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血腥王座(9)
不怕千招狠,就怕一招毒。任何一种基本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最强的绝活,若能将基本功练到出神入化,练到巅峰,即使那些得到了某某秘籍的幸运儿,也未必会是对手。胜负已分,多说无益。刚还信心满志,窥探贼王宝座的一众精英扒手,如今,耷拉着脑袋,颇有斗败公鸡的样子。不过,很快他们就兴高采烈的又重新抬起了头来。人吗,都有个自我安慰心理,得过且过,总不能因为实现不了理想,就去自杀。日子一样要过,太阳照常升起,不能当贼王,那就不当吧,反正现代社会,一切向钱看齐,只要有钱赚,管他谁做贼王。想通了此点的四百来号人,齐刷刷的将目光对准了场上的四人,准备看场好戏,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生怕错了任何一个精彩的比拼镜头。
中国有句古话,光说不练假把式。眼法手法再高,也要能运用到实战中才行。这就像一名从未与人交过手,只潜心修炼的武术家,未必能打的过一名整日喋血街头的流氓。可能他尚未决定好用哪种功夫对敌时,就被流氓一刀捅死了,这是很正常的。黄挺利、杜小武、杨松、小傅李玉峰,就算技艺再高超,也要能偷到钱才行。若是偷不来钱,或是被人识破,一样是假把式。所以,比拼完基本功,下一项比拼的,就是实战。
一辆辆高速行驶的面包车,带起了一片尘土,浩浩荡荡的来到了银都附近,离繁华闹市不远处的一个停车场。黄挺利一行四人,再经过了严密的搜身,确定身上未带有任何钱财后,走向了闹市。比拼的规则很简单,一小时内,谁窃取的钱财最多,谁即是胜者。实战比试,不同于基本功,分不出胜负的概率很低,因为谁都不知道对方偷了多少钱,知道也没用,时间是有限制的,即使相差了一分钱,那也会分出胜负,决出生死。
“正宗的新疆烤肉串,五毛一串,一元三串……”
“名牌t恤清仓大甩卖,五十元两件了……”
熙熙攘攘,热热闹闹。繁华的闹市,人山人海,正是各路扒手大显身手的绝佳表演场所。杨松、小傅李玉峰,二话不说,一头扎进了人海,争分夺秒的运用着自己的技巧,把一个又一个钱包,放到了口袋里,然后找到没人的地方,取出里边的钱,把钱包丢掉。而杜小武,则是仔细观察了一下四周地形,然后一头扎进了茫茫人海,开始有条不紊的专门捡一些肥羊下手。偷盗,既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门艺术。因为作为一名顶尖扒手,要学会如何去表演,如何让人放松警惕,不可能说,别人怀疑你是扒手,双手紧紧捂住钱包,双眼紧紧盯着你,你还有可能把对方的钱偷出来,那是武侠小说,不是现实世界。所以,顶级扒手其实也需要懂表演和心理学的。至于黄挺利,则显得有些反常,让人捉摸不透。他不慌不忙的随便东逛逛,西走走,竟然迟迟没有动手。这可把乔四一党人急坏了,虽然说乔四一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从来不在乎什么信义,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甚至说全国的精英扒手都在,黄挺利要是败北,那乔四一党顶多也就是把黄挺利的命保下来,至于贼王,就算乔四强行逼迫这些人嘴上承认,也失去了原有的意义,毫无用处。
时间一分一秒的渡过,郝瘸子已经按耐不住的上蹿下跳,想要提醒黄挺利快动手,可老黄同志,还是晃晃悠悠,毫无反应。至于乔四,干脆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让马仔们准备好家伙,准备豁出去直接开战,也要保黄挺利了。一小时的时间,转瞬即逝,杜小武、杨松、小傅李玉峰三人,信心满志的挺着胸膛,回到了众人之间,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必胜无疑。而黄挺利,还是一副吊儿啷当的德行,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无所谓。不过这时,乔四等人已经看出不对劲了。他们和黄挺利从小一起长大,再了解不过他的为人。黄挺利在少年时,即发誓要做贼王,为了这个理想,他不顾一切。如今机会就在眼前,他怎么可能放过。尤其是他和杜小武,还赌上了自己的性命,若是没有十足把握,他是不可能如此放松的。
“各位满载而归,那就让大家看看你们的成果吧……”,本来,最想看成果的应该是乔四一党人,因为他们相信黄挺利比偷技是不会输得。可事实摆在眼前,黄挺利压根就没动手,即使他们相信黄挺利可能有什么计谋,有恃无恐,但没亲眼所见时,也无法证实,所以选择了沉默。反而是龙哥一党人,率先忍不住说话,因为他们相信,黄挺利已经输了,而输了的下场,就是死。
“没问题……”,杨松和小傅李玉峰,同时点头应承,伸手掏向了自己的口袋。正当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睁大眼睛紧盯着两人时。两人伸进口袋里的手,却迟迟没有拿出来。惊恐、不解、怀疑,种种复杂的表情,浮现在两人面庞上,因为他们的口袋空了,一分钱都没有。两人大眼瞪小眼眼,包括所有在场的人,都集体张大了嘴巴,不知所措。可杜小武率先反应了过来,猛然把目光看向了黄挺利。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对手,杜小武已经知道,为什么黄挺利这么有恃无恐了,他根本就是早有预谋,等着杨松和小傅李玉峰偷窃完毕,直接吃现成的。乔四等人也反应了过来,忍不住在心中暗赞了黄挺利一声“高”。事实也确实如此,杨松偷了一万九千八百一十元,小傅李玉峰,则偷了一万八千七百二十元,而黄挺利的口袋,恰巧有三万八千五百三十元。不过,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杜小武的口袋,竟然也是三万八千五百三十元,两人竟然未能分出胜负。这个结局,让所有人都有些傻眼,想不明白。虽然说无巧不成书,可这也太巧了吧。
“黄瘸子,我佩服你,你够阴险……”,杜小武牙齿咬的嘎嘣响,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个方法呢,实在是太卑鄙了,太无耻了。而杨松、小傅李玉峰,则是惧怕的望着黄挺利,眼神复杂。他们两人,输得心服口服,自己就是顶尖扒手,结果却被人偷了,而且还丝毫没有发现,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偷得,这让两人如还有什么埋怨可言。
“哼,自己蠢,就不要说别人阴险。你想赌命是吧,我奉陪到底,我们继续……”,狰狞的冷笑,浮现在黄挺利面庞上。两军交战,首重气势,虽然他还尚未赢,但从气势上来讲,他已经掌握了场上的主动,杜小武凶多吉少。
第一百七十一章 血腥王座(10)
骄阳似火,高挂天边,黄庭利和杜小武,站在烈日下,狠狠盯着对方,任由汗水如雨点般落下。对于两个以生命做赌注的人而言,贼王的意义,已经变得相对不那么重要。毕竟有命才有荣誉,性命若是没了,让你做世界第一,又能如何,有什么意义?
