在地毯上喘息。

    阎毅一扬下巴,点向浴室,“去洗澡。”

    话音一落,洛曦川就露出要哭的表情,不死心地提要求。阎毅拎鸡崽似的把他提进了浴室。

    折腾到天空泛白的后果就是起床困难。洛曦川说什么都不肯刷牙洗脸,被揍屁股也要坚定地赖在床上。后来还是阎毅强硬地抱他去洗漱。

    镜子前的洛曦川眯瞪着眼,顺从地张嘴让阎毅帮他刷牙。阎毅的另一只手臂还圈着他的腰。洛曦川软成一滩橡皮泥,紧紧依附着身后的阎毅,两只赤裸的脚还踩在阎毅的脚上。

    洛曦川打了一个哈欠,满嘴的牙膏泡泡,含糊不清地说:“皮带好膈人。”

    “吐掉。”

    洛曦川听话地把牙膏泡吐出去,又被喂清水漱口。

    brunch过后,洛曦川提出想去汉普镇。阎毅立刻蹙起眉,“谁告诉你的?”

    洛曦川丝毫不挣扎地把薛思昭供了出来。他刚刚被收养的时候就听薛思昭说过,一从那个鸟不生蛋的汉普镇回来,就碰上了你这个小兔崽子。

    他不是很懂薛思昭说的话,毕竟薛思昭讲话总是夹枪带棒、意义不明。一开始洛曦川还尝试解读,后来就左耳进右耳出,把薛思昭当疯子。但是洛曦川一直把汉普镇记在心底,因为这里是阎毅曾经居住过的地方。

    阎毅少年时曾经居住过的汉普镇距离b市大约一小时车程。与繁华的b市截然不同,临海的小镇安逸平和,海水澄澈干净,没有腥气。

    白色的水鸟在海岸边的绿草地上觅食,它们的个头与猫差不多大。海岸边房屋的屋顶被设计成颇具特色的波浪状,弧形屋顶洛曦川还是第一回 见。有一间炸鱼薯条餐厅开在岸边,招牌旁画了一只憨态可掬的白熊,据说这家店有一百年的历史。

    坐在餐厅靠窗的位置,透过巨大的落地窗观海,视野极佳。通体雪白的水鸟展开羽翼,成群结队地在海上翻飞。偶尔有几只落在炸鱼薯条餐厅店外的木质桌椅上,用细长的喙啄食人类留下的残渣。

    这家店售卖诸多高热量的碳水化合物,除了招牌的炸鱼薯条外,还有可乐冰激凌。洛曦川用勺子挖了一小勺冰激凌尝了尝味道,就恋恋不舍地把冰激凌推给了阎毅,然后自己把勺底舔了个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