两名样貌精干的马仔,缓缓走到两人身后,用黑布蒙上了杜小武和黄庭利的眼睛,用麻绳反捆住了两人的双手,然后在两人的嘴中放上了一枚薄薄的双面刀片,把两人关到了一个狭小的屋子。随着屋门紧缩,两人仿佛瞬间离开了人世,到了另外一个空间。比拼到了这个时候,再谈什么偷技,未免有些做作,多此一举。两人偷窃技术,本来就不相上下,虽然黄庭利的偷技已经大成,远比以前高明的多。可杜小武也不是原地踏步,他那深山培训,可不是度假玩的。
“乔四,光他们两人赌,未免没有什么意思。不如你我加点彩头,若是杜小武活着走出屋子,我要你三分之一的地盘,你敢和我赌吗?”屋里什么情况,外边的人不知道,可正因为不知道,才更有趣味性,赌博的意义,就是在于不到最后一刻,你永远不知道谁是赢家。龙哥咧着嘴,一副胸有成竹的架势。杜小武是干嘛的,七爷的贴身保镖,最佳刺客,暗杀高手,若是单比偷技,杜小武未必能赢,可死斗比拼,他不信黄庭利有命能活着出来。
“好啊,赌就赌,不过我对你的地盘不感兴趣,若是黄庭利活着走出来,我要你的一只手……”,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啊。龙哥虽然狡猾,可乔四更加阴险。地盘有什么用,三方人马,马上就要决一死战,日期都订好了,就算地盘全归自己,一旦人被灭了,所谓的地盘,还不是照样拱手送人。还不如在战前,让对方失去了战力,反而更加合算。
“吗的,乔四,算你狠,我和你赌了……”,男人吗,出来混,无非就是混个面子。输人输钱不能输了面子,这么多人都在这看着呢,龙哥要是心存胆怯,那以后还怎么混。况且,赌局是他提出来的,结果他却不敢应战,那不成了黑道一大笑话了。
紧张的气氛,笼罩在所有人的心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若关己,那谁又能坦然面对呢。乔四看似气定神闲,一副无所谓的架势。但其实,手心里边全是汗。而龙哥,虽然尽量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不过头上的汗珠,却不由自主的涌了出来。不过,比他两更紧张的,应该是屋内的两人,生死之战,人就和疯狗一样,什么人性、道德,都将不值一提。人本来就是畜生,只要可以活下去,两人绝对不会介意,用牙齿将对方活活咬死。
浓浓的灰尘味,呛得人想要咳嗽。黄庭利和杜小武被关的屋子,是一间废弃的杂物室,地上铺着厚厚的一层灰尘,明显好久没有人来过。杜小武和黄庭利,一进到屋子里,干净利落的同时一个原地蹦跳,把反捆在背后的双手,移到了身前,然后一把扯掉了眼上的黑布。
没有风,没有阳光,没有一丝活人的气息。这是黄庭利和杜小武的第一感觉。杂物室的窗户,已经被黑色胶布贴的死死地,大门一紧闭,根本就没一丝光线。可两人还是在短暂的失明后,发现了对方的影子。不过,两人都不是鲁莽之辈,没有着急展开攻击。而是用牙齿咬着刀片,先切断了自己手上的绳子。
困兽之斗,尤其凶残,杜小武率先发起了攻击。他的双手,紧握住断掉的绳子,上来就想要用绳子,把黄庭利活活勒死。黄庭利大惊,连忙向一旁闪避。喉咙,乃是人体器官最为脆弱的部分之一。不管是多厉害的武林高手,一旦喉咙被绳子勒个正着,除非对方气力交接出现问题,否则,绝对没有可能还有反击之力。
“草……”,黄庭利嘟囔了一句,也没功夫对杜小武破口大骂,生死之战,他的大脑,高度紧张,一切都是本能反应,哪有心情去骂人,他起脚,就踹向了步步紧逼的杜小武,然后瞅准时机,双指捏着刀片,就想一刀划开杜小武的喉咙,快速解决战斗。不过,杜小武的实战经验,极其丰富,可没那么好杀。开始,两人还有些试探性的攻击,可随着黄庭利的刀片划伤了杜小武的胳膊,杜小武的脚印,印上了黄庭利的胸膛后,两人开始彻底爆发,状似疯狂了。什么招式,什么战术,都已经不重要了,两人现在唯一的目的,就是杀死对方。用刀不行,就用手掐,用手不行,就用脚踹,用脚不行,就用头撞,头也不行,干脆就拿牙齿咬。世上最可怕的野兽,绝对不可能是什么雄狮老虎,而应该是人。人在拼命挣扎,想要活下去的时候,会爆发全身的潜力,比野兽更加凶残可怖。尤其是本来就极度残忍的恶人,更是会变成恶魔,因为他们杀过的人太多,知道人临死时的痛苦,所以他们更不想死。
长长的白气,从乔四口中喷出,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心情越来越往下沉。甚至,他一度希望漫天神佛,去保佑黄庭利安然无恙。对于一个无神论者,会出现这种想法,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因为他没有办法,去保护自己的兄弟。如果他的实力够强,一统黑道,那他可以轻松的把黄庭利扶上贼王宝座,而不让其冒险。可现在,他毫无办法……如果黄庭利死了,那他一辈子不会原谅自己。
等待,是最漫长,最痛苦的。正当乔四等人,已经有些不耐烦坐不住的时候,轻微的拍打声传来。众人慌忙一拥上前,打开了门锁。门后的人会是谁,到底谁是最后的胜利者,所有人都想知道,所有人都拭目以待。如果,杜小武赢了,那龙哥将得到乔四三分之一的地盘。虽说大战在即,人要是败了,地盘如同虚设。可若是龙哥先拔头筹,取个头彩,多少在士气上,也能占个上风。而若是黄庭利赢了,那乔四就要拿走龙哥的一只手。其实,乔四对龙哥的手,实在没大兴趣,龙哥又不是什么盖世赌王,一只破爪子,吃不能吃,摆着看又不好看,那要来干嘛,难道仅仅是为了大战时,让龙哥失去战力?不,事情哪里会有这么简单。因为方天凤要烧头七了,乔四要用龙哥这只手,祭奠他一辈子最爱的女人。
第一百七十二章 盖世贼王(1)
鲜红的血液,仿佛不要钱的雨水,唏哩哗啦的从黄挺利身上落下。黄庭利血肉外翻,伤势严重,宛如一个血人。可他的面容上,看不到一丝应有的痛苦,悲伤。他只是在笑,不停地笑,歇斯底里的笑,发自内心的笑,如愿以求的笑。这是胜利者的微笑,没有体验过的人,是体会不到那种疯狂人生的。
“扶着他,马上把他送医院……”,黄挺利笑了,乔四一党人都笑了,这就是普通人和黑道中人的区别。要是换作普通人看到这么重的伤,还不吓得惊声尖叫起来,哪有心情微笑。尤其是乔四,笑的特别开心,胸口的一块大石,彻底落下。自从方天凤死后,他已经好久没有笑过了。可今天他不但想放声大笑,还想痛痛快快的喝上一杯。因为他的兄弟没有死,活着走了出来。至于输赢,乔四已经不在乎了。输又如何,赢又如何,一切只是大战前的一场热身赛,真正的好戏,还没上演呢。
龙哥的面色有些铁青,他的这只手,算是彻底拜拜,喂狼了。他怨毒的盯着乔四一党人,心里犹如打翻的调料瓶,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梁羽生曾说过,他最佩服金庸的就是,反派人物塑造的特别成功。如果一个人,一生遇到的对手全是白痴,那纯粹是yy。毫无疑问,龙哥决不是普通人能轻易对抗的白痴。他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的人。什么女人兄弟,他都不在乎。甚至说,他自己的一只手,也无所谓。只要目的可以达到,他不在乎牺牲任何人,包括他自己。可他受不了的是,自己输了,输得如此之惨,输得没有一丝悬念。
“乔四,这只手我送你了,来日方长,你给我的,我一定会十倍还你……”,龙哥也是个狠人,数百号人在那看着,这只手他是怎么也要切下来了。既然如此,那恐惧害怕只会让人瞧不起,徒增笑柄,倒不如光明磊落,大胆一点,勇敢一点,自己亲自来。输就输了,男子汉大丈夫,一只手算什么,只要没输掉面子、威信、形象,他就还是哈尔滨大名鼎鼎的龙家大少。
“噗……”,血光四溅,一帘鲜血,染红了众人的眼睛。龙哥嘴上咬着一块手帕,右手拿着一柄斧头,咬牙切齿的一斧头砍下了自己的手腕。他的冷酷手段,让人浑身发凉,有些不寒而栗,但效果也是明显的,所有在场的陌生人,都不知不觉的有了一种错误印象,面前的龙哥,是一位敢说敢做,顶天立地的铁骨硬汉,值得敬佩。
“好……”,惜英雄,重英雄。乔四鼓着掌,由衷的说出了一个好字,他非常佩服自己的对手,能在这种情况下,不但没有让自己一方士气低落,反而用壮士断腕的壮举,激起了旗下马仔的斗志,勇气,真不愧为是他乔四的死对头,有大将之风。这样的对手,值得他去敬佩,即使他不幸战败,能死在高手手中,也是死而无憾。
“再见……”,龙哥的面色有些苍白,他尽量不让自己的身体由于血液的大量流失,而显得有些颤抖,转头就带着大批的马仔,和羊皮卷毛浩浩荡荡的离去。可谓是来时气势汹汹,去时黯然神伤。当然,想不急着走也不可能,手腕断了,可不是小伤,若不及时止血,真会出人命的。
尘埃落定,黄庭利成为贼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乔四让旗下马仔,把五湖四海的各路扒手,安排好了住处,然后等待黄庭利醒来,再做决定。兄弟,该帮的帮,不该帮的,就不要帮。乔四不方便帮黄挺利整顿全国的扒手,那有夺位篡权的嫌疑。贼王是黄挺利,不是他乔四,具体要怎么做,乔四等人只能协助,不能喧宾夺主。其实,人都有死心,除了父母,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兄弟也好,老婆也罢,都有可能会生出异心,背叛,分道扬镳,这是很正常的。因为世上没有谁必须要和谁一辈子好,但不能因为人性可能的转变,就不相信感情,就去怀疑感情。不管日后乔四几兄弟,会变成什么样子,至少在这一刻,他们还是从小一起长大,出生入死的把兄弟,这就够了。不是有句话吗,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
黄昏时分,陷入昏迷的黄庭利,缓缓睁开了双眼。他的伤势并不重,对于一个常年生活在刀头舔血日子里的男人,这点皮外伤,不过是毛毛雨,不值一提。醒来的黄庭利,没有浪费时间继续休息,而是马不停蹄的宴请各路豪杰,大摆筵席,恩威并施,迅速的组成了建国以来,震惊全中国的扒手集团。而集团的二号人物,就是小傅李玉峰,这让信心满志,想要大显身手的杨松,颇为不满。无论从年龄、资历、技术、实战,他都明显要比小傅李玉峰更具有优势,这让他如何能够心服。难道黄庭利的眼睛不好用,还是李玉峰是他亲戚,凭什么让个小毛孩当老二。不过,一朝天子一朝臣,规矩是人定的,既然黄庭利是贼王,那就要按黄庭利的来。杨松不满,可以走人,没人会逼他留下。当然,前提是他安静的,悄悄地走,若是他敢拉帮结派,集体叛逃,给黄庭利添乱,那估计也别想活着走出哈尔滨。
月色,悄悄降临,大地一片寂静,心情大好的黄庭利,压根就不在乎杨松的离去。这个结果,他早猜到了,人各有志,不能强求。他之所以选择小傅李玉峰做二把手,原因当然有很多。他不是中国政府,就喜欢把一些老家伙放重要岗位上,年轻人没资历,能力再强也白搭。黑道的魅力,就是有种的才合我意。黄庭利看中的,是小傅年轻有潜力,有拼劲,而且更容易控制。最主要的是,实战比拼时,杨松一路专门捡一些老弱病残,妇孺农民等一些好下手的目标偷窃,其人品让黄庭利十分不耻。而小傅李玉峰则不同,他没有偷一个妇孺、老弱、农民,完全的执行了黄庭利的三不偷理念。盗亦有道,虽然说大家从事的不是正当职业,可也要有个道德底线,穷人何苦为难穷人呢。有钱人,家里条件好的,谁愿意出来当扒手。
“大哥,按您的吩咐,一些技术不过关,或年纪偏大的,已经给了他们一些安家费,遣散了,现在剩下的三百人,都是反应快,体力充沛,技术过关,经验丰富的高手……”小傅李玉峰,毕恭毕敬的站在黄庭利面前,表情严肃。多少年前,黄庭利就是他的偶像级大哥,如今,他能成为自己偶像的左膀右臂,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骄傲。至于黄庭利让他做的事,无论对错,他都不会过问,只会执行。他的年纪虽小,但不代表心机不够用。事实上,一个街头流浪靠扒窃混大的十八岁孩子,怎么可能会和温室的花朵一样脑残,小傅知道,该问的问,不该问的,就闭嘴。免得祸从口出。况且,许多事,就算黄庭利不说,小傅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他知道,一个集团,成员贵在精,而不在多。一些水平不到位,或有异心的人,只会连累大家,让诺大的团体,随时陷入危险当中,一不小心,就可能土崩瓦解。所以,进行一次大清洗是必须得。黄挺利要的,是一个可以凝聚在一起,成为一个拳头的精英,而不是一盘散沙,只有这样,他才能实现自己的报复,偷遍全国的有钱人,成为继燕子李三之后,中国唯一赫赫有名,流传千古的贼王。
“你下去吧……”,黄庭利挥了挥手,示意小傅李玉峰先行离开,然后独自一人静静的遥望星空,宛如雕塑,一动不动。一个人,再实现了梦想后,其实未必会欣喜若狂,高兴地不知所措,这样人,明显是成功的比较容易,未经历太多风雨。真正付出血汗,泪水,悲痛,才达成梦想的人,一旦成功,第一件事,铁定不是高兴,而是哭泣。还有少部分自视甚高,喜欢挑战的人,则是失落,感慨万千,因为他们不知道成功后,人生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目标,黄庭利恰恰属于这一类。多少个不眠的夜晚,多少次生死边缘的挣扎,只为这一刻,然而,他却没有丝毫开心,人生,不过就是场梦,当上贼王又能怎样呢,浮沉而已。
第一百七十三章 盖世贼王(2)
清晨,一轮红日高挂天边。黄庭利难得的起了个早,刮了胡子,梳洗了头发,脱下了他那凌乱的破旧衣服,换上了一身正装,西服格领的来到了郝瘸子的银都夜总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现代的帮派组织,虽然不像以前那样,需要三拜九叩,烧香饮鸡血,或像洪门那样拜关二爷,但无规矩不成方圆,给大哥鞠躬、上茶,还是必须得。
震天的鞭炮声,让人耳边一阵轰鸣,一朵朵烟花,璀璨的绽放。两头巨大的狮子,上下舞动,左右摇摆。这是乔四特意从广州聘请的舞狮高手,为黄挺利建帮立派做彩头。舞狮,是中华的传统项目,表面看简单,实则自有其独特之处。舞狮分为南狮和北狮,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则看门道。通常,有钱人请的都是南狮,因为南狮狮眼会眨,狮嘴会张,吐条幅,叼龙球,极其精彩,舞起来特别好看,也特别吉利。而北狮则显得有些呆板,没什么意思,也不够吉利。懂行的人,是不会请北狮的。
“老三,一点小意思……”,中国人一向注重礼仪,建帮立派,乃是大事,礼金是怎么都要送的。乔四、郝瘸子、小克、李正光等人,纷纷送上了自己的贺礼,乔四送的,是一尊金佛,郝瘸子送的,则是他花重金,聘请真正的冶炼高手,打造的一套刀具,小克和李正光,则是直接送了一个厚厚鼓鼓的大红包。
“哈哈哈哈,多谢哥几个捧场……”,黄挺利倒也不客气,自家兄弟,说太多见外的话,反而有些见外,影响感情,今天的礼,他是怎么都不会拒绝的。
不怕千招狠,就怕一招毒。任何一种基本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最强的绝活,若能将基本功练到出神入化,练到巅峰,即使那些得到了某某秘籍的幸运儿,也未必会是对手。胜负已分,多说无益。刚还信心满志,窥探贼王宝座的一众精英扒手,如今,耷拉着脑袋,颇有斗败公鸡的样子。不过,很快他们就兴高采烈的又重新抬起了头来。人吗,都有个自我安慰心理,得过且过,总不能因为实现不了理想,就去自杀。日子一样要过,太阳照常升起,不能当贼王,那就不当吧,反正现代社会,一切向钱看齐,只要有钱赚,管他谁做贼王。想通了此点的四百来号人,齐刷刷的将目光对准了场上的四人,准备看场好戏,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生怕错了任何一个精彩的比拼镜头。
中国有句古话,光说不练假把式。眼法手法再高,也要能运用到实战中才行。这就像一名从未与人交过手,只潜心修炼的武术家,未必能打的过一名整日喋血街头的流氓。可能他尚未决定好用哪种功夫对敌时,就被流氓一刀捅死了,这是很正常的。黄挺利、杜小武、杨松、小傅李玉峰,就算技艺再高超,也要能偷到钱才行。若是偷不来钱,或是被人识破,一样是假把式。所以,比拼完基本功,下一项比拼的,就是实战。
一辆辆高速行驶的面包车,带起了一片尘土,浩浩荡荡的来到了银都附近,离繁华闹市不远处的一个停车场。黄挺利一行四人,再经过了严密的搜身,确定身上未带有任何钱财后,走向了闹市。比拼的规则很简单,一小时内,谁窃取的钱财最多,谁即是胜者。实战比试,不同于基本功,分不出胜负的概率很低,因为谁都不知道对方偷了多少钱,知道也没用,时间是有限制的,即使相差了一分钱,那也会分出胜负,决出生死。
“正宗的新疆烤肉串,五毛一串,一元三串……”
“名牌t恤清仓大甩卖,五十元两件了……”
熙熙攘攘,热热闹闹。繁华的闹市,人山人海,正是各路扒手大显身手的绝佳表演场所。杨松、小傅李玉峰,二话不说,一头扎进了人海,争分夺秒的运用着自己的技巧,把一个又一个钱包,放到了口袋里,然后找到没人的地方,取出里边的钱,把钱包丢掉。而杜小武,则是仔细观察了一下四周地形,然后一头扎进了茫茫人海,开始有条不紊的专门捡一些肥羊下手。偷盗,既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门艺术。因为作为一名顶尖扒手,要学会如何去表演,如何让人放松警惕,不可能说,别人怀疑你是扒手,双手紧紧捂住钱包,双眼紧紧盯着你,你还有可能把对方的钱偷出来,那是武侠小说,不是现实世界。所以,顶级扒手其实也需要懂表演和心理学的。至于黄挺利,则显得有些反常,让人捉摸不透。他不慌不忙的随便东逛逛,西走走,竟然迟迟没有动手。这可把乔四一党人急坏了,虽然说乔四一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从来不在乎什么信义,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甚至说全国的精英扒手都在,黄挺利要是败北,那乔四一党顶多也就是把黄挺利的命保下来,至于贼王,就算乔四强行逼迫这些人嘴上承认,也失去了原有的意义,毫无用处。
时间一分一秒的渡过,郝瘸子已经按耐不住的上蹿下跳,想要提醒黄挺利快动手,可老黄同志,还是晃晃悠悠,毫无反应。至于乔四,干脆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让马仔们准备好家伙,准备豁出去直接开战,也要保黄挺利了。一小时的时间,转瞬即逝,杜小武、杨松、小傅李玉峰三人,信心满志的挺着胸膛,回到了众人之间,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必胜无疑。而黄挺利,还是一副吊儿啷当的德行,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无所谓。不过这时,乔四等人已经看出不对劲了。他们和黄挺利从小一起长大,再了解不过他的为人。黄挺利在少年时,即发誓要做贼王,为了这个理想,他不顾一切。如今机会就在眼前,他怎么可能放过。尤其是他和杜小武,还赌上了自己的性命,若是没有十足把握,他是不可能如此放松的。
“各位满载而归,那就让大家看看你们的成果吧……”,本来,最想看成果的应该是乔四一党人,因为他们相信黄挺利比偷技是不会输得。可事实摆在眼前,黄挺利压根就没动手,即使他们相信黄挺利可能有什么计谋,有恃无恐,但没亲眼所见时,也无法证实,所以选择了沉默。反而是龙哥一党人,率先忍不住说话,因为他们相信,黄挺利已经输了,而输了的下场,就是死。
“没问题……”,杨松和小傅李玉峰,同时点头应承,伸手掏向了自己的口袋。正当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睁大眼睛紧盯着两人时。两人伸进口袋里的手,却迟迟没有拿出来。惊恐、不解、怀疑,种种复杂的表情,浮现在两人面庞上,因为他们的口袋空了,一分钱都没有。两人大眼瞪小眼眼,包括所有在场的人,都集体张大了嘴巴,不知所措。可杜小武率先反应了过来,猛然把目光看向了黄挺利。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对手,杜小武已经知道,为什么黄挺利这么有恃无恐了,他根本就是早有预谋,等着杨松和小傅李玉峰偷窃完毕,直接吃现成的。乔四等人也反应了过来,忍不住在心中暗赞了黄挺利一声“高”。事实也确实如此,杨松偷了一万九千八百一十元,小傅李玉峰,则偷了一万八千七百二十元,而黄挺利的口袋,恰巧有三万八千五百三十元。不过,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杜小武的口袋,竟然也是三万八千五百三十元,两人竟然未能分出胜负。这个结局,让所有人都有些傻眼,想不明白。虽然说无巧不成书,可这也太巧了吧。
“黄瘸子,我佩服你,你够阴险……”,杜小武牙齿咬的嘎嘣响,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个方法呢,实在是太卑鄙了,太无耻了。而杨松、小傅李玉峰,则是惧怕的望着黄挺利,眼神复杂。他们两人,输得心服口服,自己就是顶尖扒手,结果却被人偷了,而且还丝毫没有发现,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偷得,这让两人如还有什么埋怨可言。
“哼,自己蠢,就不要说别人阴险。你想赌命是吧,我奉陪到底,我们继续……”,狰狞的冷笑,浮现在黄挺利面庞上。两军交战,首重气势,虽然他还尚未赢,但从气势上来讲,他已经掌握了场上的主动,杜小武凶多吉少。
第一百七十一章 血腥王座(10)
骄阳似火,高挂天边,黄庭利和杜小武,站在烈日下,狠狠盯着对方,任由汗水如雨点般落下。对于两个以生命做赌注的人而言,贼王的意义,已经变得相对不那么重要。毕竟有命才有荣誉,性命若是没了,让你做世界第一,又能如何,有什么意义?
两名样貌精干的马仔,缓缓走到两人身后,用黑布蒙上了杜小武和黄庭利的眼睛,用麻绳反捆住了两人的双手,然后在两人的嘴中放上了一枚薄薄的双面刀片,把两人关到了一个狭小的屋子。随着屋门紧缩,两人仿佛瞬间离开了人世,到了另外一个空间。比拼到了这个时候,再谈什么偷技,未免有些做作,多此一举。两人偷窃技术,本来就不相上下,虽然黄庭利的偷技已经大成,远比以前高明的多。可杜小武也不是原地踏步,他那深山培训,可不是度假玩的。
“乔四,光他们两人赌,未免没有什么意思。不如你我加点彩头,若是杜小武活着走出屋子,我要你三分之一的地盘,你敢和我赌吗?”屋里什么情况,外边的人不知道,可正因为不知道,才更有趣味性,赌博的意义,就是在于不到最后一刻,你永远不知道谁是赢家。龙哥咧着嘴,一副胸有成竹的架势。杜小武是干嘛的,七爷的贴身保镖,最佳刺客,暗杀高手,若是单比偷技,杜小武未必能赢,可死斗比拼,他不信黄庭利有命能活着出来。
“好啊,赌就赌,不过我对你的地盘不感兴趣,若是黄庭利活着走出来,我要你的一只手……”,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啊。龙哥虽然狡猾,可乔四更加阴险。地盘有什么用,三方人马,马上就要决一死战,日期都订好了,就算地盘全归自己,一旦人被灭了,所谓的地盘,还不是照样拱手送人。还不如在战前,让对方失去了战力,反而更加合算。
“吗的,乔四,算你狠,我和你赌了……”,男人吗,出来混,无非就是混个面子。输人输钱不能输了面子,这么多人都在这看着呢,龙哥要是心存胆怯,那以后还怎么混。况且,赌局是他提出来的,结果他却不敢应战,那不成了黑道一大笑话了。
紧张的气氛,笼罩在所有人的心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若关己,那谁又能坦然面对呢。乔四看似气定神闲,一副无所谓的架势。但其实,手心里边全是汗。而龙哥,虽然尽量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不过头上的汗珠,却不由自主的涌了出来。不过,比他两更紧张的,应该是屋内的两人,生死之战,人就和疯狗一样,什么人性、道德,都将不值一提。人本来就是畜生,只要可以活下去,两人绝对不会介意,用牙齿将对方活活咬死。
浓浓的灰尘味,呛得人想要咳嗽。黄庭利和杜小武被关的屋子,是一间废弃的杂物室,地上铺着厚厚的一层灰尘,明显好久没有人来过。杜小武和黄庭利,一进到屋子里,干净利落的同时一个原地蹦跳,把反捆在背后的双手,移到了身前,然后一把扯掉了眼上的黑布。
没有风,没有阳光,没有一丝活人的气息。这是黄庭利和杜小武的第一感觉。杂物室的窗户,已经被黑色胶布贴的死死地,大门一紧闭,根本就没一丝光线。可两人还是在短暂的失明后,发现了对方的影子。不过,两人都不是鲁莽之辈,没有着急展开攻击。而是用牙齿咬着刀片,先切断了自己手上的绳子。
困兽之斗,尤其凶残,杜小武率先发起了攻击。他的双手,紧握住断掉的绳子,上来就想要用绳子,把黄庭利活活勒死。黄庭利大惊,连忙向一旁闪避。喉咙,乃是人体器官最为脆弱的部分之一。不管是多厉害的武林高手,一旦喉咙被绳子勒个正着,除非对方气力交接出现问题,否则,绝对没有可能还有反击之力。
“草……”,黄庭利嘟囔了一句,也没功夫对杜小武破口大骂,生死之战,他的大脑,高度紧张,一切都是本能反应,哪有心情去骂人,他起脚,就踹向了步步紧逼的杜小武,然后瞅准时机,双指捏着刀片,就想一刀划开杜小武的喉咙,快速解决战斗。不过,杜小武的实战经验,极其丰富,可没那么好杀。开始,两人还有些试探性的攻击,可随着黄庭利的刀片划伤了杜小武的胳膊,杜小武的脚印,印上了黄庭利的胸膛后,两人开始彻底爆发,状似疯狂了。什么招式,什么战术,都已经不重要了,两人现在唯一的目的,就是杀死对方。用刀不行,就用手掐,用手不行,就用脚踹,用脚不行,就用头撞,头也不行,干脆就拿牙齿咬。世上最可怕的野兽,绝对不可能是什么雄狮老虎,而应该是人。人在拼命挣扎,想要活下去的时候,会爆发全身的潜力,比野兽更加凶残可怖。尤其是本来就极度残忍的恶人,更是会变成恶魔,因为他们杀过的人太多,知道人临死时的痛苦,所以他们更不想死。
长长的白气,从乔四口中喷出,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心情越来越往下沉。甚至,他一度希望漫天神佛,去保佑黄庭利安然无恙。对于一个无神论者,会出现这种想法,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因为他没有办法,去保护自己的兄弟。如果他的实力够强,一统黑道,那他可以轻松的把黄庭利扶上贼王宝座,而不让其冒险。可现在,他毫无办法……如果黄庭利死了,那他一辈子不会原谅自己。
等待,是最漫长,最痛苦的。正当乔四等人,已经有些不耐烦坐不住的时候,轻微的拍打声传来。众人慌忙一拥上前,打开了门锁。门后的人会是谁,到底谁是最后的胜利者,所有人都想知道,所有人都拭目以待。如果,杜小武赢了,那龙哥将得到乔四三分之一的地盘。虽说大战在即,人要是败了,地盘如同虚设。可若是龙哥先拔头筹,取个头彩,多少在士气上,也能占个上风。而若是黄庭利赢了,那乔四就要拿走龙哥的一只手。其实,乔四对龙哥的手,实在没大兴趣,龙哥又不是什么盖世赌王,一只破爪子,吃不能吃,摆着看又不好看,那要来干嘛,难道仅仅是为了大战时,让龙哥失去战力?不,事情哪里会有这么简单。因为方天凤要烧头七了,乔四要用龙哥这只手,祭奠他一辈子最爱的女人。
第一百七十二章 盖世贼王(1)
鲜红的血液,仿佛不要钱的雨水,唏哩哗啦的从黄挺利身上落下。黄庭利血肉外翻,伤势严重,宛如一个血人。可他的面容上,看不到一丝应有的痛苦,悲伤。他只是在笑,不停地笑,歇斯底里的笑,发自内心的笑,如愿以求的笑。这是胜利者的微笑,没有体验过的人,是体会不到那种疯狂人生的。
“扶着他,马上把他送医院……”,黄挺利笑了,乔四一党人都笑了,这就是普通人和黑道中人的区别。要是换作普通人看到这么重的伤,还不吓得惊声尖叫起来,哪有心情微笑。尤其是乔四,笑的特别开心,胸口的一块大石,彻底落下。自从方天凤死后,他已经好久没有笑过了。可今天他不但想放声大笑,还想痛痛快快的喝上一杯。因为他的兄弟没有死,活着走了出来。至于输赢,乔四已经不在乎了。输又如何,赢又如何,一切只是大战前的一场热身赛,真正的好戏,还没上演呢。
龙哥的面色有些铁青,他的这只手,算是彻底拜拜,喂狼了。他怨毒的盯着乔四一党人,心里犹如打翻的调料瓶,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梁羽生曾说过,他最佩服金庸的就是,反派人物塑造的特别成功。如果一个人,一生遇到的对手全是白痴,那纯粹是yy。毫无疑问,龙哥决不是普通人能轻易对抗的白痴。他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的人。什么女人兄弟,他都不在乎。甚至说,他自己的一只手,也无所谓。只要目的可以达到,他不在乎牺牲任何人,包括他自己。可他受不了的是,自己输了,输得如此之惨,输得没有一丝悬念。
“乔四,这只手我送你了,来日方长,你给我的,我一定会十倍还你……”,龙哥也是个狠人,数百号人在那看着,这只手他是怎么也要切下来了。既然如此,那恐惧害怕只会让人瞧不起,徒增笑柄,倒不如光明磊落,大胆一点,勇敢一点,自己亲自来。输就输了,男子汉大丈夫,一只手算什么,只要没输掉面子、威信、形象,他就还是哈尔滨大名鼎鼎的龙家大少。
“噗……”,血光四溅,一帘鲜血,染红了众人的眼睛。龙哥嘴上咬着一块手帕,右手拿着一柄斧头,咬牙切齿的一斧头砍下了自己的手腕。他的冷酷手段,让人浑身发凉,有些不寒而栗,但效果也是明显的,所有在场的陌生人,都不知不觉的有了一种错误印象,面前的龙哥,是一位敢说敢做,顶天立地的铁骨硬汉,值得敬佩。
“好……”,惜英雄,重英雄。乔四鼓着掌,由衷的说出了一个好字,他非常佩服自己的对手,能在这种情况下,不但没有让自己一方士气低落,反而用壮士断腕的壮举,激起了旗下马仔的斗志,勇气,真不愧为是他乔四的死对头,有大将之风。这样的对手,值得他去敬佩,即使他不幸战败,能死在高手手中,也是死而无憾。
“再见……”,龙哥的面色有些苍白,他尽量不让自己的身体由于血液的大量流失,而显得有些颤抖,转头就带着大批的马仔,和羊皮卷毛浩浩荡荡的离去。可谓是来时气势汹汹,去时黯然神伤。当然,想不急着走也不可能,手腕断了,可不是小伤,若不及时止血,真会出人命的。
尘埃落定,黄庭利成为贼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乔四让旗下马仔,把五湖四海的各路扒手,安排好了住处,然后等待黄庭利醒来,再做决定。兄弟,该帮的帮,不该帮的,就不要帮。乔四不方便帮黄挺利整顿全国的扒手,那有夺位篡权的嫌疑。贼王是黄挺利,不是他乔四,具体要怎么做,乔四等人只能协助,不能喧宾夺主。其实,人都有死心,除了父母,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兄弟也好,老婆也罢,都有可能会生出异心,背叛,分道扬镳,这是很正常的。因为世上没有谁必须要和谁一辈子好,但不能因为人性可能的转变,就不相信感情,就去怀疑感情。不管日后乔四几兄弟,会变成什么样子,至少在这一刻,他们还是从小一起长大,出生入死的把兄弟,这就够了。不是有句话吗,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
黄昏时分,陷入昏迷的黄庭利,缓缓睁开了双眼。他的伤势并不重,对于一个常年生活在刀头舔血日子里的男人,这点皮外伤,不过是毛毛雨,不值一提。醒来的黄庭利,没有浪费时间继续休息,而是马不停蹄的宴请各路豪杰,大摆筵席,恩威并施,迅速的组成了建国以来,震惊全中国的扒手集团。而集团的二号人物,就是小傅李玉峰,这让信心满志,想要大显身手的杨松,颇为不满。无论从年龄、资历、技术、实战,他都明显要比小傅李玉峰更具有优势,这让他如何能够心服。难道黄庭利的眼睛不好用,还是李玉峰是他亲戚,凭什么让个小毛孩当老二。不过,一朝天子一朝臣,规矩是人定的,既然黄庭利是贼王,那就要按黄庭利的来。杨松不满,可以走人,没人会逼他留下。当然,前提是他安静的,悄悄地走,若是他敢拉帮结派,集体叛逃,给黄庭利添乱,那估计也别想活着走出哈尔滨。
月色,悄悄降临,大地一片寂静,心情大好的黄庭利,压根就不在乎杨松的离去。这个结果,他早猜到了,人各有志,不能强求。他之所以选择小傅李玉峰做二把手,原因当然有很多。他不是中国政府,就喜欢把一些老家伙放重要岗位上,年轻人没资历,能力再强也白搭。黑道的魅力,就是有种的才合我意。黄庭利看中的,是小傅年轻有潜力,有拼劲,而且更容易控制。最主要的是,实战比拼时,杨松一路专门捡一些老弱病残,妇孺农民等一些好下手的目标偷窃,其人品让黄庭利十分不耻。而小傅李玉峰则不同,他没有偷一个妇孺、老弱、农民,完全的执行了黄庭利的三不偷理念。盗亦有道,虽然说大家从事的不是正当职业,可也要有个道德底线,穷人何苦为难穷人呢。有钱人,家里条件好的,谁愿意出来当扒手。
“大哥,按您的吩咐,一些技术不过关,或年纪偏大的,已经给了他们一些安家费,遣散了,现在剩下的三百人,都是反应快,体力充沛,技术过关,经验丰富的高手……”小傅李玉峰,毕恭毕敬的站在黄庭利面前,表情严肃。多少年前,黄庭利就是他的偶像级大哥,如今,他能成为自己偶像的左膀右臂,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骄傲。至于黄庭利让他做的事,无论对错,他都不会过问,只会执行。他的年纪虽小,但不代表心机不够用。事实上,一个街头流浪靠扒窃混大的十八岁孩子,怎么可能会和温室的花朵一样脑残,小傅知道,该问的问,不该问的,就闭嘴。免得祸从口出。况且,许多事,就算黄庭利不说,小傅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他知道,一个集团,成员贵在精,而不在多。一些水平不到位,或有异心的人,只会连累大家,让诺大的团体,随时陷入危险当中,一不小心,就可能土崩瓦解。所以,进行一次大清洗是必须得。黄挺利要的,是一个可以凝聚在一起,成为一个拳头的精英,而不是一盘散沙,只有这样,他才能实现自己的报复,偷遍全国的有钱人,成为继燕子李三之后,中国唯一赫赫有名,流传千古的贼王。
“你下去吧……”,黄庭利挥了挥手,示意小傅李玉峰先行离开,然后独自一人静静的遥望星空,宛如雕塑,一动不动。一个人,再实现了梦想后,其实未必会欣喜若狂,高兴地不知所措,这样人,明显是成功的比较容易,未经历太多风雨。真正付出血汗,泪水,悲痛,才达成梦想的人,一旦成功,第一件事,铁定不是高兴,而是哭泣。还有少部分自视甚高,喜欢挑战的人,则是失落,感慨万千,因为他们不知道成功后,人生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目标,黄庭利恰恰属于这一类。多少个不眠的夜晚,多少次生死边缘的挣扎,只为这一刻,然而,他却没有丝毫开心,人生,不过就是场梦,当上贼王又能怎样呢,浮沉而已。
第一百七十三章 盖世贼王(2)
清晨,一轮红日高挂天边。黄庭利难得的起了个早,刮了胡子,梳洗了头发,脱下了他那凌乱的破旧衣服,换上了一身正装,西服格领的来到了郝瘸子的银都夜总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现代的帮派组织,虽然不像以前那样,需要三拜九叩,烧香饮鸡血,或像洪门那样拜关二爷,但无规矩不成方圆,给大哥鞠躬、上茶,还是必须得。
震天的鞭炮声,让人耳边一阵轰鸣,一朵朵烟花,璀璨的绽放。两头巨大的狮子,上下舞动,左右摇摆。这是乔四特意从广州聘请的舞狮高手,为黄挺利建帮立派做彩头。舞狮,是中华的传统项目,表面看简单,实则自有其独特之处。舞狮分为南狮和北狮,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则看门道。通常,有钱人请的都是南狮,因为南狮狮眼会眨,狮嘴会张,吐条幅,叼龙球,极其精彩,舞起来特别好看,也特别吉利。而北狮则显得有些呆板,没什么意思,也不够吉利。懂行的人,是不会请北狮的。
“老三,一点小意思……”,中国人一向注重礼仪,建帮立派,乃是大事,礼金是怎么都要送的。乔四、郝瘸子、小克、李正光等人,纷纷送上了自己的贺礼,乔四送的,是一尊金佛,郝瘸子送的,则是他花重金,聘请真正的冶炼高手,打造的一套刀具,小克和李正光,则是直接送了一个厚厚鼓鼓的大红包。
“哈哈哈哈,多谢哥几个捧场……”,黄挺利倒也不客气,自家兄弟,说太多见外的话,反而有些见外,影响感情,今天的礼,他是怎么都不会拒绝的。
